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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的资金使用指南与案例分享

残疾人保障金的资金使用指南与案例分享

残疾人保障金的资金使用指南与案例分享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我国残疾人权益而设立的一项专门基金。

它的成立旨在提供经济支持和社会保障,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并促进他们的全面参与社会。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正确使用残疾人保障金,本文将向读者介绍资金使用指南,并分享一些相关的案例。

一、资金使用指南1. 教育培训:残疾人保障金可以用于资助残疾人的教育和培训。

这包括残疾人特殊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方面。

通过资助教育培训,可以提高残疾人的学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2.康复医疗:资金可以用于残疾人的康复医疗费用。

残疾人因残疾造成的医疗费用通常比普通人更高,因此使用残疾人保障金来支付康复治疗、康复器械和康复辅具等费用,将大大减轻残疾人的经济负担。

3.辅助器具和设施:残疾人保障金还可以用于购买残疾人所需的辅助器具和设施。

这些器具和设施有助于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

比如轮椅、助听器、助视器等。

4.意外伤害补偿:残疾人保障金可以用于支付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人损失的一部分,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这可以帮助残疾人应对意外事故带来的突发经济困难。

5.社区服务:资金也可以用于提供残疾人社区服务,包括社区康复、心理咨询、社交活动等。

通过社区服务的支持,可以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区,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案例分享以下是一些使用残疾人保障金的案例分享,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1.小明是一位大学生,因车祸导致下肢瘫痪。

他申请到了一笔残疾人保障金,用于购买电动轮椅和康复训练。

这使得小明可以自主出行和参与各种课程活动,提高了他的生活质量。

2.李阿姨是一位失聪的老人,她通过申请残疾人保障金购买了助听器。

助听器的使用帮助李阿姨恢复了听觉,并能够更好地与家人和社会进行交流。

3.王先生是一位体育爱好者,他因突发疾病导致下肢失去运动能力。

他利用残疾人保障金购买了跑步机和康复器械,通过康复训练逐渐恢复了行走能力,并参加了残奥会的比赛。

残保金培训课件

残保金培训课件
• 实际差额人数
• 实际差额人数 = 规定的安置人数-实际安置人数 =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0.5% —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 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
深圳市统计部门 公布的上一年度 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照深圳市统计局网站发布的 上一年度《深圳市城镇单位从 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 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 平均工资执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保障金) 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 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目的和意义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 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劳动就业是残疾人的一项基本人权,是保障残疾人 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 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深残联发〔2020〕7号)
2019年度保障金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申报缴纳期限至 2020年12月15日。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深残联发〔2020〕11号)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 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 2位(四舍五入)。
残保金的年审制度
• 年审制度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 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 业人数。
• 年审时间和方式 年审时间:一般申报年审时间为每年3月20日至6月30日。2020年受新冠肺 炎疫情影响,申报年审时间为4月30日至8月31日。 年审方式: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窗口 (https:///)申报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解读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解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解读1.缴费人及缴费范围全省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2.费款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 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9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执行口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2)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执行口径: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介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介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介绍1、简介1.1 定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一种由设立的基金,旨在帮助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经济、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保障。

1.2 目的:保障金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参与度,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

1.3 背景:保障金的设立是为了推动社会包容和公平,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保障金的来源与支付对象2.1 来源:保障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拨款、社会捐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来源。

2.2 支付对象:符合残疾人就业条件的残疾人群体是保障金的支付对象,包括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残疾人自主创业群体等。

3、保障金的申请与审核流程3.1 申请条件:残疾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创业条件,如具有相应的技术或职业能力、符合职业和身体条件等。

3.2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残疾证、联系、就业意向证明等。

3.3 审核流程: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判定是否符合条件,最终决定是否给予保障金支持。

4、保障金的福利与服务4.1 经济保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获得一定数额的保障金,用以支付基本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

4.2 职业培训:保障金还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帮助残疾人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

4.3 就业服务:保障金机构还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支持。

附件:附件1:残疾证明样本附件2:申请表格附件3:保障金发放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残疾人就业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规定的管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金的相关法规。

2、就业困难群体:指在就业过程中由于个人残疾或其他因素,面临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群体。

3、自主创业群体:指具备创业能力和条件的残疾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创业的群体。

