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讯费补充规定
财务制度 通讯补贴规定

财务制度通讯补贴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通讯补贴的发放和管理,提高员工通讯费用报销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通讯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1. 通讯补贴的范围包括电话费、短信费、网络费等与工作相关的通讯费用。
2. 通讯补贴的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并根据员工所属部门和职位进行区分。
3. 通讯补贴的发放方式为月度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
四、通讯补贴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1. 员工需在每月月底前将通讯费用的相关凭证(如发票、账单等)交给所在部门的财务人员。
2. 部门财务人员需在次月初将员工的通讯费用报销清单上报给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3. 公司财务部门在收到报销清单后,将根据标准对通讯费用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通过邮件或公司内部通知方式通知员工和部门财务人员。
五、通讯补贴的管理
1. 公司财务部门将对通讯费用的发放和报销记录进行统计和核对,确保补贴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公司在发现有不当使用通讯补贴的行为时,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3. 员工需如实如数申请通讯补贴,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将追回通讯补贴并进行相应处理。
六、其他
1. 公司保留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并将调整和修改后的规定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通知全体员工。
2. 对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或有争议之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解释和裁决。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公司电话费管理制度

公司电话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电话费管理,有效控制电话费用支出,提高通讯成本管理效率,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使用公共电话、自备电话和所有流通过程中的通话费用。
三、公司概不负责员工个人通讯费用产生的超支。
第二章账号管理一、公司设立电话费账户,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二、所有员工在入职时需在财务部门登记,领取对应账号,并签署《电话费使用责任书》。
三、员工个人电话费账户仅限于公司工作需要使用,不得私自转移、外借或转让。
四、员工个人电话费账户需定期充值,如出现欠费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充值。
五、员工如不再使用电话费账户,需及时通知财务部门注销账号。
第三章使用规范一、员工在使用公司电话时需遵守以下规范:1. 不得私自拨打国际长途电话,如有必要需提前经过领导批准。
2. 不得私自拨打付费电话、色情电话、赌博电话等违法、违规电话。
3. 不得在通话中透露公司机密信息。
4. 不得将公司电话用于个人事务。
5. 不得恶意占用电话线路,导致他人无法正常拨号。
6. 不得将电话私自调至免提模式,影响他人工作。
二、员工使用公司电话需注意通话时间,避免长时间通话导致电话费用的增加。
三、员工需保管好公司电话机,并定期检查电话线路是否正常。
第四章费用报销一、员工在使用公司电话产生费用时,需填写《电话费用报销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财务部门核实。
二、财务部门在核实后将费用报销给员工,出具《电话费用报销凭据》。
三、公司电话费用报销按月汇总,由财务部门做相关记录,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监督管理一、公司领导可根据需要设立电话费管理小组,对电话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司各部门主管需定期对本部门电话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告给公司领导。
三、公司领导每年对电话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出调整。
第六章处罚措施一、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扣减工资、取消电话费账户、辞退等处罚措施。
公司员工手册-通讯费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手册-通讯费管理制度本文旨在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用支出,节约企业开支,提高企业效益。
一、通讯费报销范围1.手机通讯费:包括员工本人私人手机、公司安排的工作手机、公司配发的工作手机等各类手机费用支出。
2.固定电话费:包括公司内部固话、公司外线固话等费用支出。
3.上网费:包括公司宽带费、员工本人上网费等费用支出。
4.传真费:包括公司内部传真费、向外传真费等费用支出。
二、通讯费报销标准1.手机通讯费:公司为员工提供手机的,费用由公司定期统一支付,员工私人手机费用不能超过员工所在部门月度均摊值的50%。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公司内部固话、公司外线固话等费用由公司定期统一支付。
3.上网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宽带上网的,费用由公司定期统一支付;员工个人上网费用由公司按规定月度报销,标准为不超过50元/月。
4.传真费: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公司内部传真费用由公司定期统一支付;向外传真费用由公司按规定月度报销,标准为不超过100元/月。
三、通讯费报销流程1.员工每月应将通讯费用明细单填写完整,包括支出类型、日期、金额、费用说明等详细内容,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核后,将明细单递交公司财务部审核。
2.公司财务部对每月的通讯费用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报销。
3.公司财务部将通讯费用报销后,须将报销清单提交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四、通讯费管理注意事项1.通讯费用审批应当履行完整的审批程序,确保报销金额合理、符合规定标准。
2.公司不承担员工个人通讯设备的采购及维护费用。
3.员工应严格履行费用限定标准,不得超过公司所规定的标准,不得乱用公司资源。
4.对于违反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规定行为,公司将会依照公司规定条例予以惩戒。
五、通讯费管理责任人1.公司本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通讯费用管理。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通讯费用报销、审核等工作。
3.公司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监督、评估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六、制度变更与解释1.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通讯费补贴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标准
第四条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和工作性质,通讯费补贴分为以下几类:
1.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通讯费用实报实销。
2. 中级管理人员:每月固定补贴金额。
3. 基层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限额补贴。
第五条通讯费补贴的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场调研和公司财
务状况定期调整。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员工需在每月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月通讯费用的发票或账单至人
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员工提交的通讯费用票据,确保票据真实、有效。
第八条通讯费用补贴的审批流程如下:
1. 员工提交票据。
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3. 财务部门复核。
4. 部门负责人审批。
5. 总经理或授权人最终批准。
第四章发放与管理
第九条通讯费用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月工资发放日。
第十条员工应确保通讯费用票据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报销,公司将追
回补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医院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医院通讯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通讯费用管理,提高通讯费用使用效率,保障医院正常通讯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通讯相关的费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传真费、快递费、网络费等。
三、费用发生标准1. 通讯费用发生应当为医院工作需要,严禁私自使用或者超标使用。
2. 通讯费用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四、费用报销流程1. 通讯费用报销由各科室负责人统一管理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1)科室人员出具通讯费用发生凭证,包括发票、清单等。
(2)科室负责人审核凭证真实性和合规性,填写报销单并签字确认。
(3)报销单及相关凭证提交医院财务部门进行核对,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2. 医院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五、费用监督管理1. 科室负责人应当加强对通讯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员工通讯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2. 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通讯费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科室通讯费用的监督检查和核查工作,确保费用使用的合规性。
六、费用奖惩机制1. 对于违反通讯费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应当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扣发通讯费用补助、提出警告、甚至停职等处罚措施。
2. 对于通讯费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优秀管理、节约用费等行为,医院应当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医院通讯费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各科室全体成员能够遵守和执行该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医院通讯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通讯交通补贴制度范本

