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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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机构的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理机构”)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监理机构的管理宗旨是:依法合规、坚持公正、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第二章权利义务第四条监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理,并作出监理意见及建议。

第五条监理机构有权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等重要环节,并对工程所发现的任何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处理建议。

第六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不得出现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

第七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保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不得参与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利用监理职务谋取私利。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第九条监理机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由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理机构的核心人员,负责监理工程的具体实施,具有监理技术资格和经验。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负责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负责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负责协调参与工程的各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等,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保障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收取监理费用,不得私自调整费用标准。

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监理机构应当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不得挪用监理费用。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营造和谐的建设项目管理环境,特制定本监理制度。

二、监理组织机构1.1 项目监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监理委员会是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建设项目监理工作。

监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等,其中建设单位代表为主要负责人。

1.2 项目监理部门建设项目监理部门是监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工程监理工作。

监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承担。

1.3 项目监理人员项目监理人员是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现场监理员等。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规范。

三、监理职责2.1 监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和修订监理制度,监督和检查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2)审批监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决策;(3)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纠纷;(4)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2 监理部门的职责(1)组织协调和实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和法规标准进行施工;(2)审核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3)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4)对工程验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3 项目监理人员的职责(1)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和编制监理计划;(2)审核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3)现场检查和监督工程施工过程,提出合理的技术意见;(4)编制监理报告,记录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

四、监理过程3.1 前期调研和规划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规划工作,编制监理计划并报监理委员会审批。

监理计划应明确监理范围、监理任务和验收标准等。

3.2 设计审核监理人员应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各阶段工作<一>监理工作制度(一)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二)<1>.接受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级授权,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领导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对工程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对外代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协调参加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确保建立业务的实施;<3>.领导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尽职尽责地完成项目监理工作;<4>.工作内容:(1).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熟悉和审核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参与设计交底,并提出审核意见;(2).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3).组织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参加第一次工程会议及施工监理交底;(4).审定并签认承包单位的“工程动工报审表”、批准开工;(5).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计划,延长工期的申请,组织进行工程进度的检查,实施动态控制;(6).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和复工令;(7).审定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8).对承包单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发出的通知或者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改正;(9).监督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卫生、文明施工现场及环保情况;(10).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及各项重要的专业会议,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事宜;(11).审批重大的工程变更文件;(12).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其他重要文件;(13).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4).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用款计划、付款凭证并签发支付凭证;(15).协助建设单位处理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要求;(16).主持分部工程及重要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签认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资料;(17).主持单位工程的竣工预验工作,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18).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和“竣工移交证书”;(20).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资料,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报送资料档案管理部门,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竣工档案;(21).组织监理人员总结项目监理工作,编写施工阶段总结报告;(2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工程质量保修证书”;(23).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及保修期工作计划,并督促其执行;(24).组织监理人员检查质量及保修工程质量及保修计划完成情况;(25).保修工程完成,通过验收合格,结清工程质量保修金;(26).主持编写工程最终完工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工程监理的职责和制度

工程监理的职责和制度

工程监理的职责和制度一、工程监理的职责1.施工管理:工程监理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2.进度管理:工程监理要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避免工期延误对项目造成的影响。

3.安全管理:工程监理要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到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要对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避免合同纠纷。

5.资金管理:工程监理要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避免浪费和挪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6.文件管理:工程监理要对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的追溯和溯源。

7.沟通协调:工程监理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各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8.风险管理:工程监理要对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前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9.质量验收:工程监理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障工程交付后的质量可靠性。

10.技术支持:工程监理要为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二、工程监理的制度1.监理机构设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监理机构应当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应当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和阶段性目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理人员资质要求:监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监理,监理人员应当通过相应资格考试和培训,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做好项目监理工作,从内部工作制度抓起
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一员,内部工作制度的完善是我们提高工作
效率、促进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

下面就我们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的一些要点进行分享。

一、明确工作职责
监理机构内部需要明确监理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

具体分为技术
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监督、质量监控等几个方面。

每个人员都需要
清楚地知道自己具体的职责范围,从而能更好地落实工作任务。

二、严格的考核机制
监理机构内部需要有有效的考核机制来评估每位员工的工作表现。

比如,可以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督促整改的效果、文件管理的
规范程度等方面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以确保监理人员积极工作、稳
步提高。

三、规范的流程管理
监理机构内部需要建立一套严谨的流程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计划、会议纪要、报告编写、文档管理等方面的流程规范。

每项工作都需要
有明确的流程、时间节点及责任人,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四、优秀员工的激励机制
鼓励和奖励优秀员工是监理机构内部激励机制不可或缺的部分。

可以通过提高工资待遇、加强培训机会、表彰荣誉等方式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同时也能提高整个监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以上是我们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的几点要点,希望对同行们在工作中有所启示,一起为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而努力。

建筑项目现场监理机构考勤制度

建筑项目现场监理机构考勤制度

建筑项目现场监理机构考勤制度1. 背景和目的现场监理是建筑项目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为了确保监理人员按时到岗、履行职责,规范和管理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定建筑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考勤制度,确保监理人员的考勤记录准确、可靠,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2. 考勤方式和时间2.1 考勤方式建筑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通过安装在现场的考勤机进行刷卡考勤。

