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的成效、问题及对策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总结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对于人们的生活助力愈加明显。
2023年,我们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在这篇总结中,我将回顾我们的工作成果,并对未来的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一、成果回顾在2023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果:1.政策宣传: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城乡居民普及医疗保险的政策内容、报销流程等信息,提高大家对医疗保险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2.医保卡推广:积极推广医保卡的使用,提供便利的服务。
通过设立专门的医保卡办理点和移动办卡车,方便居民办理医保卡,并加强对使用医保卡的指导。
3.服务网络建设:建设了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提供了更多的医疗服务点供居民选择。
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开通了诊疗直付、门诊刷卡等便民服务,方便居民就医及报销。
4.支付方式创新:推广无现金支付方式,提高支付效率和方便性。
通过手机支付、刷卡等方式,减少了居民报销的繁琐流程,提高了医疗保险的使用率。
5.数据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的集中管理。
通过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医疗保险服务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改进。
二、问题分析在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和解决:1.宣传不到位:尽管我们加强了政策宣传,但仍有部分居民对医疗保险的政策理解不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方式。
2.医保卡使用率不高:尽管我们推广了医保卡的使用,但部分居民仍然习惯使用现金支付,对医保卡的使用并不积极。
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医保卡的使用率。
3.服务网络不完善:在部分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紧缺,医疗服务网络不完善,居民就医困难。
需要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管理系统存在问题:由于管理系统的限制,有时无法及时准确地统计和评估医疗保险服务的情况。
需要进一步改进系统,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问题及对策探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医疗费用逐年增长,医疗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实现全民医保的重要途径之一。
由于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等原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诸多问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由于各地医疗保险制度不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缺乏协调一致性,导致一些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存在着差异化和不公平性。
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和融合,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势在必行。
1.2 问题意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问题意义非常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城乡差别和城乡之间的分割,导致了制度不公平和不完善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的待遇差异较大,造成了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不平等现象。
其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问题也涉及到了医疗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当前城乡医保制度不统一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医疗服务的不均衡,影响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再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问题还涉及到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分割的城乡医保制度容易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缺口的出现,而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可以更好地整合医疗保险资金,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问题意义在于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一体化的努力,才能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权益和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目标。
2. 正文2.1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不足。
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及解决方法

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及解决方法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加快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为最终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给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救助,初步解决了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不起的问题,保证了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大力扶持。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国家针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划不断出炉,为行业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展现状分析1、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机关占据主导地位,居民自愿参保,居民个人缴纳大部分费用、政府缴纳剩下的部分费用进行筹资,缴费标准依据当地工资水平而定,以此来减轻城镇居民看病就医负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性较强,个人缴纳一部分保费,政府补助大部分费用,减轻了家庭负担;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成员不需要体检,遵循自愿参保的原则,且多数病种都能享受补贴。
2018年中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89736万人,同比增长2.7%。
新医改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新医改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作者:林淑周来源:《时代经贸·北京商业》 2018年第29期2009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简称:新医改)中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要全面覆盖城乡居民,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在新医改思想的指导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取得了长足发展,并在2016年实现了新农合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形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总结新医改以来新农合发展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对于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医改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的成效(一)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农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新农合的实施使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卫生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效显著。
新农合实行多年以来,随着每年筹资的不断增加,报销补偿比例也不断增加。
开展新农合县(市、区)从2005年678个增加到2012年的2566个;参加新农合人数从2005年的1.79亿人上升到2012年的8.05亿人;参合率从2005年的75.66%上升到2012年的98.26;人均筹资额从2005年的42.10元上升到2012年的308.50元;当年基金支出从2005年的61.75亿元上升到2012年的2408.00亿元;补偿受益人次从2005年的1.22%上升到2012的17.45%。
全国大病补偿从试点初期的26%上升到现今的40%左右。
新农合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增强了农民抵御大病的能力,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农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了降低医疗费用,引导农民就近就医,充分利用基层医疗资源,新农合采用了越基层补偿的起付线越低,补偿比例越高的制度设计,吸收农民小病及时到家门口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双管齐下,新农合实行以来,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得到了改善许多基层医疗机构的基层设施和医疗器械配备都达到了国家要求,就医环境大大改善;同时基层医疗技术人员也得到了更多的培训机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态度逐步变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医疗资源利用实现了良性循环,农民就医可及性进一步提高,推动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享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果而制定的一项保险制度。
该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广大城乡居民在医疗保健上享有了比以往更多的保障。
但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其进行问题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保险待遇不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待遇存在明显的不均。
一方面,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范围比农村居民广、待遇水平高;另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财政状况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均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2.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城市与农村在医疗资源及服务水平上存在差异,如医生数量、医药设施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城市优先、农村次之”的状况。
城市、农村地区的居民在享受医疗保障方面难以达到平衡。
3.保险管理方面的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管理问题也存在一定的难点。
例如保险费率的确定、保险项目的审核标准、居民身份的确认、身份识别等问题,都需要考虑到居民的实际情况,并使其透明、公正。
4.医保基金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需要大量的医保基金支持。
但基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政府拨款和居民缴纳的保费,并且医院对医保卡中的现金结算存在滞后情况,导致医保基金缺口增大。