通讯交通补贴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优化公司通讯交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体现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讯交通补贴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实用、节约高效的原则。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1. 补贴对象: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2. 补贴标准:根据员工职务、岗位及实际工作需要,给予一定的通讯费和交通费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1)通讯费补贴:-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月500元;- 部门经理:每月300元;- 员工:每月200元。
(2)交通费补贴:-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月800元;- 部门经理:每月500元;- 员工:每月300元。
三、补贴方式和发放时间1. 补贴方式:通讯费和交通费补贴采取每月预发方式,员工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报销,每月月底进行汇总核销。
2. 发放时间:补贴每月发放一次,与工资一并发放。
四、补贴条件和范围1. 通讯费补贴条件:- 员工需使用公司提供的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定期提交通讯费用报销申请。
2. 交通费补贴条件:- 员工需提供实际出行凭证,如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消费发票;- 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定期提交交通费用报销申请。
五、管理和监督1. 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通讯交通补贴的管理,确保补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财务部门负责通讯交通补贴的核算和报销审核工作,确保补贴的准确无误。
3. 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通讯交通补贴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补贴制度的执行效果。
六、变更和终止1. 本制度如有变更,由公司管理层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 本制度终止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全体员工。
七、其他事项1. 员工在调离、离职或退休时,应将公司提供的通讯设备归还,并结清通讯费用。
2. 员工如有违规使用通讯交通补贴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通讯交通补贴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野外工作人员通信费的补充规定

