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扩展后)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及数据库标准

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数据 整合另行规定。
三、主要依据
1. GB/T 2260 2. GB/T 4754 3. GB/T 13923 4. GB/T 17986 5. GB/T 21010 6. GB/T 26424 7. TD/T 1001 8. TD/T 1015 9. CJJ/T 115 10. JGJ/T 246 11. JGJ/T 252 12. JGJ 278 13. HY/T 123 14. HY/T 124 15. NY/T 2538 16. NY/T 2539 17. 国土资源部 18. 国土资源部 19. 国土资源部
的权利在登记簿中、权籍图中进行剔除,并把相应的信息转入档案库 管理。档案库管理遵循土地、房产等现行的档案管理要求。
七、工作步骤----(二)规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整理
2.规范化梳理 对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有效登记信息进行梳理,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
1)解决同名异质和同质异名的问题,实现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存在语 义不一致的描述。
七、工作步骤----(二)规范化整理
(二)规范化整理主要工作: 1.无效数据清洗 2.规范化梳理 3.空间数据信息整理 4.非空间数据信息整理 5.不动产登记历史档案整理 6.逻辑关系重建 7.阶段成果
七、工作步骤----(二)规范化整理
1.无效数据清洗 主要在土地、房产等已有不动产登记资料中逐项检查,把已注销
五、职责与分工
不动产登记机构: 负责协调与辖区内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组织制定资料交接方案,做 好数据整合建库项目招标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不动产登 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并逐级汇交数据库成果。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以下是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标准:
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国家根据不动产登记法建立的电子化数据库,旨在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所有权人和权利受益人的权利,也是便利买卖双方登记使用。
它主要收录证书ID,权利种类、权利归属人、当事人联系信息等内容,是不动产司法案件审理以及发现、公示、冻结相关不动产的依据。
2.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分类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分为:
3.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立
4.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优势
以上就是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标准,它是目前国家正在大力发展的一项重要技术,希望能够起到实现不动产司法保护功能,维护管理不动产权属纠纷、内阁数据共享以及保证不动产司法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的函

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的函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司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进行了调研和修改。
经过专家组的讨论和研究,我们针对现行标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
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表结构的调整,以便更好地适应房地产税立法的要求;
2. 不动产登记信息内容的细化和补充,包括土地权属、建筑物产权、抵押权等信息的完善;
3. 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标准的完善,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相关国家政策的实施。
希望您能够认真审核我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并在审批通过后将新标准及时推广实施,以便更好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此致
敬礼!
- 1 -。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第一章:引言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是指对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管理和标准化的规范。
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深入,为了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质量和统一性,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势在必行。
本标准旨在规范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管理的相关要求,以便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不动产登记数据,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2.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指为了管理和使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所涉及的不动产信息而建立的数据库,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档案等相关信息。
2.2数据标准化:指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规范化和统一化处理,以确保数据质量和一致性。
2.3数据管理:指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维护,包括数据采集、录入、查询、更新、删除等操作。
2.4数据安全:指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保护和控制,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
第三章:数据采集和录入规范3.1数据采集要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数据采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数据采集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并经过严格审核和核实。
3.2数据录入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的数据录入应当符合统一的格式和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和统一。
录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入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数据查询和更新规范4.1数据查询要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的数据查询应当符合相关权限和程序,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可以进行数据查询操作。
查询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查询条件,确保数据查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2数据更新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的数据更新应当严格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更新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数据更新操作,避免数据的错误和遗漏。
第五章:数据删除和备份规范5.1数据删除要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的数据删除应当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只有经过严格审核和核实的数据才能够被删除。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字段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字段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指用于存储和管理不动产信息的数据库系统。
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每一处不动产都有其独特的标准字段,用于准确地记录和描述该不动产的基本信息。
这些标准字段设计合理、完整,是确保不动产信息准确、全面、可靠的关键。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字段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不动产标识:每一处不动产在数据库中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标识编号,用于区分不同的不动产项目。
2. 不动产名称:不动产的名称或地名,用于标识该不动产的具体位置和范围。
3. 不动产性质: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农业等不同的不动产性质。
