城设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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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2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2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大数据等手段改进国土空间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明确了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高国土空间品质中的重要作用。

城市设计作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的有效工具,与法定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到底是什么关系?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市设计该扮演什么样的作用和角色?如何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品质提升中的作用?这一系列问题都困扰着广大规划工作者,急需通过技术标准体系加以规范和引导。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1.生态文明建设中城市设计内涵拓展十八大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标志着“我国城市建设从初期的以生产要素和投资驱动为特征的外延式、资源过度消耗型模式逐步转变为以创新和财富驱动为特征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技术提升型模式”。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全要素综合管控的新要求,应对城市设计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内涵进行更多思考。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后简称《指南》)因势利导,对城市设计的价值、对象、途径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拓展。

在价值导向上,以生态系统优化、历史文脉传承、功能组织有序为基本原则,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历史文脉的传承积淀,社会包容的人文关怀,创新发展的空间品质,而不仅仅关注景观风貌与特色。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试行)2017年4月为适应深圳市城市人行天桥和连廊的建设和发展需要,规范全市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设计,统一全市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使工程达到安全、耐久、美观、适用、经济和环保,特制定本设计指引。

在编制过程中,指引编制组在立足国家和行业既有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深圳市大量已建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的经验教训,并汲取北京、上海、香港以及国内外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经反复论证后形成。

作为国际化城市中的人行天桥和连廊不仅要承担城市交通的职能,完善道路空间的组织结构,满足人们的出行、观赏、游憩、交往、休闲等需要,而且要起到保护历史文化、构造特色城市景观、体现城市文化氛围等作用,借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艺术形态和文化内涵。

本指引共分八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电气设计;7.给排水设计;8.绿化设计。

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指引主编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参编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设计 (7)总体要求 (7)平面设计 (11)立面设计 (12)配套设施 (12)材料及色彩 (13)环保措施 (14)地面风雨连廊 (15)5. 结构设计 (16)一般规定 (16)主梁设计 (16)钢结构防腐涂装 (17)顶棚与花槽 (18)其它事项 (18)6. 电气设计 (21)总则21功能照明设计要求 (21)景观照明设计要求 (21)照明系统 (22)供电和控制 (22)防雷与接地 (23)7. 给排水设计 (24)8. 绿化设计 (27)附录A 指引参考标准布置及色调渲染图 (28)相关标准规范汇总 (31)本指引用词说明 (33)1. 总则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城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非公共设施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可参照使用。

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设计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纽带

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设计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纽带

国建 设 阶段 的法 律地 位 尚未 确立 ,
从 编制 到 审批 都 没 有 明 确 的 法律 依据 , 以编 制 的方 法 、 所 内容 、 深度
易使 管理 者陷入操 作盲 区
于 是 在 现 代 城 市 设 计 的 实 践 过程 中 . 人们 逐 渐研 究 出城 市设 计
导则 这 一法令 型 成果 形式 . 根 据 并 实 际需 要 陆续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关 于
面面 , 及无 数 的决 策者 、 计 者 、 涉 设 会 变 迁异 常迅 速 , 息 之 间 . 发 瞬 开 商 变 了 . 计 师 变 了 . 济 条 件 变 设 经
开 发 商 与施 工人 员 : 一 方 面 , 另 社 说 是 控 规 的精 细化 . 其是 对 某些 制 规 范 问题 : 分 城 市建设 项 目已 尤 部 特定地段( 如步 行 街 ) 特 定 要 素 经 编制 了实施性 导 则 . 和 如北 海 市 的 ( 景、 夜 商业 招 牌等 ) 的设 计 。控规 通 过 导 则 的 具 体 规 定 才 能 保 证 工
传 统 的城 市 设 计 主要 与美 的 为. 城市 建设 的管 理 依据 应该 是具
诸 如环 境污 染 、 生活 品质 恶化 等 问
物质 形 态 而偏 向 于 社 会 的整 体 平 塑造 或城市美 化相关 人 们通常认 体 的建 筑 效 果 图 和 明 确 的 建筑 高
度 、 数 、 积 率 、 筑 面 积 等 数 层 容 建 据 而事 实上 . 代城 市设 计 已经 现 远远 超 出 了单 纯美 的范 围 . 不断 而
街道 景观 、 建筑 立 面 、 装 、 告 等 其功 效类 似 于 弹性 的皮 筋 。 铺 广 规定 出 相 关 单 位 还 没 有 意 识 到 导则 也 是 导 则 , 过 法 定 程 序 , 之成 为 城 允许 的变 形 范 围 。 此 范 围 内可 以 通 使 在

面向实施的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思路与实践——以西安高铁新城项目为例

面向实施的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思路与实践——以西安高铁新城项目为例

面向实施的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思路与实践——以西安高铁新城项目为例摘要城市设计项目由于未被纳入法定规划体系,不具备约束力与指引性,在规划实施阶段难以按照城市设计空间方案落地。

