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49_1001_j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分章节讲义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普通章节平均分值:2-3分命题方式:以“选择题”为主【知识点】税收与税法的概念税收: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税收的本质:一种分配关系2.征税的依据:政治权力,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3.课征税款的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历年考题·单选题】下列权利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
A.管理权力B.政治权力C.社会权力D.财产权力『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税法: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包括:1.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例如《企业所得税法》)2.为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例如《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的特点1.义务性(1)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
(2)纳税人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3)这个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1)由一系列单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
(2)这个特点是由税收制度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例题·多选题】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的特点,这是由税收的()特点所决定的。
A.无偿性B.综合性C.强制性D.复杂性『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1.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征税方:税务局、海关、财政机关。
(2)纳税方: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及有源于中国所得的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2)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要求:理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的含义。
第二节税法原则本节课后练习【例题1·多选题】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
A.纳税人法定B.征税对象法定C.税率法定D.征收程序法定【答案】ABCD【解析】税收法定原则是指从实体要件到程序要件都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例题2·单选题】我国现行税法中,超额累进税率的适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B【解析】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负与负担能力相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例题3·单选题】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征管成本,这一立法宗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D【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例题4·单选题】纳税人甲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无偿转让其股权,当地税务机关则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C【解析】实质课税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题5·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答案】ABCD【解析】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第一节税法概述共五个问题: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2.税法原那么★3.税法的效力与说明★4.税法的作用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1.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那个地点说的税法是广义的,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例题·多项选择题】〔2020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正确案』ABD『案解析』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适应法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适应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即税法直截了当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A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B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C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D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正确案』D二、税法原那么--把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差不多原那么和适用原那么〕两类原那么具体原那么税法的差不多原那么〔四个〕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任主义4实质课税原那么税法的适用原那么〔六个〕1法律优位原那么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那么3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4专门法优于一般法原那么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那么6程序优于实体原那么【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税法差不多原那么的是〔〕。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收与税法的定义。
-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的功能(财政收入功能、经济调节功能等)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 税法要素。
- 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 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和法人等)- 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率。
- 比例税率(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如车船税)- 纳税环节(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按日、月、季、年等)-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销售地等)- 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罚则(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附则(解释权、生效时间等)4.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税收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税收法规,仅限部分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税收实体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分类,如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等)5. 税收执法。
-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目前国地税合并后的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划分)6. 税务权利与义务。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注会税法讲义是指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试教材,主要涵盖了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体系、税收基本原理、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稽查等基
础知识和实务应用。
税法是以税收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它是规范税收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
注会税法讲义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必备资料,完整地梳理了我国税制基
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是学习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必备工具。
注会税法讲义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收基础理论,包括了税的
概念、性质、种类和法律体系;税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简洁高效原则和可管理原则等;税收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规定、公共
法律、私法律和比例法律等内容。
同时,还详细介绍了税收征收管理、税
收机构、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是税收实务应用,这一部分是学习注会税法讲义的重点和难点。
它包括了纳税申报和征收税款、税务检查和税务争议解决、税务处理
和税务监督等内容。
在此基础之上,全方位地介绍了税务风险评估、税收
筹划、税收绩效管理、税务信息化等实务应用案例和实战经验。
总之,注会税法讲义是一本系统性、实践性和权威性极强的税收法律
教材。
在学习注会税法讲义过程中,需要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结合;需要通过不断地练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同时还需
要掌握好税务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申报和处理。
最后,注会税法讲义不仅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重要考试教材,也是从事财务、会计、税务工作的人员必备的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是
提升自己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实战能力的重要工具。
CPA考试税法科目讲义_049_1001_j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三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9分,可以命制各种题型。
主要以单选、多选、综合题为主,与其他税种混合出的综合题具有较高的难度。
2015年教材中,原在本章的大量审批类管理规定被删除,非居民税收管理、特别纳税调整等内容被移至新增的十二章,预计今年本章分值为16分左右。
企业所得税既可能单独出题,也可能与其他税种、征管法等混合出题。
本章知识点的内涵和外延彰显其综合性:(1)企业所得税的考试命题往往同时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也会考核上述税种可扣除与不可扣除的规则。
(2)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都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种,上述税种也可与企业所得税混合命题。
(3)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纳税调整体现的是对税法与会计核算差异的调整,对考生的会计基础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2.增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的规定;3.增加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规定;4.增加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的规定;5.细化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6.增加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规定;7.删除资产损失的申报管理规定;8.修改企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9.修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10.增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特殊规定;11.删除过时的税收优惠政策;12.增加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3.增加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4.将特别纳税调整一节移至第十二章;15.删除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计算与管理办法;16.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规定移至第十二章;17.修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计税公式;18.增加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规定;19.调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CPA《税法》讲义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
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税率与计税依据3.应纳税额的计算4.税收优惠5.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答案】ACD(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注会税法要素讲义

税率(结合实体税种)
↓
衡量税负的重要标志,但不是唯一的标志
比例税率
↓
同一征税对象
↓
不分数额大小
↓
相同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车辆购置税
差别比例
税率
行业差别→增值税
产品差别→消费税
地区差别→城建税
幅度比例税率→契税
累进税率
↓
分成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不同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个税的综合所得
即按照全额累进方法将多征出的税额,以速算扣除数的方式将其扣除。
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
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知识点四】纳税环节
生产和流通环节
↓
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
分配环节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要达到的目的:了解不同税率的含义,特别是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区别,结合实体税种,记忆相关的税率从而准确计算出应纳税额。
4.纳税环节
要达到的目的:搞清在不同的环节涉及征收哪些税。
【知识点一】纳税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表现为自然人和法人;居民和非居民
代扣代缴
B.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C.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D.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答案】ABD
【解析】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例题3·单选题】比例税率是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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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三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9分,可以命制各种题型。
主要以单选、多选、综合题为主,与其他税种混合出的综合题具有较高的难度。
2015年教材中,原在本章的大量审批类管理规定被删除,非居民税收管理、特别纳税调整等内容被移至新增的十二章,预计今年本章分值为16分左右。
企业所得税既可能单独出题,也可能与其他税种、征管法等混合出题。
本章知识点的内涵和外延彰显其综合性:(1)企业所得税的考试命题往往同时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也会考核上述税种可扣除与不可扣除的规则。
(2)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都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种,上述税种也可与企业所得税混合命题。
(3)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纳税调整体现的是对税法与会计核算差异的调整,对考生的会计基础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增加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
2.增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的规定;
3.增加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规定;
4.增加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的规定;
5.细化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6.增加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规定;
7.删除资产损失的申报管理规定;
8.修改企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9.修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10.增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特殊规定;
11.删除过时的税收优惠政策;
12.增加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3.增加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4.将特别纳税调整一节移至第十二章;
15.删除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计算与管理办法;
16.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规定移至第十二章;
17.修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计税公式;
18.增加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规定;
19.调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
3.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责任。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2008年)
A.登记注册地标准
B.所得来源地标准
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答案】AD
二、征税对象(熟悉,能力等级2)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从内容上看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从空间范围上看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对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要就其来源于境内,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1·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提供劳务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AD
【例题2·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2008年)
A.销售货物所得
B.权益性投资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D
三、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相关链接】
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有()。
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B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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