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5.人事行政部.员工出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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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内部人员出入管理,维护企业安全和秩序,保障企业人员财产安全,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人员的出入管理。

三、出入管理权限1.企业内部人员包括员工、外来访客和供应商等,均需遵守出入管理制度。

2.员工持有效员工工作证或者门禁卡,外来访客和供应商需事先登记并领取临时访客证,方可进入企业内部。

四、出入管理程序1. 员工出入管理1.1 员工持有效员工工作证或门禁卡进入企业内部,需在门口刷卡或者出示工作证,经值班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

1.2 出现员工工作证或门禁卡损坏、遗失等情况,需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备,办理补办手续。

1.3 员工退休、离职等离职前需将工作证或门禁卡交回人事部门,并注销相关信息。

2. 外来访客和供应商出入管理2.1 外来访客和供应商需提前通过合作方或企业内部联系人预约并登记,领取临时访客证或者通行证,方可进入企业内部。

2.2 外来访客和供应商进入企业内部后需在值班人员处登记身份信息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五、出入管理要求1. 出入人员需依法依规,文明有序出入企业内部,不得擅自闯入或者故意阻挠出入管理人员的正常服务。

2. 外来访客和供应商需按时办理登记手续和领取临时访客证或通行证,严禁私自进入企业内部。

3.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个人、车辆或者其他物品不得进入企业内部。

4. 值班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查验出入人员的有效证件或通行证,并做好登记工作。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出入管理制度的员工或者外来访客和供应商,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供应合同等处理。

2. 对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外来访客和供应商,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内部安全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单位员工出入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出入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出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员工出入管理,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单位安全与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单位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三、员工出入方式1. 员工出入单位应携带有效的员工工卡或通行证,车辆应携带单位指定的车辆标识。

2. 员工应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出入单位,未经事先批准不得擅自进出。

3. 员工出入单位时需通过指定的入口检查,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

4. 员工出入单位车辆需经过车辆检查,保持车辆清洁整洁,遵守停车规定。

四、员工出入管理1. 员工需遵守单位的出入制度,如需请假或外出,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

2. 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员工工卡或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单位的安全规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得随意进出危险区域。

4. 员工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单位,如有必要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审批。

五、无关人员出入管理1.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单位,如有必要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审批。

2. 无关人员进入单位需经过安全检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

3. 对于外来服务人员如送货、维修等,需在指定区域接待,并由相关人员陪同。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单位员工出入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照不同情节给予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理。

2. 对于严重危害单位安全秩序的行为,单位有权采取停职、辞退等严厉处罚措施。

七、其他事项1. 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员工出入的监管,确保单位安全。

3. 单位应及时更新员工名单和授权人员名单,保证员工出入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以上为单位员工出入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单位的安全与秩序。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组织人员进出的安全管理,保障组织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和离开组织的人员,包括员工、访客、顾问、供应商等。

三、管理原则1.严格管理:对进入和离开组织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每个人员在进出组织时都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2.安全性原则:确保人员进出的安全性,对组织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四、进出管理程序1.员工进出管理程序:(2)在进入组织时,需通过刷卡、人脸识别等方式,在系统中进行登记。

(3)离开组织时,需通过刷卡、人脸识别等方式在系统内进行登记。

(4)对于私家车进出组织需填写登记表格,登记车辆的车牌号、颜色等相关信息。

2.访客进出管理程序:(3)访客在进入组织前需经过安全检查,如行李、包裹等。

(4)访客在离开组织时,需通过门卫处进行登记,返还访客证件。

3.顾问、供应商进出管理程序:(2)通过门卫办理进出手续,将顾问、供应商的信息登记在进出记录簿上。

(3)进入组织前需进行安全检查,如行李、包裹等。

(4)离开组织时,需通过门卫进行登记。

五、通行证件管理1.员工通行证件(2)工作证上应包括员工姓名、照片、职位等信息,有效期为一年。

(3)员工离开组织时需将工作证交还给组织。

2.访客通行证件(2)访客证件上应包括访客姓名、来访事由等信息,有效期为一天。

(3)访客离开组织时需将访客证件交还给组织。

3.顾问、供应商通行证件(2)通行证上应包括顾问、供应商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

(3)顾问、供应商离开组织时需将通行证交还给组织。

六、违规处理1.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进出组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3.对于协助他人非法进出组织的人员,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报警。

七、执勤人员责任1.组织应安排专门的执勤人员负责人员进出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执勤人员应保证进出管理的严密性和安全性,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组织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出入的管理,防止非法人员进入或在非法时间出入单位,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的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单位应建立严格的人员出入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出入的权限、时间和程序,并加强对人员证件的核验。

