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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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设计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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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设计师-20(总分:80.00 ,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4,分数:80.00)1.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的委托开发了一项应用软件,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在此情形下, _____________ 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分数: 2.50 )A. 甲公司VB. 甲、乙公司共同C. 乙公司D. 甲、乙公司均不解析:[解析]接受任务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一般按以下两条标准确定:①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实行;②未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实际完成软件开发的单位。

2. 甲、乙软件公司于2013 年9月12日就其财务软件产品分别申请“大堂”和“大唐”商标注册,两个财务软件相似,且经协商,双方均不同意放弃使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标识。

在此情形下,______ 获准注册。

(分数: 2.50 )A. “大堂”B. “大堂”与“大唐”都能C. “大唐”D. 由甲、乙抽签结果确定谁能V解析:[ 解析] 在本案例中,两个商标发音和功能近似,存在侵权风险,根据软件知识产权管理法案,只能有一个获得注册,抽签决定。

3. 王某购买了一幅美术作品原件,则他享有该美术作品的__________ 。

(分数: 2.50 )A. 著作权B. 所有权C. 展览权D. 所有权与其展览权V解析:[ 解析] 很显然,作品的买卖导致了所有权的转移,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因此,作品交易后,著作权仍归原作者,王某享有购买美术作品的所有权和其展览权。

4. 甲、乙两软件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就其财务软件产品分别申请“用友”和“用有”商标注册。

两财务软件相似,甲第一次使用时间为2009 年7月,乙第一次使用时间为2009年5月。

在此情形下,____________ 能获准注册。

(分数: 2.50 )A. “用友”B. “用友”与“用有”都C. “用有”VD. 由甲、乙抽签结果确定解析:[ 解析] 2014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技术成果归属的法律规定(3篇)

技术成果归属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技术成果归属不仅关系到技术成果的创造者和使用者的权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本文将围绕技术成果归属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引言技术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活动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

技术成果的归属,即确定技术成果的权利主体,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我国,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成果的创造者与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 技术成果转让、许可使用、作价投资等交易行为中的权利义务关系;3. 技术成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技术成果的创造者与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 创造者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技术成果的创造者享有以下权利:(1)专利权:发明人、设计人对其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即独占实施、许可实施、转让、放弃等权利。

(2)著作权: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3)发明人、设计人对其完成的发明创造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 单位的权利单位对技术成果享有以下权利:(1)优先权:单位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权,即在技术成果完成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单位有权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发表、转让等。

(2)管理权:单位有权对技术成果进行管理,包括技术成果的保密、推广应用、知识产权的维护等。

(3)收益权:单位有权获得技术成果所产生的收益,包括专利许可使用费、转让费、作价投资等。

3. 创造者与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合同约定:创造者与单位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使用、收益等事项。

(2)法律规定:在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如下:①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39号现公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条例保护。

第六条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七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

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技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技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技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在当今技术驱动的商业世界中,技术服务的提供和应用越来越广泛。

从软件开发到技术咨询,从工程设计到数据分析,各种技术服务层出不穷。

然而,在技术服务的过程中,一个常常被忽视但却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知识产权的归属。

明确技术服务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谁所有,不仅对于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也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技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

简单来说,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

在技术服务的场景下,可能是新开发的软件程序所享有的著作权,或者是某项技术解决方案所涉及的专利申请权,也可能是为客户定制的技术方案所包含的商业秘密。

那么,如何确定这些知识产权的归属呢?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合同约定。

在技术服务合同中,双方可以明确约定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

这是最为常见和有效的方式。

合同条款应当清晰、明确地规定谁将拥有知识产权,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拥有。

例如,如果是服务提供商完全独立开发的技术成果,并且合同约定归其所有,那么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该知识产权就归服务提供商。

反之,如果合同约定技术成果归客户所有,那么即使是服务提供商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和投入,知识产权也应当归属客户。

在合同约定时,还需要考虑到后续的使用和授权问题。

例如,服务提供商可能希望保留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该技术成果的权利,或者客户可能要求获得独家的使用许可。

这些细节都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第二种方式是根据法律的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那么就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于技术服务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我国为例,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技术服务是基于客户的需求和提供的条件完成的,那么相关的知识产权可能归属于客户。

计算机软著法律判决案例(3篇)

计算机软著法律判决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软件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原告某科技公司于2009年开发了一款名为“XX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并于2010年1月1日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该软件主要用于企业内部信息管理,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

被告某软件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生产的同类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软件相似的界面和功能,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原告发现被告侵权行为后,多次与被告进行协商,但被告拒绝停止侵权行为。

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以下事实无异议:1. 原告的“XX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于2010年1月1日获得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登记号为XXXX。

