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工作制度样本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范本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旨在规范公路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依法独立承担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 监理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监理活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监理范围与职责1. 监理范围涵盖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排水防护等工程内容。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进行监督。
3.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并指出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采取停工措施。
三、监理人员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持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3.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四、监理程序1. 监理工作应遵循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明确各阶段的关键控制点和检查频次。
3. 监理记录应详实准确,及时反映工程进展情况,为后期的工程评估和验收提供依据。
五、质量控制1. 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成品保护等进行严格监控。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监理单位应实行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 如遇重大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六、安全管理1.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3. 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单位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监理行业特点,坚持公正客观、合理灵活的原则,力求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二、考勤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全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及后勤支持人员等。
兼职人员和临时工参照执行,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调整。
三、考勤方式1. 标准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即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 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3. 弹性工作制:鉴于监理工作的不确定性,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可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四、请假规定1. 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事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
五、加班管理1. 加班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 加班时间应以打卡记录为准,无打卡记录的加班不予认定。
3.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加班费或调休应按规定执行。
六、违规处理1. 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2. 无故缺勤一天以上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1. 特殊情况下,如项目紧急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勤安排,并提前通知员工。
2. 本考勤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改。
工程监管规章制度范本

工程监管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3. 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并依据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职责划分1.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确保工程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
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负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监督管理1. 建立定期的工程进度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工程进展情况。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4.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工程监管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四、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监理单位应实行旁站监督。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材料进行抽检,确保材料质量符合标准。
4. 对于不合格的工程部分,必须及时进行返工或整改。
五、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严格执行。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并及时上报。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2. 如因违规行为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制定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监理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及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维护监理权益。
第四条工程项目监理应注重细节,做到公正、公平、严谨、负责,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工程项目监理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七条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应当注重安全、环保,以及社会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应当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
第二章工程项目监理部门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监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第十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合理配置监理人员,保障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监理水平,及时了解最新的监理技术和规范,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记录和保存监理工作的相关资料,做到监理过程可追溯。
第三章工程项目监理流程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严格执行监理标准,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监理应当在施工前,组织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地质、地形、气候等情况,为监理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可以满足工程要求。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各阶段工作<一>监理工作制度(一)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二)<1>.接受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级授权,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领导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对工程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对外代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协调参加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确保建立业务的实施;<3>.领导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尽职尽责地完成项目监理工作;<4>.工作内容:(1).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熟悉和审核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参与设计交底,并提出审核意见;(2).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3).组织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参加第一次工程会议及施工监理交底;(4).审定并签认承包单位的“工程动工报审表”、批准开工;(5).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计划,延长工期的申请,组织进行工程进度的检查,实施动态控制;(6).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和复工令;(7).审定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8).对承包单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发出的通知或者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改正;(9).监督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卫生、文明施工现场及环保情况;(10).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及各项重要的专业会议,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事宜;(11).审批重大的工程变更文件;(12).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其他重要文件;(13).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4).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用款计划、付款凭证并签发支付凭证;(15).协助建设单位处理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要求;(16).主持分部工程及重要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签认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资料;(17).主持单位工程的竣工预验工作,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18).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和“竣工移交证书”;(20).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资料,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报送资料档案管理部门,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竣工档案;(21).组织监理人员总结项目监理工作,编写施工阶段总结报告;(2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工程质量保修证书”;(23).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及保修期工作计划,并督促其执行;(24).组织监理人员检查质量及保修工程质量及保修计划完成情况;(25).保修工程完成,通过验收合格,结清工程质量保修金;(26).主持编写工程最终完工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铁路工程监理工作制度范本

铁路工程监理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工作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铁路行业规范,旨在明确铁路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及操作流程,以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目标高效、安全地推进。
二、组织结构与人员配置1. 监理单位应设立项目监理部,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以保持其业务能力与行业发展同步。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前准备: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确保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符合要求。
2. 施工过程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材料进场、施工工艺、安全生产等各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3. 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把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进度管理: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及时处理可能影响进度的问题。
5. 成本控制:监督工程成本,防止超预算现象发生,确保工程经济效益。
6.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流程与方法1. 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方法。
2. 采用现场巡查、会议讨论、技术交底等多种方式,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3.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向业主及相关方反馈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五、责任与义务1. 监理单位应对所承担的监理工作负责,确保监理活动的独立性、公正性。
2. 监理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公正行使监理职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考核与奖惩1. 建立监理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评价。
2. 对于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
七、附则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监理规章制度模板

工程监理规章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3.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独立行使监理职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监理机构与人员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设置相应的监理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监理人员。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持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3.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客观地执行监理职责,不得与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三、监理职责1. 审查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确保施工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
4. 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进度款支付等申请,并提出专业意见。
四、监理程序1. 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的重点和难点。
2. 实施日常巡视、旁站监督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
3.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 定期编制监理日志、周报和月报,记录监理工作的详细情况。
5. 在工程竣工后,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五、质量控制1. 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确保每个施工环节都有明确的质量标准。
2. 对关键工序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 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合格。
4.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安全生产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要求。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道路工程监理制度