第四条人员出入管理分为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两类。

第五条内部人员是指具有单位人员身份证或者工作证的人员。

第六条外部人员是指没有单位人员身份证或者工作证的人员。

第七条内部人员出入单位应经过主要门卫的核验和记录,并在相应的系统中登记。

第八条内部人员出入单位的时间应按照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进行,超过规定时间的人员需经过额外审批方可进出。

第九条外部人员进入单位需经过核验和登记,并交付临时工作证。

第十条外部人员在单位内的行动应在批准范围内,不得超越单位规定的空间和时间。

第十一条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单位的外部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二条对于无特殊事由在非工作时间进入单位的内部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十三条单位应加强对内部人员的身份确认和证件核验,确保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四条单位应定期组织人员出入管理规定的培训、考核和实操,提高人员出入管理的水平。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人员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人员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治安管理,保障单位内部及公共区域的安全,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员工出入管理第四条员工出入应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出入单位大门,必须佩戴工作证,以示身份。

2. 员工上下班期间,应按指定路线进出,不得随意穿越或翻越围墙、大门等设施。

3. 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外出。

4. 员工请假外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告知门卫。

5. 员工外出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第五条门卫职责:1. 严格审查出入人员的身份,对未佩戴工作证或身份不明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2. 对外出员工进行登记,核实其外出原因、时间及目的地。

3. 对外来人员及物品进行查验,确保无安全隐患。

4. 对可疑人员及物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外来人员出入管理第六条外来人员出入应遵守以下规定:1. 外来人员进入单位,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2. 外来人员需经单位接待部门同意,方可进入单位。

3. 外来人员进入单位,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单位正常秩序。

第七条门卫职责:1.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来访事由等。

2. 对来访车辆进行登记,包括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3. 对携带物品的外来人员,进行查验,确保无违禁品。

4. 对可疑人员及物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第八条物品出入应遵守以下规定:1. 单位内部物品出入,需填写《物品出入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出入。

2. 外来物品进入单位,需经单位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 出库物品需填写《物品出库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出库。

第九条门卫职责:1. 对出入物品进行查验,确保无违禁品。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保障员工和来访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外来人员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人员进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单位内部秩序。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人员进出管理分为员工进出管理和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第五条员工进出:1. 员工上班、下班应自觉遵守单位门禁制度,出示有效证件(如员工证、工作证等)。

2. 员工请假、出差、出差返程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出单位。

3. 员工因私事需进出单位,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出。

4. 员工下班后,不得擅自进入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应向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登记进出时间。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出:1. 外来人员进入单位,需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2. 外来人员需向门卫人员说明事由,并登记相关信息。

3. 外来人员需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单位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4. 外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单位,不得随意逗留。

第七条车辆进出:1. 车辆进出单位需遵守相关规定,出示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

2. 车辆进入单位后,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

3. 车辆进出单位时,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安全检查。

4. 车辆进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第三章罚则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对轻微违反制度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

2. 记过:对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处分。

3. 离职:对多次违反制度或情节严重的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单位人事部门。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的信息安全和资产保护水平,规范人员的出入行为,减少潜在的风险和威逼,特订立本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员工、访客以及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单位人员。

3. 出入管理3.1 公司内部出入口—公司内部出入口仅限公司员工、访客和合作单位人员使用。

—出入口设有门禁,工作人员需刷卡或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录入和识别方可进出。

—公司出入口的门禁记录将被保管并上传到企业安全管理系统,用于后续审计和调查。

3.2 员工出入管理—公司全部员工使用员工工卡进行出入管理。

—员工必需将本身的员工工卡妥当保管,并在离开公司时随身携带。

—员工离开公司或不再使用工卡时,应及时归还工卡至人力资源部门。

—员工如发现工卡丢失、被盗或损坏,应立刻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重新申请工卡。

3.3 访客出入管理—全部访客(除合作单位人员外)必需事先向公司的被访人员申请,并由被访人员在访客登记本上填写相关信息。

—被访人员须提前向保卫部门报备访客的信息,包含姓名、来访事由、估计待时间等。

—访客需在保卫部门登记,领取访客证或临时工卡,并在离开公司时归还访客证或临时工卡。

3.4 合作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合作单位人员进入公司须经过保卫部门或合作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由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和监督。

—合作单位人员在进入公司前应供应有效的身份证件及进场许可证。

—合作单位人员在进入公司期间,需依照许可范围行事,不得进入未获许可的区域。

4. 出入安全要求4.1 员工行为要求—员工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利用公司的出入通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员工进出出入口时,应自动出示员工工卡并搭配门禁系统的识别过程。

