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1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二、病房管理制度三、抢救工作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护理交接班制度六、查对制度七、给药制度八、护理查房制度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十、护理会诊制度十一、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十四、术前患者访视制度2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 由2—3人组成, 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 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 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 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 由3—5人组成, 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 填写3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 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 由8—10人组成, 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 提出整改意见, 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 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 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 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 实观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 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二十个医疗核心制度

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十九、患者病情告知制度二十、医护同查房制度二十项医疗核心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设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
总结提炼了二十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完整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完整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医疗机构分类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职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费用等进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依法采购、使用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配备药品并加强监控和管理。
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应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五、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应按照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确保医疗费用合理、透明。
六、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七、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八、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明确程序和责任,公正处理医疗纠纷。
九、医疗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监管,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医疗卫生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流动、激励和评价机制,保证医务人员的素质和数量。
十一、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依法配备和管理设施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十二、医疗机构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十三、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和管理,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十四、药品监管制度加强药品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十五、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控工作,保障公众的健康。
十六、医学伦理和道德制度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学伦理和道德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十七、医疗技术评估和推广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估和推广机制,保证医学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十八、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里,为了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安全,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所制定的一系列护理管理制度。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既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护理管理制度,又是医疗机构护理质量检查的基础,是标准化护理工作的基石。
在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中,每一项都具有其独立性和协同性,同时也非常重要,如不重视某项制度则无法做到完美地实施其他制度。
第一项制度:定期开展护理风险评估。
护理风险评估是指,护理人员通过对患者疾病、治疗过程、生活状态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开展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评估患者的风险可以有效避免医源性伤害等发生。
第二项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
这套体系涵盖护理的全过程,从护理计划的制定到护理效果评价的管理,确保全员参与、全程质量把控。
第三项制度:建立护理规范及操作规程。
作为一名护士,必须执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护理操作及技术操作,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始终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项制度:实现对患者的专科护理。
通过熟悉不同疾病的护理知识并针对性地制定个体化护理计划,为患者提供更具标准化、专业化的护理服务。
第五项制度:开展护理指导与健康教育。
护理人员要积极引导患者充分了解他们的疾病和治疗细节,增加治疗合理性,促进病情的恢复。
第六项制度:建立日常护理档案,并严格保密。
对患者的基本情况、护理记录、护理计划及指导方案等信息进行科学管理,确保信息的完整、连续、准确及保密。
第七项制度:配备专业化、高质量的护理设备和器械。
主要是针对护理可操作的器械与设备的试用、选配、维修、维护及创新的全过程。
第八项制度:开展多学科合作的全科护理模式。
在全科护理模式下,采用协同护理、资源共享等方式,在基本医学领域中开展全方位的护理管理。
第九项制度:开展跨区域协作,实现资源共享。
协调不同区域之间的资源,建立起跨区域协作专家组,上下级医疗机构间及医护团队之间建立互信关系,实现互协互助,推动行业发展。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内容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1. 护理规范制度护理规范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对护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基础。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护理操作规范:明确各种常见护理操作的步骤和要求,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安全性和规范性。
•护理文书规范:规定各类护理文书的格式、内容和填写要求,保证信息准确、完整、可读。
•护理记录规范:明确护士对病情观察和护理措施的记录方式和要求,为医生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2. 感染控制制度感染是医疗机构中常见且严重的问题,为了预防和控制感染,建立感染控制制度至关重要。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感染防控流程:明确各个环节中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如手卫生、消毒灭菌等。
•感染监测与报告:建立感染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感染病例,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
•感染培训与教育: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和预防感染的意识。
3.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是医疗机构内部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于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安全风险评估: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事故报告与处理: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事故,并进行事故分析和改进。
•安全培训与宣传: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医护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是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护理服务的基础。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护理质量评估:建立护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建立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不良事件,并进行事故分析和改进。
•护理质量培训与提升:开展护理质量培训和提升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5. 患者安全制度患者安全是医疗机构工作的核心目标,建立患者安全制度可以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患者身份确认:确保每位患者在接受治疗前进行身份确认,避免误诊、误治等问题。
•药物管理规范:建立科学的药物管理流程,包括药物配药、给药、监测等环节。
医师十四项核心制度

