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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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完整详细版

监理实施细则完整详细版

监理实施细则完整详细版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监理工作,规范和优化监理工作流程,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独立原则: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时应当保持公正、公平、独立的态度,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

2.实事求是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捏造或隐瞒信息。

3.安全第一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项目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合理、经济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在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确保监理工作的经济性。

5.风险和问题导向原则:监理人员应当重视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解决。

6.法律法规遵守原则: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1.监理准备阶段:(1)了解项目背景和相关文件:监理人员应当对项目背景、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进行全面了解,确保对项目的整体情况有清晰的认知。

(2)制定监理计划:监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并报经相关部门和项目方批准。

2.监理实施阶段:(1)监理人员的工作日志:监理人员应当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包括所到现场视察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等,以备后期参考。

(2)现场检查与验收: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理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3.监理总结阶段:(1)监理报告的编写:监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监理报告,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2)项目总结与经验总结:监理人员应当及时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形成项目总结和经验总结,以便今后参考和借鉴。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职责与权限1.监督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项目竣工验收:监理人员应当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项目的合格性进行评估。

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规范监理管理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我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中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勤勉、守时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不得擅自进行监理工作以外的其他活动,不得接受贿赂、利益输送等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监理相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第二章监理管理机构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监理部门或者委派专人负责监理工作,明确监理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第八条监理部门应当设立监理主任,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具体责任由监理主任负责。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对监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不正当活动。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纪律,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公正。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学习和提高专业水平,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严禁泄露监理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监理管理流程第十五条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进行,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监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向业主汇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监理部9大规章制度

监理部9大规章制度

监理部9大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监理部的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理部是公司的专业监理机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监理部的工作原则是贯彻执行公司的决策,服从公司的管理,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四条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第五条监理部要建立健全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数据真实可靠。

第六条监理部负责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向公司领导提供项目综合评估报告。

第七条监理部要依靠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监理部要积极开展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九条监理部领导班子要起到表率作用,积极推动监理工作发展。

第二章监理部的组织结构第十条监理部的组织结构分为总监、副总监、主任和监理工程师等职务。

第十一条监理部设立监理工程管理部、监理工程技术部、监理工程质量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监理部各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三条监理部下设项目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监理部各级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监理部要建立健全的纪律检查制度,保证工作秩序正常运转。

第三章监理部的工作职责第十六条监理部要对公司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监理部要积极参与项目的前期规划和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条监理部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成本进行细致监督。

第十九条监理部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监理部要对工程项目的验收和竣工进行全面评估,提交报告。

第二十一条监理部要对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理部的工作流程第二十二条监理部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监理部要建立项目档案,做好项目的记录和资料整理。

第二十四条监理部要组织项目验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验收。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监理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为,提高监理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进行制定。

二、组织机构监理部设有部长、副部长和各个具体职能的工作岗位。

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监理部的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并负责具体的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1. 监督项目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规范,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 参与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3. 定期开展工程检查和评估,对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审核和验收。

4. 监督项目的材料采购和使用,确保项目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确保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5. 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纠纷和问题,维护项目的利益和形象。

6. 建立健全监理台帐和档案,完善监理报告和工作汇报制度。

7. 做好与业主、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 组织开展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工作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监理部参与项目的策划和设计过程,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部参与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对施工材料的采购进行监督和审核。

3. 施工阶段:监理部定期进行工程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4.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部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1. 监理部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2. 监理部的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保证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3. 监理部的工作人员应注重团队合作,加强沟通和协调,与项目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4. 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完整版)项目管理制度

(完整版)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使其操作执行更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海铁路桥项目管理制度。

本制度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前提下,通过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等途径,紧紧围绕成本目标,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

第二条本制度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技术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实行成本管理,建立成本分析,项目盈亏预测制度,做到“事先有预测、过程严控制、事后有结论”严格控制机械使用、材料采购、施工单价和管理费等。

第四条落实项目经理聘任制、财务派驻制、目标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执行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以安全、质量、进度、效益为主要指标的目标责任书。

第二章项目启动第六条项目经理的聘任一、项目经理从公司选聘或社会招聘,经公司法人授权,以《授权书》的形式确定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的选聘条件1、首先从忠于公司的本公司内部人员中选用。

2、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3、有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和三年以上专业施工经验。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状况;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开拓拼搏、敬业爱岗精神;有顾全大局、廉洁奉公的企业主人翁精神。

5、有一定的领导艺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处理业主、监理、项目部三方关系、合同谈判、经济纠纷、地方干扰、突发事件等重大问题时,具有较强的决策和应变能力。

