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临朐县第二批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临朐县第二批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为选拔第二批优秀学科骨干教师,立足学科特点,重视实际教学能力,体现个人工作业绩,统筹城乡和学科差异,择优选拔,具体办法如下:一、评选范围县内普通中小学、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在职一线教师。
二、评选办法评选步骤分四步:1、业绩赋分;2、讲课;3、研说教材;4、公示并确定人选。
(一)业绩赋分:分学段成立评委小组,根据参评人员的成果、奖励、公开课、优质课及论文等材料,依据《学科骨干教师业绩量化赋分办法》进行业绩赋分。
(二)讲课:按学科分组,根据教学进度,采用提前一天通知课题,自主备课,随堂讲课的形式进行。
讲课时必须使用课件和普通话,在多媒体教室内进行,由学科评委对其授课情况进行评价。
讲课内容为各学段相应学科教学内容。
(三)研说教材:按学科分组,提前一天通知研说内容,集中组织实施,每人研说教材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研说教材时必须使用课件和普通话,在多媒体教室内进行,由学科评委对研说教材情况进行评价。
研说教材内容为学段内本学科一册教材。
(四)确定人选:业绩赋分、讲课、研说教材均采用百分制,业绩赋分占20%,讲课占40%,研说教材占40%计入总成绩。
根据学科参评人数、学科名次,统筹考虑学科和城乡差异,合理确定人选。
在确定人选时大体掌握如下比例:1、普通高中:语数外占40%,理化生占25%,政史地占20%,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其他学科占15%;2、职业高中: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3、初中:语数外占40%,理化生占20%,政史地占20%,音体美等其他学科占20%;4、小学:语数外占70%,思品、科学、音体美等其他学科占30%;5、幼儿教育学科比例不作具体要求。
学科骨干教师名单在临朐教育网、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授予“临朐县XX学科骨干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数量第二批学科骨干教师共评选300名,按1:1.5的比例向基层分配推荐指标。
2024年评选优秀教师细则(二篇)

2024年评选优秀教师细则中学“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细则为贯彻落实县教体局“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激励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教、爱校、爱岗、爱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试行)评选细则。
一、评选类别、范围“优秀教师”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一线专任教师,且连续在学校一线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班主任,且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以上。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教师,且从事教师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的办法。
(一)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学校(单位)审核,由申报人按评选条件的内容准备相关印证材料,上报学区中心校初评。
申报推荐对象确定上报前,要在本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____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上报县教体局进行评定。
(三)人选确定后,在县教体局网站和合格学校公示____天。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____和____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____,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乱收费、乱订资料、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或不尊重学生家长等有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善于运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方法教育学生,所教主要学科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
4.申报推荐的优秀教师为一线教师且连续在一线从事教学两年以上中产生,并且近三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
县级优秀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县级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办法(试行)
一、基本条件:
参加工作五年以上,且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所代班级在学校考核名列前茅且受到过学区优秀班主任表彰奖励。
二、教学业绩条件:
1、多次担任毕业班课程,且近两年所任课程在统测考试中(2012-2013学年度、2013-2014学年度)成绩四次进入学区前三名者优先推荐。
2、近两年所任课程在统测考试中(2012-2013学年度、2013-2014学年度)成绩四次名列学区前三名者优先推荐。
三、热心学校工作,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德、能、勤、绩各方面优秀的一线教师及班主任。
四、任现职以来多次获学区及以上各项活动奖励(优质课竞赛、指导学生参与省市级以上竞赛获奖)。
五、近两年受到过县委、县政府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个人不予推荐。
六、本年度有违规违纪行为,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累计超过20天者不予推荐。
七、每校推荐一名,最后由学区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员中心小学和基层小学分开进行考评确定,本校无达到条件者,可以0推荐。
八、要求各学校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将真正做出成绩的个人推荐上报。
九、各学校要对推荐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
县级优秀教师评选评分表。
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优秀教师评选制度为了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学校制定了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每年评选一次,6月份公示评选结果,9月份教师节颁发获奖证书。
评选方式包括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年级部按照量化评分进行考评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决议通过。
评审组织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教科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安全办主任、团委书记和各年级部主任担任成员。
量化考核项目包括基本分和奖励分,基本分为60分,少一项则基本分为60分以下,基本分达不到60分则不具备推评资格。
具备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学校和年级部工作分工安排、能承担满工作量、本学内无旷工现象、教学质量显著、帮助差生、关心困难学生、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和课堂教学运用新的课改理念等条件的获得基本分。
同时,中考成绩突出奖、本年度期末统考获校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本年度期末统考获得___教学成绩优秀奖、本年度承担学校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工作等条件的获得奖励加分。
4) 承担教研组长工作的老师,可获得1-2分的级部认定加分。
5) 承担“多彩第二课堂”课外兴趣小组或选修课,并且有成效,经学校认定可获得1-3分的加分。
如果开发了校本教材,还可获得5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由教务处和教科处认定。
6) 承担“青蓝工程”指导教师工作,有完整的指导记录资料,可获得1-2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由教科处审定。
