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示范岗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例(3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例(3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例一、评选目的评选优秀教师是为了表彰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1.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 热爱教育事业,教师职业道德良好;3. 教学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教学效果;4. 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5. 担任教研或管理职务,对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指导和带领作用;6. 受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教师个人或其同事、学生、家长等可以向学校教务处或学校领导提出推荐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介、教学工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材料等。

2. 考核阶段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教师进行面试和现场教学观摩。

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务处主任、校级骨干教师等组成。

3.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受师生的监督和反馈。

4. 表彰阶段评选结果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举行庆祝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内部和外部发布宣传。

四、评选考核方式1. 面试评选委员会将通过面试了解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课堂管理等情况,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表现和思考。

2. 现场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将组织评选教师进行现场教学,以观摩教师的教学风格、教学技巧以及师生互动情况。

3. 教学成果评估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核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思想品德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表现。

五、评选标准1. 教学效果教师的教学效果是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核教师在教学中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业成绩等方面的表现。

2. 教学改革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情况也是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核教师在教学研究、教材编写、教学模式创新等方面是否取得一定成果。

3. 师德师风教师的师德师风是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

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态度、与学生和家长的关系等方面的表现。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一、评选背景优秀教师评选旨在表彰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的杰出贡献,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和创造力,提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为确保公正、客观、科学的评选过程,参评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 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维护过良好的教育教学声誉;3. 教学质量突出,学生满意度高;4.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5.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的教学创新能力;6. 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和师德师风。

三、评选程序优秀教师评选分为提名、初选、复选、终选四个阶段,评选程序如下:1. 提名阶段:(1) 学校通过内部宣传和推荐,在一定范围内征集优秀教师候选名单;(2) 候选人需提供个人简历、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3) 学校教务部门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2. 初选阶段:(1) 初选名单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2) 初选名单的候选人需进行教学展示和答辩,提交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材料;(3) 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复选名单;3. 复选阶段:(1) 复选名单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2) 复选名单的候选人需进行教学案例分析和面试演讲等环节;(3) 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复选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终选名单;4. 终选阶段:(1) 终选名单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2) 终选名单的候选人需进行终评演讲和回答评委提问等环节;(3) 由专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并最终确定优秀教师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1. 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被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奖状;2. 优秀教师将享受学校提供的一系列职业发展和学习机会,提供相应的教育教学培训;3. 优秀教师获奖的事迹将被广泛宣传,树立榜样和激励更多教师的积极进取精神;4. 学校将为优秀教师提供适当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评选标准
1. 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2. 教育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素质教育;积极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3. 师德师风:品德高尚,言行举止得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能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论文发表等荣誉。

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候选教师;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资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面试等评审环节;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和学校监督;
4. 颁奖阶段:颁发优秀教师证书和奖励;
评选奖励
被评选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和其他相关奖励,作为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榜样,激发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一、指导思想为规范学校管理,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作用,弘扬校园正气,提升教师素质,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特制定此方案。

二、评选原则1.严格贯彻执行评模文件的有关规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客观性评价的原则。

5.评审顺序: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三、评选对象全校所有在岗且由区财政发工资人员四、评选基本条件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业绩突出,表现积极,引领示范。

3.评模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模否决性条款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病事假每学年累计超过两个月者。

3.无故不接受上级机关或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4.弄虚作假者。

5.教师个人不当行为严重影响到学校声誉者。

6.评模文件规定的限制性条件。

六、各级别优秀教师评选办法1.指标指向明确(1)指标指向明确,学部按文件要求组织评委,开展评选工作。

(2)依据本学年个人记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3)若出现本学年记档分相同的情况,则以近三年记档分的平均成绩排名。

2.指标没有明确指向(1)指标没有指向且只有一个,则由学校根据文件组织评审。

(2)指标没有指向且两个及以上, 学校则根据中学部和小学部的核定编制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四舍五入),然后由学部组织评审。

(3)依据本学年个人记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4)若出现本学年记档分相同的情况,则以近三年记档分的平均成绩排名。

七、各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校长办公会投票决定,从本学年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中确定。

八、其他说明1.若评模文件有其他规定,则按文件要求进行。

2.若教师个人放弃权利,需提供签字声明,然后评委会根据评定结果顺延至他人。

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为加快培养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树立良好行风、校风、教风,营造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乐于奉献的育人环境,学校研究决定,每年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于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

一、评选范围1、本学年度学校在岗工作的教职工。

2、评选系列: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国际部、电教、音体美、职员、干部、心理、奥赛。

3、由各个系列负责人组织考核(职员系列由各校区办公室负责)。

二、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个人品行修养,率先垂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服从分配,顾全大局。

2、注重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班主任工作热心、用心、尽心,有丰富的管理班级经验,班级各项工作走在年级前列,在学生中有很高的认同感和威望。

