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赛的通知

合集下载

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汇报日期:2023-11-03 浏览:182(本节选未经作者审定)1.2重庆微企发展概况重庆市计划至“十二五”末,全市新成立15万户微型企业,带动150万人就业,首批微企在2023年8月成立,合计3000户。

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合计发展微型企业5.46万户,处理就业43.24万人,注册资本达53.68亿元,发放财政补助资金16.04亿元,实现产销值近200亿元,上缴税收6784.89万元,返还微企税收奖励874万元,新成立旳微企存活率到达90%以上。

从官方记录旳数据和媒体报道来看,重庆市微企在政府扶持政策为微型企业旳发展提供了良好旳外部环境,微企发展旳速度和质量都优于全国其他地区,得到广泛旳承认。

3.重庆市微型企业生存现实状况调研分析本次调研以重庆市微型企业为调查对象,从微型企业旳经营状况(盈利状况、销售与市场推广、品牌与客户管理、组织与文化等)、企业融资环境、政策环境三方面来评估微型企业旳生存和发展状况。

3.1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分析3.1.1微企行业发展状况从调研旳实际状况来看,政府对于文化创意、互联网、软件开发和教育征询等产业旳政策倾斜比较明显,在全市已建成旳微企孵化园中,入驻旳企业重要分布与上述几种行业。

这些行业进入门槛低,对创业者旳素质规定不高,技术人才较为充足,因此产生了大量旳微企。

虽然短期内可以繁华行业市场,增长就业,但长期来看也轻易导致行业秩序混乱和恶性竞争,不利于微企旳发展。

3.1.2微企经营者综合素质调研小组调查了微企经营者对于创业能力旳理解和企业经营旳认知状况,以此来理解微企经营者旳综合素质水平。

从微企经营者对于创业旳认知状况来看,约有70%旳经营者对于创业旳概念有所理解,17%旳经营者表达比较清晰,仅有13%旳微企经营者认为自己对创业概念非常清晰;对于创业心理准备状况旳调查中,42%旳微企经营者有所理解,35%旳经营者表达有很好旳准备,仅有5%旳经营者认为自己准备非常充足。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2.01•【字号】渝府办发〔2022〕122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1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为帮助市内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减少本轮疫情影响,在继续落实好我市稳经济政策包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

鼓励各银行机构围绕企业商业价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面开发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并同等纳入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政策体系。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二、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力度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票据融资支持力度。

持续开展全市金融服务港湾和首贷续贷中心走访及融资对接,延长“金融活水润百业活动”时间至2023年一季度末。

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扫码申贷”,大力推广“信易贷·渝惠融”微信小程序及APP线上申贷,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三、加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

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执行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人群身份类别凭证(退役证、释放证明书、毕业证书)

人群身份类别凭证(退役证、释放证明书、毕业证书)
重庆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表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类别
成立时间
员工数
年产值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万元
纳税额度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类别
企业简介
本人承诺以上申报事项及提供的申报材料属实,无违法乱纪行为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申请人:
年月日
镇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县人力社保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所属行业类别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类别填报)2.法定代表人身份:参照文件内身份类别填写。农村自主创业者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创业人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5.21•【文号】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124号•【施行日期】2021.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共同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担任组委会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

秘书处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濮剑鹏、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主任付京波担任。

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

三、赛事安排(一)赛事组成。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一般一般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公文渝工商…2009‟28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领导分工的通知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局长、党组书记王元楷: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李明富:分管市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组织人事、干部培训、老干部管理及系统信访稳定等工作。

具体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商干校、后勤服务中心。

(B角:单衍华)副局长、党组成员郭翔:分管系统财务审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内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和直属分局等工作。

具体分管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企业登记管理处、外资企业处、经开园分局、下载时间:年月日—1—高新园分局、经开区分局、高新区分局。

(B角:陈文渝)副局长、党组成员陈文渝:分管市场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

具体分管市场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商标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B角:郭翔)副局长、党组成员陈速:分管法制、公平交易、合同监督管理、大要案件查处和整规办等工作。

具体分管法制处、公平交易处、合同监督管理处、经济检查总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B角:沈金强)副局长、党组成员单衍华:分管市场中介管理、宣传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市局新闻发言人),机关党建、群团和工商学会等工作。

具体分管市场中介管理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工商学会(研究室)。

(B角:李明富)副局长沈金强:分管广告监督管理、企业信用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具体分管广告监督管理处(广告监测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信用办)、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企业信用信息中心、12315中心)。

(B角:陈速)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组成员王兴华:分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具体分管驻市局纪检组、监察室。

巡视员李晞朦:协助王元楷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任务。

信息技术人员的认定

信息技术人员的认定

信息技术人员的认定一、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渝经信发〔2010〕66号)中的相关规定,微型信息技术企业扶持对象的认定工作由经信委负责。

二、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渝经信发〔2010〕66号)中的相关规定,信息技术产业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从事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的生产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的产业部门的统称,是一个包括信息采集、生产、检测、转换、存储、传递、处理、分配、应用等门类众多的产业群。

从狭义上讲是指信息产品制造业与软件业;从广义讲包括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电信与信息服务业、邮政业、印刷出版业、广播电影电视等。

信息技术人员主要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人员。

三、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渝经信发〔2010〕66号)中的相关规定,微型信息技术企业扶持对象的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微型信息技术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首先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中下载《重庆市信息技术微型企业确认申请表》(以下简称确认申请表),按其要求如实填报后,提交给创业所在地经信委。

网址:/。

文化创意人员的认定关于文化创意人员的认定,按照国统字〔2005〕24号文件中《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目录》经营范围要求,文化创意人员主要指从事创意设计、广播电视、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学创作、美术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传媒、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艺术品和工艺美术、艺术创意和设计等门类的文化创意产业人员。

如要申办文化创意类企业,申请微型文化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首先按照企业类属在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或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政务网站的“文化产业”栏目中下载《重庆市文化创意微型企业确认申请表》,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网址:/html/1/cyfz/,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网址:,按其要求如实填报后,提交到当地文广局,由文广局进行身份确认。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1•【字号】渝经信中小〔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中小微创业基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八大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企业〔2020〕26号)精神,我市拟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微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微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主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单位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协办单位:共青团市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巴南区人民政府、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支持单位:各区县经济信息委、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价值贷款与转贷应急合作银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协会、重庆市小微企业协会、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协会、市楼宇产业园协会、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协会、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市乡镇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投融资机构、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8.1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内各国家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搭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交流平台,展示行业创新创业成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力社保局于今年6月-7月举办了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

通过项目征集、路演、展播、初评和决赛等程序,大赛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优秀组织奖13名,现予以表扬通报。

希望获奖项目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奋进,在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广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紧贴市场需求、加强创新创造。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提高认识,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创业,在
产业“千亿跃升”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获奖项目名单
2. 优秀组织奖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附件1
附件2
优秀组织奖名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
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工商发[2014]1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0.14
【实施日期】2014.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赛的通知
(渝工商发〔2014〕16号)
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督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累计发展微型企业33.84万户,约占民营企业总数的80%,带动和解决就业258.28万人。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创业者的创业精神和创业热情,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点燃梦想
三、参赛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已正式注册的微型企业,以及积极帮扶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的孵化园区、微企村、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以大带小的)等。

四、参赛项目范围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二)相关创业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三)参赛微型企业应当是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从事二三产业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

(四)参赛企业处于初创期或快速成长期,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

五、大赛组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