6、应具有一定深度的专业技术知识。

具有相当广度的专业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

具备项目经理所需要的各种证件。

7、每个项目重点选择出2~3人作为选拔对象进行公开公平竞争,确定出项目经理的最终人选。

三、项目经理的聘任A、竞聘1、报名。

必须符合公司下发的管理办法中的对项目经理的基本要求,才有报名资格。

2、领取公司制定的该项目成本目标。

3、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表明竞争与否。

4、以内部投标方式进行竞争。

5、以最合理标价确定最终成本目标和项目经理人选。

建筑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理服务质量,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是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对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部全体员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尊重客户意见,严格执行监理规程,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监理部的工作任务是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项目进度和预算,提供专业的监理咨询服务。

第五条监理部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监理部下设监理科、质量检测科、安全监察科等职能科室,具体职责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

第七条监理部设主任一职,由公司任命,负责监理部全面工作,并对监理部各科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监理部设副主任若干名,由主任任命,负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监理部设科长若干名,由主任任命,负责本科室的管理和工作。

第十条监理部设监理员若干名,负责具体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监理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规,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监理部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有据可查。

第十三条监理部应当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监理部应当加强与业主和承包商的沟通,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监理部应当组织定期例会和交流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监理部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监理部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重点工序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八条监理部应当建立质量检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九条监理部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二十条监理部应当及时向业主和承包商通报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监理部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监理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监理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监理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文化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部内所有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部领导班子负责本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安全目标的制定和评估第四条:监理部每年制定安全目标,并进行定期评估,确保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安全目标的制定应考虑项目的特点、规模、工期等因素,并与业主进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安全目标的评估应按照规定的评估指标和方法进行,得出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目标的落实第七条:监理部在确定安全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得以落实。

第八条:安全目标的落实应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

第九条:严格执行安全方案和安全规程,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高项目施工的安全性。

第四章安全目标的监督和考核第十条:监理部设立安全监督岗位,负责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岗位的评定应根据评定指标和方法,评估岗位的绩效,对绩效不达标的岗位进行培训和改进。

第十二条:对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形成考核报告,上报监理部领导班子。

第五章安全目标的宣传和培训第十三条:监理部应加强对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岗位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确保项目人员具备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章安全目标的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于安全工作出色的项目,监理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安全工作不达标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纠正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于制定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监理部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补充由监理部领导班子负责。

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监理管理,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业务。

第三条工程项目监理是指委托方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测。

第四条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以独立、公正的态度,按照工程施工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发现并及时纠正工程施工中的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第五条工程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资格和专业能力,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标准,保持独立和公正的监理态度,维护建设工程的公共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为本单位监理部门。

第七条本单位监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制度,并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监督和检查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处理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监理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关的监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便于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查阅。

第十条监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三章工程项目监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应当遵守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应当定期向委托方提供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的监理结果和建议。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应当及时向委托方和监督方报告工程施工中的重大事故和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第四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应当对工程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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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516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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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明确监理作业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保证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使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对监理工作的管理。

3 职责l 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l 安生部、计划部(计划、物资)、综合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做好监理管理工作,在各部门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l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和监理规划,行使监理权力、履行监理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监理工作的奖励l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达到项目法人要求的达标投产标准或工程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主体工程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法人将按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附加协议条款”之规定给予奖励。

l 在监理严格的管理下施工(调试)单位保证质量,准时、安全实现网络计划节点时,按照风电场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将给予监理部相应的奖励。

l 在监理工作中有显著成效,如对提高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有重大贡献时,项目法人将给予适当奖励。

4.2 监理人员资质与素质l 进入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l 进入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与该工程施工阶段技术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具有单机1.5MW建设监理的工作经历(本工程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应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l 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如发现监理工程师兼任两个工程工作,则扣罚监理部3000元/人次,并保留要求监理部撤换相关人员的权利。

l 监理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发生经营关系,不得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外的活动,不得违反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0元/人次。

l 当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与设计、施工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串通给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扣罚监理部10000元--30000元/人次,并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且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l 当发现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有吃、拿、卡、要行为时,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当发现同一监理人员重复出现上述行为时,项目法人将要求监理部将该监理人员调出该现场,监理部须无条件执行。

l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监理工作,对工作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妥善处理问题,每天至少巡视现场二次以上,发现监理工程师该到而不到现场、工作不负责任,影响正常验收工作,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

l 监理人员不虚心听取建设方的意见、不接受监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应给予批评或警告,累计三次及以上,除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外,将要求监理部将该监理人员调出该现场。

l 监理单位应保证在现场的实际监理综合人月数与合同相符,发现监理综合人月数少于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并经项目法人确认过的综合人月数的90%时,将按照实际低于90%的百分点,扣减总监理费(要求监理部按月提供考勤表)。

