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
公司投资经营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投资经营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为拓展市场,开发新经项目,公司决定用大观影院搬迁补偿的资金,支持新项目的开发和经营。
为管好用好这笔资金,规范投资行为,发挥资金的最大收益,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常周转,根据《公司投资经营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金使用原则1.投资必须用于公司及员工新开发的经营项目。
2.开发终端市场的新项目,是投资的主要对象。
3.由于资金有限,需对投资项目、投资布局和投资额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尽量做到均衡、协调。
二、项目投资申请1.需要投资支持开发的新经营项目,由项目的负责人向公司监管小组提出项目投资申请。
2.项目投资申请应具备以下内容:①新开发经营项目的总体情况和可行性研究;②新开发项目的总投资额情况,及自有资金和配套情况;③申请投资数额及用途;④使用资金期限;⑤担保和抵押措施;⑥投资回报计划及资金来源;⑦相关约定协议、合同及证照文件。
三、主项和审批1.项目投资申请报到监管小组后,由监管小组按照项目投资申请所具备内容的要求,初审项目投资申请是否合格。
申请合格、资料齐备的,可受理申请。
申请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补齐。
2.监管小组对申请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行初审、调研、立项。
投资项目负责人应给予支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集情况。
3.监管小组对符合投资要求和已具备和投资条件的项目,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以及投资额度等意见,列入某期间投资计划。
4.某期间投资计划及某项目投资计划,由监管小组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四、投资、贷款额度和使用期限1.投资、贷款额度以员工在公司的股权为基数计算,合伙投资人的股权可合并计算。
2.投资、贷款的数额,由监管小组根据投资项目的情况,以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数额的情况核定,最高限额为股权5倍。
3.其中投资贷款额度在股权的两倍及以内的,由公司直接拨付资金。
超过两倍在五倍以内的部份,由公司担保统一向银行贷款解决。
4.投资为股权两倍以内的收回期为5年,超出两倍的部份为1年。
XX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XX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提高决策效率和项目绩效,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
第三条投资项目指公司为实现经营战略目标而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并购重组等。
第四条投资项目审批原则上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决策审批、实施审批和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应根据不同级别和职能进行划分,责权一致。
第二章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第七条任何投资项目在开始之前,应进行立项审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应提交立项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投资方案、市场分析、预期收益等。
第九条立项申请书需经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立项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策。
第十一条立项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立项审批未通过的投资项目,相关文件需自立项审批决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
第三章可行性研究第十三条可行性研究是投资项目决策的依据,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资源投入、收益预期等因素。
第十四条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分析和风险评估等。
第十五条可行性研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在收到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
第四章决策审批第十六条决策审批应根据投资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重大投资决策应提交决策文件,其中包括决策报告、决策方案、风险分析等。
第十八条决策文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收到文件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
第五章实施审批第十九条实施审批应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实施报告。
第二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实施报告进行评估,并在收到报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策。
投资管理审批制度范本

投资管理审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审批制度。
第二条本审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并购等。
第三条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投资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慎性: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三)效益性:投资活动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四)分散性:投资应遵循多元化原则,分散投资风险。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投资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投资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投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投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如下:(一)制定公司投资战略和投资政策。
(二)审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
(三)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评估投资项目的效益和风险。
第六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评估、谈判和执行工作。
投资部门应具备专业的投资分析和项目管理能力。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财务测算和资金安排工作。
财务部门应确保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法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工作。
法务部门应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投资审批程序第九条投资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投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和分析,形成投资建议书。
(二)投资部门将投资建议书提交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初步审议。
(三)投资管理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投资管理委员会将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投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投资项目。
第十条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投资建议书:包括投资项目的背景、目标、规模、预期效益等。
(二)评估报告:包括投资项目的市场分析、风险评估、财务预测等。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流程一、背景介绍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公司类型,它通常由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而成,具有股权分配和流通性,是一种资本密集型企业形式。
公司的投资项目是指公司投入资金以期获得经济效益的活动。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流程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只有在经过科学、严谨的立项审批过程后,才能确保公司的投资决策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
二、立项审批管理流程(一)提出立项申请公司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是公司内各级领导提出的,由公司的董事会执行和核准。
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投资项目的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投资金额、预期经济效益等;2. 投资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包括技术路线、设备选型、施工方案、组织机构等;3. 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动态预算和投资收益分析;4.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分析等。
(二)审批流程公司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流程包括申请、评审、决策、审核、公告等环节。
1. 申请环节立项申请应由项目经理或单位主管填写《公司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同时,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报告,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市场或技术前景分析等。
2. 评审环节公司董事会对提交的立项申请进行评审,商讨项目的具体方案,核定预算和时间,对项目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决策。
3. 决策环节公司高管层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批,并批准项目立项。
4. 审核环节财务部门、法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公司内部部门对立项项目的投资决策进行审批和保障。
5. 公告环节公司需要向社会公布公司投资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计划、预算等信息,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总结公司的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流程是一项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需要科学、严谨的操作和管理。
通过制定规范的流程和规章制度,公司可以确保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理性,使公司的业务可以稳步发展。
项目决策与投资审批管理制度

项目决策与投资审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项目决策和投资审批流程,保障公司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投资决策的合理性,提高企业发展的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项目决策和投资审批活动。
三、定义1.项目决策:指公司在开展新项目或重点项目改革等决策过程中,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确立项目目标、方案和资源配置等工作的决策过程。
2.投资审批:指对公司项目决策涉及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准的过程。
四、项目决策的程序与要求1.项目提出:任何员工或部门均可提出项目建议,需填写《项目提出申请表》,明确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成绩和资源要求等内容。
2.项目可行性研究:由特地构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团队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含市场研究、技术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
研究结果需书面报告,提交给决策委员会审议。
3.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委员会由高级管理层构成,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和决策,决策结果需书面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申请人。