医师十四项核心制度一、背景介绍医师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社会公共卫生的守护者,其职责重大,责任重大。
为了确保医师的行为规范和专业素养,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医疗机构制定了医师十四项核心制度。
二、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是医疗机构制定的核心制度之一,旨在规范医师的职业行为和职业道德。
医师应尊重患者,对患者保守秘密,坚守诚信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回扣和红包。
三、医疗质量管理医师十四项核心制度中的医疗质量管理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医师要求积极参与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提高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确保患者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医学伦理规范医师是医疗伦理的守护者,应遵守医学伦理规范。
这包括遵守医学研究伦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权和人身安全,诚实守信地履行医学承诺。
五、安全生产管理医师在医疗服务中要注重安全生产,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医师要正确使用医疗器械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六、信息安全管理医师在医疗过程中接触到患者隐私和医疗相关的敏感信息,信息安全管理成为医师十四项核心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医师要妥善保管患者信息,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七、药品管理医师在开具处方药品时要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规范和用药原则,不得滥用药品,以免对患者身体造成伤害。
医师还应积极参与药品治疗的监测和评估。
八、医患沟通与治疗知情医师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
医师应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让患者了解自身病情和治疗方案,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九、预约挂号制度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医疗机构建立了预约挂号制度。
医师要按预约挂号的要求进行诊疗,不得推诿患者就诊时间,合理安排患者的就诊流程。
十、急诊救治制度医疗机构的急诊科是患者寻求紧急治疗的首要选择。
医师在急诊科工作时要紧急救治患者,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同时要与其他急救人员合作,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十一、远程医疗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成为一种重要的医疗模式。
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健康需求的提高,医疗护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护理是一项极其专业的工作,对于进行这项工作的护士来说,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医疗机构也需要制定一些护理制度,以确保患者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医疗机构的护理制度。
1. 院内感染制度院内感染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感染。
为了防止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感染,医疗机构应该制订感染控制制度,包括预防院内感染的措施,如保持医疗区域清洁,消毒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防护措施等。
2. 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服务的质量管理应包括医疗设备管理、医疗队伍建设、科研和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3. 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包括电子病历、医疗数据等管理。
通过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可以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效率。
4. 输血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制订严格的输血制度,管理全过程涉及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献血、采血、输血等方面的控制。
5. 病人安全管理制度病人安全是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核心之一。
为了保障病人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病人营养、病人护理及病人医疗安全方面。
6.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医护人员在对疾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中,必须具备快速的反应和处置能力。
针对突发事件,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措施,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7.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该制定严格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确保护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受任何伤害。
医疗废物处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8. 隐私保护制度对于医疗机构内的患者隐私进行保密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医疗机构必须制定严格的隐私保护制度,保障患者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9. 伦理道德规范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要必须具备专业的伦理道德规范,医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伦理规范,保护患者权益,以及规范和引导护理人员的行为。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

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1.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对护理服务质量进行持续监控、评估与改进,设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明确各级护理人员职责。
2. 病房管理制度规范病房日常管理,包括环境清洁消毒、床位分配、探视规定、患者安全管理等。
3. 急救工作制度明确急救流程及团队配合,保证快速响应、准确判断和有效救治。
4. 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自理能力实施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
5. 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规定护士24小时值班及交接班内容,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6. 核对制度包括医嘱核对、输血核对、给药、注射、输液核对、手术前核对、供应室物品核对以及饮食核对等多方面核对措施。
7. 给药制度确保药物正确发放、使用与记录,防止用药错误。
8. 护理查房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护理查房,解决临床问题,提高护理水平。
9.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疾病知识、康复指导和自我管理技能的教育。
10. 护理会诊制度对复杂、疑难护理问题跨科室或多学科协作处理。
11. 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遵循感染控制原则,预防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
12.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减少护理不良事件,保障患者及工作人员安全。
13.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及时、如实上报和分析处理护理差错、事故及其他不良事件的机制。
14. 患者身份辨认制度在各项护理活动中严格执行身份识别程序,防止因混淆患者而发生医疗差错。
不同资料来源中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总体上这些制度都旨在规范护理行为,强化护理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提升护理服务的专业性、系统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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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题] 页脚内容10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 四、会诊制度 5 五、急诊会诊制度 6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 八、术前讨论制度 10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1 十、查对制度 12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5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6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17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19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标签:标题] 页脚内容10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标签:标题] 页脚内容10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标签:标题] 页脚内容10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疗服务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标签:标题] 页脚内容10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的中等手术; 3、三类:中型手术及一般大型手术; 4、四类: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2、主治医师: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3、副主任医师: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 1、一、二类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三、四类手术及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服务部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