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7.02.12•【字号】•【施行日期】2007.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下发以来,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确保建设项目正常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目前,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已基本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建设项目未对拟建工程所在地矿产资源情况进行调查,或明知工程所在地有矿产资源却不报、瞒报,造成了部分矿产资源无端被压覆;有的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引发了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的矛盾与纠纷;有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对压覆矿产资源的处理意见不够明确等。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项目选址和建设,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有关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交通、水利、大型建筑群等一大批工程建设项目相继立项和开工建设,压覆了部分已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致使原本已经十分紧张的矿产资源供需形势更加严峻,建设单位与被压覆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人矛盾与纠纷不断,因此,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地矿局):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和《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现结合四川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行为,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为压覆处理。
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应查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和探矿权、采矿权设立情况并作专项说明。
在办理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时,不再审查压覆矿产。
三、单独选址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立情况进行调查,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
四、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按照《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编写提纲》(试行)要求编写。
调查报告应由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具有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执业资格的专家小组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建设单位应将调查报告和评审意见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单位提出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审查的申请;(二)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委托书;(三)地质勘查单位对编制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的承诺书;(四)若存在压覆矿产资源还应提交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六、省国土资源厅对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单位的资质、调查范围、报送材料、评审专家资质、评审程序、评审结论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和相关批复。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8.18•【字号】渝国土房管[2014]566号•【施行日期】2014.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566号)市地勘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万盛经开区国土房管局,市地调院,市地质矿业协会,各地勘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审查工作,强化已批准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监管,督促矿业权人依法变更矿区范围或勘查区块范围。
已批准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不得设立矿业权。
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评审涉及矿业权(含国家矿产地、财政出资勘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及评估报告主要技术图纸分送有关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矿业权人。
涉及财政出资勘查项目,同时分送市地调院和勘查项目承担单位。
三、建设单位向市国土房管局申报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意见表(原件1式3份);(二)关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函(原件1份);(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编制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原件1份);(四)评审单位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原件1份);(五)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原件1份);(六)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初审意见》(原件1份);(七)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一式6份,利用报盘软件制作打印,含数据库电子报盘);(八)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技术讲1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技术讲座吴敬杰前言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确保用地建设项目的进行。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开工建设的各种项目日益增多。
特别是能源、交通、水利、市政配套设施和矿山工业广场建设项目比较多,像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郑西和石武客运专线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建设,将对我省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和加快中原崛起的步伐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建设项目压矿的评估核查和评审工作都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和评估机构来完成的,审批程序必须在这些工作完成的基础上进行。
所以,我们今天来共同探讨一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技术方法,对于以后这方面的工作肯定是有所裨益的。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中华人民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152号令)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
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四十七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重要公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7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理范围凡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本通知规定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
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三、明确管理分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https://img.taocdn.com/s3/m/733109e8551810a6f5248644.png)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管理机关、各项目建设单位、各地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现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管理范围凡是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
凡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或用地审批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否则,其用地申请不予受理。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影响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建设项目影响区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经论证后确定的能保证建设项目安全且建设项目不会影响该范围以外的矿产资源开采的范围。
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是空间范围,由平面范围和标高组成。
二、明确管理分工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按规定报请国土资源部审批。
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以外的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三、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审批要求(一)申请调查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编制前,由建设单位向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调查了解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内的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大方龙山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满足□ 基本满足(对) 不满足□
所属矿区(井田)及矿山编号:
距电网距离: 6 km
矿山标示坐标:
经度(或Y).00
纬度(或X)3025500.00
供电满足程度:
满足□ 基本满足(对) 不满足□
矿
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情况
报告名称:
大方县星宿乡龙山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矿床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
矿床名称:
直距:34.5 km
通讯地址:大方县星宿乡龙山村
距矿山最近交通线名称:326国道
邮政编码:551614
最近车站名称:百纳站
电话号码:
运距 5 km,直距 4 km
E-mail:
交通类别:
矿山名称:大方县星宿乡龙山煤矿
水源地名称:百纳水库
经济类型:私营合伙
距水源地距离: 6 km
所属矿区(井田)名称: 大方县新宿乡龙山煤矿井田
开采方式:露天□ 地下 露天-地下□
精矿成本: 元/吨
( 元/吨 )
开拓方式:斜井开拓
选矿回收率:
1、%;
2、%;
3、%;
4、%;
剥离系数(剥采比):
掘采比:2
占用矿产资源储量(资源储量计算截止日期 2009 年 3 月 日)
矿产
名称
矿产
组合
统计对象及单位
矿石类型、品级(牌号)及主要级含量
储 量
基础数量
11、 3025885.00 .00
12、 3026010.00 .00
13、 3026075.00 .00
14、 3026170.00 .00
15、 3026185.00 .00
16、 3026230.00 .00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川国土资发[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15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管理机关、各项目建设单位、各地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现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管理范围凡是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
凡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或用地审批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否则,其用地申请不予受理。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影响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建设项目影响区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经论证后确定的能保证建设项目安全且建设项目不会影响该范围以外的矿产资源开采的范围。
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是空间范围,由平面范围和标高组成。
二、明确管理分工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按规定报请国土资源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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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师:
建设项目类别:
备案机关:
批准建设项目的单位:
备案时间:年月日
批准文号:
备案文号:
批准日期:年月日
矿权人对压矿的意见
探(采)矿权人:
所压覆矿区(井田)名称:
勘查/采矿许可证号:
矿区及矿山编号:
对压矿的意见:
——
原资源储量登记号:
:
压覆性质:全部压覆□部分压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被压覆资源储量利用现状:
已利用□未利用□
文号:
时间:年月日
压覆范围中心点坐标:
经度(或Y)
纬度(或X)
主要意见:
位于:县城(市)方位,
直距km
压覆矿区范围、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范围的拐点坐标、标高、面积及示意图
压覆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压覆资源储量范围拐点坐标:
序号纬度(X)经度(Y)序号纬度(X)经度(Y)
编码
数量
备注: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核实意见
核实意见
负责人(公章)
(签章):年月日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下级管理机关初审意见:
负责人(公章)
(签章):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定意见:
负责人(公章)
(签章):年月日
登记号:
4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建设单位:
填写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单位公章)
国土资源部监制
基本情况
压矿评估报告报告名Biblioteka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
编写单位:
报告提交时间:年月日
地质资料汇交证书号:
评审机构: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评审时间:年月日
——
评审文号:
E-mail:
评审结论: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压覆矿区面积:km2最低标高:m最高标高:m
压覆资源储量面积:km2最低标高:m最高标高:m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
(资源储量计算截止日期:年月日)
矿产
名称
矿产组合
统计对象及单位
矿石类型、品级(牌号)及主要组份含量
储量
基础储量
资源量
编码
数量
编码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