每位监理人员需要持有专属的考勤卡,并在每次进出现场时进行刷卡记录。

建筑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考勤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由于建筑项目的特殊性,监理人员需要提前到达现场进行工作准备,预计到岗时间为上午7:50。

下班时间为下午5:00,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

3. 考勤记录和统计3.1 考勤记录建筑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考勤记录由电子考勤系统自动生成,包括监理人员的刷卡时间、刷卡地点、考勤状态等信息。

考勤记录应由专门负责的考勤管理员进行管理,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考勤管理员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总结出考勤情况报告。

考勤情况报告应包括每位监理人员的迟到早退次数、缺勤次数、请假次数等信息,以便于监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惩。

4. 考勤异常处理4.1 迟到早退监理人员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迟到或早退,需要提前向考勤管理员请假,并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

考勤管理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请假进行批准或驳回,并在考勤记录中进行标注。

4.2 缺勤未经请假情况下,监理人员出现未到岗现象,将被视为缺勤。

考勤管理员会将缺勤情况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进行记录。

连续缺勤3次及以上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4.3 请假监理人员如果需要请假,需提前向考勤管理员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

考勤管理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请假进行批准或驳回,并在考勤记录中进行标注。

4.4 补卡如果监理人员因故忘记刷卡,可以在当天下班后补刷卡。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3. 监理单位应遵守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依法进行监理工作。

二、监理组织与人员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设立相应的监理机构,配备专业配套、数量充足的监理人员。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3.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人员考核机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价。

三、监理职责1.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

2. 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指出施工中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 参与重要节点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4.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5. 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及时处理延误问题。

6. 审核工程变更和索赔,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四、监理程序1. 制定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2. 建立和完善监理日志、周报、月报等记录体系,及时反映监理工作情况。

3. 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定期组织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5. 及时编制并提交监理总结报告,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五、质量控制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

3. 加强对施工工艺的监督,确保施工方法正确,操作规范。

4. 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六、安全管理1.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措施,确保其有效性。

2.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 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监管,确保作业安全。

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范本

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范本

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提高监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第三条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工作程序、质量控制、沟通协调、保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监理机构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项目的全面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项目规模和需要,设置若干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

第五条监理机构应设立监理办公室,负责监理文件的收发、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设立相应的监理小组,负责现场监理工作。

第三章人员职责第七条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对监理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

第八条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辖专业的监理工作,对所辖专业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

第九条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对现场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制定监理质量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六章沟通协调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制度,确保监理工作与施工单位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定期与施工单位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应加强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七章保密第十九条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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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严格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审查施工设计图是否符合原规划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缺陷和差错。

若施工图纸与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差,监理部将协同业主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分析、研究、审议和澄清。

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2)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协助业主、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报告业主并提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申请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及业主有关手续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施工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满足合同要求、具备施工条件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指令。

(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准用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填写材料、构配件的监理鉴定意见。

对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抽样,或监督施工单位复查,合格后签发准用证。

(5)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时,先由提出方报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内容、理由、部位,涉及的工程量、工艺流程等进行技术核定,再由监理工程师商业主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接到变更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重大变更须经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致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报原审图机构审查。

同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履行报批程序。

设计变更,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纳入工程档案。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将指令停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三日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自检,合格后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质监、设计等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部位不得覆盖,已覆盖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监理旁站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如止水施工、混凝土浇筑及主要设备、金属结构的关键安装工序等)、关键施工时段等实行旁站监理。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或超出《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报告。

对重大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

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藏不报、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部分的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施工单位返工整改合格后,再补充验工计价。

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监理部报业主及相关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处理。

事故处理完成后经监理部复核,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9)监理会议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业主组织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职责;明确监理程序,并就监理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交底、解释。

2)监理碰头会。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集监理部成员,小结上阶段监理工作,布置下阶段监理工作任务与要求,讨论总结监理工作情况及近期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提出监理工作改进意见,协调监理内部工作关系等。

3)监理例会。

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定期主持召开所有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业主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

听取施工单位报告当月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实施措施,核查上期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技术问题,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和其它问题,协调业主和施工单位关系。

4)专题会议。

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技术、程序等各种问题,不定期在施工现场召集参建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10)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协同施工单位采取果断措施,抢救受险人员和设备,消除危害或制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总监理工程师接到通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紧急事故;
3)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施工现场的记录(文字、照片、录像)工作,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记录和调查结果,审核施工单位的紧急情况处理报告,分析判断紧急情况发生的原因,确定进一步处理的措施,判定责任方和责任范围,正确处理索赔。

(11)爆破专项管理制度
1)依据《爆破安全规程》和《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对爆破器材进行规范化管理;
2)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作业规程、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爆破前,施工单位应将有关爆破地点、时间、信号、警戒距离,以及责任人员信息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在附近设置明显告示;
4)爆破后,督促施工单位对通风、瓦斯、拒爆、残爆等进行检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

(12)审查复核制度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认可或退回修改重新报审;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并督促完善;
3)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以及工地试验室资质;
4)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对脚手架支撑体系的验收资料进行复核;
5)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6)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业主批准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13)质量整改制度
1)监理通知单。

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签署意见。

2)工程暂停令。

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施工,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将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征得业主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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