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与管理制度(3篇)

5. 监测和报警系统:安装煤尘浓度和气体浓度监测设备,并与报警系统连接,一旦异常浓度被检测到,即发出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6. 煤矿巷道/设备/工艺布置:合理布置煤矿巷道、设备和工艺流程,确保通风和材料运输的安全,减少煤尘危险。
2. 定期清理煤尘:煤矿应定期清理煤尘,特别是易积尘区域。定期清理煤尘可以减少煤尘爆炸的风险。
3. 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煤矿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宣传,让员工了解煤尘爆炸的危害以及预防和隔离的方法。员工应具备防范煤尘爆炸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 加强巡检和监测:煤矿应加强对煤尘爆炸隐患的巡检和监测工作。定期检查易积尘区域,并及时采取措施清除煤尘。
(四)杜绝引爆火源
1.防止明火。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引火物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审批手续,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防止电火花。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粉尘防治,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第二条、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两小时的用水量;
4.井下煤仓、溜煤眼和各运煤转载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隔爆设施管理

隔爆设施管理1、井下所有安设隔爆设施的地点全部采用集中式隔爆水棚。
2、主要隔爆水棚在下列地点设置:⑴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⑵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辅助隔爆棚在下列地点设置:⑴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⑵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⑶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⑷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
4、水棚包括水槽棚与水袋棚,水槽水袋必须符合检验标准要求。
5、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3;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6、水棚设置位置:⑴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
⑵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⑶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m。
7、水棚排间距与水棚的棚区长度:⑴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3m⑵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8、水棚的安装方式:⑴水槽棚的安装方式为上托式;水袋棚的安装方式为吊挂式。
⑵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与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L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L2m。
⑶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槽(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果大于1.6m必须在水槽(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槽(袋)。
⑷水棚距轨道面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的巷道断面一致。
⑸水袋采用易脱勾的布置方式,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同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采用4~8mm的园钢焊接在架上,长度IOOmm,挂钩角度60±5度,弯勾长25mm。
禁止用铁丝捆绑。
9、水棚的管理:⑴主要水棚由通风队负责安装、维护,通风部指定安装地点。
⑵采煤工作面风、运两巷隔爆水棚由所在工作面采煤队负责安装、维护、迁移。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的设置与规定通常是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来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1. 设施设置:隔爆设施通常是指为了防止爆炸物质扩散的特殊房间、设备或区域。
这些设施通常会采用特殊的材料、结构和装置来限制火灾和爆炸的传播。
2. 建筑结构:隔爆设施的建筑结构应该具备足够的防火和防爆性能,包括使用防火隔板、隔爆墙、防火门、隔爆窗等。
3. 通风系统:隔爆设施的通风系统应该采用防爆型风机和排风管道,并且要根据需要设置排气口和防火阀门,确保火灾和爆炸气体得到有效控制和排放。
4. 电气设备:隔爆设施的电气设备应该符合防爆要求,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正确安装接地、过载保护和过压保护装置。
5. 物料存储:隔爆设施中存放的危险品和易燃物料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包装、标识和储存,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6. 工作操作:在隔爆设施中进行工作操作时,应严格控制火源和静电,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产生火花等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行为。
7. 安全管理:隔爆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爆安全知识和技能,制定防爆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可能会因不同行业、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1、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与相邻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揭煤巷道中。
