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及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一、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二、吊装作业分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小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三、吊装作业安全要求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分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告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未经设备、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选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吊装作业审批制度

吊装作业审批制度利津县凯旋化工有限公司吊装作业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材料等吊起,使其位置发生变化的作业。
二、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
三、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100吨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四、安全管理规定1.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重物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施工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并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2.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吊车驾驶员作业期间身体状况要良好,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以免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
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7.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以下的距离≥1.5m;10的距离应≥2m;35的距离≥4m。
8.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
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

遇有大雪大雾或雷雨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作业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9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10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进行操作(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超载不吊、物件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歪拉斜拽不吊、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索有断股或扭曲不吊。
其它安全措施
作业许可证签发
监护人意见:
签名:
施工负责人意见:
签名:
生产单位意见:
签名:
安质环监管部意见:
签名:
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
签名:
注意:1、此作业票按相关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
2、与本作业有关的具体措施上划“√”,并由责任人签名。
3、本作业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二联由证件签发部门持有。
以下所有与施工有关的必要条件必须签字确认方可作业
作业必要条件
确认人
1
起重机械使用一年至少要作一次全面检查新装拆迁大修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均应做动静负荷试验。
2
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重机,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4
起重机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宜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5
起重机在开动及起吊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
6
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并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或通行。
7
起重机工作完毕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电,应先将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到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科学、规范,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一切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程进行,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起重吊装作业的组织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要求、应急措施和安全教育等。
第五条本制度应由专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参与起草,并经批准后施行。
第二章起重吊装作业的管理组织第六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应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单位领导负责制定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以下简称起重工)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员为施工现场承担起重吊装作业的管理人员。
第八条起重工与安全监督员必须依法取得起重吊装作业证书,并达到职业资格要求。
第九条起重吊装作业前,起重工与安全监督员必须参加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技术管理法规、标准、规程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十条起重吊装作业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本制度,在施工现场,起重工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在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分别制订本单位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组织机构设置下设防护、安全检查、技术培训等相关部门,负责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
负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完成情况。
第三章工程准备及备选措施第十三条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安排工程资料、选择起重工具和选定的吊装方案。
对吊装的所有物件进行出具检验、检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根据起重吊装物体的性质、形状、重量、数量、材料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吊装工具和吊装方法,并编制合理、经济、安全的吊装方案。
第十五条对厂房、车间、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具体规定起重吊装作业时的防护、隔离和保护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一、作业管理的目的与原则作业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起重吊装作业进行时的安全、高效和质量。
作业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2. 严格管理:建立规范、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对起重吊装作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3. 人员培训:注重培训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作业安全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4. 现场监控:对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尽早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作业过程的可控性。
二、安全措施1. 组织机构作业前,首先要形成责任清单,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作业指挥部,确定各项作业的任务和要求,并制定安全措施。
2. 作业场地作业场地要选在平坦、坚硬、稳定的地面上,必要时要进行地基处理。
若在斜坡、障碍、电缆线等容易影响安全的地方作业,必须加强保障措施。
3. 安全隔离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隔离区域,通过警示标志或橙色防护网标识出违禁区域,杜绝无关人员的进入。
4. 技术措施针对不同的起重吊装作业,要根据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在制定措施时应考虑到机械设备重量、工作高度、运输路径和作业范围等因素。
5. 安全用具和器材在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用具和器材,如安全带、防滑靴、工作手套、安全卡扣等。
同时,要对这些用具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 人员配备在作业现场必须有经过培训的专业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既包括操作人员也包括监控人员。
根据作业情况,必要时可以加派安全督导员。
三、作业手续1. 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是起重吊装作业的必备手续,只有获得许可证方可开始作业。
作业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填写作业计划和安全报告。
2. 绿色通道为了保证作业按计划进行,需要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作业现场、机械设备的优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耽误。
3. 记录在起重吊装作业完成后,应做好记录工作。
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包括作业人员、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使用机械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作业区域、作业情况等。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吊装安全作业证编制:XXX审核:XXX批准:XXXXXX年6月8日发布XXX年6月8日实施X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1、目的保证吊装作业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本公司内吊装作业。
3、职责3.1安全员负责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并督促吊装单位编制吊装施工方案,负责监督、检查,批准。
3.2质量小于10t的物体的吊装安全由公司内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大于等于10t的物体的吊装安全由分管领导负责管理。
3.3吊装工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4、工作程序4.1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吊装作业按吊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3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4.4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此证一式二份,安全管理员留底一份,作业人员一份。
4.5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物虽不足40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员审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6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7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8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
4.9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1、人员管理:起重机械操作司机、司索工、信号工等必须持合法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机械。
2、方案控制:大型和特殊吊装作业必须编制起重吊装专项方案,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设备管理: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必须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特种起重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和安全标志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器装置代替操纵机构,严禁带病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前管理:必须为起重机械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操作司机必须了解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营业线、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
作业场地必须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周边必须设置人员警戒和警示标志。
必须检查各主要受力构件是否正常,机械传动机构、制动器、液压系统、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钢丝绳、滑轮、吊钩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报废标准必须更换。
5、作业过程管理: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严禁简化操作程序。
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吊装作业必须有人指挥;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指令进行操作,上、下吊装作业时必须同时设置上、下信号工。
起重机械进行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等动作前,必须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重物起升、下降和回转必须平稳,不得突然制动。
起吊的重物必须绑扎牢固,严禁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械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严禁汽车吊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作业;严禁起重机械超载吊装;严禁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和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
严禁起重臂和重物下方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械载人升降;严禁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进行吊装作业;起重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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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6.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作业中安全措施
7.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 的规定。
7.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7.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7.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7.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7.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8.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8.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8.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8.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8.5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8.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8.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8.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8.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8.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
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8.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8.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8.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8.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9.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9.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9.2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9.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9.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0.《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0.1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作业证》见附录A。
10.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
对本标准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10.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
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0.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0.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附录A
吊装安全作业证
A.1 应按作业的内容填报《作业证》,见表A1。
A.2 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A.3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A.4 作业前,应对照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安全措施”和企业补充的安全措施,在相应方框内画“√”,见表A2。
A.5 《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项目单位,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年。
表A1 吊装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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