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7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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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集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集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集团工程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相关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和规范,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集团领导层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程档案管理的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五条集团工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质量报告、验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

第六条各项目部门要将工程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合理存放,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与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做到内容全面、形式规范、整理有序。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收集、归档、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

第九条档案收集:项目部门应当定期将工程进展记录、成果文件、验收资料等进行收集,及时存档。

第十条档案归档:收集的档案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保管,建立档案柜或档案库房,配备专人进行保管管理。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工程档案应当根据需要合理利用,为项目实施、验收提供有力支持。

第十四条档案销毁:对于无用的档案,应当依据档案管理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十五条项目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切实落实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进行档案管理岗位培训,熟悉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维护档案的保密性,不得私自外借或外传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保护集团档案的完整性,保障档案资料的合法权益,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集团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合理、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法规、制度和规定。

第四条集团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员全面负责,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存放、分类管理、完整保存、便于利用的原则,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六条集团档案管理涉密文件应遵守国家涉密文件管理法规,严格保密,确保涉密档案不外泄。

第七条集团档案管理应结合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数字化处理和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益。

第八条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应加强对档案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整理和利用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建立、整理和利用工作。

第十条档案的建立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一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清晰、便于查阅。

第十二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依法利用、服务生产和管理的原则,为集团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档案支持。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合理利用档案资源,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第十四条涉密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涉密文件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涉密档案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分类管理、流转借阅和销毁处理第十五条集团档案应按照档案的归档部门和内容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便于查阅与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的流转借阅应当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第十七条档案的销毁处理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合法、规范和权威。

第十八条涉密档案的流转借阅和销毁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涉密文件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涉密档案的安全使用和合法销毁。

(档案管理)某集团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档案管理)某集团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XXXX-00X-XXX(V1.0)档案管理制度2016-01-03发布 2016-01-03实施目录第一编档案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领导体制、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1)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 (2)第四章档案的整理 (3)第五章档案的保管 (4)第六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第七章档案的利用和保密 (5)第八章附则 (5)附件1:总部档案工作网络图 (5)附件2:归档章式样 (6)附件3:档案移交清单 (6)附件4:及时归档文件清单 (7)附件5: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8)附件6: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总部) (14)附件7: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式样 (15)附件8:备考表式样 (17)附件9: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式样 (18)附件10:归档文件目录式样 (19)附件11:档案借阅登记表 (20)附件12:档案销毁清册 (21)附件13:档案销毁清册审批表 (22)第二编文书档案整理细则 (23)一、整理原则 (23)二、释义: (23)三、整理步骤 (23)第三编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27)一、照片档案的整理 (27)二、光盘档案的整理 (28)附件1:声像档案移交清册目录 (29)附件2:照片档案卷内目录 (30)附件3:光盘档案卷内目录 (31)第四编实物档案管理细则 (32)一、实物档案的归档范围 (32)二、实物档案的归档要求 (33)三、实物档案的整理 (33)第五编人事档案管理细则(仅供参考) (34)一、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 (34)二、人事档案的移交 (35)三、人事档案的整理 (35)四、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管理 (36)第六编会计档案管理细则(仅供参考) (37)一、会计档案的定义 (37)二、会计档案的整理(由会计部门立卷) (37)三、排架顺序和存放顺序 (38)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38)五、会计档案的借用、复印管理 (39)六、会计档案的销毁 (39)七、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40)附件1:会计档案盒 (41)第一编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总部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运营、决策和其他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齐全,规范档案的借阅和使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文件材料整理1、根据各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编制科学的分类方案,包括行政、人资、财务、工程资料、科技、案件、荣誉证书等。

2、根据文件材料所反映的不同问题,区别不同保管期限,进行系统整理,合理组卷。

3、建档、立卷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对每宗原始文件材料进行仔细校对、核实,杜绝遗漏、损坏,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案卷编目要正确,案卷题名要简明准确,在立卷过程中做到字迹清楚、端正、规范,案卷装订整齐、规范。

5、在建档过程中,如发现文件材料的内容有缺失,应暂停立卷,集中交有关部门补正,经补正完整后再立卷。

6、立卷后的档案,应做好数量清点工作,及时登记入库。

第四条文件材料归档1、归档范围: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图纸、图表、声像资料等,都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1)人事档案:随时入档;(2)行政档案:次月入档;(3)荣誉档案:随时入档;(4)财务档案:次月入档;(5)工程档案: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入档;(6)科技档案:次年入档;(7)法律事务档案:结案后入档;(8)其他档案:次月入档。