4、保障金机构:指负责管理和发放保障金的相关机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介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介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介绍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介⑴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目的和意义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法律依据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请条件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受益人群⑵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条件要求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请流程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发放标准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金额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发放周期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调整方式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⑴用于增加残疾人就业机会的措施⑵支持残疾人创业的政策⑶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的项目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监管和管理⑴监管机构和职责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模式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追索和处罚措施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评估和效果分析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评估指标⑵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效果分析方法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案例分析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展望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发展趋势⑵改进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的建议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其他福利保障措施的关系附件:附件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表附件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发放标准说明附件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监管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残疾人保障法:国家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利。

⒉就业保障金:由设立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补贴和培训资金。

⒊受益人群:指符合条件,有资格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人群。

⒋职业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的过程。

⒌支持创业政策:指对残疾人创业提供的各种支持和优惠政策。

⒍监管机构:指负责监督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部门或组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题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一个与企业密切相关且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于许多企业来说,这或许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概念。

那么,究竟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它又是如何运作的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一项专项资金。

其设立的初衷是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就需要缴纳相应的残保金。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制度存在呢?这要从残疾人就业的现状说起。

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上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比如身体上的障碍导致工作能力受限、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误解、缺乏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和职业培训等等。

这些因素使得残疾人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就业质量也不高。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政府通过残保金制度来施加一定的压力和引导,促使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从某种程度上说,残保金是一种“倒逼”机制,让企业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

那么,残保金是如何计算的呢?一般来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这里面涉及到几个关键的概念。

首先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 年以上(含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其次是“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这个比例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

最后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这个工资是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口径计算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家企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 100 人,当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 15%,即应安排 15 个残疾人就业(实际按1 人计算),但该企业实际上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且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8 万元。

残保金知识点总结

残保金知识点总结

残保金知识点总结一、残保金的意义和作用1.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

残保金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机制,旨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权益。

通过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和就业援助,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享受与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和就业权益。

2.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合。

残保金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合,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和孤立的状态,走出家庭,参与社会生活和工作,实现自我价值,提高自尊心和自信心。

3.调动残疾人的生产积极性。

残保金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激励措施,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生产劳动,提高生产能力和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实现自给自足。

4.促进残疾人的精神健康。

通过提供必要的福利和援助,残保金可以促进残疾人的精神健康,减少因经济困难和身体残缺带来的心理压力和自卑感,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生活信心。

二、残保金制度的政策规定1.残疾人认定的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精神或感觉功能残缺的人,需要社会进行康复、教育、职业培训或者劳动就业帮助的人。

残疾人认定是残保金制度的基础,必须符合法定的残疾标准和认定程序。

2.残保金的发放标准。

残保金的发放标准根据残疾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一般包括基础补贴、护理费、生活补助、教育培训和职业就业援助等多个方面,既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又促进了他们的就业和发展。

3.残保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

残保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康复治疗、医疗救助、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养老保障等多个方面,政府和社会团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保障残保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4.残保金的政策优惠和税收减免。

为了促进残保金制度的实施,我国政府还为残疾人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和税收减免,包括残疾人就业补贴、医疗救助、教育培训和购房免税等多项措施,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三、残保金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1.实施效果。

多年来,随着残保金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残疾人的生活和就业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出家庭,参与社会生活和工作,实现了自食其力和自立自强。

残疾人的就业培训

残疾人的就业培训

企业社会责任与残疾人就业
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残 疾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帮助他
们融入社会。
企业可以与残疾人培训机构合作 ,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共同推
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政府应鼓励企业加大对残疾人的 招聘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减轻 企业的负担,提高残疾人的就业
率。
05
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
残疾人就业结构
总结词
残疾人就业结构单一,以低技能、低收入行业为主。
详细描述
目前,残疾人就业主要集中在一些低技能、低收入的行业,如零售、餐饮、家政 服务等。这主要是因为残疾人在这些行业相对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然而, 这种就业结构单一的问题限制了残疾人的职业发展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残疾人就业面临的问题
等奖励措施。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01
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02
加强职业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帮助残疾人提高职业技能和适应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03
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平台
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数据库,实现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的有效对接。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
引导社会组织和民间资本投入残疾人就业培训领域
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加强与企业的合作
推动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定向培训协议,根据企业需求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发挥残联组织的作用
残联组织应积极引导和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就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合同签订指导
指导残疾人在签订劳动合 同时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 性和公平性,避免遭受不 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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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知识培训资料
一、征收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中央、省驻穗单位,在本市登记的外地驻穗单位和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保障金。

