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外部治理之证监会12
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机制

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机制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公司治理机制在中国企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以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和企业管理的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公司治理机制,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一、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发展历程公司治理是指企业内外部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高效运作的制度体系。
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公司治理机制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中国国情和市场需求的独特治理模式。
一开始,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主要以相关部门管理为主导,企业所有权明晰度低,管理混乱,缺乏独立董事和独立审计的监督机制,导致企业管理不规范,效率低下。
随着中国企业改革开放和股权改革的推进,中国特色的股份制公司逐渐兴起,公司治理结构开始向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转变。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公司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逐步形成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治理模式。
比如,以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为基础的公司治理实践模式,注重实操和问题解决,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另外,中国公司治理机制还注重家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治理特点,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建立董事会等机制,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二、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构成要素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包括内部治理、外部治理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的要素,通过这些要素的协调和互动,实现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首先,内部治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机制、董事会运作等内容。
中国企业通常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级管理结构,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主要负责企业战略决策和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
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起到内部监督的作用。
其次,外部治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补充,通过外部投资者、公司债权人和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等外部力量的监督和约束,保障公司运作的公平和透明。
第十二章 治理模式(公司治理学课件)

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课程内容
公司治理实质 及其基本问题
内部治理
外部治理
新兴治理 公司治理模式
第一章 企业制度的演进与公司治理学的诞生 第二章 公司治理学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 股东权益及保护 第四章 董事会制度 第五章 经理人激励性报酬机制 第六章 资本结构与公司融资决策 第七章 证券市场与控制权配置 第八章 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 第九章 私募股权基金与公司治理
融资 激励 约束
股票市场
(以分散股权融资为主)
控制权市场
(兼并、重组活跃) 法制健全
12.1 外部控制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
12.1.1英国和美国公司融资体制及其形成原因
1、
分散化股权融资体制
现代企业制度
2、 英、美公司融资体制形成原因
12.1.1英国和美国公司融资体制及其形成原因
1、分散化股权融资体制
家族控制
治理机制
早期:家族控制治理机制
英美企业创始人
日德企业创始人 韩国企业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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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的外部治理机制

中国证券市场的外部治理机制中国证券市场的外部治理机制是指为确保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提高其诚信度和流通性,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及防止金融风险和避免法律纠纷等,采取的一系列外部治理措施。
一、监管机构的监管中国证券市场的外部治理机制的主要监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CSRC)。
证监会是实施监督管理和执行监督管理的根本机构,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整体监管。
它负责确定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负责督查各种证券交易活动,进行行业管理工作,并督促各个参与机构和个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二、机构投资者的监督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为保障机构投资者的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中国证券市场的外部治理机制对机构投资者实施严格的监督。
例如,机构投资者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内部控制系统,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定期报送风险报告,实施投资者教育和培训,等等。
三、公司治理的监督证券市场的公司治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保护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
为此,中国证券市场的外部治理机制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严格的治理监督。
例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制度,实行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实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实行完善的分红分配制度,实行健全的公司治理考核制度,等等。
四、信息披露监管信息披露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特征,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此,中国证券市场的外部治理机制对信息披露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例如,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必须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人士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不得私自撤回发行公告,不得有损害投资者的行为;发行人不得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发行人不得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等等。
公司治理外部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外部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外部治理机制分为市场竞争机制和法律监管机制两个方面。
市场竞争机制是指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与其他竞争者的竞争来实现对公司治理的外部监督。
市场竞争可以促使公司提高效率和创新能力,降低成本,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从而取得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
竞争市场中,各种主体通过市场定价、市场份额、市场认可度等机制来约束和监督企业行为,从而对公司治理起到一定的外部监督作用。
法律监管机制是指政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进行的监管和规范。
政府通过立法、监管等手段来规定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机制和标准,并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监管机制可以加强对公司高层管理者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还有诸如独立董事、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评估机构等作为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机制。
独立董事通过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独立、公正的角色,监督并提出建议。
外部审计机构通过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发现并揭示公司违规行为和潜在风险。
独立评估机构对公司治理进行评估,提供独立的第三方评价,为公司改进和优化提供参考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市场竞争机制和法律监管机制,以及独立董事、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评估机构
等。
这些机制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公司进行监督和约束,促进公司治理的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