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可能成为推动城市设计落地,将空间方案的亮点纳入法定规划的切入点,或成为规划管控部门的“工具箱”。

本文以西安北站高铁新城启动区城市设计项目为例,对规划导则的编制思路及导则作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分享。

0.引言近年,城市设计在规划项目中占据了非常大的比重,规划主管部门希望通过城市设计项目更直接的看到与项目定位、目标愿景相匹配的空间蓝图。

而现实中,大量的城市设计项目最终都停留在概念蓝图阶段难以落地。

如何将城市设计的方案亮点转译为可指引实施的导则条文,如何让导则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针对各类空间要素具有管控效力,成为指引片区系统性和连贯性的发展关键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本文基于西安高铁新城启动区城市设计项目中的经验,通过研究城市设计导则的管控方式及管控要素,探索城市设计导则与法定规划体系的衔接路径,从而最大化的达到空间方案的预期目标。

1.基于示范目标下的高铁新城起步区空间方案在西安全力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背景下,高铁新城片区拥有亚洲规模最大的高铁站且位于城北万亿产业发展走廊与主城发展轴的十字中心的核心区位上,具备发展成为西安北部重要的门户窗口、城市新中心的条件。

在此形势下,高铁新城起步区的发展被寄予厚望,需要以国际化的标准进行统筹谋划及综合开发工作。

高铁新城起步区城市设计将1.39平方公里范围划分为几个不同的重点区域:一是沿中央公园两侧的国际活力多元商务片区,二是北站站前的产研商务区,以及涵盖多元文化的中央公园公共服务轴。

片区目标成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标准建设区域,通过构建三大特色空间,创造活力丰富、复合多元的公共空间,打造立体化都市典范,营造开放、创新城市核心形象。

起步区范围内的三大特色空间包括:①创新多元空间,借西安传统院落式的空间加以现代镂空的形式进行创新,将传统街区依靠塔楼及裙房围合的模式进行转变,通过创新的空间布局模式打造多样化开放空间,实现空间功能的灵活组合,并在主要城市界面强调连续的城市界面,塑造现代化国际商务区形象。

广州城市设计导则的内容、深度和成果形式

广州城市设计导则的内容、深度和成果形式
目前 我 国 市 级 以上 行 政 单 位 编 制 的 的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约 有 1 5
部 .从 管理 层 面 对 城 市 设计 的 乱 象 ”进 行 整 治 探 索 .在 实 践 中
畅等 方 面 进 行指 引与 提 升 。二 是 建筑 设 计 方 面 ,实地 调 查 现 状 问 题 ,提 炼 设 计 原 则 .对 建 筑 组 合 形 式 、建 筑 风 格 、建 筑 高 度 等 二 十个 要 素进 行 导 引 。
强 城 市 设计 导 则 的 编 制工 作 有 助 于城 市 设 计 及 其 控 制在 城 市 建设 中的 实施 【 1 】 。本 文 以广 州 城市 设 计 导 则项 目为 例 ,探 讨 城市 设 计 导 则 的内容 、深度 和成 果 形式 。
岛 效 应 ;门 户地 区需 强 化 进 入 感 .形 成 地 区 的第 一 印 象 。2 . 3 细
3 . 广 州 市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参 与 建 设 管 理 程 序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要 真 正发 挥 作 用 .还需 要 建 立 一 套 能 将导 则 融 入城 市 建设 管理体 系的机 制 ,使导 则 参与 到城 市建 设 管理 的程 序 当 中 .帮助 城市 设计 的 最终 实施 。在 建设 管理 中如何使 用 导则 ,决 定 了导 则 的相应 编制 内容与 表达 形式 。 广州城 市 设计 导则 通过 管理 规 定及 编制 技术规 程 明确导 则的参 与建 设管理 程序 及准 则【 3 】 。
作 用 意 义 、技 术 要 求等 . 明确 广 州市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的编 制 、修以及 相 关 的 奖惩 机 制 和 监 督检 查 机 制 ,为城 市 设 计 的 整体 工作 提 供 了完 善 的

工程类中规院城市设计指引

工程类中规院城市设计指引
城市设计指引概述
城市设计指引的定义和作用
• 城市设计指引的定义: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为指导城市设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包括 空间布局、建筑风格、景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 城市设计指引的作用: * 统一规划:通过制定城市设计指引,可以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建筑风格、 景观设计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确保城市的整体协调性和美观性。 * 规范设计:城市设计指引可 以规范城市设计行为,为城市设计师提供明确的指导,避免出现不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的设计方案。 * 引导发展:通过城市设计指引,可以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 提升品质: 通过制定城市设计指引,可以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PART 2
城市设计指引的内容
城市空间布局
指引中规定了不同功能区的 空间布局形式和特点
城市设计指引的内容包括城 市空间布局的规划原则和要 求
强调空间布局与交通、绿化 等元素的协调统一
指引提供了城市空间布局的 评估指标和方法
城市景观设计
城市景观设计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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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中规院城市 设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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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02
03
04
05
城市设计指 引概述
城市设计指 引的内容
城市设计指 引的实施
城市设计指 引的案例分 析
城市设计指 引的未来发 展
PART 1
城市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体现城市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
建筑风格应注重实用性和功能性, 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需求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7月目录1 总则 (1)2 涵义及构成 (2)3 目标和原则 (3)4 选线方法 (6)5 基本要求 (8)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1 总则1.1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2.1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