4. 不动产面积:不动产的总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用于描述该不动产的规模。
6. 不动产权属: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包括个人、企业、政府等。
7. 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
8. 不动产位置:不动产的具体地理位置,包括经纬度坐标、行政区划等。
9. 不动产状态:不动产的当前状态,包括已售、在建、待售等。
10. 不动产交易记录:不动产的交易历史记录,包括买卖、租赁等交易信息。
11. 不动产税费:不动产相关税费情况,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13. 不动产评估价值:不动产的评估价值,为不动产交易和贷款提供参考依据。
14. 不动产历史资料:不动产的历史变更、维护等记录,用于跟踪不动产信息的变化。
以上是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字段的基本内容,这些字段的设计和使用对于确保不动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
在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定和管理这些标准字段,以便有效地记录、查询和管理不动产信息。
要不断更新和完善这些标准字段,以适应不动产信息管理的不断变化和发展。
【此段落共429字】1. 一致性:不同类型的不动产应该采用相同的标准字段,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比较性。
2. 完整性:标准字段应该设计得足够完整,能够涵盖不动产的各种信息和属性。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扩展后)

附件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扩展)目录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3.1 不动产real estate (4)3.2 不动产单元real estate unit (4)3.3 地籍区cadastral district (4)3.4 地籍子区cadastral sub district (4)3.5 宗地cadastral parcel (4)3.6 宗海cadastral sea (5)3.7 无居民海岛uninhabited island (5)3.8 房屋building (5)3.9 自然幢natural building (5)3.10 逻辑幢logical building (5)3.11 户unit (5)3.12 定着物things fixed on land (5)3.13 林班compartment (5)3.14 小班subcompartment (5)3.15 界址线boundary line (5)3.16 界址点boundary point (5)3.17 地籍图cadastral map (5)3.18 宗地图parcel plan (5)4 缩略语 (5)5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 (6)5.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 (6)5.2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与编码 (6)5.3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代码与描述 (6)5.4 空间要素分层 (8)6 数据库结构定义 (9)6.1 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9)6.2 非空间要素数据结构 (16)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属性值字典表 (37)附录 B (参考文献) (55)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和共享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努力将传统的工作流程数字化,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不动产登记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工作,也不例外。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核心系统,可以说是现代化不动产管理的基础。
今年,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迎来了一次重要的修订,旨在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加高效、准确。
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登记的环节繁多,而且资料的合规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如何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营对于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可以实现对不动产信息的集中管理。
过去,不动产信息多存储于不同的部门或单位,导致信息的重复录入,工作效率低下。
而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可以将不动产信息集中存储,提高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效率,降低了数据的冗余和丢失的风险。
其次,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可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数据质量。
通过规范的数据输入和验证机制,可以减少录入错误和不一致性,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还能够提供数据的查询功能,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便捷地获取和使用不动产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修订内容和要求2021年修订版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1. 数据录入和验证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设首先需要规范数据的录入和验证流程。
对于不动产信息的录入,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录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要建立数据验证机制,对已录入的数据进行及时的校验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数据共享和交换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修订版的标准要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与其他系统之间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和一致性。
1066-202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1066-202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数据库结构、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库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旨在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权益。
一、数据库结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应具备以下结构:1.空间数据层:包括不动产的空间位置、形状、面积等信息,以及与空间位置相关的图形数据,如地形图、航片等。
2.属性数据层:包括不动产的权属信息、用途信息、面积信息等非图形数据,以及与不动产相关的自然人、法人等属性信息。
3.逻辑数据层:将空间数据层和属性数据层进行关联,形成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应采用适当的索引和组织方式,提高查询和检索效率。
4.元数据层:描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结构、内容、质量等特征,以及数据来源、更新频率等信息。
二、数据库管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管理机构应制定以下管理措施:1.数据质量保障:制定数据质量保障方案和规范,建立数据质量检查和更正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更新与维护: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需要,及时更新和维护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保持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3.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方案,采用适当的备份策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权限管理等措施,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5.数据共享与利用:建立数据共享和利用机制,促进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提高数据的利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三、数据库安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应具备以下安全要求:1.网络安全:采取适当的网络安全措施,如访问控制、加密传输等,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主机安全:采取适当的主机安全措施,如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3.