道路工程监理制度一、监理目标与原则道路工程监理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保障施工安全,控制工程造价,合理缩短工期。
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监理团队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制定监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等事宜。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专业领域的监理工作,如路基、路面、桥梁等。
监理员则负责日常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应遵循以下流程: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科学合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方法正确,工序符合规范;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四、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道路工程监理的重点。
监理团队应对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应实行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同时,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五、安全管理安全是施工的生命线。
监理团队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对于高危作业,应实施特别监督,确保所有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进度与成本控制监理团队应对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
同时,应对工程成本进行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确保工程经济效益。
七、信息记录与报告监理工作的所有信息都应详细记录,包括日常监督记录、会议纪要、检查报告等。
这些记录不仅是监理工作的依据,也是日后评估工程质量的重要资料。
监理团队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八、问题处理与纠纷解决遇到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纠纷时,监理团队应及时介入,客观公正地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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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1、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 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 必须由本单位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和安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填报《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 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并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实用、安全可靠;5、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应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6、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修改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7、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过后,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 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8、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不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 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做原则性的变更, 否则监理机构应采取监理手段进行干预。
二、监理交底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所有参建人员参加会议, 并相互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向施工单位做监理交底;4、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 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三、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设计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进行图纸审查 , 否则不能进行图纸会审;3、施工图纸未经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施工单位不得开工;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计文件,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 施工单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会议;6、设计交底的内容有: 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中有关注意事项;7、由施工单位分专业的向设计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8、对监理机构书面和施工单位口头提出的问题, 有设计单位或与会各方共同研究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 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记录上签字盖章( 否则无效) , 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四、工程开工审查制度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 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开工∕复工报审表》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4、施工单位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已满足开工需要;(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和健全( 各种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专职人员是否落实、各类专职人员是否落实、专职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单位已具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4)分期征地拆迁的工程, 拆前工作已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5)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7)施工图纸已经过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8)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经完成(9)第一次工地会议已经召开完毕;(10)计量衡器和测量仪器已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合格;(11)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成果已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的复验。
5、如果施工单位完全具备开工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施工单位不具备开工条件, 而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开工时, 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 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五、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的分包单位, 不得进驻施工现场, 不得施工所要分包的工程。
对分包单位强行施工的分包工程, 监理机构不得验收和计量;2、分包工程施工前, 监理机构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证明资料;3、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4、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有:( 1) 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证件; 其证件是否按照规定经过原发证单位的年检;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在其证件核定的范围以内。
( 2) 分包单位有无挂靠行为, 是否能够独立完成分包任务。
( 3) 审查分包单位以往的施工业绩, 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
( 4) 审查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上岗证; 对证件的有效性及年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5、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确认后, 及时签署《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总承包单位。
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分包资格, 而监理机构批准其进场施工时, 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 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六、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 施工中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 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 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2、《工程暂停令》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监理机构的其它监理人员均无权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等其它监理形式和手段, 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 应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 由于事态紧急, 没有及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时, 监理机构应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24小时内, 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时, 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确停工范围。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 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严禁口头通知) 。
5、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的时间内, 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 分清停工原因及责任归属, 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等有关问题。
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监理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时, 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 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七、请示报告制度1、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 遇到超规范的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将要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监理合同正常履行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经理书面请示汇报。
2、施工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后,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 监理机构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现场, 避免事态扩大, 尽可能减少各种损失。
3、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施工合同, 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野蛮施工, 出现工程质量隐患使建设目标不能实现时, 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 拒绝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施工现场发生上述情况时, 监理机构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有关上级单位报告, 给本监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时, 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 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八、监理日记制度1、监理日记必须按单位工程设立;2、监理机构监理同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 均应按日记录监理日记草稿, 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人, 按日将所有监理日记草稿整理、摘录到正式的监理日记中, 参与监理日记记录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在正式的监理日记上签字。
3、监理日记应用同种类、同颜色的笔书写, 按日详细真实记录, 字迹要工整, 叙述应准确、严谨、通顺、清晰、规范, 不得涂改。
4、凡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事项, 均应写入监理日记, 并将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反馈到监理日记上。
5、凡涉及施工单位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地记录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
6、总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签阅监理日记一次。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出监理日记中存在的问题, 记录人员负责修改、补充和完善。
7、监理日记的内容应按照甬统表的要求填写8、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监理机构的监理日记记录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不清晰, 或者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不及时, 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九、监理月报制度1、监理月报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下,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编制监理月报的时间跨度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3、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4、每月30日前必须将监理月报送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
5、监理月报的内容按照《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书写。
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监理机构未及时编制监理月报或编制的监理月报不合格或已编制监理月报但未在当月30日前报送给建设单位, 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十、工地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