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妇幼保健工作制度精品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妇幼保健工作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并执行科学的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职责、流程和评估等方面,详细阐述妇幼保健工作的制度要求,以期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保健目标1.保障妇女健康:通过妇女疾病筛查、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等方式,提高妇女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并及时发现和治疗妇女健康问题,降低妇女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2.保障儿童健康:通过儿童体检、疫苗接种、预防接触污染物等措施,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好儿童疾病的预防工作,降低儿童死亡率和疾病发病率。
三、职责明确1.协助计划生育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和推广合适的节育方法,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的整体管理。
2.开展妇女疾病筛查:妇幼保健机构要定期组织妇女疾病的筛查工作,包括乳腺癌、子宫颈癌、卵巢癌等常见妇科疾病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降低病情危害。
3.做好孕前保健:妇幼保健机构要开展孕前保健工作,为准备怀孕的妇女提供专业的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孕前健康状态良好,降低孕产妇疾病风险。
4.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要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包括儿童体检、疫苗接种、营养指导等,为儿童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和全面的保健服务。
5.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妇幼保健机构要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健康讲座、健康宣传和健康咨询等,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四、工作流程1.接待妇女和儿童: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良好的接待系统,对前来咨询和就诊的妇女和儿童进行认真细致的接待工作,记录相关信息。
2.健康评估和筛查:对接受保健服务的妇女和儿童进行健康评估和筛查,包括体检、实验室检查等,确诊相关健康问题。
3.制定个体保健计划:根据妇女和儿童的健康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保健计划,包括生活方式调整、医疗治疗和健康宣教等。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范本(3篇)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范本村卫生室是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
为了保障妇幼健康,村卫生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个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妇幼健康,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村卫生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卫生室的妇幼保健工作。
第三条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提供妇幼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
第四条村卫生室应当加强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第二章妇幼保健服务第五条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以下妇幼保健服务:1. 孕产妇保健:包括孕前检查、产前保健、分娩接生和产后康复等服务;2. 妇科保健:提供常见妇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3. 儿童保健:包括新生儿听力筛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常见儿童疾病的诊治等;4. 健康教育:开展妇女健康、儿童保健相关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第六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档案,记录每位妇幼保健服务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疾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村卫生室应当定期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妇幼保健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对妇幼保健服务中的投诉及时解决。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工作流程如下:1. 孕妇登记:孕妇在怀孕初期到村卫生室登记,填写个人信息表;2. 孕前检查:根据孕妇的个人情况,进行孕前检查,确保孕妇身体健康;3. 产前保健:孕妇分娩前定期到村卫生室进行产前检查和指导,监测胎儿发育和孕妇健康状况;4. 分娩接生:孕妇分娩时,由村卫生室负责进行接生工作;5. 产后康复:孕妇分娩后定期到村卫生室进行产后康复检查和指导,确保孕妇恢复健康。
第十条儿童保健服务的工作流程如下:1. 新生儿筛查:对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和其他常规筛查;2. 生长发育监测:定期对儿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3. 儿童疾病诊治:提供常见儿童疾病的诊断和治疗;4. 预防接种:负责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儿童免疫力。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样本(3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样本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镇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诊。
动员住院分娩。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
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市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____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样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妇幼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妇幼保健工作是指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康复服务。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和保健服务。
第五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隐私。
第六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注重健康教育,提升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
第七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注重科学研究,推动医学进步和创新。
第九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十条建立统一的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妇幼保健工作。
第十一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下设妇幼保健科室,负责具体的工作实施。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科室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医师、护士、营养师等。
第十三条妇幼保健工作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样本(三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幼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实施机构为本单位的妇幼保健科。
