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保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汇编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儿童保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维护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第三条儿童保健工作应当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儿童保健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儿童保健技术和方法,提高儿童保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儿童保健工作内容第五条儿童保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新生儿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新生儿疾病。
(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定期对儿童进行身高、体重、视力等指标的监测,评估儿童生长发育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三)儿童营养与饮食指导:根据儿童年龄、体质、需求等因素,提供科学的营养与饮食指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四)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关注儿童心理行为问题,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服务,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
(五)儿童疾病预防与控制:普及儿童疫苗接种知识,加强儿童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六)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加强儿童安全教育,预防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儿童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其提高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
(八)儿童保健宣传教育:开展儿童保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保健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三、儿童保健工作制度第六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儿童保健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和地方儿童保健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儿童保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儿童保健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流程,规范儿童保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儿童保健工作考核:建立儿童保健工作考核制度,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儿保科工作制度

儿保科工作制度儿童保健科(以下简称儿保科)作为医院中专门负责儿童保健的科室之一,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儿保科工作制度是指为科室内部工作的开展、管理和监督提供基本规范和指导的规则体系。
本文将从儿保科门诊工作制度、儿保科查体工作制度和儿保科疫苗接种工作制度三方面阐述儿保科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儿保科门诊工作制度1.门诊时间规定:儿保科门诊的工作时间为早上9点至下午5点,每天共计8个小时,包括中午1小时的休息时间。
门诊医生必须准时上岗,按照就诊时间合理安排患儿的门诊时间。
2.门诊预约制度:为了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和方便患儿家长,儿保科实行门诊预约制度。
门诊预约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进行,预约时间为每天上午10点至下午4点。
患儿家长需要提前一天预约,预约时需提供患儿基本信息和预约就诊时间。
3.门诊医生轮班制度:为保证儿保科门诊连续的医疗服务,儿保科实行医生轮班制度。
根据每位医生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科室负责人进行科室医生轮班表的制定,保证每个时间段都有医生值班。
4.门诊医生流程管理:儿保科门诊工作流程由科主任统筹安排。
门诊医生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规范工作,包括接待患儿、问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等环节。
医生应当仔细记录患儿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信息。
二、儿保科查体工作制度1.查体项目规定:儿保科查体工作是儿童保健的核心工作,为确保每位患者得到全面的检查,儿保科制定了具体的查体项目规定。
查体项目包括身高、体重、头围、胸围、听力、视力、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医生需要按照规定的项目顺序进行检查。
2.查体记录要求:儿保科查体工作需要完整记录每位患儿的查体结果和评估。
医生需要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儿的身高、体重等体格测量数据,并对各项查体结果进行评估,如肺部是否正常、心音是否有异常等。
3.查体结果分析:医生在完成查体后,需要对查体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医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并向患儿家长进行解释和指导。
儿保门诊规范化设置

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位培训.脱离儿保专业岗位2年者,需重新培训 才能上岗.
5、专科技术人员:相应的专科资质,经省级岗前专业培训合格,每
年接受相关专业培训.
6、听力筛查:经省级专业培训的初级以上技术人员.预防接种:经
过县级专业培训的初级及以上技术人员。
7、亲子园:经专业培训的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幼师
1、儿童保健管理用房:房屋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2、儿童保健门诊:总面积大于100平方米(与疾病门诊严格区分
流程合理,标示明确。环境温馨,童趣安全有空调设施。
3、儿童候检室:设有候诊坐位10张以上茶水供应,配置儿童活动
器具。
4、设立宣传橱窗或宣传版面,有育儿及疾病防治宣教版面和健康
处方。
5、室内有保暖通风,空气消毒设备,有流动水洗手池
儿保门诊规范化设置
儿保门诊规范化设置标准
我院儿保门诊现状
1、科室设置:一级科室
2、科室负责人:儿童保健/儿科专业高级职称医师
3、专业技术人员数:专职人员服务人数,半径和服务项目
4、专业人员资质: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市级以上儿童保
健专业技术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在岗人员每年接受一次儿童保健
人员资质
6、配备诊查桌,小儿诊查床(盖有软垫及床单)
①儿童健康检查室
②体格测量室
③心理行为发育测评室
场地设备 ④儿童早期发展促进指导室(根据所开项目要求达到标准)
⑤五官保健门诊(听力,视力保健诊室,口腔保健门诊)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⑥健康教育室1间,不少于20平米(可与医院的孕妇学校共用)
规范化设置改进措施
场地设备
7、设备: ①儿童体格测查仪器,营飬评价设备 ②心理行为测评量表与软件,电脑。DDST测量工具及配套设施包 括小桌子,小椅子,阶梯等) ③标准的对数视力表灯光箱,儿童图形视力表,色盲检查图谱, 视动性眼仪,选择性注视检测卡,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仪,儿 童口腔保健相关材料和用品。 ④阅片灯箱 ⑤儿童早期干预辅助设备。 ⑥儿童玩具,电视,DVD投影仪。 1、儿童保健科科主任职责。 2、儿童保健科各级各类专业人员职责 3、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4、基层督导制度 5、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制度 6、儿童保健手册管理制度 制度职责 7、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管理制度 8、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管理制度 9、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10、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1、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2、院内保健相应各专科工作制度 13、各服务项目专业技术操作流程,技术规范,工作常规。 1、生长发育监测与营养评估指导 2、常见营养性疾病防治 服务要求 3、儿童心理卫生 4、高危儿保健 5、儿童视听口腔保健
最新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最新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儿童保健服务内容1. 儿童预防接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为儿童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2. 儿童健康检查: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3. 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儿童营养与喂养知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4. 儿童心理卫生指导:关注儿童心理发展,为家长提供心理卫生知识和教育方法,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5. 儿童康复服务:为需要康复的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儿童恢复或提高生活能力。
6. 儿童疾病筛查和干预:对儿童常见疾病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并干预儿童疾病。
7. 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开展儿童意外伤害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8. 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定期监测儿童生长发育情况,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9. 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和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10. 儿童安全保障: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儿童保健服务流程1. 登记与建档:对新出生儿童进行登记,建立儿童保健档案。
2. 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为儿童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
3. 健康检查: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4. 营养与喂养指导: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儿童营养与喂养知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5. 心理卫生指导:关注儿童心理发展,为家长提供心理卫生知识和教育方法,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6. 康复服务:为需要康复的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儿童恢复或提高生活能力。
7. 疾病筛查和干预:对儿童常见疾病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并干预儿童疾病。
