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监督检查】 1.医务科必须具有适合合理人材结构比例的各专业科室
医师配备图表;必须有各临床专业科室科主任、主任医师固 定的查房日安排表。
2.建立科主任、主任医师工作手册。重点记录每周查房 的情况和日常指导、处理危重、疑难患者的情况;每周记录 一次,特殊临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年终作为考核科主任、 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5.科室每周应有一次科主任大查房或科主任委托的主任(副主任) 医师大查房。查房之前相关主管医师应做好查房准备,并做好有关记录。 要求全科医师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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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制度: (1)医院应建立对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 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制度。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召开,也可以多科及与病理科 联合召开,召开时由主治科室组织。 (3)每次召开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前,主治科室应将有关材料 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 准备。 (4)讨论会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 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 (5)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 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 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 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 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2020/11/13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

目录首诊负责制度 ............................. 2.交接班制度 ............................... 2.查对制度 ................................. 3.三级查房制度 ............................. 5.会诊制度 ................................. 7.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7.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8.术前讨论制度 ............................. 9.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1. 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 1. 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1. 6手术分级标准 ............................ 1. 8医患沟通制度 ............................ 2. 2首诊负责制度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人接诊病人,检查认真,解答问题耐心。
3、按要求书写病历,开标准处方,严禁大处方及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证明。
4、经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责任人必须请上级医师诊治或提出会诊请求。
5、经三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责任科室必须将患者转入住院部进行治疗,并负责介绍病情做好交班。
6、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负责诊疗。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将抢救结果及评估意见反馈给相关科室及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 抢救成功率。同时,定期组织抢救经验交流与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抢救能力。
08
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目的与意义
01
02
03
04
明确手术指征和手术方案,确 保手术安全有效。
评估手术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降低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明确转诊指征和流程
当患者病情需要转诊时,首诊医师应当明确转诊指征和流程,协 助患者顺利转诊。
落实后续跟踪责任
首诊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后续跟踪,了解患者的治疗情况和病情变 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加强与接收科室的沟通协作
首诊医师应当与接收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患者的治疗进展 和预后情况。
02
三级查房制度
护理问题整改措施
01
护理问题识别
建立护理问题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和记录护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
02
护理问题整改
针对识别出的护理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
得到及时解决。
03
护理问题跟踪验证
对整改后的护理问题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将验证结果纳入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循环中,不断完善和优化
整改措施
针对反馈的问题,需制定具体的 整改措施并落实,确保问题得到 解决。同时,需对整改情况进行 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03
会诊制度
会诊类型及适用场景
01
02
03
04
科内会诊
主要解决本科室内疑难 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 ,科主任召集本科室有 关医务人员参加。
科间会诊
涉及其他专业的疑难病 例,由主管医师提出, 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 诊单,主管医师陪同会
医院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作为一家医院,为了更好地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必须建立一系列的医疗核心制度。
下面是医院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详细介绍。
1.《医院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这是医院的基础制度之一,明确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准则、职责和规范,保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2.《医院质量管理制度》该制度规范了医院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医疗质量评估、质量控制、质量监督等,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以患者为中心,明确在特定疾病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标准化操作流程,提高临床决策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促进医疗质量提升。
4.《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对患者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手术科室的手术流程、手术操作规范和手术风险控制措施,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6.《药事管理制度》从药品采购入库到药物使用和药品监管,对医院药事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7.《感染控制制度》建立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规范感染控制工作,制定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医疗感染的发生。
8.《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日常维修和定期检测,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9.《医疗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记录的书写规范和审核要求,以及隐私保护措施,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完整、规范。
10.《医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规定医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要求,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11.《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确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12.《随访与复查制度》明确患者出院后的随访与复查要求,跟踪患者康复情况,为患者提供持续的医疗服务。
13.《护理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护理计划、护理操作、用药护理等,提高护理质量和效果。
1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规范,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医院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1.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建立了规范的路径,确保患者能够按照标准化的流程接受适当的诊断和治疗,提高临床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医院组织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议,邀请多学科的专家对复杂和困难的病例进行讨论,为患者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3.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院建立了完善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护理工作符合规范要求,提高患者的护理质量和安全性。
4.医疗质控制度:医院建立了医疗质控体系,包括医疗质量评估、医疗风险管理、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等,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5.医疗费用核算制度:医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核算制度,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避免医疗费用过高或虚报现象。
6.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院严格按照感染管理规范,加强感染监测、感染预防和感染处置工作,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不受感染的风险。
7.药品管理制度:医院建立了规范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8.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院建立了严格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包括器械的采购、验收、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等环节,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9.输血管理制度:医院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加强输血管理,确保输血过程中患者的安全和供血质量的合规性。
10.隐私保护管理制度:医院建立了完备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不被非法获取和使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11.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院建立了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公信力。
12.医疗继续教育制度:医院建立医疗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提供系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不断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13.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医院建立了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提高医院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能。
14.医患沟通制度:医院建立了医患沟通制度,强调医患间的良好沟通和互信,提高医患关系的和谐性和满意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护理核心制度一、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二、查对制度。
三、护理交接班制度。
四、病历管理制度。
五、分级护理制度。
一、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要求: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
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病情危重须抢救者,方可进入监护室或抢救室。
3.一切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或外借。
护士须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5.当病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7.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的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8.及时、正确执行医嘱。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9.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1.抢救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整理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二、查对制度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十四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1)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四、会诊制度 (3)五、急诊会诊制度 (4)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5)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6)八、术前讨论制度 (7)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7)十、查对制度 (8)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0)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1)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12)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13)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者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问询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者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者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或者拒绝。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者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暂时检查患者。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中,对医疗制度与政策的基本规定和框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立和完善医疗体系所必备的重要法规与政策。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四个方面。
第一项,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的基本制度。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建立医疗服务的基本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执业注册制度等。
第二项,构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医疗体系。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公立医疗机构作为主要医疗资源提供者的体系建设,包括公立医疗机构的规划建设、公费医疗机构的定点管理、公费医疗机构的医院管理、公费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等。
第三项,建立完善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体系建设,包括医疗卫生人才的培训教育、继续教育、绩效评价等。
第四项,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的体系建设,包括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的监管机构等。
第五项,建立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的体系建设,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价与调整机制等。
第六项,构建健全医疗服务信息化体系。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服务信息化的体系建设,包括医疗服务信息化的标准与规范、医疗服务信息化的数据中心等。
第七项,建立医疗服务投诉与纠纷处理机制。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服务投诉与纠纷处理的机制建设,包括医疗服务投诉与纠纷处理机构、医疗服务投诉与纠纷处理的程序与流程等。
第八项,推进医疗服务国际化。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服务国际化的推进,包括医疗服务的海外合作、医疗服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第九项,加强医疗科技创新能力。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医疗科技创新能力的加强,包括医疗科技研发的机构与政策、医疗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等。
第十项,建立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这一项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服务评价的体系建设,包括医疗服务评价的指标体系、医疗服务评价的方法与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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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四、会诊制度 (4)五、急诊会诊制度 (5)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八、术前讨论制度 (8)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十、查对制度 (9)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2)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3)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13)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15)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处同意或由医务处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处,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处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处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处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急诊会诊制度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
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处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的中等手术;3、三类:中型手术及一般大型手术;4、四类: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2、主治医师: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3、副主任医师: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1、一、二类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三、四类手术及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处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术前讨论制度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