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常用促销方式的税务处理全攻略
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转)售楼处与样板间:1、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间接费中列支。
而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不作1+2项目中进行扣除,而作为期间费用扣除。
2、建造用于销售的工程中的临时样板房、售楼处建造费(临时样板房或售楼处,以后出售),所得税处理上也作为开发成本,随同完工产品出售结转销售成本。
土地增值税上由于建造及装修的临时售楼处利用了会所等设施,临时样板房以后也作为完工产品出售,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进行扣除,并可加计扣除处理。
售楼部和样板房会计处理、纳税处理-转自张伟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扩展影响,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进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一般都会在不同区域设立售楼部和样板房,相应的其会计处理、纳税处理也必然有不同的方式。
一、项目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财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
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所以可以理解,项目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归集入开发间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核算。
出售时按照销售开发产品进行税务处理。
【例】A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的B项目楼盘中的临街商品住宅楼开设样板间,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装饰装修后对外开放,该项目楼盘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发生建造成本400万元,另外样板间装饰装修费用50万元,其它开发间接费用100万元,项目结束样板间销售价款10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1、住宅楼建造成本会计处理:借:开发成本400万元贷:应付账款400万元2、样板间装饰装修费用会计处理:借:开发间接费用50万元贷:相关科目50万元借:开发成本150万元贷:开发间接费用150万元装饰装修费用50万元可以和其它开发间接费用100万元一并在该项目所有商品住宅楼之间按照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如果需要按套核算开发产品成本,也可以将装饰装修费用全部结转至该套住宅的开发成本中。
房地产企业买房子送车位抵用券税务处理流程

房地产企业买房子送车位抵用券税务处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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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售房赠送汽车、家电及家具的财税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售房赠送汽车、家电及家具的财税账务处理在房地产企业销售过程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促销手段,违约和代收有线电视开户费、管道煤气开户费等费用的现象。
针对以上促销、收付违约金和代收各类费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涉及到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安全问题。
本文主要针对以上涉税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业财税法融合”控税之策(一)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业务模式1、“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财税界定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的规定,所谓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2、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业务模式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往往发生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业务模式有如下两种:代收业务模式一:房地产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售房合同时,房价里含有为有线电视台、煤气公司、热力公司等第三方代收的有线电视开户费、管道煤气开户费等费用,即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直接收取的以上代收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一起计入房价开具发票给购买者。
代收业务模式二:房地产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售房合同时,房价里不含有为有线电视台、煤气公司、热力公司等第三方代收的有线电视开户费、管道煤气开户费等费用,即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直接收取的以上代收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单独与房价分开收取不计入房价,由第三方开具发票给购买者。
(二)代收“基础设施建设费”的法务处理:选择代收业务模式一而不能选择业务模式二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业务模式必须与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相匹配,否则是违法行为,有法律风险。
因此,以上所谈到的代收“基础设施费用”的两种业务模式。
房地产企业必须选择业务模式一而不应该选择业务模式二。
房企促销优惠售房如何纳税

房企促销优惠售房如何纳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房企为了吸引购房者,常常会推出一系列的促销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措施包括折扣价格、现金返还、购房补贴等等。
然而,在享受优惠的同时,房企也需要合法合规地处理纳税事宜。
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一项义务,也是企业公民的基本责任。
在房企促销优惠售房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纳税,并保持良好的税务合规性。
首先,房企在推出促销优惠政策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和研究相关税法规定,确保所提供的优惠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别是在确定折扣价格或购房补贴金额时,应当考虑相关税收政策,以避免税务风险的产生。
其次,对于提供的促销优惠政策,房企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合理的销售成本核算。
房企可以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项目,合理评估优惠政策的成本,准确计算纳税基础。
在销售成本核算时,应确保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漏报或误报的情况。
除此之外,对于促销优惠所涉及到的现金返还或购房补贴,房企需要在纳税申报中进行合理的归集和抵扣。
例如,对于向购房者返还的现金金额,房企应当将其作为销售成本予以扣除,并在纳税时依法申报、核算。
而对于购房补贴,房企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了解其是否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以便在纳税申报时合理处理。
此外,房企还需要注意,促销优惠政策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例如,对于折扣销售的房产,房企可能需要同时将其交税方式由一般征税方式调整为差额征收方式。
此时,房企需要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保按照法律要求正确申报纳税。
另外,房企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性管理。
这包括完善的会计制度、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纳税申报的内部审计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房企可以提高纳税合规性,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
总结起来,房企在进行促销优惠售房活动时,应当注重纳税事项的合规处理。
为了确保合法合规,房企需要充分了解和研究相关税法法规,合理核算销售成本,合理归集和抵扣返还款项,加强税务管理与监督。
两招教你玩转促销活动税务问题

两招教你玩转促销活动税务问题相信很多贸易公司的经营模式是这样子的:销售人员冲在前头搞促销活动创造更高的业绩,财务人员跟在后面收拾税务问题。
然而面对日新月异的促销活动,财务人员纷纷表示招架不住,索性就不在账面上反映了!结果在促销搞得很happy的时候,税局找上门了~财务人员不用慌,其实促销活动万变不离其宗,把握以下两个原则足矣:买+送类促销可作为折扣处理买+送类促销活动特征是消费者享受的优惠是要在其消费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而且享受的优惠和消费的行为是同时发生的。
常见的促销表现形式有:对于这类型的促销活动,税务上可以作为商业折扣处理,但要注意优惠的金额与购买商品的金额需要在同一张发票上显示,才能按照优惠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