野外工作人员通信费的补充规定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野外工作人员的通信费用报销和管理,合理调配通信费用资源,提高野外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经批准在野外工作的员工。
规定内容1. 通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短信费、上网费等与工作相关的通讯费用。
2. 通信费用的报销须符合以下条件:- 通信费用必须是在野外工作期间产生的实际费用。
- 通信费用必须与工作相关,并经过主管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确认。
- 所有通信费用必须以有效或费用结算单为依据。
3. 通信费用的报销申请流程:- 员工在月底填写通信费用报销申请表,明细列出每一项费用和费用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详细用途。
- 通过员工的领导审批后,将申请表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4. 通信费用的额度:- 通信费用额度由每位员工的直接主管或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审批,并在员工入职时进行约定。
- 若在野外工作期间出现需要额外通信费用的情况,员工应与主管或项目负责人提前沟通并获得批准。
5. 通信费用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能为野外工作人员提供通信设备,包括手机、通讯卡等。
- 野外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通信设备,并按规定使用。
- 若通信设备损坏或丢失,员工需及时向主管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 公司有权对通信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员工应予以配合。
6. 审计和违规处理:- 公司有权对通信费用进行审计,以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
- 若发现员工存在虚报、滥用通信费用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公司内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
- 在严重违规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员工的野外工作资格。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重新发布。
员工通讯费补贴财务制度

员工通讯费补贴财务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员工通讯费补贴的发放,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补贴标准1. 基本补贴标准:公司将每个员工的月通讯费用补贴定为100元;2. 特殊补贴标准:在一些岗位特殊性质需要员工使用高额通讯费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员工进行特殊补贴,最高不超过300元。
四、补贴发放1. 公司通讯费补贴将于每月工资发放之时一并发放到员工的银行卡账户中;2. 员工在入职时需提供有效的通讯费用发票或账单,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通讯费用进行核实,并在后续的每月发放中核定实际补贴金额;3. 员工在离职时,如有未领取的通讯费补贴,将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进行一次性发放。
五、审核制度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员工通讯费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2. 公司将每月的通讯费用和补贴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核对;3. 公司将定期对通讯费用进行审核核实,确保补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违规处理1. 员工在申请通讯费补贴时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公司有权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要求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并做出相应的处罚;2. 员工私自将通讯费补贴用于非法用途或者不当用途,公司有权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要求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并做出相应的处罚;3. 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员工,公司将通过内部调查和处理程序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通讯费补贴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公司员工通讯费补贴的财务制度,希望各员工认真执行,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发展。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财务部门联系。
祝各位员工工作顺利,事业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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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好医药集团(通知)惠医发[2008]007号签发人:童廉章
关于通讯费标准和报销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依据2007年12月25日集团颁发的惠医发[2007]073号关于颁布和执行薪资福利体系的通知精神,为明晰通讯费津贴标准和报销支付方式,便于操作,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适用对象:
按一览表中所列对象执行。
二、津贴标准和支付方式:
1、集团副总监以下人员的标准按原颁布的一览表的规定执行。
2、对集团副总监级以上人员的标准予以细化,按下表执行:
三、报销通讯费用及其他注意事项:
1、每月的通讯费用须在次月内报销,没有及时报销的,财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延期一个月报销,扣20%应报销金额。
2、只能使用具名打印发票或在公司通讯录上所公布电话号码的打印发票报销,不能使用充值卡发票。
3、享受通讯费报销和补贴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每天8:00-22:00之间手机应保持开机状态。
不遵守本条规定,导致贻误工作的,或经所在部门或公司行政部抽查,一个月内累计3次在规定的
开机时段内关机的,取消当月通讯费报销或补贴。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之前申请标准已经超过本补充规定最高限的,按本规定最高限执行;低于本补充规定最低限的,按本规定最低限执行。
惠好医药集团 2008年6月21日
主题词:通讯费标准报销补充规定通知
抄送:总裁办
惠好医药集团 2008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