应用安全:采取适当的应用安全措施,如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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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扩展)目录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3.1 不动产real estate (4)3.2 不动产单元real estate unit (4)3.3 地籍区cadastral district (4)3.4 地籍子区cadastral sub district (4)3.5 宗地cadastral parcel (4)3.6 宗海cadastral sea (5)3.7 无居民海岛uninhabited island (5)3.8 房屋building (5)3.9 自然幢natural building (5)3.10 逻辑幢logical building (5)3.11 户unit (5)3.12 定着物things fixed on land (5)3.13 林班compartment (5)3.14 小班subcompartment (5)3.15 界址线boundary line (5)3.16 界址点boundary point (5)3.17 地籍图cadastral map (5)3.18 宗地图parcel plan (5)4 缩略语 (5)5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 (6)5.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 (6)5.2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与编码 (6)5.3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代码与描述 (6)5.4 空间要素分层 (8)6 数据库结构定义 (9)6.1 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9)6.2 非空间要素数据结构 (16)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属性值字典表 (37)附录 B (参考文献) (55)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和共享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7986 房产测量规范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JGJ 278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体系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 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4 地籍子区 cadastral sub district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5 宗地 cadastral parcel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
[GB/T 1001]3.6 宗海 cadastral sea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
[HY/T 124]3.7 无居民海岛 uninhabited island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3.8 房屋 building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独立成栋、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以及区分幢、层、套、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
3.9 自然幢 natural building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
[CJJ/T 115]3.10 逻辑幢 logical building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
[CJJ/T 115]3.11 户 unit幢内具有连续空间及边界的、具有独立户号、可独立登记的结构单元,也可称为套。
[CJJ/T 115]3.12 定着物 things fixed on land固定于土地(海域)并不能移动的房屋、森林、林木等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物。
3.13 林班 compartment为便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合理组织林业生产而划分的一种长期性的、最小的森林经营管理区划单元。
[GB/T 26424]3.14 小班 subcompartment内部特征基本一致,与相邻地段有明显区别,而需要采取相同经营措施的森林地块或小区,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统计和森林经营管理的基本单位。
[GB/T 26424]3.15 界址线 boundary line宗地、宗海或无居民海岛的边界线。
3.16 界址点 boundary point土地、海域或无居民海岛的权属界址线的转折点。
3.17 地籍图 cadastral map按特定的投影方法、比例关系,采用专用符号,突出表示地籍要素的地图。
[[TD/T 1001]3.18 宗地图 parcel plan描述一宗地位置、界址点线、相邻宗地关系以及宗地内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位置关系的地籍图,是不动产登记和档案的附图。
4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Boolean:布尔型值,0表示假,非0值表示真;Char:字符型数据;Date:日期型数据;Float:浮点型数据,数据长度不包括小数点“.”的位数;Int:整型数据;Varbin: 存储二进制文件所在的物理路径及文件名,在数据交换时需要将该字段指向的文件复制到存储交换数据文件的物理路径,同时将该字段的物理路径值转换为存储交换数据文件的物理路径值;Varchar:可变长度的文本数据。
M:必选;O:可选;C:条件必选。
5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5.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包括不动产单元数据、权利人数据、权利数据、登记业务数据和其它数据,应以不动产单元为单位进行组织。
5.2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与编码根据分类编码通用原则,将不动产登记数据要素依次按大类、小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和四级类划分,大类采用面分类法,小类及以下采用线分类法,分类代码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组成,前四层分别设定为二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后两层设定为一位数字码。
其结构如下:XX XX XX XX X X| | | | | |大类码小类码一级类要素码二级类要素码三级类要素码四级类要素码其中:a)大类码为专业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其中:基础地理专业码为10,不动产登记专业码为60;小类码为业务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
不动产单元的业务代码为01,不动产权利的业务代码为02,不动产权利人的业务代码为03,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业务代码为04;一至四级类码为要素分类代码。
b)各要素类中如含有“其它”类,则该类代码直接设为“9”或“99”。
5.3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代码与描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素代码与名称描述见表1。
5.4 空间要素分层空间要素应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并应符合表2的要求。
6 数据库结构定义6.1 空间要素属性结构6.1.1 行政区属性结构6.1.2 行政区界线属性结构6.1.3 地籍区属性结构6.1.4 地籍子区属性结构6.1.5 宗地属性数据结构6.1.5.1 宗地基本信息属性结构6.1.5.2 宗地变化情况属性结构6.1.6 宗海属性数据结构6.1.6.1 宗海基本信息属性结构6.1.6.2 用海状况属性结构表10用海状况属性结构描述表(表名:YHZK)6.1.6.3 用海、用岛坐标属性结构6.1.6.4 宗海变化情况属性结构6.1.7 自然幢属性结构6.1.8 构筑物属性结构6.1.9 面状定着物属性结构6.1.10 线状定着物属性结构6.1.11 点状定着物属性结构6.1.12 界址线属性结构6.1.13 界址点属性结构6.1.14 注记属性结构6.1.15 栅格数据属性结构6.2 非空间要素数据结构6.2.1 逻辑幢属性结构6.2.2 层属性结构6.2.3 户属性结构6.2.4 土地所有权属性结构6.2.5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性结构6.2.6 房地产权(项目内多幢房屋)属性结构6.2.6.1 房地产权(项目内多幢房屋)属性结构6.2.6.2 房地产权(项目内多幢房屋)项目属性结构6.2.7 房地产权(独幢、层、套、间房屋)属性结构6.2.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数据结构6.2.9 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属性结构6.2.10 构(建)筑物所有权属性结构6.2.11 农用地使用权(非林地)属性结构6.2.12 林权属性结构6.2.13 其它相关权利权属性结构6.2.14 地役权属性结构6.2.15 抵押权属性结构6.2.16 预告登记属性结构6.2.17 异议登记属性结构6.2.18 查封登记属性结构6.2.19 权利人属性结构6.2.20 登记业务属性数据结构6.2.20.1 受理申请属性结构6.2.20.2 收件属性结构6.2.20.3 申请人属性结构6.2.20.4 收费属性结构6.2.20.5 审核属性结构6.2.20.6 缮证属性结构6.2.20.7 发证属性结构6.2.20.8 归档属性结构附录A(规范性附录)属性值字典表属性值字典表见表A.1~A.53。
表A.9 权利性质字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