二、征收模式
残疾人保障金由残疾人联合会核定,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三、征收标准
▪保障金按年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差额人数和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80%计缴保障金。

▪应缴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上述规定征收保障金。

四、征收程序
▪(一)由残疾人联合会依据用人单位在社保、统计等部门登记人数,核计应缴纳保障金数额,并将应缴纳数额移送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二)已与广州市各区(市)地方税务机关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简称“ETS协议”)的用人单位,由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直接划扣应缴保障金;其他未签订ETS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到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纳。

▪(三)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的缓减免申请审批,由残疾人联合会在就业年审时按规定办理,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四)对多收重收保障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审核后,参照税款退库办法办理。

▪(五)逾期不缴纳保障金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关于2009年度保障金征收的有关事项
▪(一)征收范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至今仍未按规定申报审核2009年1月-12月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情况的,或至今仍未缴纳保障金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征收时间: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代征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11月30日。

残疾人联合会从2010年9月20日停止办理征收业务。

▪(三)2009年度保障金计算中涉及的统计部门公布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在统计部门未公布2009年市或县级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前,暂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08年度市或县级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

六、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86505184(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12366-2(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七、计算举例:
▪某单位有在职员工200人,根据规定应按在职员工总数1.5%
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即该单位应有3名在职残疾人员工,但该单位仅有1名在职残疾人员工。

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45365元。

该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
▪应缴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缴保障金=(200×1.5%-1)×45365×80%=72584元2010年广州地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业务指引
一、税务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以下简称年审)时未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应先到地方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再到残联进行年审。

二、征收方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按年征收,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由残联核定,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凡未在法
定年审期内参加年审的,视为无安排残疾人就业,由残联直接依据社保、统计等部门登记人数核计其应缴保障金。

➢已与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机关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以下简称ETS协议)的用人单位,由其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从其签约账户中直接划扣保障金;其他未签订ETS协议或直接划扣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应持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其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纳手续;需要签订ETS协议的用人单位,到其机构所在地所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按规定办理。

三、多收重收保障金的处理
➢对多收重收保障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审核后,参照税款退库办法办理,或由残联在明年应缴保障金中抵扣。

四、广州市残联各年审点联系方式:
201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审和缴纳
2011年,市残联与市地税局共同制定了广州地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知和指南。

从3月1日开始,残联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地税按残联提供的应征数据代征保障金。

▪年审对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外地(外商)驻穗单位。

▪年审管理:在广州市工商部门等市级职能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包括驻穗中央、省属用人单位),由广州市残联办理;在区、县级市工商部门等区、县级市职能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统一由广州市残联组织实施,由广州市残联驻区、县级市年审服务点办理。

▪计算公式: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缴纳相应的保障金。

▪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全年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5%(结果取小数点后三位);
▪应缴保障金=(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在职残疾职工人数)×上年度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0%(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标准:在有关部门未正式公布2009、2010年度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之前,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2011年征收2010年度的保障金,暂按2008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5365元的80%(即:36292元)计缴,待新数据公布后再行调整。

▪番禺区区属用人单位应按番禺区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番禺区职工年平均工资40927元的80%(即:32741.6元)计缴。

▪花都区区属用人单位应按花都区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花都区职工年平均工资41432元的80%(即:33145.6元)计缴。

▪从化市市属用人单位应按从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从化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1669元的80%(即:25335.2元)计缴。

▪在有关部门未正式公布相关数据前,增城市市属用人单位的2010年度保障金暂按2009年度增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5363元的80%(即:28290.4元)计征,待新数据公布后再行调整。

201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审和缴纳
▪减免程序:符合申请缓、减、免缴保障金条件的困难单位,在完成年审手续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向广州市残联或广州市残联驻区、县级市年审服务点提出申请,逾期办理年审或报送资料的,均不予受理。

201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审和缴纳
▪征缴办法: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征。

从3月1日起,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在残联办理年审之日起的15日后,主动要求划扣或到办税服务厅缴纳保障金的,地税部门应在大集中系统有应征保障金数据的情况下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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