第四条本工作制度内容包括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措施以及工作考核等。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的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六条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是,努力提高本单位妇幼群众的生育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死亡率,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人口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具体工作目标如下:1. 提高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和孕期保健率;2. 提高儿童免疫率和婴幼儿喂养率;3. 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益;4. 提高妇幼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5.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医疗档案,提供个性化的保健服务;6. 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行为习惯。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妇幼保健科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负责妇幼保健设备和物资的采购和管理;3. 开展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相关服务;4. 组织开展妇幼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5. 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第九条妇幼保健科的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孕产妇的产前、产中、产后护理工作;2. 负责婴幼儿的入院体检和日常保健工作;3. 提供妇科疾病的诊疗和保健服务;4. 组织开展孕产妇儿童健康检查和免疫接种工作;5. 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避孕方法的咨询和指导;6. 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执业资格;2.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5. 具备责任心和创新意识。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模板模版(三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是优生优育,关爱妇女和儿童,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负责人对妇幼保健工作负主要责任,相应的各级管理人员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
第五条妇幼保健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孕前保健、产前保健、产后保健、新生儿保健、儿童保健等。
各项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导书等。
第六条妇幼保健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八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妇幼保健工作。
第九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应当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和目标,监督并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应当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及时解决妇女和儿童的健康问题。
第十一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负责妇女和儿童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保障健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和儿童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
第十三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应当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符合职业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公德,严守职业道德。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妇幼保健工作的流程包括咨询、登记、体检、随访、评估、服务等环节。
第十八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各环节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妇幼保健工作部门负责妇女和儿童的咨询工作,解答相关问题,提供相关服务指导。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四篇)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是指规范村卫生室在妇幼保健方面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的范例:1. 目标与任务- 确保村民的妇幼健康,提供全面、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
- 防止妇幼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全村妇幼的健康素质。
2. 组织机构- 村卫生室设立妇幼保健科,配备专业的医生和护士。
- 妇幼保健科下设妇科和儿科两个专业组。
3. 服务内容- 孕前检查与教育:为准备怀孕的妇女提供全面的身体检查和健康指导。
- 孕期保健:为孕妇提供定期产前检查和健康指导,确保胎儿的健康发育。
- 产后积极护理:为产妇提供产后恢复和哺乳指导。
- 婴幼儿保健:提供新生儿的基础护理、喂养指导和常见病预防等服务。
- 儿童健康监测:提供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免疫接种和常见病防治。
- 妇女相关健康服务:提供妇科常规检查、计划生育咨询等相关服务。
4. 工作流程- 妇幼保健工作按照科室负责制进行,医生和护士分工协作。
- 患者就诊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医疗保险信息。
- 在接诊时切实保障患者的隐私权,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 为每位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记录每次就诊的详细内容。
- 定期举行妇幼健康知识讲座,提高村民的健康意识与健康素养。
5. 安全与质量管理-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 定期进行医疗器械、药品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
-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 定期组织对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评估与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当然,各地的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制度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二)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
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范本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幼健康,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妇幼保健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确保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应注重预防,重视科学教育,提倡健康生活方式。
第五条妇幼保健工作应注重学习和提升,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联动机制,提供全方位的保健服务。
第七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工作。
第二章妇幼保健工作流程第八条妇幼保健工作应根据不同阶段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流程和措施。
第九条妇幼保健工作流程包括妇女妊娠期保健、产前、产后保健、婴幼儿保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妇幼保健工作应根据需要开展健康检查、常规咨询、疫苗接种等活动。
第十一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加强对孕产妇和婴幼儿及其家庭的健康宣教和指导。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工作应注重随访和管理,确保妇幼健康状况的及时跟踪和评估。
第三章妇幼保健工作要求第十三条妇幼保健工作者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
第十四条妇幼保健机构应提供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保障妇幼的隐私和权益。
第十五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加强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确保服务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和管理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档案。
第十七条妇幼保健机构应积极推广科学喂养和预防疾病的方法,提高妇幼的健康水平。
第十八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妇幼保健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妇幼保健工作监督第十九条妇幼保健工作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十条妇幼保健机构应主动公开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自律和规范管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机构应将本制度提供给所有从业人员,并加以宣传。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样本(3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样本妇幼保健工作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健康,促进妇幼群体的全面发展。
为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将以妇幼保健工作制度模板为基础,详细阐述各项内容。
一、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妇幼保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妇幼健康状况,防治常见妇幼疾病,降低孕产妇和儿童的死亡率,促进妇女和儿童的身体、智力和心理健康发展。
二、妇幼保健工作的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将重点放在预防妇幼疾病的发生,采取综合措施,包括加强健康教育、提供免疫接种服务、落实营养补给等。
2. 全员参与,多部门合作。