2、隔爆水袋安装位置:首列隔爆水袋与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每隔1.2米安设一列,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机巷、风巷一般均安设21列(每一组三列,共7组)。
3、采煤工作面及掘进顺槽隔爆水袋的规格、数量均为:40L/只,共210只。
机、风巷分别安设7组21列、每列5只,共105只。
4、安装要求(1)主要隔爆设施的水量必须不小于400L/m3,辅助隔爆设施的水量必须不小于200 L/m3。
(2)隔爆水袋的排间距为1.2m~3.0m,主要隔爆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辅助隔爆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 m。
(3)首列水袋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
(4)隔爆水袋的长边垂直于巷道走向方向;具备条件的水袋必须设置在直线段内。
(5)水袋与巷道的交叉点、转弯点、变坡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6)隔爆水袋外围要经常冲洗,保持干净。
(7)隔爆水袋(水槽)缺少挂钩的要及时补上,捣烂的隔爆水袋(水槽)和破损的隔爆水袋(水槽),要及时更换。
(8)隔爆水袋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支柱)的间隙(纵向投影)不得小于100mm;同列隔爆水袋边缘之间间隙不小于100mm,隔爆水袋底部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9)棚组内各列隔爆水袋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且每列隔爆水袋间距为1.2m;(10)隔爆水袋的挂钩采用6mm的钢筋加工成“S”型挂钩;(11)吊挂水袋一端的挂钩必须是直钩,直钩长度为2 5mm,挂钩角度为60°,袋两边的挂钩应相向吊挂)符合规定,并挂牌管理。
袋两边的挂钩应相向吊挂,同一排水袋边沿吊挂平直,水袋悬挂横、竖成线。
5、辅助隔爆水袋安装横、竖梁必须采用1寸镀锌钢管(主要隔爆水袋安装横、竖梁必须采用2寸镀锌钢管)。
煤矿井下隔爆设施安装及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隔爆设施安装及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井下隔爆设施的管理,规范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及使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相关标准、文件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安装及使用管理规定,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1、主要隔爆水棚安装在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内,水棚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的巷道断面一致。
根据巷道断面计算,主要隔爆水棚总水量不低于400L/m2,水棚的排间距为1.2m~3.0m,且棚区长度不小于30m。
2、辅助隔爆水棚安设在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巷道内,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的巷道断面一致。
根据巷道断面计算,辅助隔爆水棚的水量不低于200L/m2,水棚的间排距为1.2m~3.0m,且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3、辅助隔爆水棚中,第一组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160m,在应设辅助隔爆水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4、隔爆水棚安设位置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需保持50m~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
5、隔爆水袋之间的间隙与隔爆水袋同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同一排水棚内两个隔爆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且不得小于0.1m),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面高度不得小于1.8m,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吊挂平直,且各水棚之间必须平行安装布置。
6、水袋支承架选用φ50mm镀锌钢管制作(新安装的水袋支承架选用镀锌钢管,返修的水袋支承架需刷漆,并去除法兰盘),平行于巷帮架设,要求架设结实、牢固。
7、水袋吊挂架选用40mm×40mm的角铁制作,垂直于巷帮,固定于水袋支承架之下,要求架设水平、结实、牢固。
8、悬挂隔爆水袋的挂钩,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的直径为4mm~8mm 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弯钩长度为25mm,以便受爆炸冲击波作用时能够顺利脱钩,使水倾洒弥漫于巷道中。
煤矿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河南地方煤炭集团鑫裕煤业有限公司隔爆设施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16年1月河南地方煤炭集团鑫裕煤业有限公司隔爆设施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一旦发生爆炸时能有效控制影响区域,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将爆炸事故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规范》、《煤矿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风技术条件》MT157—87等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工作面施工单位负责隔爆设施的安装、使用及维护。
矿通防科负责隔爆设施的定期检查通报工作,通防科、安检科共同负责监隔爆设施的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施工单位及矿必须建立隔爆设施管理制度、设施管理台账、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第三条隔爆设施采用被动式隔爆水棚,在条件具备时可采用自动隔爆装置。
第四条隔爆水棚按其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其安装位置如下: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井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第五条隔爆水棚设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