7) 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校园文化布置、文艺汇演、招生宣传等工作,可获得1-2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由学校办公室认定。
8) 承担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讲座,根据不同级别的讲座,可获得1-4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以文件、证书或教科处、教育局证明为准。
9) 承担优质课评比评委工作,根据不同级别的评比,可获得1-4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以教科处审定、或证书、文件为准。
10) 承担教科处或教育行政部门选派的示范课的教师,根据不同级别的示范课,可获得1-4分的加分。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一、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为了表彰和激励优秀教师,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制定了评选优秀教师的细则。
本细则详细规定了评选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希望通过这一评选活动,鼓励优秀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二、评选条件1.素质要求(1)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关爱备至,能够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榜样。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4)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教学成绩(1)学生学业成绩显著,能够在学校内外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2)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能够在思想品德、文体科技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3.评价指标(1)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教学效果的反馈等。
(2)同事评价: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评价。
(3)家长评价:家长对教师的教育水平、责任心等方面的评价。
(4)上级评价:上级对教师的综合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价。
三、评选程序1.推荐阶段(1)学校组织教师进行个人申报,提供个人简历和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2)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选材料,确定候选教师名单。
2.评审阶段(1)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教师进行实地观察和听课,详细了解其教学情况。
(2)评选委员会开展面试,对候选教师进行个别或集体面试。
(3)评选委员会结合学生评价、同事评价、家长评价和上级评价,进行综合评估。
(4)评选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3.公示与表彰(1)将获奖教师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组织表彰仪式,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学校宣传获奖教师的业绩和经验,为其他教师树立榜样。
四、评选要求1.公正公平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与比例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教职工;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约为教师总人数的35%,全校共70人。
第二条评选办法及条件根据每位教师的工作量、工作效果和教代会评选结果进行量化积分,积分高者为优秀。
积分办法为1、工作量量化积分办法(1)工作量以下学期一周六天为准(不含周日补课),(2)每节课(含早晚辅导)赋5分,语文、英语同时辅导多班按一节处理,(3)班主任、年级主任(含副主任)、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量按七节课处理,兼职者不累计。
2、工作效果量化积分办法高一、高二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准,高三以市一模考试成绩为准,同一年级同类班级同一学科的的任课教师总人数的一半为优秀。
赋分级别依次为35、2 0、10、5。
本项可以累计。
3、教代会评选结果赋分一、二、三年级优秀教师人数按4﹕3﹕5比例分配。
校优秀一年级20个投票名额,二年级15个投票名额,三年级25个投票名额。
其他教职工10个投票名额。
由教代会在全体教师中投票产生,每得一票积一分。
4、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4周或有旷工行为者;(4)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第三条评选程序(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中的工作量量化积分办法和工作效果量化积分办法,年级主任对本年级全体教师进行量化积分公示后上报校长办公室。
(2)学校将所有情况汇总后对全校教职工量化积分排序公示。
最高者为省、市优秀教师,依次为县、校优秀教师,前70名为校优秀教师。
第四条奖励办法(1)校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一、成立评审小组组长:不参选领导组员:不参选领导、工会成员、教师代表二、评选对象:(一)县“优秀教师”1.教学第一线教师。
2.必须是本年中任何一学期被评为学校“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学科骨干教师”之一的教师。
3.上级给的县“优秀教师”指标的三分之二在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的毕业班班主任中评选(一层次班级按中考总分成绩A+,A个数计算,首先看总分A+个数,总分A+个数最多的班主任评为“优秀教师”;A+同等再看总分A的个数,如果都同等再依次看总分B+、B、C+、C个数,二层次班级按完成职教招生个数计算)(二)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中评选(由学校领导班子评选)。
三、评选量化时间:一年四、有下列情形的一票否决:(一)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量不满的。
(三)不上公开课的。
(四)不用普通话上课的。
五、评选业绩量化标准:(一)师德每学期10分,共20分。
(二)教学成绩:以学期教师个人教学成绩绩效总分计算。
(三)科研:1.教师教育教学竞赛(同题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1)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2分;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1分。
(2)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4分;县级一、二等3分;三等2分;校级1分。
(3)课件、教案类比赛(由县局发文的)、科研方面优秀教师: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2.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按每学期算,多个课题可以累加):区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只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3分;区级2分;市、县级1分。
(四)出勤:1.旷课每节扣2分;迟到扣1分。
(含晚自习时间、上级及学校组织召开的会议、学校学科教研组活动、学校每天考勤签到)2.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05分。
第一初级中学2014年3月8日。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一般不超过3人,管理人员不超过1人。
第三条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根据考勤、常规工作、教学绩效、教师完成学校任务、教学竞赛、教师阅读、论文撰写等情况,由教务处评选出优秀教师人选。
报校务会讨论确定。
2、凡在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空堂或旷工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统考排名倒数一位者。
(6)教学责任追究最多者。