8. 意外伤害预防:开展儿童意外伤害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9. 生长发育监测:定期监测儿童生长发育情况,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10. 家庭教育指导: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和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儿童保建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预防儿童疾病,提高儿童综合素质而制定的一系列工作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儿童保健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儿童保健工作原则1.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生长发育需求,全面规划儿童保健工作,注重解决影响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以预防为主,加强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儿童自我保健能力,同时做好儿童疾病的防治工作。
3.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健工作。
4. 家庭负责,学校配合。
家庭是儿童保健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校要积极配合家庭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内容1. 儿童健康管理。
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监测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2. 儿童营养与喂养。
宣传普及科学喂养知识和方法,指导家长合理搭配儿童膳食,提高儿童营养水平。
3. 儿童疾病预防。
加强儿童免疫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儿童传染病的发生。
4. 儿童心理健康。
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
5. 儿童安全教育。
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 儿童环境与保健。
创造良好的儿童成长环境,加强儿童用品安全管理,预防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的影响。
三、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儿童保健工作原则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儿童保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监测评估。
定期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措施。
4. 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宣传渠道,普及儿童保健知识,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视程度。
5. 培训与指导。
加强对儿童保健工作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儿童保健工作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
儿童保健的主体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我国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干预、科学管理的原则,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提高生命质量为目标。
第三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儿童保健管理第四条建立完善的儿童保健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和考核制度,确保儿童保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实施生命监测、生长发育监测、免疫规划等综合性干预措施。
第六条设立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确保各项保健措施的落实。
三、儿童保健服务第七条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服务,实行首诊负责制,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喂养与营养、疾病预防、意外伤害预防等全方位的保健指导。
第八条加强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保健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育儿观念。
第九条针对特殊儿童,开展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确保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四、儿童保健人员培训与素质提升第十条参加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定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掌握儿童保健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技术。
五、儿童保健工作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定期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内容包括保健措施的落实情况、儿童健康状况、生长发育监测、免疫规划覆盖率等。
第十三条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
六、信息管理与共享第十四条建立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儿童保健相关数据,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加强儿童保健信息共享,与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儿童保健信息资源的共享。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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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婴幼儿及学龄前期儿童保健(内容)
4.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 供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
5.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 工作,对残障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与指导。
6.开展儿童五官保健服务,重点对龋齿、 听力障碍、弱视、屈光不正等疾病进行筛查和 防治。
柳州市社区儿童保健业务培训班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主讲人: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妇社发〔2009〕235号
各省(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促进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 我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制订了《全国儿童保健工 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儿童保健 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doc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试 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 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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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㈠ 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 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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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 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 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 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儿保高危儿工作制度

儿保高危儿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儿童保健工作质量,降低高危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其生存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儿保高危儿工作提供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确保高危儿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高危儿保健工作。
三、高危儿的定义高危儿是指由于出生前、出生时或出生后早期受到各种有害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其生长、发育、健康产生严重问题,甚至危及生命的婴儿。
四、工作原则1. 早期识别:儿保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高危儿的识别标准,对疑似高危儿进行及时评估。
2. 早期干预:对确认的高危儿,应立即启动干预措施,给予针对性的医疗和护理。
3. 全程管理:对高危儿实施从出生到成年的全程健康管理,确保其生长发育、心理健康等方面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保障。
4. 家庭参与: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高危儿的管理,提高家长对儿保工作的认识和配合度。
五、工作内容1. 筛查与评估:对新生儿进行普遍筛查,对疑似高危儿进行详细评估,包括生长发育、神经心理、视听觉等功能方面的检查。
2. 干预与治疗:根据评估结果,为高危儿提供针对性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如早期康复训练、药物治疗、营养支持等。
3. 跟踪监测:定期对高危儿进行跟踪监测,评估干预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4. 健康教育:为家长提供关于高危儿保健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家长自我管理能力。
5. 转诊与协作:建立健全高危儿转诊制度,确保高危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上级医疗机构的专业支持。
六、工作流程1. 筛查与评估:新生儿出生后及时进行筛查,对疑似高危儿进行评估。
2. 干预与治疗: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干预计划,实施治疗措施。
3. 跟踪监测:定期对高危儿进行随访,评估治疗效果,调整干预方案。
4. 健康教育:为家长提供面对面或在线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儿保工作的认识。
5. 转诊与协作:发现需要转诊的高危儿,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协助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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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机构必须为卫生 行政部门已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医疗保健机构。
编辑版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 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 核合格。
