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1
非涉密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件五:
非涉密信息发布审批表
部门
日期
经办人
用途说明
发布信息
内容摘要
拟发布
目标地址
部见
(视情况决定是否审批)
签字(公章):年月日
保密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审批
(视情况决定是否审批)
签字:年月日
审批后填写
发布结果
操作员
发布源计
算机编号
日期
注:1、本表适用于面向公司以外的非涉密公开电子信息发布,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网站,论坛等的发布,其他发布可参考适用;
最新企事业单位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xxx门户网信息发布审批表
报送名称报送时间
送稿人联系电话
类别□新闻□通知公告□其他
(请附全文、图片的电子文档并注明作者)
送审内容
标题
作者
涉密审查是否涉密□是□否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部门
负责人
签字(盖章):年月日意见
分管
校领导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宣传部处理情况
备注1.上网信息的发布,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确保信息的真实、客观、严谨性,报送的信息宣传部(新闻中心)依据有关规定遴选、审编后发布;
2.涉密信息的发布,需报校保密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涉密审查栏分管领导指的是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签字;
4.各单位及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规定造成失、泄密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网站内容发布审批管理办法

网站内容发布审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网站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内容说明:
1、网络部对公司网站的日常更新,审核标准按《网站定位及编辑要求说明》进行审核,无需进行填表申请,内容要求必须符合栏目定位和编辑要求。
2、公司其他部门出于需要通过网络公布的信息,则按本管理办法进行申请和审批。
二、审批流程:
1、需求部门经办人拟稿、核稿,后填写《网站内容发布审批表》,连通拟稿一同提交给部门领导人进行签字审批。
2、部门领导人签字后提交给总经办进行二次审批。
3、总经办审批后提交总经理进行三次审批。
4、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提交给网络部负责人签字
5、网络部负责人签字后,安排网络部编辑进行发布。
6、编辑发布后对审批表进行签字。
三、附表:
网站内容发布审批表。
信息发布审批表

□图片
信息内容(摘要)
科室(局)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
宣传科审核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分ຫໍສະໝຸດ 信息领导意见审核人:年月日
主管领导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
信息发布人
审核人:年月日
备注:1.一般信息需经分管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审批,重大信息和紧急信息须报送主管领导审签。2.《审批表》经科室(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宣传科,并提供纸质稿件和电子文本。
*****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表单编号:
日期
年月日
部门
(单位)
信息员
类别
□网站□媒体□政府□党委
□其他
联系电话
发布板块
市局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质监专栏□信息公开□论坛
□机关党建□专题栏目□政风行风□办事指南□其它
市级媒体□日报□新闻网□电视台□广播电台□其他
区级媒体□区局网站□日报□新闻网□其他
国家级媒体□总局网站□中国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其他
新闻信息发布审批表

新闻信息发布审批表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报批一律不准擅自发布涉及学院声誉的文稿、图片等,违者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2、送件人准确填写“送审时间”、“内容标题”、“拟发布栏目”等内容,由本部门领导对拟发布内容审核同意后,在“送审部门领导签字”处签字,报请分管院领导审核,由党委宣传部报请党委书记审批。
3、本表格一式两份,信息处和申请部门各持一份,定稿的整个内容由各部门信息员按照格式要求提交电子档到党委宣传部,并保持内容和报送纸质内容一致。
集团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1

发布信息名称
上报部门
信息类别
发布形式
信息内容
(附信息内容文件)
上报时间
分公司行政部
意见
分公司总经理
意见
集团行政部
审批意见
集团主管副总
审批意见
集团总经理
审批意见
董事长
审批意见
集团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发布信息名称
上报部门
信息类别
发布形式
信息内容
(附信息内容文件)
上报时间
分公司行政部
意见
分公司总经理
意见
集团行政部
审批意见
集团主管副总
审批意见
集团总经理
审批意见
董事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审批意见
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及促进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资料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站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保密办主任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网上发布。
第五条审核的程序:(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
(二)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
第六条各部门要按照《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遇有本职范围内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做好收集、整理、申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信息发布统一上网发布。
第七条上网发布的信息,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坚持“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保密”的原则。
各部门形成拟上网信息文稿后,先由部门领导初审,然后交保密办主任审批,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第八条发布关系重大事件的信息和负面信息,必须上报上级公司领导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所有报送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审核表、登记表要存档保存,办公室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备案登记,以加强管理。
第十条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严禁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后方可发布。
第十一条网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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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总经理
意见
集团行政部
审批意见
集团主管副总
审批意见
集团总经理
审批意见
董事长
审批见
集团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发布信息名称
上报部门
信息类别
发布形式
信息内容
(附信息内容文件)
上报时间
分公司行政部
意见
分公司总经理
意见
集团行政部
审批意见
集团主管副总
审批意见
集团总经理
审批意见
董事长
审批意见
集团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发布信息名称
上报部门
信息类别
发布形式
信息内容
(附信息内容文件)
上报时间
分公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