3、归档要求:(1)必须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

(2)凡归档的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数字准确,责任明确,年、月、日齐全,并留出装订线。

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复写纸、热敏传真纸。

(3)归档材料应保持相互之间的历史联系。

(4)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并注明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利用。

(5)装订卷宗要拆除卷内金属物,装订结实、整齐、美观。

(6)各部门档案立卷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填写档案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随案卷保存,一份交由办公室归档。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机构设立及职责1.1 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集团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

1.2 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1) 制定和贯彻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档案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3) 组织制定档案目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组织档案的编目、装订和存放工作;4) 组织档案的鉴定、审定、销毁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档案转移工作;5) 组织档案的借阅、复制、查阅和服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6) 组织档案的修缮、整理和数字化工作,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率;7) 组织档案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8)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的分类和归档2.1 档案的分类:1) 按照档案的来源进行分类,分为内部档案和外部档案;2) 按照档案的形式进行分类,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3) 按照档案的性质进行分类,分为业务档案、行政档案、财务档案等;4) 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分为永久档案、长期档案和短期档案。

2.2 档案的归档:1) 档案的归档依据: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和业务发生时间,确定档案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2) 档案的归档程序:按照统一的归档标准和流程,进行档案的归档工作;3) 档案的归档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溯源性,做好档案的标识和鉴定工作。

三、档案的存储和保管3.1 档案的存储地点:集团公司设立档案室,统一存放档案,建立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环境适宜性。

3.2 档案的保管措施:1) 档案的密封和保管:对档案进行密封和封存,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2) 档案的防火和防水措施:加强档案室的防火和防水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3) 档案的环境控制:建立档案室的温湿度控制系统,确保档案的保存环境适宜;4) 档案的防盗和防毁措施:采取措施确保档案不被盗窃和损毁,建立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遭受数据泄露。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直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统一管理:集团公司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四)信息化管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通用综合证照类: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二)通用综合合同类: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协议书等。

(三)通用综合制度规范类: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办法等。

(四)通用综合其他类:包括会议记录、文件汇编、年鉴等。

(五)专项机密类: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

(六)专项部门自保管类:包括各部门自有的档案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归档资料应齐全、完整,符合归档要求。

(二)归档资料应在形成后及时归档,不得拖延。

(三)归档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

(四)归档资料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资料受潮、霉变、虫蛀。

(二)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便于查阅。

(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消毒、防霉处理。

(四)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泄露。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者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

(二)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合理使用档案资料。

(三)档案利用者应保护档案资料,不得损坏、丢失。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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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篇一: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77p 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企业档案工作管理规定》(档发5号)和江苏省、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留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第四条集团公司档案工作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分工领导,并列入公司领导议事日程。

各分公司要指定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上级档案部门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各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本单位领导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设档案库房,集中管理集团公司档案。

有条件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设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本单位的档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专职或兼职档案员。

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工作中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移交工作。

在档案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指导。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规定。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第九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分别制定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办法。

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生产(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十条公司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含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和计算机磁带、磁盘、光盘、实物)由各部门、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积累、整理归档。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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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证原始凭证资料的完整,以便于查阅、综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证照、证书、文件、资料等的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条集团档案存档范围:
凡集团证照、企业人事档案、各种证书、施工及其他合同决议、章程、决定、协议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和材料,都应进行档案存档。

且档案的存放应在保密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存放,并有利于查阅。

第四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绝对安全。

第五条集团档案的借阅和索取制度:
(一)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以通过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集团其他人员借阅档案,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办理借阅手续。

(二)对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私自翻阅、抄录、转借、遗失,如因
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的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三)借阅档案一般仅限在集团机关内查阅,不允许带出办公地点,如需带走,须经集团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保密,不许带人进入档案室,也不允许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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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企业档案工作管理规定》(档发[2002]5号)和江苏省、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留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第四条集团公司档案工作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分工领导,并列入公司领导议事日程。

各分公司要指定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上级档案部门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各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本单位领导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设档案库房,集中管理集团公司档案。

有条件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设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本单位的档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专职或兼职档案员。

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工作中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移交工作。

在档案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指导。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规定。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第九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分别制定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办法。

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生产(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十条公司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含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和计算机磁带、磁盘、光盘、实物)由各部门、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积累、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一)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二)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三)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并注明保管期限。

(四) 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书写清楚、字迹端正、图样清晰,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能耐久保存,不能用复写纸、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书写。