目的 原因
类型
内部治理机制:所有权集中度、董事会、执行官报酬 外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市场
一、两权分离导致的成本问题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企业制度中,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从统一到
分离的过程。
古典企业制度 业主制与合伙制 两权合一 无限责任
现代企业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两权分离
长期报酬
限制性股票 奖励管理层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或者以优惠价格购 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需在条件满足后才能出售。 影子股票 给予管理层没有所有权的普通股,但管理层可借此获 取与实际股票相同的红利或升值。
五、内部治理机制三:执行官报酬
股票期权制度:
行权价格: 董事会预先承诺的管理层在某一期限内购本与管理层机会主义
两权分离情况下,现代公司的合同关系是一种授权关系,该关系可以
提高决策效率,但要面对代理问题。 即股东与高管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前者是授权人,为公司提供资本, 后者是被授权人,代理股东经营这些资本。
代理问题:
当授权关系所涉及的双方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监督不力时,被
六、外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市场
公司治理市场: 由个人或组织投资者通过并购潜在价值被低估的企业的治 理机制,是在内部治理机制失效情况下的补充机制。 其作用是,当公司业绩不佳或管理层机会主义时,可通过 外部并购重构内部治理,如被并购方管理层往往无法留任 或全部留任,这是一种约束,促使管理层努力提升业绩。
一、两权分离与代理成本 二、公司治理结构 三、内部治理机制 四、外部治理机制
有关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
内容 内涵 解释 指通过包括正式与非正式、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 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以保证公司决 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利益的一整套制度 安排。 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 解决两权分离导致的代理成本问题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20修正)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1号发布根据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证券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证券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证券公司对客户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客户资产,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划分。
第四条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完备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证券公司董事会对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
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同时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本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
本准则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更加严格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七条证券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证券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的,应当确认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以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的核准文件、备案文件为依据对股东进行登记、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证券公司应当确保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与股东的实际情况一致。
第九条证券公司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确定的基本原则,借鉴境内外公司治理实践经验,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按照《公司法》设立并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改善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章程及与治理相关的文件,应当符合本准则的要求。
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特点,探索和丰富公司治理实践,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
上市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持续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
第五条在上市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上市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把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上市公司治理活动及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问题的,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治理。
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其他证券基金期货行业自律组织,依照本准则规定,制定相关自律规则,对上市公司加强自律管理。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有关自律组织,可以对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估,促进其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1.07•【文号】证监发[2002]1号•【施行日期】2002.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证监发〔2002〕1号)各上市公司: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现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00二年一月七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导言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国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制订本准则。
本准则阐明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
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细则,应当体现本准则所列明的内容。
本准则是评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衡量标准,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将责令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一章股东与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权利第一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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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层完全掌握资产的使用和支配权。
第三,股东数量众多与经理层相比财力,势力弱小。
第四,股票交易价格成为极好的操纵对象。那么 此时,政府应该介入,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保护 和增强弱势的广大股民。针对上述的问题英美中 三国的解决方案也不同。第一种是完全由行政机 构(证监会)来管制。(“纯管制”模式)。中 国目前的状况就如此。第二种是完全由法院来监 督(“纯法院”模式),1934年前的美国和1986 前的英国就如此。第三种是有证监会和法院同时 从不同方面介入,综合并平衡各自的作用(“行 政与法 院配合”模式),今天的美国和英国就 如此。
三、证监会的职能
《证券法》将证监会的职能明确为“依法对 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保障其合法运行”。
基本职能:
1.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 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2.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强化对证券期货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 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
⑶证监会与某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
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息交换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 基本上是证监会发布命令,证券交易所执行,也 是造成重复监管和监管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⑷证监会监管效率低。
证监会案例查处周期偏长,处罚效率比较低,突 出表现为对证券公司违法行为处罚的低效率。
六、未来证监会监管权配置的具体修改建议
3.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 研究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 定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 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 的事项;对期货市场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规划和 协调。
5. 统一监管证券业。
四、证监会监管机制
为看清政府应从哪些角度监管上市公司和市场, 可按照股东数量把企业结构大致分为三类。第一 类是原始的“夫妻店”形式:自家拥有,自家经 营。以“武大郎”开店为例,不存在“控制权” 与“拥有权”的分离。第二中结构形式是“小数 目股东”拥有的合伙股份制公司。以大鹏证劵为 例,拥有权与控制权开始分离,股东与经理层信 息不对称开始存在。第三种形式是上市公司。以 深圳发展银行为例,这种极端的产权与控制权的 分离至少带来以下问题。第一,使股东与经理层 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第二,一旦股东把钱 托出,上市公司
外部治理之证监会
一、证监会的定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简称证监 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 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 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 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 程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二、证监会的发展
在1992年以前,我国的证劵市场监管管理 职责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1992年10月, 国务院成立了国务院证劵委员会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国务院决定 保留设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原 国务院证劵委员会的职能和中国人民银行 履行的证劵业务监管职能都划入中国证劵 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证劵 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劵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 行监督管理职责。
⑷增强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①权限划分 ②信息交换制度和联合监管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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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互联互联网,IT,计算机创业计划书介绍:创业计划互联网,IT,计算机,网络创业者叩响投资者大门互联网,IT,计算机“敲门砖”,互联网,IT,计算机,网络创业者计划创立互联网,IT,计算机业务互联网,IT,计算机书面摘要,一份优秀互联网,IT,计算机创业计划书往往会使创业者达到事半功倍互联网,IT,计算机效果。下面互联网,IT,计算机,网络小编为大家整理互联网,IT,计算机关于互联互联网,IT,计算机创业计划书,欢迎大家互联网,IT,计算机阅读。 计算机普及及运用,上购物已经取代了传统互联网,IT,计算机购物模式,上购物不受时间和空间互联网,IT,计算机
⑵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的不完善制约了证监会所 行使监管权的能力。尤其体现在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的查处方面。对证监会而言,对违法行为的 查处应该是其工作重心,近年来制定的法律法规 均明确规定了证监会拥有的处罚权和相关措施。 但关于违法行为认定的相关规定不完善,导致了 证监会行使违法行为查处权的手段收到制约。
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监管的改进。
①通过赋予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更具操作性的处分权,改变目前 交易所在信息披露方面完全被动执法的现 状,增强证券交易所的能动性。②取消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形 式审核的规定。
⑵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监管的改进。
⑶证劵交易监管方面的改进。
证监会应该集中于证券违法行为的查处权 的行使,对于证券交易证券所应该发挥第 一位的监管功能,尤其体现在对于重大异 常交易的监管,实时监管方面。
英美国与中国证监会监管机制比较:
模式类型 英美模式 中国模式
股权结构
监管
特点
高度分散化的 监管体系相对
个人持股
完善(证监会
与法院同时介
入)
高度集中的国 证监会监管发
有产权
挥较大作用
五、证监会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⑴现行法律法规对证监会监管权的定位存在偏差。
证监会的监管过于广泛又缺乏重心---对违法行为 的查处,使得证监会过多干预市场,侵犯市场自 治,过度监督与监管缺失同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