分散式槽棚或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
第六条隔爆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或水袋组成。
水槽为木制(内铺塑料布)、铁制或塑料制品;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
所使用水槽和水袋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第七条集中式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得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得少于200L/m2,分散式隔爆棚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1.2Lm3计算。
第二节隔爆设施安装要求第八条隔爆水棚安设具体位置:第九条在倾斜巷道中安设水袋棚时,棚子与棚子之间应用铅丝拉紧,以免棚子晃动,并应调整水棚架与金属支架的连接构件,使袋面保持水平。
矿井隔爆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隔爆设施管理规定
采用安装隔爆水槽作为主隔爆设施,安装隔爆水袋作为辅助隔爆设施。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作用的范围,分为主要隔爆水棚和辅助隔爆水棚。
1、主要隔爆设置的地点: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即副井井底车场,主井井底车场。
2、辅助隔爆设置的地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超过200米的煤层掘进
3、主要隔爆水袋容量不得少于40L
4、主要隔爆的用水量不得少于400L/m2,辅助隔爆不得少于200L/m2
5、每个水袋的排间距为1.2~3
6、首列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
7、水槽棚的水槽应采用横向(长边垂直于巷道走向方向)嵌入式安装。
8、水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支柱)的间隔(纵向投影)不得小于l00mm,距巷道轨道不小于1.8m;棚组内的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处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9
10、水棚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11、隔爆水棚的维护必须做到班班小检查,每周大检查,发现破损及少水现象必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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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喷雾洒水的巷道应包括尘源和可能的点火源两侧巷道,每侧的长度不得少于300m,当该巷道的长度小于300m
2、在喷雾洒水的巷道里,必须随时保持沉积煤层中的水份含量大于33%,
并且在水面上不得漂浮有大量的煤尘(不得形成单颗粒层状浮尘),否则必须再进行喷雾洒水。
3、喷雾洒水的巷道段位置,包括巷道的所有表面、顶、帮、底以及所有暴。
煤矿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一、与主要进、回风井相连的巷道和相邻的采区间以及与煤仓相连通的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应安设辅助隔爆设施。
二、隔爆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水袋无丢失、损坏、脱钩或水量不足等现象。
综采工作面两巷和掘进工作面的隔爆设施,要按规定及时移动,确保首列水棚距工作面距离始终在60-200mm范围内。
三、隔爆设施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与巷道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不得小于50m。
四、隔爆设施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隔爆区的用水量不小于400L/m2,辅助隔爆区的用水量不小于200L/m2。
五、水棚的排间距离为1.2-3m,主隔爆区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
辅助隔爆区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六、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棚组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
七、加强隔爆棚的日常管理与维护,通风科负责井下所有隔爆棚的管理检查工作,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发现吊挂质量、水量不足的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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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1、新安设隔爆水袋,由通风科提供具体安设地点,通风队负责具体的安装工作,日常维护工作由所在区域的文明化单位负责。
2、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如下:隔爆水袋缺水、脱钩、挂钩吊挂反;每出现上述情况,罚款 30 元/处。
隔爆水袋出现破损,罚责任单位200 元/个。
3、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都要设置主要隔爆设施,其水量按每平方米巷道断面400 升计算,主要隔爆水袋规格要大于40 升。
违反本条款罚款200 元/处。
4、采煤工作面进风巷道与回风巷道,超过200m 煤与半煤岩掘进巷道,都要设置辅助隔爆设施,其水量按每平方米巷道断面200 升计算。
违反本条款罚款200 元/处。
5、隔爆水棚安设标准:主要隔爆水棚总长度不少于 30m,辅助隔爆水棚总长度不少于20m,水棚距轨面高度不少于1.8m,水棚排间距离1.2-3m,在进、回风巷、掘进巷开口抬棚50 米以里范围巷道内设置,首排水棚距工作面必须保持在 60~200m 之间(回撤工作面可以小于 60m)。
水棚要封闭全断面,吊钩安设齐全、方向正确、水量充足、无杂物。
违反本条款罚款50 元/处。
6、水棚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 (回撤工作面可以小于50m)。
违反本条款罚款100 元。
7、每周至少检查 1 次隔爆设施的质量,并有记录可查。
每发现 1 处违反本条款罚款50 元。
8、隔爆设施要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安设地点、水袋个数、棚区长度、水量、断面、安设日期、维护单位等参数,水棚检查每周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并达到规定的水量。
缺一处罚款200 元,不合格一处罚款50 元。
9、隔爆水袋回收工作由通风队负责,清洗并叠好后存放于井下材料仓库中。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