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园完小优秀教师评比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优秀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育环境,特制订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师评选工作。
第三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要坚持公正、客观、透明、权威的原则。
第四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应当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发展需求,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课程改革、师德建设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和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灵活运用不同教学方法,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实现教学目标。
第七条:教师要具备较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教学设计和评估,能够组织实践活动和实验教学。
第八条: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能够参与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
第九条:教师要具备一定的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能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第十条: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起到良好的师表作用。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一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包括提名、审核、评审、公示和颁奖等环节。
第十二条:提名环节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可通过自荐、教研活动等方式收集教师的申报材料,并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第十三条:审核环节由评选专家组织实施,评选专家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第十四条:评审环节由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代表、评选专家和优秀教师代表组成,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评审。
第十五条:公示环节由学校组织实施,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评审结果。
第十六条:颁奖环节由学校组织实施,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颁奖,并向社会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优秀教师评比细则

优秀教师评比细则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与比例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教师。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5%。
第二条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2、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严守纪律,乐于奉献。
教师个人行为有益于学校声誉,不公开顶撞领导。
3、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4、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5、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准时参加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集会、升旗等集体活动。
6、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7、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比赛,并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8、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3)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4)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第三条评选程序(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2)教导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对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审批。
(3)校长校务会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第四条奖励办法(1)优秀教师每学期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3)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区、市级优秀教师评选。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飞跃小学2012年9月。
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比细则

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比细则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带动教风与校风的良性发展,为我校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全面提升,经校长室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范围:全体教职工(含代课)。
二、评比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坚持教书育人。
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
对后进生不歧视,关心帮助困难学生,热心为学生服务,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
3.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班、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
所负责的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
教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效果良好,所教学科在学年综合考评名次名列年级前1/2(任教多班的取平均名次),等次为良好以上。
4.履行安全职责。
自己所带班级或所负责的部门无重大责任事故,且本人未发生任何教育事故。
5.重视教育科研。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善于反思和总结,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安全、后勤等方面的研究。
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积极参与校本研修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6.严守学校纪律。
坚守岗位,无迟到、早退、代签到、旷课现象。
无因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他人的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负面影响的现象。
三、评选时间和名额确定:每年六月下旬,有校长室根据语数英学科和非语数英学科分类确定名额,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0%。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采取个人申报、民主评议、考核评分、领导小组表决相结合的形式。
按民主测评占15%,考核评分占60%,领导小组表决结果占25%,计算出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一、参选条件:1. 教龄不少于3年;2. 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学业成绩明显提高;3. 具备较强的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4.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校本培训活动;5. 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发表相关论文或获得相关奖项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的学生、家长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名优秀教师,提名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2. 调查阶段:学校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提名教师进行调查,包括教学实地观察、学生满意度调查、教案和教学设计审核等;3. 评审阶段:学校会组织一个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候选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向学校公布;4. 公示阶段:学校将公示评选出的候选教师名单,并接受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意见和建议;5. 颁奖仪式:学校将在开学典礼或毕业典礼上,为评选出的优秀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评选标准:评选优秀教师的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1. 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的激发,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等;2. 师德师风:包括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等;3. 参与校本培训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的积极性和贡献;4. 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包括发表的相关论文、参与的教研项目、获得的荣誉和奖项等。
以上是评选优秀教师细则的一个范本,具体的评选规定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评选过程中,应保证公正、透明和公平,重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具备真实的实力和水平。
完小教师师德考评细则

