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合集下载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学院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简称实习单位,下同)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集体(不少于5人)到顶岗实习单位实习的简称集中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简称分散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按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内容。

第五条顶岗实习由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顶岗实习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作完成。

第七条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全校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相关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与协调下,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分工顶岗实习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制订学校层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组织各二级学院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抽查顶岗实习学生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下同)考核情况;协同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各教学院系部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教学院系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集团成员院校学生实习,是指集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集团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教学院系安排或者经教学院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第四条 集团教学院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妥善安排好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 集团教务处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各教学院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集团教学院系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教学院系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教学院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5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5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

____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4.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落实安全责任制。

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要签订学校、顶岗实习学生、企业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6.建立学生保险制度,督促学生购买人身伤害保险。

7.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接受系和企业的教育和管理,明确自己既是学生又是职工的双重身份,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必须承担企业职工的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8.顶岗实习是教学功能在企业的延伸,要继续履行教育和管理的责任,配合企业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文明生产、自救自护、厂规厂纪、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教育和指导。

学生必须遵守和服从企业的纪律及管理,遵守一切的安全操作规程。

9.企业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并明确学生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要与企业要担负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若在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劳动法》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与企业协商解决。

10.出现如下事件、事故,学生个人承担责任或后果:①违反厂规、厂纪、校规、校纪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②实习中不遵守有关要求,违反操作规程出现的安全事故;③违法犯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④违反厂规、厂纪受到企业的处理、处罚;⑤顶岗实习上、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

顶岗实习下班后、放假等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⑥由于工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⑦失踪。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规范管理学生实习活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实习活动的各个阶段,包括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旨在确保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是学生实习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实习单位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任务。

第五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实习后的事故处理等。

第二章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六条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实习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等。

第七条学校应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对安全问题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实习前的安全宣传材料,包括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习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

第十一条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工作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并进行使用培训。

第十三条实习单位应组织学生参加实习期间的安全演习和紧急救援演练,提高学生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第四章实习后的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实习后的事故处理机制,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

第十五条实习单位应按照规定,将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学校应根据事故的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四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四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际工作岗位的实习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为顶岗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实习组织管理1. 实习委员会设立实习委员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实习位置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实习计划的编制等。

2. 实习计划根据实习单位的需求和学生的专业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应明确实习的具体内容、实习时间和工作岗位,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实质性和目标性。

3. 实习岗位的安排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专业要求,确定适合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既能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又能提供适当的挑战和锻炼。

4. 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为每个学生安排一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实习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积极引导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实习过程管理1.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具体事项,保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实习考勤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按时记录学生的实习考勤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应按照实习计划来安排,学生要按时到岗实习,并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3. 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详细记录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和个人收获,反映学生的实习实质和实效。

4. 实习评估实习单位应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实习评估可包括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旨在评价学生的实习绩效和能力提升。

四、实习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有关实习岗位的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实习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顶岗实习管理条例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文明安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专业知识学习和专项实践训练,并原则上完成了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训练之后,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现场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必修环节;是工学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

顶岗实习从三年一期开始安排,因特殊情况可以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原则上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时间。

第三条顶岗实习前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修读并考核合格,且须按照学校规定交清学费。

除因学校特殊安排外,任何人不得在课程考核结束前提前顶岗实习。

学生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要求顶岗实习的,学生须提供单位接受证明(说明实习岗位、薪酬、实习时间、实习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等)以及学生家长签署的同意实习的书面意见,经系部和招就处查实确认后可以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学生有重修科目的以自修方式重修,返校参加重修考试合格才能具备毕业资格。

第七条顶岗实习必须保证实习质量,保证实习时间和效果,保证师生实习安全。

实习前学生必须签订统一制定的实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实习单位、学生各执一份,一份交系部统一保存,同时应统一办理师生人身意外保险。

第八条同一实习单位,有三人及以上实习学生的应成立实习小组,设实习小组长,由热心社会工作,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表现优秀的学生担任,对实习学生进行严格考勤。

学生请假首先须经实习指导老师同意、实习单位批准。

第九条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由实习小组长(或本人)及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报告,由系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实习学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按《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实习生安全管理规定

实习生安全管理规定

实习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基地实习学生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实行)。

一、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医院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二、切实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不得进行各类危险活动;不得出入当地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不赌博、不酗酒、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由实习生本人负责。

四、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人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和水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惹事生非,不得与社会上不明身份人员交往。

六、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积极配合实习队长和寝室室长执行每天的晚点名制度,无故晚归或未归应及时上报班主任和实习管理教师。

七、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不吃没有健康保障的食品,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注意旅途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应乘坐正规公司车辆,不得搭乘无牌车船或超载车船。

九、实习生应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医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十、因违反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各种损失或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活动。

第三条顶岗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在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及实习单位共同管理下进行。

第二章实习计划与安排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第六条学院应根据学校实习计划,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习方案,包括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考核等。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前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动员大会,了解实习政策和要求。

第八条学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实习,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章实习单位与实习岗位第九条学校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管理规范、安全可靠的实习单位,确保学生实习权益。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四章实习内容与要求第十二条实习内容应包括:(一)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熟悉实习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二)参与实习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完成工作任务;(三)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四)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五)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实习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虚心向实习单位员工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五章实习考核与评价第十五条实习考核分为实习过程考核和实习成果考核两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F-ED-J984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
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用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
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使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院顶岗实习
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顶
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
意识。

2.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
体安全工作规定,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
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

3.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4.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落实安全责任制。

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要签订学校、顶岗实习学生、企业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6.建立学生保险制度,督促学生购买人身伤害保险。

7.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接受系和企业的教育和管理,明确自己既是学生又是职工的双重身份,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必须承担企业职工的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8.顶岗实习是教学功能在企业的延伸,要继续履行教育和管理的责任,配合企业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文明生产、自救自护、厂规厂纪、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教育和指导。

学生必须遵守和服从企业的纪律及管理,遵守一切的安全操作规程。

9.企业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并明确学生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要与企业要担负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若在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劳动法》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与企业协商解决。

10.出现如下事件、事故,学生个人承担责任或后果:①违反厂规、厂纪、校规、校纪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②实习中不遵守有关要
求,违反操作规程出现的安全事故;③违法犯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④违反厂规、厂纪受到企业的处理、处罚;⑤顶岗实习上、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

顶岗实习下班后、放假等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⑥由于工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⑦失踪。

11.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系部和职能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地,抢救学生,做好调查取证和协调工作。

成立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决策和处理工作。

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在稳定事态的同时,要及时向上一级上报安全事件,并通知学生家长。

与企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积极与企业、家长协商,依据《劳动法》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解决善后事宜,
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2.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迅速配合,把保护学生作为第一任务,不容许推诿、拖拉、扯皮,并要求第一时间到位。

二〇〇八年七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