2. 被告在其生产的同类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软件相似的界面和功能。

3. 原告主张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

针对上述事实,法院进行了如下分析:1. 关于原告的软件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作品。

原告的“XX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已经依法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依法享有著作权。

2. 关于被告的侵权行为被告在其生产的同类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软件相似的界面和功能,侵犯了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

3. 关于经济损失原告主张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的市场份额减少,影响了原告的经济利益。

因此,原告的经济损失与被告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判决结果根据上述分析,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如下:1. 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

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

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包括游戏、办公软件、安全防护和金融应用等。

因此,软件的版权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只有保障软件的版权,才能促进软件的发展和创新。

本文将从软件版权的概念、法律保护和实际应用等方面探讨软件版权的重要性。

一、软件版权的概念软件版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所拥有的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在计算机技术领域内,对计算机软件能够表达的程序和数据所享有的权利,也可以称之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版权是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一种权利,软件作者或拥有者通过软件版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软件版权的产生是因为软件作为一种创造性作品,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的形式表现出来。

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之一。

有了软件版权,软件的作者或拥有者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保护,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他人侵害。

二、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软件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著作权登记的目的是确立软件著作权人的身份和著作权的内容,并为将来的侵权案件提供证据。

著作权登记可以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进行。

2、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是对软件版权进行法律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著作权法规定了软件作者或拥有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作品进行自由使用、复制、公开表演、发行、展览和修改等权利。

此外,著作权法还对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例如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和修改等,对软件著作权进行了法律保护。

3、技术保护措施技术保护措施是针对软件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

技术保护措施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对软件进行保护,例如数字版权管理和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

如果有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而破解技术保护措施,就属于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三、软件版权的实际应用软件版权的保护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行业共识。

软件著作 标识解析

软件著作 标识解析

软件著作标识解析
软件著作权标识解析如下:
软件著作权符号是表示软件著作权的一种标志,用于表明软件的著作权归属。

该符号通常是由“C”(代表“Copyright(版权)”)、年份和权利人组成。

其中,“C”字母和年份是必须包含的元素,权利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使用软件著作权符号可以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对软件的侵权行为,同时也可以增强软件用户对软件的信任和认可,提高软件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软件著作权分类号是根据软件的特征,将软件划分到不同的类别中。

软件著作权分类号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一位数字,代表软件的主分类号;第二部分是二位数字,代表软件的子分类号。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软件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应用软件类、工具软件类、游戏软件类等。

总的来说,软件著作权标识解析是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一种保护和标识方式,有助于维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软件著作权承诺书

软件著作权承诺书

软件著作权承诺书本文档由【公司/个人名称】创建,用于明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及相关承诺。

一、著作权归属1.1 软件著作权归属于【公司/个人名称】所有,享有相关权利。

1.2 用户/公司/组织等在获得授权使用本软件后,不得擅自对本软件进行复制、传播、出售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二、合法使用2.1 在获得本软件的使用授权后,用户/公司/组织等应遵守本文档及相关授权协议中的规定,合法使用软件。

2.2 未经授权擅自修改、篡改、复制、翻版、传播等行为均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一经发现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维护版权3.1 【公司/个人名称】将对本软件的版权进行保护,如有侵权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用户/公司/组织等在使用本软件时,应自觉维护本软件的版权,不得进行侵权行为,如发现侵权行为应主动报告【公司/个人名称】。

四、免责条款4.1 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第三方侵权等原因导致的软件损坏、丢失等问题,【公司/个人名称】均不承担责任。

4.2 用户/公司/组织等在获得授权使用本软件后,应自行承担软件使用过程中的风险。

五、协议变更5.1 【公司/个人名称】有权对本文档及软件著作权承诺书的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调整后的版本将在相关平台公示,用户/公司/组织等应及时关注。

5.2 调整后的文档将取代原有文档,用户/公司/组织等在继续使用本软件时即视为接受新版文档的内容。

六、法律适用6.1 本文档及软件著作权承诺书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6.2 若存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以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本软件著作权承诺书于【日期】起生效,用户/公司/组织等在使用本软件前应详细阅读本文档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公司/个人名称】联系。

【公司/个人名称】保留对本文档条款进行解释、修改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个人名称】所有。

本文档由【公司/个人名称】撰写,如有疑问请与【联系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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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独立开发。

(2) 合作开发。

(3)委托开发。

(4)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5)职务开发。

(6) 继承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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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采取的是注册登记制度,即此时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才能获得著作权。

现实中关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是很重要的内容,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确定。

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怎么确定吧。

▲一、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一)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
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
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三)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四)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五)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
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二、软件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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