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管理人员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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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各级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合作社经济活动,不得遗漏。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完整。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合作社设立财务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财务计划,执行财务预算。

(二)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三)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四)负责税务申报、结算和票据管理。

(五)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六)完成上级领导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合作社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财务核算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包括销售、服务、投资收益等。

(二)支出核算:包括采购、工资、福利、折旧、税费等。

(三)成本核算:包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四)利润核算: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合作社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进行资金管理。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满足合作社生产经营需求。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第九条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筹集:包括自有资金、借款、投资等。

(二)资金使用:包括生产经营、投资、偿债等。

(三)资金支付:按照审批程序和规定进行支付。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条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科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科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科目一、概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结合、共同经营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了规范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会计科目体系。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科目的标准格式。

二、资产类科目1. 流动资产1.1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

1.2 应收账款:指合作社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出的款项。

1.3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1.4 其他流动资产:包括其他短期投资、预付账款等。

2. 非流动资产2.1 长期投资:指合作社在其他企业或单位中投资的股权、债权等。

2.2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等。

2.3 在建工程:指合作社正在建设中的工程项目。

2.4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

2.5 长期待摊费用:指合作社发生的长期费用,如广告费等。

三、负债类科目1. 流动负债1.1 短期借款:指合作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资金。

1.2 应付账款:指合作社欠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1.3 预收账款:指合作社预收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1.4 应付工资:指合作社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1.5 应交税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2. 非流动负债2.1 长期借款:指合作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资金。

2.2 应付利息:指合作社应支付的利息。

2.3 长期应付款:指合作社长期欠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四、所有者权益类科目1. 资本1.1 注册资本:指合作社成立时股东投入的资本。

1.2 资本公积:指合作社通过增资或利润转增而形成的公积金。

1.3 盈余公积:指合作社通过盈利而形成的公积金。

2. 利润分配2.1 未分配利润:指合作社未进行利润分配的部分。

2.2 利润分配:指合作社根据盈利情况进行的利润分配。

五、成本类科目1. 主营业务成本:指合作社生产和销售产品所发生的直接成本。

2. 销售费用:指合作社销售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如广告费、运输费等。

3. 管理费用:指合作社管理运营所发生的费用,如人员工资、办公费等。

最新烟草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

最新烟草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

烟草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叶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运行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太白基地单元烤烟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内的烟叶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三、术语解释烟叶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一些为烟叶种植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农民,自愿联合成立,实行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四、合作社管理1、合作社成立流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章设立和登记执行。

2、烟叶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日常管理:2.1人员管理2.1.1人员组成: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监事长1名、监事1名、理事5名、会计1名、出纳1名、专业队长7名(理事、监事兼)。

2.1.2人员工资:理事长、副理事长月薪:1200元,兼职会计月薪:1000元,档案管理员月薪(兼出纳):2000元,其余理事、监视以及专业队长不计发月薪,按照各业务运行情况计发季节性奖励。

理事长、副理事长享有年终奖励基金的分配。

2.1.3人员管理内容:按专业化服务季节,设置出勤管理、日常文档管理、财务管理、进出库等日常管理项目。

2.2培训管理2.2.1培训主体:培训师主体以外聘专业人员或当地主管部门、技术指导部门为主,培训对象以合作社社员为主。

2.2.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含社员技能培训、专业化服务专业标准和安全培训。

2.2.3培训流程:按业务工作所需内容由理事会决定。

2.2.4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含但不局限于培训教材(含文本、音像设备)、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评价、培训图片等内容。

2.3考核管理2.3.1考核主体:为合作社理事长、副理事长及专业队员的目标完成情况和服务情况。

2.3.2考核内容:根据各个业务环节的工作要求制定。

a )日常考核:包含但不局限于日常出勤、工作协调统一性、日常档案管理等;b )绩效考核:包含但不局限于服务面积、劳动时间、成本收益等服务质量考核,满意度评价等。

合作社三表填写案例

合作社三表填写案例

合作社三表填写案例合作社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不得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一)合作社资产负债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年月日会农社 01 表编制单位:单位:元本表反映合作社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本表“年初余额”栏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一会计期间不相一致,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会计期间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并加以书面说明。

3.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合作社库存现金、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应收款项”项目,反映合作社应收而未收回及暂付的各种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和“ 成员往来”各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存货”项目,反映合作社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价值,包括材料、农产品、工业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产品物资,在产品,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本项目应根据“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消耗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合作社各种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消耗性生物资产”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流动资产合计”项目,反映合作社期末流动资产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对外投资”项目,反映合作社各种对外投资的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对外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专业合作社岗位职责

专业合作社岗位职责

理事长职责一、负责合作社的全面生产经营及管理。

二、负责组织社员股东会议和理事会议的进行。

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及实际生产经营工作。

三、负责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员的任用及解聘。

四、依法依规、结合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的用工、劳资及各种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对所有员工进行正常的工作管理,指导生产经营。

五、负责以合作社名义抄、报、送文件,代表合作社进行业务范围内的所有经营活动。

六、按照《章程》规定向理事会及股东大会总结汇报工作、公布信息。

七、主动学习行业先进生产技术、管理技术,以便合作社能取得更好的效益,更好地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

德阳市旌阳区诚至种植专业合作社一、负责合作社各项工作的监督,制定合作社的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三、负责各类重大会议决议的落实、存档和来电文记录。

四、坚持原则,灵活处理合作社的各种接访事件,保守机密。

五、负责合作社理事长缺席时的其他临时性事物。

德阳市旌阳区诚至种植专业合作社一、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转款专用。

二、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政策,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

如期报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严格票据管理。

保管空白行政票据和一枚银行印鉴章。

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五、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六、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七、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会计稽核,对违返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第一款,股份管理制度(一)股份转让由出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会议审核后,在股东代表大会上通报;在董事会的组织下签订转让合同;到区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股份变更手续,变更登记后股份转让生效。

集体资产股份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同时集体资产股份受让方所占股份数不能大于家庭户内成员数,是非成员股东的股份或股份数超出家庭成员数的股份才能出让。

(二)股份继承股份继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确定;股份的继承变更由董事会会议审核,并向股东代表大会通报;然后到区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股份变更手续,变更登记后股份继承生效。

股份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只享受股份收益权利,成为非成员股东。

(三)股份质押借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申请,将户内所有股份用于质押,借支预期股份分红。

由借支人带上本户《股份证》原件、身份证,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交股份质押申请书(需要本户所有股东签字捺印);由董事会会议审批,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支手续。

质押借支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借支户所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分红金额的3倍,期限不超过5年,利息执行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还款来源为预期分红资金。

借资本息未还清以前,股份不得流转。

(四)股份抵押担保借款股份证书的股份可以用于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股份持有人可根据合作社年分红情况证明材料和股份证书到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0年预期分红总额,合作社承认贷款人的每年分红可直接偿还超期贷款。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了发展的需要,可以用部分或全部资产的经营权在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融资。

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拟订股份抵押贷款融资方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由董事会向金融机构申请股份抵押贷款,签订抵押合同,完成贷款手续。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5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5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一、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

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

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

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2)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可能包含的内容列表:1. 组织架构:包括合作社的章程、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等。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_合作社管理制度(3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_合作社管理制度(3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_合作社管理制度(3篇)合作社管理制度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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