以买产品赠送小样为例,开发票的时候可以这样开:直接赠送促销需要视同销售直接赠送类的促销的特征就是无需消费即可享受优惠,说白点就是免费送,不要钱。
常见的促销表现形式是:对于这类促销,商家需要就赠送的物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全面营改增前,赠送服务类项目不需要视同销售,但营改增后,赠送服务类项目同样需要视同销售。
若为自产商品,视同销售价格为企业近期销售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若为外购物品,视同销售价格为购买时的价格。
赠送小技巧如果赠送的是样品或者特制的赠品,市场上没有同样的物品销售,视同销售时可以按照成本*(1+利润率)的组成价格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销项税额。
参考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国税函[2008]828号文第二、第三条财税[2016]36号文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浅谈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的账务及税务处理

浅谈房地产企业买一赠一的账务及税务处理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税收征管的重要领域之一,房地产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税收义务。
近年来,各地房地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吸引客户,一些房地产企业也采取了一些促销措施,比如买一赠一。
那么,当房地产企业采取买一赠一促销措施时,应该如何处理账务及税务问题呢?下面我就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在买一赠一的情况下,公司实际出售的商品是两个,但是客户实际付款的是一个,这意味着公司需要处理两份账务凭证。
具体操作如下:1.对于客户支付的货款,应在收入账户中予以确认。
2.对于所给予的赠送商品,因其没有收入价值,不应当进行确认。
比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卖出一套房子的同时送出了一套家电,房子的销售总价为100万元,家电的售价为10万元,那么公司需要分别处理3份账务凭证:2.将送出的家电计入赠品库存账户,在该账户中予以确认。
1.消费税:如果公司所售商品属于需要征收消费税的范畴,那么买一赠一的促销就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实际销售额、实际食品成本、所维持的折扣率、买一送一的详细信息等,税务机关会依据这些信息计算出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买一赠一的促销也会对企业的所得税造成影响。
如果通过买一赠一牟利,则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计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如果房地产企业在买一赠一活动中,只按照售出房屋的总价开具发票,不分别列出所赠送的家电,那么税务机关会将赠送的家电看作是减免项目,所开的发票金额就不能包含赠品的价值。
如果企业对赠品的提供没有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整个促销过程的增值税就需要全部自行承担。
三、买一赠一的财务分析在分析企业财务状况时,买一赠一的促销也会对财务分析产生影响。
比如,企业的销售额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提高,但当企业的促销活动结束时,销售额也可能随之回落。
而且,赠品的成本也需要计入总成本,这可能会导致企业利润率的下降。
房地产开发企业诚意金的账务处理、税务处理及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方式(申请书、承诺书、订单等)、各种名目(诚意金、VIP会员费等)收取购房准业主的款项,以满足开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而收取“诚意金”就作为一种时髦的促销方式,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诚意金、订金、VIP会员费”等形式收取的款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财税处理以及税务筹划?一、诚意金、订金、VIP会员费的会计处理会计上:在“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间游走新会计准则中对“预收账款”科目,是这样规定的: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即预收账款是建立在购销合同基础上的。
新会计准则中对“其他应付款”科目,是这样规定的: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收取的“诚意金”,不是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仅仅是按照《订房单》(或类似凭据)约定收取的,它不受《合同法》约束,仅具有暂收应付的性质,因此应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比较适宜。
二、诚意金、订金、VIP会员费的税务处理(一)企业所得税税务上:绕行“应税收入”,绕过所涉的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六条明确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应该以签订《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为前提。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业主签订了《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了业主的款项(如定金、预付款等),均应该按照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反之,房地产公司没有与购房者签订相关合同,所收取的款项(如:订金、诚意金、VIP会员费等),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二)营业税1、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税务筹划方案

一、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房地产销售业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房地产销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复杂的税务问题,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为了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效益,本文提出以下房地产销售税务筹划方案。
二、税务筹划方案1. 增值税筹划(1)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市场行情、开发成本、预期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销售价格。
在保证企业利润的前提下,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以降低增值税税负。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关注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3)优化采购渠道:企业应积极寻求优质的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
2. 企业所得税筹划(1)合理确认收入: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确认收入,避免因收入确认不及时导致税负增加。
(2)优化成本费用结构:企业应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合理分摊成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关注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3. 个人所得税筹划(1)合理确定薪酬: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业绩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2)优化福利待遇:企业可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3)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关注国家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4. 跨区域经营税务筹划(1)合理划分经营区域:企业应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划分经营区域,降低跨区域经营税负。
(2)优化业务流程:企业应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跨区域经营成本。
(3)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关注国家针对跨区域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税收返还、财政补贴等,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三、总结房地产销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税收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税务筹划措施,降低税负,提高企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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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常用促销方式的税务处理全攻略
广义地讲广告、公共活动、销售推销等都是促销的一种形式,但以下所讲的促销是指狭义概念的促销暨消费者会直接、间接地得到一些优惠!