(五) 文件材料的整理符合规范。

(六)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各类档案应分别制定归档范围。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一) 各部门、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经营管理档案、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归档文件材料,在次年四月底之前由各部门、单位兼职档案员收集、分类整理,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二) 基本建设档案资料在任务完成后或某一项工作结束后,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组成保管单位,经有关负责人审定后,向总经理办公室移交。

(三) 设备仪器档案、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及声像光磁档案应随时归档。

(四) 各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于次年四月底前由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后移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两年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第十四条一般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归档一式两份。

第十五条各部门、单位档案归档时需严格办理移交手续,由各部门、单位兼职档案员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会签后的移交清单由档案管理部门和移交部门、单位各保存一份。

第十六条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公司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列入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本公司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总经理办公室档案人员参加。

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能进行鉴定、验收。

公司新购设备、重要仪器和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到货时,有关专业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公司新购车辆,由接车负责人将随车技术文件材料及维修资料统一清点保管,回公司后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重复的随车(机)技术文件经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交由安全机务部及车辆修理单位保管。

第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到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九条要做好公司内部机构、分公司撤销、合并、分立时和收购兼并企业的应归档文件材料的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对集团公司范围内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有权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集团公司档案分类编号办法。

集团公司档案分为以下九类:A党群工作类B行政管理类C经营管理类D生产技术管理类E基本建设类F设备仪器类G会计档案类H干部职工档案类 I声像光磁类第二十二条档案编目与编制检索工具要编写档案总目录,各类档案要各自编写分类目录,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写档案检索目录。

著录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执行。

第二十三条存放档案必须用专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

第二十四条每年进行一次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说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第二十五条档案库房管理按《档案库房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以原始记录为依据,要做到准确、可靠。

档案统计工作按《档案统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档案管理现代化应与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档案管理部门要做好档案现代化管理基础工作,逐步采用电子计算机、现代光学技术等先进手段进行档案管理。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定,编制本公司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50年以上)、长期(15-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一) 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二) 对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为长期或短期保存;(三) 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永久、长期、短期档案应采用三种不同的色标区分,永久为红色,长期为蓝色,短期为黄色。

第二十九条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按《档案鉴定和销毁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章档案的借阅与保密第三十条企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是企业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提供利用工作,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生产、技术,面向经营管理,面向部室、基层。

第三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档案分类排架情况,做到迅速、准确地提供档案,为查阅人员服务。

第三十二条档案的查阅、借阅按《档案查阅借阅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档案的保密工作按《档案资料保密暂行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暂行规定中涉及的有关各类档案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分别按照本公司《党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行政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经营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设备仪器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声像光磁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体系图附件二:档案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及各类档案工作人员职责附件一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体系图7附件二档案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及各类档案工作人员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职责范围1、负责本单位各类档案的统一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技术图书资料实行业务管理,并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3、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档案人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归档资料的积累、整理工作,提出本单位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搞好各类档案的鉴定、销毁、移交工作。

4、做好各类档案的管理和统计工作,编制各种专题目录、索引及汇编资料,办理档案的借阅手续,负责档案的复制、修裱及档案库房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 公司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的档案管理职责1、主管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熟悉并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掌握档案信息情况,组织推广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解决公司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督促档案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置适宜保管档案的库房和设施,采用现代先进的技术设备,确保档案管理的有效进行。

4、听取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汇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档案管理工作。

(二)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职责1、在上级业务部门和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的指导下,负责档案业务工作的管理,定期召开档案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2、带头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先例及规定,组织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3、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及公司的工作安排,负责起草年度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工作发展规划,熟悉档案管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质量,安排和组织好档案管理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及时检查和总结档案管理工作,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三) 档案管理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1、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熟悉档案业务知识,努力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2、熟悉并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接收各部门、单位移交的各类归档材料,做好档案的立卷、编目、登记、统计、鉴定工作。

3、保护档案的安全,坚持做好“七防”工作。

4、努力做好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多种检索工具及公司“大事记”等有关汇编材料。

5、协助和指导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做好档案的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内容。

7、参加有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技术成果鉴定和设备、技术资料开箱检验,并做好记录。

8、负责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并把好销毁中的复查、审批和监销关。

9、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职责负责抓好本部门或单位的档案工作,检查、督促本部门、单位兼职档案员和有关人员把工作中形成、积累、整理的档案资料,按要求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 各部门或单位兼职档案员档案管理职责1、做好本部门或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工作。

2、及时将文件材料归档,按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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