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服务设施系统: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

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路标识、规章标识、警告标识等。

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又称都市设计,英文Urban Design)的具体定义在建筑界通常是指以城市作为研究对象的设计工作,介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与建筑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

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但是,因为二十世纪中叶以后实务上的都市设计多半是为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提供指导、参考架构,因而与具体的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有所区别。

城市设计-设计定义城市设计很多设计师和理论家对这一名词的定义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城市设计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城市设计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

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但是,因为二十世纪中叶以后实务上的城市设计多半是为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提供指导、参考架构,因而与具体的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有所区别。

城市设计复杂过程中在于以城市的实体安排与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

通过对物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community)精神,并且能够带来整个城市范围内的良性发展。

对城市体型环境所进行的设计。

一般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为近期开发地段的建设项目而进行的详细规划和具体设计。

城市设计的任务是为人们各种活动创造出具有一定空间形式的物质环境,内容包括各种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必须综合体现社会、经济、城市功能、审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因此也称为综合环境设计。

城市设计-学科范畴其研究范畴与工作对象过去仅局限于建筑和城市相关的狭义层面。

但是,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较有历史传统的范畴类似点,城市设计这一范畴在二十世纪中叶已经开始变化,除了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范畴的关系日趋绵密复杂,也逐渐与城市工程学、城市经济学、社会组织理论、城市社会学、环境心理学、人类学、政治经济学、城市史、市政学、公共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与实务范畴产生密切关系,因而是为一门复杂的综合性跨领域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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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646-0059宗地城市设计指引
1、建筑退红线要求:退各自地块红线,各侧建筑24米及以下部分≥6米,24米以上部分≥9米。

2、建筑高度:地块A观光路和光明大道交叉口处应设置标志性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00米且不低于160米,其余建筑高度≤120米;地块B建筑高度≤120米。

3、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和相关规范要求。

4、建筑覆盖率:地块A≤65%、地块B≤25%。

5、绿化覆盖率:地块A≥30%,地块B≥40%。

6、公共空间:地块A 观光路和光明大道交叉口处应设置一处集中式公共空间,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应充分考虑与轨道站点、周边绿带的空间衔接和协调;地块B应设置用地面积≥222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以上公共空间不含社区级体育活动场地、建议性道路和公共步行通道。

7、公共步行通道:(1)宗地内应建立便捷、通达的公共步行系统,应注重营造与轨道站点、观光路现状人行天桥及地块 C 联系的步行空间。

(2)除市政道路和建议性道路的步行道外,地块A内须设置1条以上(含1条)连接观光路和地块C的公共步行通道和1条以上(含1条)连接光明大道和建议性道路的公共步行通道。

(3)地块A应设置连接轨道站点和观光路现状人行天桥的二层公共步行连廊,
允许适当利用公园绿地、市政道路上空。

连廊底部距地面净空高度不得小于5米,净宽不小于3米。

A、B地块红线外二层连廊的建设需征得相关部门同意。

8、界面:地块A、B临地块C两侧须设置底层商业;临地块C两侧、光明大道一侧及建议性道路两侧应统一采用骑楼或挑檐形式,骑楼或挑檐宽度不小于3米。

9、道路:(1)宗地内须按【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修编)要求设置一条建议性道路,红线宽24米(4.5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4.5米人行道),连接观光路与光源二路,具体线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西南侧道路交叉口需与《光明新区上市企业总部园区详细蓝图》确定的交叉口对接;在满足道路通行、市政管线敷设及城市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性道路上空及地下可连通,建议性道路两侧无须退让道路红线。

(2)地块F为市政道路,红线宽17米(5.25米人行道+6.5米车行道+5.25米人行道),须严格依照【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修编)落实。

10、地块C、D、E的开发建设应落实光明绿环方案设计竞赛的相关成果要求,并应对东坑水进行综合治理和滨水景观塑造,充分结合滨水资源打造优美宜人、绿色生态的公共空间。

地块C需落实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相关要求。

11、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宜在建筑的一层设置,如条件有限,选址于建筑物二层及以上时,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其余非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须设置于2
层及以下楼层,并设置独立的对外出入口。

12、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控制且地块A≥2080辆、地块B≥1720辆,其他市政设施的具体要求按规划许可执行。

13、车辆出入口:地块A:建议性支路,若在西北、东北侧市政路开设车行口需结合方案设计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路口审批结果为准。

地块B:西南侧、东北侧市政路。

14、人行出入口及公共出入通道:结合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确定。

15、本宗地方案设计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光明新区有关绿色建筑和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要求,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相关规划设计条件最终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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