任何销售返利和促销赠送都不如降价销售节税
最好的东西,往往是意料之外,偶然得来的。
人们需要的不是打折优惠,而是占便宜的感觉。
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作为视同销售货物,
增值税细则22条:用于交际应酬是个人消费。
一、代垫首付、免契税、免物业费引发收入确认问题
支付,计销售费用。
减免费用不计帐。
增值税按发票、收款、合同孰高为原则确认收入
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五条: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实践中:
以收款(经济利益)和发票孰高原则确认收入。
所得税:
国税函【2008】 875号文件,销售折
扣折让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从此,无论发票如何开具,所得税都可以按净值来交税了。
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土地增值税:
国税发[2007]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确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
规定,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重点审查给予关联方的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合理,是否有利用销售折扣和折让转利于关联方等情况。
二、房地产企业买房赠送、营销赠送的税收政策最新变化,如何应对最佳?
是否开在一张发票上?不开发票不视同销售。
需要进项税发票抵扣,然后,处理如下:
买房如无法开在一张发票上,则:
免费居住,视同销售
无偿使用。
视同销售
送汽车、视同销售
家电、视同销售
汽油、视同销售
养老保险、视同销售
送烟酒、转出?
送包包等动产、视同销售
金项圈、视同销售
阁楼、可能不视同销售
车位、可能不视同销售
花园、可能不视同销售
墓地、视同销售
物业费、进项税转出,看看怎么送的
保姆、进项税转出
售楼员。
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一、促销方式增值税处理
(一)折扣
各个房地产项目通常都会有一些折扣点,掌握在不同级别员工的手中。
1、付款方式,按发票征税
通常是一次性付款比按揭的折扣点高,这个折扣的设置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其二是给自己的优惠一个说辞。
比如,合生通常会有一次性付款95折的优惠,按揭96折的优惠。
开发商通常都会把两种付款方式设置相差一个折扣点。
不过也有开发商,把两种付款方式设置相差4—6个折扣点之多。
2、老业主介绍、按发票征税
这种优惠方式在大型地产开发公司采用的比较多,道理很简单,培养客户忠诚度,还有维系老客户的成本要大大低于找新客户成本。
开发商通常会把此项优惠设置为一个优惠点,也有的阶段没有优惠,只是给予一定赠送。
3、节日折扣、按发票征税
在销售旺季的五一、十一、房交会期间,或者在淡季开发商支持不下的情况下,通常会设有节日优惠。
一般2个到4个折扣点不等。
采取此种优惠方式比较多的公司有合生、富力、万科!
(二)与房产息息相关的搭赠
房地开发商通常把一些法规中无法算入面积的部分作为搭赠送给消费者,其实那些面积也已经摊入大均价中。
或者把一些房产相关的东西搭赠作为促销。
1、送露台
露台当然是不可以计入销售面积的,所以开发商通常把赠送或大或小面积的露台作为某个产品或某个户型的卖点,当然这只能局限在别墅和洋房的范围能,高层是无法实现的。
既然是赠送的,以后在使用的时候物业也不会允许你把其封闭起来的。
2、送阁楼
层高低于2.2米的建筑部分是不能计入销售面积的,所以很多设计为尖形屋顶的顶楼都会赠送阁楼。
这样可以把原本不是很好销售的顶楼的缺点弱化,甚至把缺点转化为优势。
阁楼毛坯的时候看起来会比较别扭,但如果装修得巧妙,还是蛮值得的。
毕竟可以用很少的钱得到更大的面积么。
3、送小院
与送阁楼的道理相同,转化一楼的不良位置条件,送小院会博得很多老年人的亲睐。
另外大面积的庭院是别墅最大的卖点。
4、送空中花园
满足都市人返朴归真的心理。
5、送地下室
为了这个地下室的问题,层高高于2.2米的非人防,可以拥有产权。
但是地下室不算容积率。
送地下室通常是别墅和洋房的首层采取的销售策略,当然有的是有产权,有的是有使用权。
6、送装修
说辞罢了,哪个开发商有那么傻,一平米几百块的装修费,能白送给你么?
