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施工临时用电的规划和设计1.1进行用电量估算和负荷计算,确定施工临时用电的容量和负荷,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规划。
1.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插头插座等电气设备,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要求。
1.3合理设置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保证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
1.4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进行布线,确保其线路走向合理,并与会影响线路安全的其他设备、设施相隔一定的距离。
二、用电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管理2.1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合法性。
2.2进行用电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确保其正常运行。
2.3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使用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2.4停工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严禁留有火源和常规电器工作。
三、电气设施的检测与监控3.1进行定期的施工现场电气设施的检测和监控,包括电线、插头插座、配电箱等电气设备的检查和测试。
3.2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的绝缘电阻测试和接地电阻测试,确保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接地情况良好。
3.3使用专业的电气测量仪器进行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的测量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电气故障。
四、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与培训4.1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4.2定期进行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培训,包括临时用电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事故处理等内容,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
4.3建立用电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置电气事故。
五、施工现场的巡视与日常管理5.1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气隐患。
5.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违规操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
5.3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宣传栏,增加用电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024年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临时用电概况2、临时用电监理依据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____2.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____2.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____2.6《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____2.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____2.8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2.9建设行政主管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3、监理目标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进行控制,预防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的发生,力争使工程安全达到合同目标。
4、临时用电监理重点内容4.1关于临电工程管理方面重点监理内容4.1.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JGJ46-____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1.2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其内部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必须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4.1.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临时用电的管理体系,责任是否明确,暂设电工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如果现场高压部分也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还应配备具有高压操作证的人员。
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检查申报的人员与操作的人员是否一致。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为电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4.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验收资料和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____分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协议必须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的监督管理,保障用电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基本任务是:对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线路、保护措施、用电负荷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用电安全;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密切协作,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用电设备的选择和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施工单位的需求;(二)用电线路的布设合理,排除电线、电缆的交叉布设,能够防止漏电、短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用电设备的安装与拆除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四)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监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五)对用电负荷进行监测和控制,避免过载、短路等电力故障的发生;(六)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具备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能力;(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具备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完成监理任务。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和建议,确保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妥善保管监理记录和资料,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监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施工单位的评价和考核。
第三章临时用电监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明确监理内容和要求,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制定监理计划;(二)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和提出存在的问题;(三)根据监理计划,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施工现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四)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五)跟踪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的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六)定期向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意见,评估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和临时用电工程的质量;(七)参与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评价和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意见。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规范用电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和用电设备,减少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临时用电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展览会场、体育场馆等场所。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具备电力监理资质,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电力供应商应当按照供电合同的约定,提供稳定供电,并负责抢修维护。
第五条用电人应当依法使用电力,合理布置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监理职责,保障用电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临时用电监理计划,并报送电力监管部门备案。
(二)对用电人的用电设施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对电力供应设施进行审核,并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监督用电人和电力供应商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行为。
(五)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六)定期向用电人和电力监管部门汇报用电情况和安全工作情况。
(七)承担因监理工作不力导致的事故责任。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临时用电监理专家组,由具备电力监理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履行监理职责。
专家组成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师资的职责和要求,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电力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反馈用电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用电人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依法与电力供应商签订供电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使用电力。