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 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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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用房
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 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 上报和反馈;对儿童保健服务、
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 培训和工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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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保健
新生儿出院前,由助产单位医务人员进行预防接 种和健康评估,根据结果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2)生长发育监测; (3)喂养与营养指导; (4)早期综合发展;
(5)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 (6)免疫接种; (7)常见疾病防治; (8)健康安全保护; (9)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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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应的儿童保健技术服 务和健康教育。
➢ 孕妇确认怀孕后(孕13周末前即孕3个月前)及时到县 (区)妇幼保健所或当地乡镇卫生院建《孕产妇新生儿保 健手册》且领取孕管免费服务券,进行第一次全面检查。 服务券在孕产妇接受孕产期基本保健服务期间由本人保管, 遗失不补,超过基本服务项目的为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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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保健手册运转程序
孕妇及时到准备就诊的医疗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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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用房
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根据当地儿童保健需求、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
力和业务量配置用房,参照本规范执行。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 卫生机构开设儿童保健相关专业门诊, 根据业务工作量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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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门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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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首次访视应在出院3天之内进行, 对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访视内容包括全面健康检查、
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
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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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学龄前期儿童保健--1 建立健康档案,健全儿童保健册(表、卡、册), 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或生长监测服务,做到 正确评估、正确指导。
设备:电脑、电视、DVD机、投影仪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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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设备
血分析仪(血常规),尿分析 仪, B超、微量元素测定仪、 生化分析仪、骨密度检查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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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登记本
门诊日志、
儿童保健管理建册登记、
体弱儿管理登记本、
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
0-6岁儿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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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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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一)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为0-6 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 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 务(具体内容见下页)。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 保健管理和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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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儿童保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 (1)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含新生儿疾 病筛查);
儿童保健管理用房:靠站儿童保健群体工作和信 息资料管理业务,房屋面积各不少于15平方米。
儿童保健门诊用房: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 独立分区、流向合理、符合儿童特点;应设立 分诊区和候诊区,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儿童健康检查门诊诊室面积不少于两间; 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附件)
各专业门诊设施设备根据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 内容,配备必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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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儿童保健专业门诊用房及设备设施基本要求
相关医技设备:血分析仪,尿分析仪,显微镜,酶编标辑仪版,pXp光t 机、牙片X光机、B超、脑电图机、微量元素检2测5仪、 生化分析仪、骨密度检查仪等。
产前检查并将“手册”留置在门诊
建孕产妇保健手册(户口所在地县、
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 院),发放服务劵,第一次检查
定期产 前检查
若不在产检单位分
根据“手册”记录统计、 分析孕产期母婴状况
设备要求
体重计、卧式量床、身高计、压舌板、 儿童诊查床、听诊器、儿童血压计、软 尺、钟、X片阅片灯等。食物模型、食 物量具等,心理行为测查量表(DDST) 和工具,标准对数视力表(灯光箱)或 儿童图形视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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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内容及设备
内容:墙壁张贴母乳喂养、儿童营养、 生长发育标准、心理行为发育规律 图等。
体检卡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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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卡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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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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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管理
➢服务对象:全市各辖区内常住孕产妇 ➢免费服务内容:
➢建孕卡、发放信息管理电子卡、孕期产
前检查5次,包括血常规( 最少包括
18项检测指标)、尿常规(尿9项)、血
型(ABO,RH)、肝功能(含血清总胆红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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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学龄前期儿童保健--2
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 发育咨询指导。
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工作, 对残障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与指导。
开展儿童五官保健服务,重点对龋齿、听力障 碍、弱视、屈光不正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防治。
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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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要 求
测定,总蛋白、白蛋白测定,谷草转氨
酶、谷丙转氨酶测编辑定版p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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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服务内容
➢肾功能(含尿素氮、肌酐测定)、乙 肝表面抗原、梅毒检测等、2次B超筛 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 产后访视产妇及新生儿各2次、42天健 康检查及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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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卡、领取免费服务券
健康检查1岁以内婴儿每年4次、1~2岁儿童 每年2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1次。开展体格发育
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
咨询和口腔卫生行为指导。
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4、2、1体检]
对低出生体重儿、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 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等儿童
进行专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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