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教育厅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教育厅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11.03•【字号】闽教综[2007]52号•【施行日期】2007.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教育厅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闽教综〔2007〕5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厅机关各处(部、室)、厅属各单位(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依法行政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教办厅函〔2007〕7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调整,并撤销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下分别设立依法行政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公室。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我厅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审定我厅推进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研究决定处理与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鞠维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施祖美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尉纬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肖铮办公室主任陈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邹毅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林寅政策法规处处长曾能建人事处处长王国才财务处处长李天奇基础教育处处长练晓荣高等教育处处长陈达辉高校学生处处长鲁同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林冬青信息中心副主任二、依法行政办公室1、依法行政办公室的职责是:在厅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清理、修改、制定有关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和工作方案;制订推进教育厅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我厅依法行政的申诉、复议和诉讼工作;依法行政咨询工作,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行指导;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承担省人大有关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和教育厅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成立自然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成立自然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8.11.21•【文号】自然资办发〔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成立自然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自然资源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自然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副组长:吴海洋办公厅主任魏莉华法规司司长李全人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主任蒋文彪信息中心主任成员:夏俊办公厅副主任苏迅综合司副司长李维兵法规司副司长武也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副司长胡善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王薇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副司长杜官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副司长张兵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燕琴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副司长雷德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闫刚耕地保护监督司副司长王少波地质勘查管理司副司长薄志平矿业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峰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副司长魏国旗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副巡视员古妩海域海岛管理司副司长司慧海洋预警监测司副司长雷斌国土测绘司副司长马贇地理信息管理司巡视员马素兰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张福柱执法局副巡视员文波科技发展司副巡视员王倩国际合作司(海洋权益司)副司长吴平财务与资金运用司副司长于永腾人事司副司长马成俊信息中心纪委书记李炜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主任:夏俊办公厅副主任副主任:李维兵法规司副司长马素兰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副主任马成俊信息中心纪委书记李炜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成员:王慧君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处长谢辉办公厅新闻宣传处处长宗兆霞法规司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何志华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监督指导处处长崔荣国信息中心(政务大厅)处长叶兴茂信息中心(门户网站)处长胡卉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复议事务处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2345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2345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12345领导小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12345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本市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进行全面领导。
1.3 本制度适用于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行为。
二、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2.1 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有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 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本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2)协调解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3)监督、检查、考核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工作原则3.1 领导小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的作用,方便市民解决实际问题;(2)依法行政,确保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3)注重实效,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4)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树立政府形象。
四、领导小组工作制度4.1 会议制度(1)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专题会议;(2)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请组长同意后确定;(3)领导小组会议通知提前送达各成员,会议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4)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决议及时通知各成员执行。
4.2 信息报告制度(1)领导小组成员应定期向组长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领导小组成员的报告,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请组长审批;(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组长报告市民反映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6.10•【字号】伊政办发〔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伊政办发〔2009〕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何忠海(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白波(市政府秘书长)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彰(市建设局局长)王少民(市国家保密局局长)王立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忠国(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王崇伟(市人事局局长)冯武成(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吕惠岩(市监察局局长)刘天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树廷(市司法局局长)安忠辉(市财政局局长)孙彦凤(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汪大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怀信(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张云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延杰(市卫生局局长)陈维扬(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岳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姜维涛(市教育局局长)倪殿起(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忠义(市交通局局长)高明义(市民政局局长)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
办公室主任:刘天国(兼)副主任:倪殿起(兼)李靖(兼)附件: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6月10日附件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
四、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点、考核方案的制定工作。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20)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20)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旗政府决定调整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邵宏君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副组长:徐立群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孟玉珍旗政务服务局局长成员:王文峰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丁雷旗委组织部副部长巴特尔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奕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盖占江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局长鲍洪文旗环境保护局局长吴波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崔玉兰旗民政局副局长任佳佳旗司法局副局长郭越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许宏岩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金生旗统计局副局长达古拉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代祥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德雪雷旗公安局副局长唐胜利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阿利伟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姚旭东旗农牧水利科技局副局长好比斯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于占君旗审计局副局长夏怀田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小斌旗扶贫办副主任阿晶旗财政局副局长白鹏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练刚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霆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孙宇峰旗网信办主任尚嘉有中国人民银行鄂伦春自治旗支行副行长金绍辉阿里河镇党委书记王兴扬大杨树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肖忠国克一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李刚甘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孙娟吉文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王晓彪乌鲁布铁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德庆东宜里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诺敏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田昱托扎敏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白鹏英古里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二、其他事项(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二是落实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三是对全旗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四是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五是完成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3•【字号】东政办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事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7〕14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已对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东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东城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组织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机构组成根据区领导工作分工,东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东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按照东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具体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整为区保密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文化执法队)、区国资委、区旅游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社会办、区民族宗教办、区政府外侨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办、区信息办、区重大办、区产促局(区金融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民防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城园管委会、北京站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王府井建管办、区法院、区新闻中心、区文促中心等47个单位。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08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因部分人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予以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张荣珠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太平市政府秘书长
李育善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军市监察局局长
杜志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董新亭市编办主任
张永平市发改委主任
胡栋梁市教育局局长
周和斌市工信局局长
闫林虎市民政局局长
杨长洲市财政局局长
杨萌市人社局局长
刘清民市农业局局长
王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新发市总工会副主席
尹章银市政府政务公开和媒体联络办主任
王少军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尹章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和媒体联络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〇一二年七月八日。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4篇)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是学校的重要组织机构,负责推动校务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化,以满足公众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以下是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人员及职责介绍。
一、组织设置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形成多方共治的机制,确保校务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和透明度。
二、人员及职责介绍1. 校长(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对校务公开工作负总责,确保校务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2. 副校长负责监督、协助和支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校长担任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长。
3. 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括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他们负责提供学校各个方面的校务信息,并协助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教务处负责提供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教务信息,保证教学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人事处负责提供学校的人事信息、招聘信息等,保证人事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财务处负责提供学校的财务信息、财务报表等,保证财务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后勤处负责提供学校的后勤服务信息,如校园设施维护、食堂服务等,保证后勤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4. 教师代表由学校各个学院和系的教师代表组成,他们负责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升。
5. 学生代表由学校各个学院和班级的学生代表组成,他们负责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供学生意见和建议,推动学生事务的公开和民主管理。
三、职责分工1. 制定和完善校务公开相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确保校务信息的公平、公正和公正。
2. 督促和推动学校各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公开校务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3. 推进校园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提供便捷的查询渠道,方便公众了解学校各方面的情况。
4. 定期组织校务公开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及公众对校务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
5. 处理和解决师生及公众提出的校务公开相关问题和申诉,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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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科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组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完成市政府政务公开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并组织编写局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负责全局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负责组织起草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报告等文字材料,负责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宣传等工作。
五、负责与市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工作联系。
六、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组长陈贵贞:负责局政务公开全面工作
副组长倪祝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组长魏志军、李春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工业科技科负责人:负责工业领域发展、工业科技创新平台等信息报送及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负责人:负责农村与社会领域发展、科技扶贫工作、科技特派员管理等信息报送和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知识产权科负责人: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专利申请和保护等信息报送和相关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