(二)申请临时用电前,应当通过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审核用电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是为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细则。
以下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和验收。
- 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并获得合格证书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 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验收,核实其性能和安全指标符合要求。
2. 电力线路的布设和接地。
- 根据工程需要合理规划电力线路的布设,确保线路长度合理、线径适当、绝缘厚度达标。
-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接地,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3.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 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临时用电线路的巡视和防护。
-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警示标识等,避免人员误碰和安全事故发生。
5. 用电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 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 在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6.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监督责任。
-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工程和安全管理知识,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 监理人员要对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 文件记录和安全教育培训。
- 编制全面的文件记录,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和维护情况等。
-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以上是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旨在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二)一、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本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安全。
二、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始前就临时用电安全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制定详细的监理方案,并在监理过程中随时调整方案以适应施工进展。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针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重点内容:1. 监理人员资质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电气工程专业背景和相关资质证书,如电气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等。
2. 监理范围:主要监督临时用电设备的设计、安装过程、操作、维护和拆除等环节,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
3. 监理责任:监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报告。
4.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对临时用电设备的材料、工艺、接地、绝缘电阻等进行检查,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5.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监理报告,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向相关单位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6. 违规处理: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汇报,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情况严重,可以采取停工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以上是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执行。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工地和现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工地和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 临时用电:指为工地和现场提供临时用电的供电系统。
2. 工地和现场:指各类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活动场所等。
3. 监理机构:指受业主委托,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专业机构或个人。
4. 主要责任人:指工地或现场的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
5. 临时用电设备:指供电系统的输电、配电和用电设备。
6. 监理人员:指被监理机构委派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服务的人员。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工作,提高临时用电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电力供应可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临时用电工程,包括施工现场用电、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监理职责由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的选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五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从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的监控、施工结束的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要求提出临时用电需求,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并报监理机构审核。
第七条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源选择: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电源,包括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二)电源容量:根据施工需求和用电设备负荷确定电源容量;(三)用电线路布置:根据施工现场布置材料和设备确定用电线路布置方案;(四)用电安全措施:包括用电设备的安装、接地保护、防雷措施等;(五)用电周期:根据施工进度确定用电周期和计划。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控第八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临时用电工程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拆卸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用电设备的安装:按照电器安装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固定牢固、接线正确;(二)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使用可靠的接地设备,确保电流正常地流入地下;(三)线路敷设:线路敷设应符合电线电缆敷设规范,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和其他外力破坏;(四)防雷措施:对需要采取防雷措施的区域,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五)用电安全:临时用电工程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章施工结束验收第十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电设备的完好性:查验临时用电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完好;(二)用电线路的安全性:检查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敷设和接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三)用电安全措施:检查临时用电工程是否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四)用电记录:阶段性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用电情况和问题,并进行总结;(五)用电工程的文件整理和归档:整理和归档临时用电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理工作。
下面将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职责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包括电源设备的运行状态、电缆敷设情况、接地保护措施、配电柜的安全性等方面。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要求整改。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合理配置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临时用电设备,确保供电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同时,应保证设备的质量和稳定性,避免因设备失效造成用电事故。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保护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接地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如发现接地电阻超标或接地装置失效的情况,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线路的安全和可靠性。
特别是在施工现场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下,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避免线路因短路引起火灾。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备维护和保养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按时更换老化严重的设备,避免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要求1. 临时用电配电箱的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箱应采用防火、防水、防腐蚀的材料制作,并安装在防护箱内。
配电箱的输电线路要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用电过程中不会因故障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
2. 临时用电线缆的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缆应选用耐磨损、耐高温、耐油腐蚀的电缆材料,并且要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
线缆的敷设要避免与尖锐物体接触,以免因磨损而导致线路短路或漏电。
