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版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文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准化实施细则的宗旨: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标准化实施的原则: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连续性。
第三条标准化实施的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标准化实施的目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标准化组织第五条标准化组织的设置:企业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管理标准化文件,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标准化组织的职责: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进行标准化培训和督导,定期评估标准化工作效果。
第七条标准化组织的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由专职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标准化文件第八条标准化文件的编制: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包括标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标准化文件的发布和实施:企业应将标准化文件进行内部发布,并迅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第十条标准化文件的修订和废止:标准化文件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废止,确保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第四章标准化培训第十一条标准化培训的内容: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包括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规程等。
第十二条标准化培训的方法:可以采取面对面培训、在线培训、实地观摩等方式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标准化培训的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
第五章标准化评估第十四条标准化评估的目的:评估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标准化评估的方法:可以采取自查、上级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标准化评估的频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标准化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上级汇报。
第六章标准化改进第十七条标准化改进的机制:企业应建立标准化改进机制,及时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第十八条标准化改进的措施:根据评估报告,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迅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分细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分细则一、引言企业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了本文档,旨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规范和评分细则。
二、基本规范2.1 安全生产责任1.企业领导要充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2.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形成层级分工、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经常进行评估,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企业应组织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3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1.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合理设置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杆、紧急停车设备等。
2.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使用教育和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2.4 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理1.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员工应急职责和逃生路线等。
2.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考核员工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3.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三、评分细则3.1 安全生产责任(40分)•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情况(10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度和落实情况(10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层级分工和责任明确情况(20分)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0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立项、修订和完善情况(10分)•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熟悉程度(10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10分)3.3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20分)•安全设施的合理设置和完善程度(10分)•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情况(10分)3.4 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理(10分)•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5分)•应急演练的组织和效果(5分)四、结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分细则的制定,对于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
为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通过实施本细则,实现企业生产全过程中的标准化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的标准化、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安全风险的预防与控制、安全生产的培训与考核等环节,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企业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安全检查与整改: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同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
持续改进: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细则应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确保每个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推广,营造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安全生产氛围。
企业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实施细则得到有效执行。
在实施细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不断完善和优化实施细则。
企业应注重员工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过程中,企业应积极借鉴行业内其他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例(三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按照相关安全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合法、科学、规范性。
第四条全体职工在工作中有责任和义务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依法维护自己及他人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五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应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评价制,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六条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七条组织内部应当加强对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包括标准化的组织结构、相关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十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应与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相衔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教育制度,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识和理解。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制度,对标准化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组织和职责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标准化工作。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由企业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主任委员,其他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委员组成。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应当制定标准化工作中的各项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本《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和目标第二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通过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活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的目标是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内容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和权限;(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机制;(六)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应急预案;(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程序第五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按照以下程序实施:(一)组织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明确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二)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认知和理解;(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评估;(五)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价,持续改进。
第五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监督和检查第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得到落实。
第七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监督和检查应由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参与,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八条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定,给企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文件。
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方式、标准制定和实施要求,提供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深入发展。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的核心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合理、持续改进、全员参与。
第五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的目标是:通过标准化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当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结合,贯彻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实现风险可控、安全可持续的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第七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由企业设立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构应由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制定和修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评价和监督标准的实施情况;(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四)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标准实施情况;(五)协调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推进标准化管理的全面落实。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定期向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十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当密切关注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修订企业的标准体系,确保企业的标准符合最新的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和实施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标准应当参照现行的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结合企业的特点和风险状况进行修订和制定。
第十二条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应当经过专业人士的评审和论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例文(三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并与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配合,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生产是指对本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处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的原则是科学、规范、预防、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形成一级一岗位、层层传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八条企业各级领导要严格履行安全职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委员会,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
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工作方案,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并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企业领导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资格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改进。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案,包括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预案等,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高空作业等特殊工作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外来承包商和临时工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操作。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6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6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篇1)为切实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和村、社区安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
会议设立专门记录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街道、村、社区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三、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1、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2、存在安全隐患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3、各级安监干部、专(兼)职安全员;四、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本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或经验总结;4、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街道安监办负责通知。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相关材料由街道安监办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街道安监办负责督办、检查。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由各村、社区报街道安监办汇总后,上报区安监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篇2)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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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征求意见稿)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依法开采;
2.正常连续生产(连续停产不超过3个月);
3.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5.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体系,制定且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办法),按规定正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考评工作。
二、等级设定和评定程序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为最高级,三级是煤矿组织生产所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现场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且持续保持标准化标准的责任主体。
应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使煤矿达到且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和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且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和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有保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的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且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通风。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通风”的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的规定。
(5)采煤。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6部分“采煤”的规定。
(6)掘进。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7部分“掘进”的规定。
(7)机电。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8部分“机电”的规定。
(8)运输。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9部分“运输”的规定。
(9)职业卫生。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11)调度。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调度”的规定。
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1。
表1-1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2)按照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表进行打分。
(3)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1)式计算:
(1)
式中:
M——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M 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等11个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a 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采煤、掘进、机电、
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等11个部分的权重。
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和制度
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明确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年度辨识评估。
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
重点对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灾害因素、工艺环节、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
(2)专项辨识评估。
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a.井工煤矿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露天煤矿新采场、新平盘和边坡设计前;
b.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c.井工煤矿启封火区、突出矿井石门揭煤和过构造带、排放瓦斯,露天煤矿钻孔和爆破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之上的煤矿在复工复产前;
d.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3.安全风险管控
(1)基本要求
建立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风险定期检查分析工作机制,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重大安全风险有专门的管控方案,管控责任明确,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2)现场检查
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公告警示
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
4.保障措施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知识培训。
二、评分方法
按表2-1评分,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1)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表2-1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管理评分表
︶
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一、工作要求
1.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制定事故隐患分级标准,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治理、督办、验收。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方案,且制定治理方案。
2.事故隐患排查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
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事故隐患治理
(1)分级治理
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
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且实施。
(2)安全措施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对治理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且设置警示标识。
4.监督管理
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5.保障措施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建立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3)未分别配备矿长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的;
(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三、评分方法
按表3-1评分,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1)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零。
表3-1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管理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