4.23.4.3 管理工作考核要求l 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协调方面的工作,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

l 项目监理部进入现场后,应编制监理规划及编制监理细则,及时向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进行报告和交底,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

l 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参与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及年、季、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联系单等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

l 认真复查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或乙供材料供货商)的资质条件、信誉及分包(供货)范围,并予以确认,发现对分包单位(或供货商)审查不严或出现人情交易将通报批评,出现后果者扣罚监理部5000元/次。

l 监理部未执行有关会议精神或建设方的正常要求,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

l 监理部未及时按照规定(或授权)主持工程调度会和其他专题会议,未及时签发相关会议纪要,定期编制监理月报等,考核监理部500元/次。

l 监理单位应监督参建各方保证MIS按要求实施,信息录入达不到要求应给予处罚,考核监理部300元/月次。

l 建设方独立检查到的施工单位问题,如施工单位受到处罚,监理应受到连带处罚,考核金额为施工单位考核额的20%。

l 监理单位应协助项目法人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

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

l 监理单位应协助项目法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完整。

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300元/次。

4.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l 各施工、调试单位出现安全问题,监理部要受到相应的连带处罚,按施工单位罚款金额的20%考核。

l 由于监理工程师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对监理部进行考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l 现场安全文明不能达到要求,未按模块化、定置化管理要求进行,除考核施工单位外,考核监理部300元/次。

l 监理、施工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或监理监督、管理不严致有关制度未能有效执行,考核监理部300元/次。

l 监理、施工单位安监人员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监理监管不力,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

l 监理未按时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状况,未按时发布安全文明月报时,考核监理部300元/次。

l 未能及时制止施工(调试)单位可能造成严重安全问题的任何违反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行为时,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造成损失的,考核监理部2000元/次。

4.5 质量管理l 监理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组织和策划,编制全面的质量控制计划并付诸实施,如对工程内在质量管理策划及控制不到位、监督及考核不力未达到工程质量考核目标,按问题的性质、原因和监理的责任对监理考核。

l 监理应参加现场设备开箱检验,对施工现场所用的原材料、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对材料检验与试件进行采样见证,发现无故不参与开箱检验及检查、见证,考核监理部300元/次。

l 监理应复核主要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参加设备的施工现场验收,在现场和设备厂家代表联络并核定其是否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如因监理工程师把关不严致使劣质材料、设备进入工地,扣罚监理部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l 监理应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

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300元/次。

l 如发现在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应该有监理在场或应该有监理签名时,而没有在场,或未签名或签名不及时,考核监理部200元/次。

l 监理应及时制止施工、调试单位可能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任何违反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行为。

未执行本条款考核监理部500元/次;如因以上原因造成损失的,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

l 未做好工序交接检查工作,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停工待检点未签字就进入下一道工序,考核监理部500元/次。

l 工程土建分项工程优良品率未达到90%以上、安装分项工程未达到98%以上将相应考核监理部3000元/项。

l 由于监理工程师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对监理部进行考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4.6 进度管理l 监理部应建立P3进度管理组织机构,组建监理部P3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P3进度管理人员,以保证P3进度计划管理工作的进行。

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

l 监理部应按照项目法人确定的里程碑工期及控制计划,综合考虑设计、供应、施工及调试等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编制和组织审核工程一、二网络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计划编制应确定工程关键路径,制定实现关键路径的保证措施,适时控制各关键工序完成的时间,确保关键路径上的工序按时完成。

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5000元。

l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承包商依据一、二级网络计划编制三、四级网络进度计划,并进行仔细审核,合理调整,纠正偏差,使其完全符合里程碑工期。

由于监理对计划审核不认真,使进度计划不能投入运行,考核监理部2000元。

l 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力配备、机具的使用监督,对施工组织不力、进度失控的单位,督促其调整资源配置和改进施工组织。

进度严重拖延时,发出监理警告、进行相应考核,直至建议项目法人更换承包商。

由于监理监督执行不力,出现里程碑或一、二级计划节点滞后,除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外,按5000元/点、3000元/点、2000元/点对监理部进行考核并责成其拿出相应补救措施。

l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图交付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现场工代到位使设计工作满足工期要求。

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

l 合理组织阶段质量验评和见证点、停工待检点和旁站点的见证检查及旁站工作,保证下道工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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