线缆与金属构件的连接要采用可拆卸的夹具,方便日常维护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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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编号:SPMC-5/安-14D066-杭州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南延伸段2标段(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南延段2标段项目监理机构二0一四年十一月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工作依据三、监理工作流程四、监理工作内容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杭州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南延段2标段项目监理机构施工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中医药大学站位于浦沿路和东信大道交叉口,为4、6号线换乘站。
车站北侧围东方通信城(多层工业厂房、办公楼),西侧为志诚大厦、杨家墩加油站,东侧为浙江省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车站主体总长(外包)303.05m,标准段宽(外包)26.3m。
车站共设置4个出入口,主体预留一个接口条件,一个紧急疏散口,两个风亭。
本工程车站为地下三层岛式同台换乘站,车站有效站台宽度15m,有效站台长度120m,结构形式为地下三层双柱三跨钢筋混凝土箱型框架结构。
主体围护结构采用1000mm厚的连续墙, 地下一层外挂段采用600mm连续墙。
本基坑地下一层外挂与主体基坑采取同步开挖。
1000mm厚地下连续墙接头采用十字钢板接头,600mm厚地墙采取工字钢接头。
车站标准段基坑内净宽为24.3m,深度约25.7m。
连续墙内侧设置内衬墙,地下一层、二层内衬墙为700mm,地下三层内衬墙为1000mm,局部地下二层为内衬墙为1000mm。
内衬墙与地下墙之间均按复合墙设计。
结构为全包防水。
2、参建单位工程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路站~中医药大学站区间/中医药大学站/中医药大学站~滨盛路站区间)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8、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9、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三、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不同意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4.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4.1.1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4.1.2审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单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1.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1.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方案。
4.1.5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用电方面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4.1.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4.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4.2.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2.2对施工过程中的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二次。
每月组织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一次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检查,发现严重违规用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上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2.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2.4复查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4.2.5完善相关安全资料,做到及时、真实、完整。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5.1外电防护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或地下电缆。
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保护措施,防止发生碰触造成触电事故。
5.1.1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材料及构配件等物品。
最小安全距离主要考虑了两个因素:*一是必要的安全距离。
尤其是高压线路,由于周围存在强电场的电磁感应所致,使附近的导体产生电感应,附近的空气也在电场中被极化,而且电压等级越高电极化就越强,所以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电压的等级增加,安全距离也相应加大。
*二是安全操作距离。
考虑到施工现场属动态管理,不像建成后的建筑物与高压电线路距离为静态。
施工现场作业过程,特别像搭设脚手架,一般立杆、大横杆钢管长6.0m如果距离太小,操作中的安全无法保障,所以这里的“安全距离”在施工现场就变成“安全操作距离”了,除了必要的安全距离外,还要考虑作业条件的因素,所以距离又加大了。
5.1.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挡、栅栏等,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5.1.4在施工现场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
防护架距离电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
防护架距作业区较近时,应用硬质绝缘材料封严,防止脚手管、钢筋等误穿越触电。
5.1.5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械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设成门型,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
为警示起重机械作业,应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用彩色灯泡或红色灯泡,其电源电压应为36V。
5.2接地与防雷5.2.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
5.2.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保护必须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接零保护,一部分设备做接地保护。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5.2.3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电流,且严禁断线。
5.2.4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2.5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5.3配电箱、开关箱5.3.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3.2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作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5.3.3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湿型产品,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5.3.4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5.3.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或插座做活动连接。
5.3.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3.7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3.8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电器设备应符合下列原则:*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熔断器。
当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置总断路器。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置分路熔断品或分断路器。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
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电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熔断器应选样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总开关箱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于分路开关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5.4现场照明5.4.1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中,照明装置与人的接触最为经常和普遍。
为了从技术上保证现场工作人员免受发生在照明装置上的触电伤害,照明装置必须采取如下技术措施:5.4.2照明开关箱中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都必须作保护接零;所有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5.4.3照明开关箱(板)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5.4.4照明线路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不得直接进入照明器。
5.4.5灯具的安装高度既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又要符合安装要求。
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不得低于2.5m。
5.4.6对下列特殊场所使用的照明器应使用安全电压:*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移动式照明器(如行灯)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网,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5.5配电线路5.5.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这里强调了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是由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故严禁使用裸线。
导线和电缆是配电线路的主体,绝缘必须良好,是直接接触防护的必要措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和包扎都必须符合规定。
5.5.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施工现场不但对电缆干线应该按规定敷设,同时也应注意对一些移动式电气设备所采用的橡皮绝缘电缆的正确使用,应采用钢索架线,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穿越道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的现象。
5.5.3架空电线用木电杆的梢径应不小于140mm;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四线横担长1.5m,五线横担长1.8m;与地面最大弧垂: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