4.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责任人组织编制项目计划书,明确项目的范围、目标、任务和资源布置等内容,并报批相关部门。
5.项目执行:项目责任人依据项目计划书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定时、按质、按量完成。
五、投资审批的程序与要求1.投资计划编制:项目责任人依据项目计划书编制投资计划书,包含项目预算、投资回报分析、资金筹措及时间布置等内容。
2.投资计划审核:由财务部门对投资计划进行审核,包含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投资回报率的合理性等方面的评估和审查。
3.投资决策:投资计划审核通过后,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和决策,决策结果需书面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申请人。
4.投资项目实施:投资计划审批通过后,项目责任人按计划实施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投资掌控和监督。
六、项目决策与投资审批的管理职责1.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计划,做出决策并书面记录。
2.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实施和投资掌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完成。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投资仅指权益性投资。
权益性投资包括各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以及合资合作等;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从事境外投资应当遵从中国及当地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投资决策运行机制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组织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执行部门组成。
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投资管理部投融资组和投资决策支持部门。
股东大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机构,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提交的投资决策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并对资产配置、投资政策、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审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二)确定公司投资管理方式;(三)审定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四)审定公司投资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及相关调整方案;(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时,决定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内的重大投资事项;(六)审定投资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七)审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事项;(八)其它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就需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相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第六条投资管理部投融资组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实施和管理机构,负责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及管理。
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范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第五条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
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
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投融资管理,规范投融资行为,防范投融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投融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进行的投资和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
第二章投资管理第四条投资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二)风险可控,预期收益合理;(三)规范决策,科学管理。
第五条投资决策权限(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单笔投资金额超过_____元的重大投资项目;(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批准单笔投资金额在_____元至_____元之间的投资项目;(三)单笔投资金额在_____元以下的投资项目,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一)对于拟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方案、投资估算、财务评价、风险分析等内容。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一)投资项目提出单位应当向公司提交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三)根据投资决策权限,提交相应的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实施(一)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后评价(一)投资项目完成后,应当对项目的投资效果进行后评价。
(二)后评价应当包括项目的实施过程、投资效益、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等内容。
第三章融资管理第十条融资原则(一)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二)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三)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第十一条融资决策权限(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单笔融资金额超过_____元的重大融资项目;(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批准单笔融资金额在_____元至_____元之间的融资项目;(三)单笔融资金额在_____元以下的融资项目,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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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
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投资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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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规范天一创投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主要是指由天一创投以及下属子集团进行的基本建设或对外投资项目。
1)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办公场所等土建项目等。
2)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对外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对外长期投资(股
权、债权)、企业兼并收购、合资联营等。
3)其他投资项目,指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项目
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天一创投以及下属子集团。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四条天一创投对于基本建设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筹管理。
天一创投拥有各项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各下属子集团的投资项目必须报经总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天一创投对于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总部及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并报经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审核后,由天一创投董事会最终审批同意。
投资项目预算经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可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但是在投资项目资金支出时还必须报经天一创投财务管理中心审核,然后由集团总裁最终审批。
第六条所有预算外投资项目必须经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同意后,投资项目在资金支出时还必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同意。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第七条立项单位下达投资意向:立项单位负责人根据需求或天一创投总部的指令性计划,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
第八条立项单位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承接人根据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立项单位组织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评审:立项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组织评审,编制《项目立项评审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编制《项目投资预算》。
第十条天一创投总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
1)总部立项的投资项目:天一创投董事会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项目投资预算》等资料,以及相关部门审核
意见,决定是否审批同意该投资项目。
2)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经下属子集
团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评审报
告》及《项目投资预算》报送集团战略投资中心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最
后经天一创投董事会批准立项。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具体实施
投资项目经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具体实施投资项目。
立项单位草拟投资项目合同,经集团战略投资中心、法务审计中心、集团委托的法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审核同意后,各立项单位方可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管理
各单位对于投资项目的资金支出纳入下月资金预算,报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实际付款审批
各单位投资项目实际资金支出时,必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总部立项的投资项目,付款申请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经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付款申请经下属子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下属子集团总经理签字后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
总部立项的项目由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将投资项目文档归档;下属子集团立项的项目由下属子集团经营管理部归档,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天一创投战略投资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