第四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者,一般指排位第一名。
2、学生竞赛成绩特别突出者,一般指获得镇级或以上范围内最高等级奖。
3、论文、优质课、案例、课件等获得县级或以上奖励者。
4、承担教学任务最多者,一般指周硬课时数最高者。
第五条优秀管理干部评选办法:根据分管工作成效,结合上级检查评价情况,学期末由校务会讨论或教师海选确定。
第六条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每学期评选一次,宣传张贴,优秀教师颁发奖金300元,管理人员颁发奖金200元。
2、学校从校级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中推荐参加县、市、省级优秀教师评选,奖金按相关制度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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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年度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本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特别是高中教育取得丰硕成果,本科线上人数达2 656人,其中3人被北大、4人被清华录取。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县教育局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决定,继续开展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拟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9个,先进教育工作者27名,优秀教师213名,学科标兵60名。
二、评选和申报要求
1.各乡、校要严格按照县局分解下达的指标推荐人选。
评选活动必须严格遵照《xx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民主推荐、逐级评选的方式,推荐师德过硬,敬业精神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作为优秀教师上报人选;乡校班子成员、教委辖区
内小学校长、后勤及教辅人员作为先进教育工作者上报人选;小学毕业统考和中、高考成绩突出的个人为教学标兵人选。
如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将取消相关乡、校的评选名额。
2.申报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标兵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相应审批表2份,并附简要先进事迹材料1份。
审批表中所涉及教学成绩和先进事迹要详实准确;计生主管部门意见需由女方所在地计生部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需注明“未违纪”或“符合计生政策”;未婚的由单位在本栏内填“未婚”二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中学学科标兵由教育局根据成绩直接确定。
小学学科标兵必须是今年毕业年级相应学科中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排名第一的教师。
4.单位推荐办法和结果必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教育局初审。
5. 本次评选每人至多只许申报一项荣誉(含教学标兵),不得重复申报。
下列人员(教学标兵除外)不在申报评选之列:近三年(2011年9月10日以后)已获得同类同级别荣誉者;今年秋季提拔任用(县委组织部和县教育局发文)和工作调动到城区者;工作时间不满三年者。
6.推荐人选材料务于2014年8月25日前交县教科所(附件6为所有拟评人员填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不全或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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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者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 2014年各类先进评选说明
2.xx县2013—2014学年度各种先进推荐名额分解
表
3. jn县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4. jn县优秀教师审批表
5. jn县教学标兵审批表
6. 拟评2013-2014学年度县级先进个人信息表
jn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1日
附件1
2014年各类县级先进评选说明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在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各类县级先进评选活动。
评选说明如下:
一、先进名额分解原则
1.公开、公平和公正。
本次先进名额严格按照教学单位教师人数和综合评估排名计算确定。
计算办法如公式所示:单位分解表彰名额=(按教师人数分解名额+按综合评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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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名额)×校正系数
按教师人数分解名额=(拟分解表彰人数×所占比例)×(单位专任教师人数÷全县专任教师总数)
按综合评估分解名额=…(拟分解表彰人数×所占比例)×(同类校专任教师数÷全县专任教师总数)‟×…(同类校末尾排名数+1-单位排名数)÷同类校名次累计数‟
2.普惠更多教师。
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适当照顾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次先进名额分解坚持各级各类学校同一标准,不再设高三优秀班主任、高三优秀科任教师、高考成绩优秀单位等奖项。
为让更多教师享受到职业尊荣和成就感,进一步扩大表彰奖励范围,除教学标兵外,三年内已获得同类同级别奖项的不得申报评选;已由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发文提拔到学校领导岗位和调到城区工作的教师不得申报评选;每人至多只许申报一项荣誉(含教学标兵)评选,不得重复申报。
3.注重成绩。
优秀教师名额兼顾单位专任教师人数比例和综合评估成绩比例;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严格按照单位本年度综合评估成绩分解;学科标兵完全按照个人教学成绩排名确定。
二、具体名额分解
1.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根据教学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管理效益(含各类加分)综合考核确定。
独立初中兼顾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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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加分项,共提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9个(高中9个,初中9个,小学8个,幼儿园2个,教育局1个)。
2.先进教育工作者:县教育局结合乡、校本年度的综合评估成绩,经全面考查后评定。
高中、职中:7所公办高中均超额完成今年的高考教学任务,2所职中也完成职教招生及职教教育教学任务,9所学校各分配指标1名。
初中:综合评估成绩(含各类加分)居于全县前八名的8所学校各分配指标1名。
教委及县直小学、幼儿园:综合评估成绩居于全县前8名的8个乡(镇)教委(县直小学)各分配指标1名;县直幼儿园、特教学校此项先进不分配指标。
教育局机关:2名。
全县共计27名。
4.优秀教师:县教育局结合单位教师人数和本学年的综合评估成绩计算分解。
共计213名。
5.教学标兵:依据2014年高考、中考和小学毕业年级统考成绩评定。
高中:各学科全县排名前两名的教师(静宁一中只取第一名;职教中心、靳寺职中高考方向班三本、高职指标任务均未完成,取消教学标兵评选资格),共计17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标兵为全县排名每学科前三名者,体育标兵为第一名,其他学科为前两名者(阿阳实验学校只取第一名,其他学校名次可顺延但不低于前十名),共计19名。
小学:在毕业年级统考中各学科全县排名前八名中确定,共计24名。
高中、初中、小学标兵共计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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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拟评2013-2014学年度县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标兵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