妇幼保健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发挥各方的优势,共同推动妇幼健康事业的发展。
3. 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建立健全的妇幼保健工作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妇幼保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妇幼保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1. 妇幼保健机构的设置和运行1.1 设置妇幼保健机构。
根据地域性、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等因素,合理设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妇幼保健中心等。
1.2 机构内部管理。
健全妇幼保健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科室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等,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行。
2. 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2.1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组织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孕前保健、母乳喂养、婴幼儿喂养、儿童生长发育等方面的知识普及,提高妇幼群体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2.2 宣传政策和法规。
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国家有关妇幼保健政策和法规,增强社会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
3. 妇幼健康监测和保健服务3.1 进行妇幼健康监测。
建立健全的妇幼健康档案,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服务。
3.2 提供妇幼保健服务。
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包括妇女产前、产后保健、儿童一般保健、儿童营养监测等,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
4. 妇幼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4.1 培训妇幼保健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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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
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心理卫生等妇女保健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做好妇幼卫生的信息统计、分析总结、补漏和质控工作;掌握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和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 6.按要求做好以“知情选择”为主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重点对象落实措施,对放宫内节育器者,进行定期随访。 7.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培训讲座、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妇女保健科普知识。 8.制定辖区内妇女保健业务培训计划,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和讲座,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本辖区妇女保健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妇女保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 3.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 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7. 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地来克就医而死于克拉玛依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市妇幼保健所。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市妇幼保健所;在一周内将《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上报市妇幼保健所。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二级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 1.围产儿死亡是指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胎儿及新生儿死亡,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但不包括计划外引产。
2.发生围产儿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原因调查表》,于每月5日前报市妇幼保健所。
3.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围产儿,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原因调查表》,于每月5日前报市妇幼保健所。
4.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围产儿死亡补漏和质控工作的管理,围产儿死亡需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1.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2.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3.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给予处理或转诊。 5.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三次。 6.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高危妊娠管理规范 妊娠妇女由于某种条件或致病因素或并发症的作用,对孕妇、胎儿、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构成较高的危险或可能导致难产,增加围产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时,称为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监护是围产期系统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高危妊娠的评定标准
1.一般高危 (1)固定因素(在妊娠期始终存在并保持不变) ①年龄<18岁或≥35岁,身高<145厘米;体重<45公斤或≥80公斤(早孕初次检查时体重);轻度骨盆狭小或畸形,软产道异常; 轻度胸廓畸形,轻度脊柱畸形。 ②不良产科史:流产史≥2次(包括药流、自然流产、人工流产、引产);早产史、新生儿死亡史、新生儿溶血史、死胎、死产史; 先天畸形儿史、难产史(穿颅、胎吸、产钳、内倒转术、剖宫产史);不孕史、输卵管吻合术后再孕者; ③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以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孕早期接受大量放射线; ④不利环境、社会因素:文盲,经济特别困难,无产前检查等。
(2)动态因素(动态因素其发生时间各有不同,经过治疗或纠正,可以减轻或消失,有时还会重新出现或加重):
①内外科合并症:心脏病:心功能1-2级;糖尿病:饮食能控制; 病毒性肝病: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正常;肝功能异常: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贫血:血色素6-8克;血小板:6-8万;妊娠合并卵巢或子宫良性肿瘤;轻度高血压(130/90-140/95mmHg),胆汁淤积症。
②一般产科并发症:轻度妊高症,臀位、横位(≥28周);先兆早产;胎儿宫内发育受限;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动<20次/12小时。 以上动态因素,应积极处理,密切观察、评定,如转为重度高危,则按重度高危管理
2.重症高危 (1)严重内外科合并症:心脏病:心功能3-4级或既往有心衰史;糖尿病:需用药物控制;甲亢:需用药物控制;活动性传染性肝炎:大三阳、小三阳伴肝功能异常者;肝功能异常者: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急慢性肾炎伴肾功能受损;活动性肺结核;贫血:血色素<6克;血小板<6万;高血压(血压≥140/95mmHg);妊娠合并性病:淋病、尖锐湿疣、艾滋病、梅毒、生殖器疱疹等;妊娠合并各种恶性肿瘤及脑部的良性肿瘤;严重骨盆狭小或畸形,严重胸廓畸形,严重脊柱畸形。 (2)产科严重并发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不明原因阴道流血;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过期妊娠≥42周;先兆子痫、子痫,胎儿宫内窘迫、胎动消失、巨大儿(体重≥4000克)。
二、高危妊娠的管理程序 (1)高危筛查的程序:初筛高危(早孕建册时);复筛(孕16~37周、临产前)。筛查出的高危妊娠需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加盖高危孕妇的印章标志,以引起各级医务人员的重视。对筛出的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管理。 (2)监护、转诊与处理: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筛选出的中重度高危孕妇填写高危妊娠转诊卡,及时转往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处理,各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对下级转入的高危孕妇应及时诊断治疗处理,对已转归的孕妇要作好转归记录,并将转诊卡一同转回孕妇原保健网点。所有转诊卡都应保存并作专案管理。各围产保健网点要主动与所属医院产科高危门诊建立起联系,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管理直至分娩。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