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冀东水泥: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2019-095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一)会议召开的方式及时间: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下午 14:30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四)主持人:董事长姜长禄先生(五)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69人,代表股份565,356,6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95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01,115,8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18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64,240,8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6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66,773,2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5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532,4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64,240,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73%。
冀东水泥组织结构图 (2)

人 力 资 源 部
计 划 财 务 部
企 划 部
监 察 部
政 工 部
后 勤 部
总 务 部
保 卫 部
全资、控股子公司3来自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控股公司
代管
唐 山 新 星 针 织 总 场
唐 山 启 新 建 材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盾 石 公 司 实 业 公 司
汽 车 运 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唐 山 冀 东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红 旗 水 泥 厂
4
股份公司高层分工
总经理:张增光 负责全面工作 总经理办公室、证券部、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资部
副总:王希立
副总:于宝池
副总:李齐炯
副总:侯茂林
副总:刘臣
副总:高建明
负责西北地区 负责所管辖子公 司的董事会故事 负责与有关股东 的联系工作
孟洪福(计划)
王红梅(应付 票据)
6
人力资源部组织结构
人力资源部长 (曹大谦)
副部长
劳资办 劳动工资管理 劳动统计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保险管理
人事办 部长助理 人力配置
管理办 制度管理 劳动责任 制考核
教育办 教务主任 培训管理 兼职教师
档案室 档案管理
其他 外派人员 劳务输出管理 勤杂工
7
安全生产部 石灰石矿 制造 发电 包装 质检
机电公司 技术管理部 技术中心 装备部
5
财务部组织结构
任前进 处长(会计主管)
张强 (助理)
综合科 岳淑萍 (总帐)
成本科 高文红 (成本考核)
冀东水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年3月)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项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公司依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可转债)。
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第五条投资者认购、受让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信息;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冀东水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7-21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0-40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未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召开时间:2010年7月20日 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19日15:00 至2010年7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 张增光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51人、代表股份678,657,3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95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641,879,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926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4人、代表股份36,778,10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326%。
4.外资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未发行境内、外上市外资股。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一)《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641,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6 %;反对5,3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7%;弃权10,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5%。
变更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唐山海港永信基业物流有限公司
原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林田
参加人:刘金丽、石萍、刘连芝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于3日前告知全体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共4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做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一、变更公司股东:原公司股东石萍将全部股份人民币100
万元转让给新股东刘连芝,石萍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再
享有股东权利,不再承担股东义务。
新股东刘连芝按照
其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二、委托刘斓办理上述工商变更事宜。
全体股东:
唐山海港永信基业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1997.06.25
•【文号】证监上字[1997]41号
•【施行日期】1997.06.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7)41号1997年6月25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
根据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关于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申报材料的报告》(冀证[1997]29号)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2000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发起法人股股东配售9865.275万股,向社会法人股股东配售95.571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239.154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800万股。
发起法人股股东和社会法人股股东可将其部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转让应按照你公司报送材料中确定的方式办理。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7年9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
三、你公司向法人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和法人股股东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的配售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08—40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08年8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三名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同志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逐项进行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组建冀东水泥沙流河有限责任公司,筹备建设一条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河北省唐山市良好的石灰石资源条件以及该区域水泥市场的需求。
公司拟与沙流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注册成立冀东水泥沙流河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在唐山市丰润区筹备建设一条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该公司首期注册5600万元,本公司出资3360万元,占注册资本60%;沙流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40万元,占注册资本40%。
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投资组建冀东水泥沙流河有限责任公司,筹备建设一条日产4000吨熟料带纯低温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项目。
该项决议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组建山西冀东水泥煤炭运销配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煤炭的供应和运输,降低煤炭采购成本,经与大同市煤炭物资配送中心友好协商,拟与大同市煤炭物资配送中心共同投资4000万元组建山西冀东水泥煤炭运销配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该项目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各占注册资本的50%。
关于核准豁免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关于核准豁免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年(卷),期】2011(000)002
【摘要】<正>2011年2月14日证监许可[2011]218号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冀东水泥股份的申请报告》(冀发集团[2010]14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通过深圳证券交
【总页数】1页(P29-2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1
【相关文献】
1.关于核准豁免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J], ;
2.关于核准豁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J], ;
3.关于核准豁免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J], ;
4.关于核准豁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J], ;
5.关于核准豁免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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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01 股票名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2006-2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下午2: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2006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至2006年4月24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9:30时至2006年4月24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西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表决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增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的A 股股东共1,053人,代表股份711,699,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3.92%。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605,916,500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的99.03%。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1,052人、代表股份105,782,997 股,占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14%。
其中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10 人、代表股份163,731 股,占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通过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1,042人、代表股份105,619,266 股,占社会公众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709,376,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7%;反对
2,281,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2%;弃权4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6%。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3,459,878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7.80%;反对2,281,206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16%;弃权41,913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4%。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五、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结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参会方式表决结果
1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39850907
网络表决同意
2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
资基金
13294450 网络表决同意
3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10249334
网络表决同意
4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937560 网络表决同意
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3038
6 网络表决同意
6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4999965
网络表决同意
7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999888 网络表决同意
8
国泰君安-建行-恒生银行有限
公司
2000000 未出席 -- 9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1999948
网络表决同意
10 张静 972870
未出席 --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远良
3、结论性意见:“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授权委托的内容及董事会代为投票的程序等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