二、对策建议1.建立透明、公正的保险制度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保险待遇不均等问题,需要建立透明、公正的保险制度。
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管理,公平地分配医疗服务资源,使制度更加完善。
2.优化医疗资源分布针对城市与农村在医疗资源及服务水平上存在的不平衡问题,政府应推进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医疗资源更加均衡。
例如,在落实医疗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城乡人口规模、地理位置以及医疗资源的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
3.完善医保管理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保险管理方面的问题。
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作为中国人口最多的省份之一,河北省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保障范围不足、参保群体分散、医保基金不足等。
对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完善的对策,有助于提升保障水平,保障更多城乡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福利。
(一)保障范围不足在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存在明显的不足。
由于医保基金有限,导致保障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范围相对较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尤其是对于一些重大疾病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障力度不够,治疗和康复过程中的医疗费用仍然是居民们的一大负担。
(二)参保群体分散河北省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群体分散,涉及到的居民人数众多,涵盖面广。
这就意味着管理难度大,征缴费用和资金分配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由于参保群体分散,也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风险无法有效分散等问题,增加了医疗保险的风险管理难度,影响医保基金的健康运作。
(三)医保基金不足医保基金缺口一直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一个难题。
在河北省,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缺口日益加大。
一方面,医保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但由于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个人缴费能力有限,政府补贴不足,导致医保基金收入不足;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特别是医药费用的上涨,使得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增大,严重影响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适当扩大,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
尤其是对于重大疾病和高额医疗费用,要适当增加保障力度,降低民众看病的经济负担。
在保障范围方面,还可以适当扩大保障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范围,提高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的实用性和可及性。
为了解决参保群体分散的问题,可以通过整合和精细化管理,优化参保群体结构,降低医保基金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问题及对策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一体化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是指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到一个统一的保险体系中,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的统一和政策的统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对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城乡差异大、财政保障不足、机制不完善等。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
城乡差异大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难点之一。
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生活方式、医疗需求等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医疗保险的设计和实施上就存在较大的难度。
城市居民的医疗需求主要集中在大型综合性医院,而农村居民更倾向于就医于乡镇卫生院或村级卫生室,这就需要在医疗服务的供给上有所调整和协调。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建立城乡医疗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建设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医疗资源的统筹和合理配置;二是建立差别化待遇机制,根据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支付标准等政策,保障不同城乡居民的医疗需求。
财政保障不足也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问题之一。
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性差异以及城乡发展水平不同,导致两者的财政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普遍存在保障不足的问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投入,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险的衔接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资源整合和效率提升,通过资源的共享和转移来解决财政短缺的问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机制不完善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存在管理体制不统一、信息不畅通等问题,使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一体化难以顺利推进。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

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增强医疗保险的可及性
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和普及 程度,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的保障。
优化保险产品设计
整合后的医疗保险产品可以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例如增 加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等。
消除制度壁垒
消除城乡之间的制度壁垒,使得参保人在城乡之间流动时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面 临制度障碍,实现医疗保险的顺畅衔接。
、新的管理方式等,从而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
0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的 可行性
政策法规的推动
政策支持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
法规完善
相关法规不断完善,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提供了法律保障和依据。
技术的支持
信息技术
整合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大 数据分析技术等,提高了数据处理能力和 效率。
促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配置
1 2 3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通过整合医疗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规划医疗 资源的配置,使得城乡居民可以更加便捷地获 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整合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引导更多的患者到基层 医疗机构就诊,从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的能力 和水平。
推动医疗资源公平分配
消除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现象,使得 城乡居民可以公平地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保意识和积极性。
0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的 建议和展望
完善政策法规,加强顶层设计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针对不同地区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 整合目标和时间表。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为整 合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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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的成效、问题及对策作者:向运华曾飘来源:《决策与信息》2020年第04期[摘 ; ;要]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是近10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中的关键一步。
各省市积极出台整合办法进行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整体进展良好:清退了重复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提高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管理;理顺了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
但是,整合后依然存在省市间统筹进度不一;部分地区分档缴费损害公平;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过快;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间衔接不畅通等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议提高政策统筹层次;探索缴费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缴费机制;控制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风险;做好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联动工作。
[关键词]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中图分类号] R197.1;F842.6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0)04-0053-08一、引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广泛保障着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促进城乡医疗保险更加平稳运行。
申曙光(2014)提出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1]。
刁孝华、谭湘渝(2010)则指出未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时序大致经过覆盖城乡、统筹城乡、整合城乡、城乡一体化的阶段,最终实现统一城乡的状态[2]。
雷咸胜、崔凤(2016)明确表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是建立全民医保,实现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3]。
仇雨临、王昭茜(2018)进一步指出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在制度层面、保障水平、服务效率等方面效果突出,但整体实际进展仍然落后于预期规划[4]。
本文基于梳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的最新进展及其成效,探讨医疗保险在城乡整合后依然面临的难点问题,为建立全面统一、运行良好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提供对策建议。