—员工不得将员工工卡借予他人,也不能帮助非法人员进入公司区域。

—员工发现门禁系统故障、异常或其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4.2 访客和合作单位人员的行为要求—访客和合作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区域前,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进场许可证,并在保安人员的陪伴下进入与其工作相关的区域。

公司员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出入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出入管理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有效监控,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员工出入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出入管理流程第五条员工进入公司的主要通道为公司正门及指定的侧门,员工需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公司门卫的检查。

第六条员工出入公司时,应佩戴工卡或其他有效证件,未佩戴工卡或其他有效证件者,不得进入公司。

第七条公司将员工出入信息录入系统,留存员工到达及离开公司的具体时间,便于管理监控。

第八条凡是外来人员需进入公司,须事先向公司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员工出差外出需请假,应提前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备,请假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公司。

第十条员工离开公司时,应在系统上刷卡登记离开的时间,未刷卡登记离开时间者,需向公司进行说明。

第三章出入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门卫应加强巡查,严格核实员工身份,确保只有合法员工进入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应在关键位置设置监控摄像头,24小时监控员工的出入情况,确保公司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门卫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员工出入管理台账,记录员工的出入情况,加强管理监督。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出入管控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监督制度,对员工出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违规处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员工出入管理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奖惩制度,对遵守员工出入管理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并定期进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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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安全,加强对出入公司人员、物品的管理,明确出入公司的要求和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公司均须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保安人员有责任与权力按本办法对其进行管理。

第二章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入大门,应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严禁赤膊、赤足或穿拖鞋。

1)骑自行车出入大门的,必须下车推行。

2)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公司;否则,保安有权询问原因,并于翌日报告行政部,行政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将给予每次5
元的罚款。

3)非住公司宿舍、又不加班的员工,下班后一般不允许进行公司,遇特殊情况要进公司的,必须得到保安队长的批准。

第四条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被发现将按人事处罚管理规定惩处。

第五条工作时间外出
1)不论因公、因私出门,包括中午时间外出或回家吃饭,均应填写“出门条”,经部门领导核签后送交门卫室,并由保安人员签注外出时间。

公事完毕返回时,也由保安人员签注返回时间,并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行政部核对考勤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联系所属部门的领导进行处理。

2)因故请假外出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外出。

第三条公司外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条凡公司外人员来访时,应先填写“来宾登记表”,并经保安人员电话联系其拜访人员确认后发给“来宾卡”,来访人员凭卡到前台处咨询,前台接待人员应热情接待,安排有关接待事宜。

第七条前台人员应忠于职守,对来访人员进入生产区域要及时问明情况,尽提醒或制止的义务。

第八条公事完毕离开时,由被访人员送出门口,并告之保安人员,由保安人员签注离开时间。

第九条遇工商、税务等部门检查人员来访的,应热情接待,立即报告行政部。

第十条凡需进入公司内的外部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

第十一条禁止来宾进入“严禁入内”的地方,如被发现或被他人举报,应由行政部查明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外来参观规定
1)政府机关、团体、个人团队等申请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划定准许参观路线填写“参观申请登记表”,一式三联,经行政部领导核准后,发给参观卡(贵宾或5人以上团体免发),并派员工(或要求有关部门派员工)引导参观。

入场时保安人员应于“参观申请登记表”上签注入场时间,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并收回参观卡、“参观申请登记表”,并于次日送回行政部存档备查。

2)请求参观划定准许参观区域之外的区域,需呈报总经理核准。

3)有本公司部长以上人员陪同参观划定准许参观区域者,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表”,送保
安签注出入场时间后送至行政部存档备查。

4)参观活动只在上班时间内安排。

假日参观,需专函预约,并经行政部部长核准方予安排。

第四条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携带物品出门,应凭“携物外出放行证”,由经办部门填写物品名称及数量、出公司原因、车号,经部门主管签字或盖章确认交保安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十四条员工因离职等情况需携带物品出门的,保安人员必须对其行李物品作例行性检查,确认无公司物品的,方可放行。

第十五条外单位交货车辆,经保安人员查验后,登记于“进公司交货登记簿”上,注明单位、车号、装运物品、入公司时间以备查。

第十六条外来车辆一般停放在公司大门口右侧的指定停车区域;特殊情况的,保安人员应请示行政部同意后,停放进公司院内。

第十七条本公司员工遗失“员工工作证”,应立即向行政部申请补发,如重领或原件找到应及时交回。

有用于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使用人和借用人均将按公司有关规定或法律规定惩处。

第十八条禁止携带相机进入公司,经行政部领导特准者除外,但不得逾越制定准许摄影区域的界限。

第十九条出入公司管理中发现异常情况,保安人员应立即按级报告,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对出入公司大门的轿车,无论是公司内、外的,保安人员一律必须敬礼致意。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制定与修改,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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