完小教师师德考评细则师德是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和品质,在完小教师队伍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完小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制定了以下师德考评细则。
一、专业素养1. 教育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良好,能够熟练运用教育教学方法。
2.教学计划准备充分,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紧密结合,符合学生的实际需要。
3.备课资料的准备及时、全面、有针对性。
4.课堂教学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5.通过多种形式的评估,能够全面了解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个别指导。
二、职业操守1.以身作则,守时守纪,对学生负责任。
2.对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不偏袒任何学生,不以私心影响评价结果。
3.与同事和谐相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互相支持和鼓励,共同提高。
4.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见,积极与家校沟通,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
5.不参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不以私利损害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三、爱岗敬业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解决问题。
3.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
4.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拖延,不推诿。
5.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利用学生和教育资源谋取私利。
四、勤政廉洁1.恪守教育公益性质,不搞活动、接受礼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
2.不利用职务权力谋取私利,不从学生或家长处收受礼品及其他非法利益。
3.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时,不以学生推销商业广告产品。
4.处理教育教学事务公平公正,不搞任人唯亲和个人崇拜。
5.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有关规定,不违法违纪,勤勉工作,廉洁奉公。
五、保密1.遵守学校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保护学生和学校的隐私和利益。
2.不将学生、同事和学校内部信息泄露给外界。
3.谨慎使用学生和学校提供的各类信息,不滥用职权,不以信息牟取利益。
4.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发现和奖励优秀的教师,我校特制定了《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具体如下:一、评选范围本评选活动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部门。
二、评选依据1.教学能力(占比:40%)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方面。
评估方式包括学生反馈、教师自评和同行评价等。
2.教育教学贡献(占比:30%)以教师在本学年度内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突出贡献为标准。
评估内容包括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成果、校本课程的开发等。
3.学生评价(占比:20%)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来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满意度。
评估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学生评语、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等。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占比:10%)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进行评估,包括教材编写、教育教学论文发表等。
三、评选流程1.提名由各部门主任、教务处长等提名候选人,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教学思路、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方案等。
2.材料提交候选人将提名材料提交评选委员会,包括个人简历、教学设计和实施方案、教学反思等。
3.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依据进行评审,对每位候选人的材料进行综合考核。
4.学生评价以学生对候选人的评价为依据,评选委员会将学生反馈纳入评审过程。
5.评选结果公示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将优秀教师的名单公示在校内。
6.奖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宣传。
四、评选标准根据评选依据,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综合评分获得优秀教师的名单。
评分细则如下:教学能力:40%教学方法:15%教学设计:15%教学效果:10%教育教学贡献:30%教材编写:10%教学研究成果:10%校本课程开发:10%学生评价:20%学生评语:10%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10%教育教学教研成果:10%教材编写:5%教育教学论文发表:5%综合评分:100%通过以上评分细则,我们将选出全校优秀教师名单,以鼓励和表彰在教育教学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本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激情,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评选细则适用于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评选活动。
第三条本评选细则的评选对象为在本校任教的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评选细则的评选内容包括教学业绩、爱岗敬业、科研教研、师德师风等方面。
第五条评选的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并及时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
第六条能够获得本评选细则所评选的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将享受到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七条教学业绩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掌握一定的教学技能,教学效果显著,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第八条爱岗敬业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素养。
教师应对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尽心尽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九条科研教研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考察内容。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关注学科前沿知识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十条师德师风是评选优秀教师的基本要求。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言行端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对学生负责,严守教育教学纪律。
第十一条其他评选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二条教师评选活动应事先制定评选工作计划,明确评选的时间进度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三条评选活动由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
第十四条教师评选应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的意见,采取问卷调查、教学观摩、评课演讲等形式进行评议。
第十五条评选结果应由评选委员会综合评议,通过多次评议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评选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对获奖教师进行颁奖仪式。
第十七条对于获奖教师,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
1. 目的和背景
评选优秀教师的目的是为了表彰那些在教育教学中具有杰出表现的教师,以激励和鼓励他们继续取得成就,同时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
2. 评选标准
(1) 教学成果: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的整体发展情况等。
(2)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材使用、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3) 教育科研能力:评估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成果和影响力。
(4) 教育服务与社会贡献:评估教师在学校及社会其他方面的贡献,包括担任学校职务、参与社会活动等。
3. 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学校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可以提名候选教师,同时也可以自荐。
(2) 材料审核:评委会将根据提名或自荐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满足评选条件。
(3) 筛选评审: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筛选评审,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分打分。
(4) 审定结果:评委会根据评分情况确定最终的优秀教师名单。
(5) 表彰授奖:学校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公示,然后举行表彰仪式,并颁发奖品或证书。
4. 评选组织与管理
(1) 评委会:学校建立优秀教师评选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的主管领导、专家学者、优秀教师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 保密原则:评选过程中要保证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评选结果的保密,避免泄露和影响评选公正。
(3)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应进行公示,同时需要设立申诉机制,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以上是评选优秀教师的细则范本,具体的实施细节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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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示
二级指标
分值
个人计分
单位计分
德
1、违法违规行为。
2
2、无家教家养行为。
2
3、无乱收费和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2
4、无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行为。
2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
6、无安全事故行为。
2
7、无不听从组织安排行为。
2
8、无不团结行为。
2
能
1、无少备课行为,每少一节扣1分,扣完为止。
10
2、无少计划行为,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10
3、班主任工作到位,班风正,学风浓,在值周评比中:
第一名的,加10分
10
第二名的,加8分
8
第三名的,加6分
6
第四名的,加4分
4
第五名的,加3分
3
第六名的,加2分
2
4、分管工作完成任务好。
2
5、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教师在本校上一节教研课加5分,在中心校以上的单位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加10分。
镇级
4
县级
8
市级
10
4、评为师德标兵的。
镇级
4
县级
8
市级
10
5、评为学习型教师的。
10
6、学生考试成绩
镇抽考从最低名次起,每上升一个名次加一分。
5
县抽考从20名起,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
5
2
6、学校布置的任务没完成,每次扣1分。
5
勤
1、请假
全年请事假超过7天,请病假达半学期的不参与评比。
请事假一天扣1分,请病假每7天扣1分。
10
2、例会、升旗缺席,每次扣2分
10
3、上课、各种受中心校表彰的,
5
2、受中心校以上单位表彰的。
8
3、评为优秀教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