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的最新进展和成效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提出,为解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和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要求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统筹区力争在2016年底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在2017年启动实施。
2018年5月,国家正式组建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全国性医保整合迈出了关键一步。
2019年6月,《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明确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未完全整合的地区在2019年底前由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完全过渡到城乡统一。
我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发展历程大致经过试点探索(2007-2013年)和推广发展(2014年至今)两个阶段,各省、市、县(区)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进程并不一致,其中东部沿海城市、内陆省会城市等地区整合进程最快,统筹水平也较高。
截至2019年5月,全国已有24个省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其余7个省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仍是独立运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整体上进展良好,在清退重复参保、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和统一待遇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清退重复参保人员,避免了重复报销和医保基金的浪费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以保障全民健康公平性为出发点,整合后清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重复参保人员,避免了重复报销造成的损失现象。
根据2017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间衔接不到位,审计抽查地区305万人存在重复参保情况,财政补助多补达14.57亿元,5124人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346.91万元,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国家审计署办公厅《2017年第1号公告: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由表1可见,新农合参保人数在2014-2018年间逐年下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在2014-2018年间增长较快,增速在2017年高达到94.74%,城乡居民医疗整合工作进展良好。
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134452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国家医疗保障局《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克服了制度间的銜接问题,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参保制度上的统一加快了其管理信息一体化的建设进程,有效提高了医疗保障覆盖的准确性,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医保基金浪费。
(二)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环节同步推进,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2003年,我国启动新农合制度试点工作,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财政补助”的模式进行筹资。
2007年,我国开始探索建立面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采用居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参保,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与新农合保持一致。
如表2所示,2010-2019年间筹资标准不断提高,财政补助力度逐渐加大,2019年确定为770元/人、年的筹资水平,有效稳定了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筹资来源。
新农合基金收入在2010-2015年间逐渐增加,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进入全面推广时期,农村居民逐渐被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中,新农合筹资总额在2016年后下降非常明显。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始终保持稳步增长,从2010年的353.5亿元上升至2018年的7846.4亿元,尤其是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入全面推广时期,2017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年增速高达101.15%。
基金收入猛增,意味着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作用机制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年增速得到提高,而且两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群体和参保资金逐渐趋于一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池得以扩大,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金抗风险的能力。
(三)拉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在药品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规定上得到统一:(1)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就宽不就窄”。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统一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适用目录,扩大了原新农合参保居民的报销范围,制度整合前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种类约为700-1300种,城镇居民医保目录约为2200种[5]。
2016年正式整合以来,人社部和国家医保局逐渐扩大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现行适用的药品目录是2019年药品谈判后形成的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西药和中成药共计2709种①。
(2)统一了城乡居民在医保报销政策规定中门诊、住院报销起付线和门诊、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
原新农合参保居民在各级别的医疗机构所享受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城镇居民达到一致,农村居民医保报销水平得到提升。
(3)统一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整合后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与城镇居民持平,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明显提高。
医疗保险在待遇报销政策上有非常明显的地域差异,下面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阐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待遇政策的具体变化。
2018年1月,北京市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正式运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前海淀区新农合待遇补偿标准为:住院和门诊的报销起付线分别为1300元和650元,一般目录内三级、二级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55%,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或者未经转诊而在其他专科医院就诊的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50%和45%。
个人门诊补偿年累计最高补偿额为3000元,住院报销封顶线为18万元。
整合后海淀区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拉平,住院和门诊报销起付线整体降低,报销比例提高,封顶线提高。
制度规定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分类设置,医疗机构为一级及以下级别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二级为800元、三级为1300元,医疗机构为一级及以下级别的门诊起付线为100元、二级及以上为550元,起付标准以上三级、二级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78%和8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统一报销5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55%。
门诊最高补偿限额不变,住院费用报销封顶线提高至20万元②。
(四)统一定点医疗机构,为农村居民就医、转诊提供便利整合前,新农合基本实行县级统筹,参保的农村居民主要在乡镇医院和村卫生室就医,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行市级统筹,相应的城镇居民就医主要选择二、三级医院。
制度整合后统一制定了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管理政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居民选择定点机构就医的范围扩大,可以享受到和城镇居民相同级别的诊疗服务。
以北京市顺义区为例,2018年1月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顺义区116家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中,顺义区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214家,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2800余家[6],在此政策影响下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可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更广,提高了农村居民就医和转诊的便利性和可及性,在医疗保险定点服务上实现了城乡公平。
(五)理顺管理体制,有利于实现健康大数据管理目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建立初期分别由人社部和卫生部分头管理,管理机制分立,资源分散,城乡医疗保障服务效率不一。
2018年,国家正式组建了医疗保障局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制定医疗保险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筹资标准、医保目录、待遇水平和基金管理办法等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推动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进程。
管理机构的统一降低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过程中的机构协调成本,实现了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能的统一,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将政策性整合落到实处。
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发布系列政策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统一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并稳步推进全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
在制度整合的基础上,医疗保障局着力推进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建立“智能审核——协议管理——行政监督”全国一体化医保基金监控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的运用,有利于推动城乡参保居民的健康大数据管理,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全國统筹和异地结算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