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合集下载

县直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模板】

县直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模板】

XX县2013年县直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政府信息公开42分
主动公开24分
注: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标实行倒扣分制,即完成指标任务不扣分,未完成则扣除该项指标所定分值。

2.政府信息属于需要坚持常态化更新的,监测时间到12月30日。

3.无窗口单位优质高效服务项目的单位,其该项目得分以有任务单位得分的平均分值计分。

4.检查项目栏的扣分上限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分值,扣完为止。

加分栏目的加分在实际加分后,考核总分不超过100分,减分
则不设上限。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1]1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1]1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1〕1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政府规章,是我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我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四个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宣传学习培训工作(一)加强宣传普及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大力宣传《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为《规定》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要把《规定》纳入普法规划。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规定》纳入教学内容。

《规定》相关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委办厅局务会议、法制讲座等形式,在2011年10月1日《规定》施行前,全面完成集中学习《规定》的任务。

(三)开展培训工作。

在2011年10月1日《规定》施行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规定》的集中培训。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培训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法制部门有关负责人和省直部门有关负责人、法制机构有关负责人。

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

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

进一步推进(tuījìn)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案(三)主要形式。

办事公开(gōngkāi)工作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lìyú)监督”的原则,实行每月、每季、每半年或全年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suíshí)公开。

公开的形式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多形式、多层次开展。

1、建立和规范(guīfàn)各类办事公开栏,并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等更加简便、灵活的形式,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办事信息。

2、充分利用网络、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共信息亭、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办事信息。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部门(bùmén)网站建立各自的网上公开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搞好网页内容的规划和设计,网站内容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设立服务热线和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有条件的应开通网上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

3、依托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编制、公布本单位和本行业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做到内容完备、格式规范、及时更新。

4、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办事公开纳入工作总体部署,经常研究和解决办事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办事公开的各项工作,设立或指定具体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办事公开的日常工作;要把办事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湘政发[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湘政发〔2008〕3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构建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决定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废止《颁发关于执行〈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等36件规范性文件。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等11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35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重新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100件规范性文件。

上述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适用期短于法定有效期的,适用期满自动失效。

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

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

确需继续执行的,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或省人民政府部门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515政务公开日有奖问答题

515政务公开日有奖问答题

锦州市“205医院杯”政务公开知识有奖答题试卷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垂直管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除接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外,同时接受所在地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公开事项,应当自该政务公开事项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但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事项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国务院办公厅依据实际情况,可直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是《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明确的任务。

[ ]5、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

[ ]6、依据《锦州市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每个监督小组开展明察暗访时小组人数不得少于2人。

[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8、每年5月15日是全省政务公开日,第七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主题是“推进权力公开,建设服务政府”。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 ]10、12366是税务机关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纳税人涉税服务需求的热线电话。

[ ]二、单选题(每题1分共50分)11、[ ]首次明确提出要推行政务公开。

A、党的十五大B、党的十六大12、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首先在全国[ ]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A、乡镇B、县级1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A、2000年12月6日B、2005年12月6日1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明确在乡(镇)政府中重点推行的是[ ]。

A、政策和财务公开B、政策和人事公开15、依据《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各乡镇都要成立以[ ]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本(五篇)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本(五篇)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本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____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____》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推行政务公开要以____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____《____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____》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

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

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站所的政务公开。

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

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一)镇政府公开的内容。

(1)党政领导职务、职责权限。

(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

(3)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

(5)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6)镇直属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7)债权、债务及支付转移情况。

(8)工程项目招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向农民集资的项目、依据、标准、结果及使用情况。

(10)镇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大事、要事、实事完成情况。

(11)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12)其他临时性重大事项情况。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一服务两公开的内容: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的含义: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公共服务活动。

政务公开的含义: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指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的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网上资料: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区别( 不太准确)政府信息公开与前几年推行的政务公开有什么区别?应该说,这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前几年推行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也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前几年政务公开工作的积累,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但这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体现在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广泛,其公开主体包括党委系统、政府系统和“两院”等,公开的内容更具体、更多样;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经授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也要参照执行,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记录和保存的信息,一些工作过程的信息可以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已纳入法制化轨道,具有严格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区别政务公开是前几年就提出来的一项工作,中央、省、市各级都下发了文件,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2008年开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正式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到底是什么关系,在网上查了一下,还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资料。

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预权、监督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预的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主动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主动公开的内容1、的职责、内设机构和内设机构的职责;2、行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3、办事的条件、程序、过程、时限和结果;4、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5、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执行情况;6、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行事项;7、便民措施,服务承诺;8、监督办法、违法违纪的投诉责任追究;9、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

第六条主动公开的形式1、设置职责权限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责任,实行亮证服务;2、政务公开栏设在本局一楼电子大屏;3、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公开;4、设立的查阅服务室(点)、资料索取点等;5、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者内部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6、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措施1、群众监督:一是设立投诉电话;二是设立监督意见箱;三是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2、内部监督。

本部门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本部门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本部门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应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条本制度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公开义务人审查,向公开权利人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信息的活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10.09.10
【实施日期】2010.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情况
的通报
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201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51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现将前一阶段各单位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8月30日,省卫生厅等37家单位(附件1)报送了联络员名单和自梳目录,其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局、省人防办等单位报送信息及时,质量较高。

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电信三家试点单
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已经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5家单位(附件2)报送了联络员名单,但没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报送自梳目录;省科技厅等31家单位(附件3)没有报送联络员名单及自梳目录,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重视不够,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以致尚未完成梳理工作;二是梳理工作质量不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分类混乱,信息公开栏目缺失,业务信息梳理要素不全,多数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业务资源进行分类梳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尚未报送自梳目录的单位要尽快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的梳理,务必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梳理出的目录文档发至省政府办公厅电子邮箱:
xxgk@,同时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审定后,将审定稿返回到各单位,单位负责人再次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确定最终的信息公开目录。

此项工作将纳入2010年度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目录编制工作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协调,认真做好目录编制工作。

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已报送联络员名单和自梳目录的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