7、送家电
“成品别墅,提包入住”,意义和作用!
开发商通常会送个电视啊什么的。
其实也是怕折扣啊什么的会把项目做低。
8、送车位
这个有点让开发商大出血的意思,另一
方面,如果拿公寓来说买房的人不一定都有车,所以也有点不合时宜的意思。
9、送树木
别墅会采取这种促销策略。
记得有段时间朋友推荐我可以领养樱桃树,好像500块钱。
其实开发商可以和农场联合搞这样的活动,挺有意义的,还挺有意思的。
(三)赠送
1、旅游、房产按发票征税、旅游支出发票抵扣
远的,欧洲啊、马尔代夫啊;国内的可以是海南啊什么的。
其实开发商更愿意让客户把旅游金折现金减去,免得他们麻烦了。
2、教育基金、按发票征税。
进项税无法抵扣
在暑假前后搞这个促销会比较多,找个借口来吃掉客户么。
3、高尔夫会籍。
按发票征税。
高尔夫发票抵扣
适用于开发商有相关的产业。
在不在一个项目内都可以采用。
4、分时度假权益,按发票征税。
进项发票抵扣
全国性的开发商,在全国各地都有项目,尤其是在旅游景点拥有酒店式公寓的项目,开发商可以采取这样送一些分时度假权益的策略。
5、物业费、进项发票抵扣
和常用的促销方法,可是消费者会有没有得到实际利益的感觉,但是不管是开发商
自己的物业公司还是外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一样都是要付真金白银的。
6、小礼品。
按发票征税
现在奥运会合作伙伴送奥运门票是挺有诱惑力的,不过中奖的几率和排队买奥运会门票的几率也差不多。
现在开发商送什么小礼品的都有,鲜花、书籍(通常是某个开发商的某个老总签名书籍典型的是王石和潘石屹)、温泉票、高尔夫练习券,不一而足。
并且通常会在广告中说“莅临销售中心会有精美礼品赠送”或者“购房有意外惊喜”再或者“购房可以享受大礼包”。
其实现在消费者都有了免疫力,对这些都不太感冒,但是聊胜于无不是么?
(四)抽奖。
按发票征税,视同销售,
现在比较少用,因为对消费者的诱惑不
大,效果不佳。
但是曾经在和广告公司的合作伙伴探讨,京津新城曾经在北京砸了三四千万的营销费用,而没有什么效果。
他说还不如拿出10套别墅抽奖呢,10套别墅刚1000万,宣传效果保证爆棚!我认同!
(五)返现金。
按发票征税
还是为了掩盖直接降价的负面影响。
(六)特价或一口价
扫尾货,缓解销售压力。
(七)限量/珍藏/典藏/压轴/最后单位
听到这样的词汇,开发商的话外音是:传达稀缺的信息,传达余下的货量是保留下来的好产品的信息(事实上,很有可能很差),还有不要相信那个*席的数额,实际剩下的不知道要比这个高出多少倍。
(八)交通。
进项抵扣
远郊盘通常都会采取的策略,有免费看房车、免费巴士(在华南地区常用,但也耗费开发商大量的资金。
)、赠送高速路交费卡等。
这个促销方式倒是蛮温馨实用的。
(九)联合促销
1、项目联合
通常是一个开发商的几个项目在某个销售旺季联合促销,如:富力五盘同庆,合生十盘实惠,天津进入万科时间七盘同开等。
2、开发商与其他商家联合
各个全国性的开发商都会有“**会”会拥有一些联合商家,这样其业主就可以享受餐饮、购物优惠。
另外如购买京津新城定制别墅可以享受购买其帝景高尔夫会籍可以
享受95折优惠。
今年五一国美与《今晚报》联合促销,购买《今晚报》指定地产开发商的房子,可以享受国美赠送的2000元家电卡,很诱惑人的促销。
(十)摇号
别以为摇号是真的房源有限,这是开发商制造紧张、压迫的销售氛围最有效的手段罢了。
(十一)团购
通常都是由某媒体出面组织,或者开发商与某个单位联合。
这个消费者倒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实惠,当然前提是开发商比较仁义,不做虚假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