3、能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明显,教学成绩优良,学科影响力较大。

4、工作态度端正,敢于勇挑重担,勇于开拓创新,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风格;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教学研究活动。

5、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认真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没有出现无故旷班、缺课情况。

6、廉洁从教,远离有偿家教。

7、诚实守信,在学校各类考试及各类推荐评选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1、师德考核不合格;2、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3、在各类考试和推荐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4、有无故旷班、缺课现象;5、个人不当言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6、受到组织处分;7、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一、成立评审小组组长:不参选领导组员:不参选领导、工会成员、教师代表二、评选对象:(一)县“优秀教师”1.教学第一线教师。

2.必须是本年中任何一学期被评为学校“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学科骨干教师”之一的教师。

3.上级给的县“优秀教师”指标的三分之二在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的毕业班班主任中评选(一层次班级按中考总分成绩A+,A个数计算,首先看总分A+个数,总分A+个数最多的班主任评为“优秀教师”;A+同等再看总分A的个数,如果都同等再依次看总分B+、B、C+、C个数,二层次班级按完成职教招生个数计算)(二)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中评选(由学校领导班子评选)。

三、评选量化时间:一年四、有下列情形的一票否决:(一)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量不满的。

(三)不上公开课的。

(四)不用普通话上课的。

五、评选业绩量化标准:(一)师德每学期10分,共20分。

(二)教学成绩:以学期教师个人教学成绩绩效总分计算。

(三)科研:1.教师教育教学竞赛(同题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1)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2分;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1分。

(2)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4分;县级一、二等3分;三等2分;校级1分。

(3)课件、教案类比赛(由县局发文的)、科研方面优秀教师: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2.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按每学期算,多个课题可以累加):区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只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3分;区级2分;市、县级1分。

(四)出勤:1.旷课每节扣2分;迟到扣1分。

(含晚自习时间、上级及学校组织召开的会议、学校学科教研组活动、学校每天考勤签到)2.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05分。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本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本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激情,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评选细则适用于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评选活动。

第三条本评选细则的评选对象为在本校任教的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评选细则的评选内容包括教学业绩、爱岗敬业、科研教研、师德师风等方面。

第五条评选的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并及时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

第六条能够获得本评选细则所评选的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将享受到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七条教学业绩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掌握一定的教学技能,教学效果显著,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第八条爱岗敬业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素养。

教师应对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尽心尽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九条科研教研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考察内容。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关注学科前沿知识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十条师德师风是评选优秀教师的基本要求。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言行端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对学生负责,严守教育教学纪律。

第十一条其他评选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二条教师评选活动应事先制定评选工作计划,明确评选的时间进度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三条评选活动由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

第十四条教师评选应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的意见,采取问卷调查、教学观摩、评课演讲等形式进行评议。

第十五条评选结果应由评选委员会综合评议,通过多次评议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评选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对获奖教师进行颁奖仪式。

第十七条对于获奖教师,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本
1. 目的和背景
评选优秀教师的目的是为了表彰那些在教育教学中具有杰出表现的教师,以激励和鼓励他们继续取得成就,同时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

2. 评选标准
(1) 教学成果: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的整体发展情况等。

(2)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材使用、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3) 教育科研能力:评估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成果和影响力。

(4) 教育服务与社会贡献:评估教师在学校及社会其他方面的贡献,包括担任学校职务、参与社会活动等。

3. 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学校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可以提名候选教师,同时也可以自荐。

(2) 材料审核:评委会将根据提名或自荐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满足评选条件。

(3) 筛选评审: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筛选评审,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分打分。

(4) 审定结果:评委会根据评分情况确定最终的优秀教师名单。

(5) 表彰授奖:学校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公示,然后举行表彰仪式,并颁发奖品或证书。

4. 评选组织与管理
(1) 评委会:学校建立优秀教师评选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的主管领导、专家学者、优秀教师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 保密原则:评选过程中要保证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评选结果的保密,避免泄露和影响评选公正。

(3)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应进行公示,同时需要设立申诉机制,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以上是评选优秀教师的细则范本,具体的实施细节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英中学初中部
优秀教师示范岗评选办法(初稿)
为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践行课改,争先创优,带动全校整个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优秀教师示范岗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在岗的教学一线的教师。

2、不少于一年的从教经历,且在我校任教一期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原则:
1、公正、公平、透明、均衡。

2、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三人。

3、当选教师上示范岗光荣榜,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评选程序:
1、各备课组自评自选,年级组统一推举,由初中部行政会讨
论通过。

2、每位教师一学期内当选次数不超过二次,。

3、行政会否决的候选人,由相应年级组重新推荐。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努力践行课改,高标准完成教学六认真工作,业绩突出或
有显著提升。

3、受学生尊重,得家长好评,获学校认同。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举为示范岗候选人:
(1)、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2)、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两天。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5)、有乱收费,乱订学生资料等违纪违规行为,或受到其他
违纪举报的教师。

大英中学初中部教务处
2016.9.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