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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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妇幼保健院是一个专门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

为了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推动医院事业的健康发展,妇幼保健院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

下面我将从机构设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薪酬福利等方面介绍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

首先,妇幼保健院在机构设置上设立了各个科室,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妇幼保健院通常包括妇科、产科、儿科、保健科、计划生育科等科室。

每个科室都有相应的科主任和具体的医务人员。

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妇幼保健院的工作时间一般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安排。

医院通常实行两班制或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包括早班、中班和晚班。

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排班表合理安排轮班,确保医院24小时营业,为患者提供全天候的医疗服务。

第三,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门诊就诊服务、住院病患护理、妇婴健康教育等方面。

医务人员需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接诊患者,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相关实验室检查。

对需要住院的病患,医务人员需要进行细致的护理工作,确保病患的康复。

此外,医务人员还需要积极参与妇婴健康教育活动,为患者提供妇幼保健知识和健康指导,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

最后,妇幼保健院对医务人员的薪酬福利也进行了相应规定。

医务人员的薪酬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等。

基本工资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工龄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则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定。

此外,医务人员还享受社会保险、加班费、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以及继续教育和职称晋升机会等。

总之,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是为了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通过规范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时间安排,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以及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妇幼保健院能够吸引和留住一批专业的医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妇女和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工作制度是妇幼保健院内部规定的工作规范和流程,以确保医院的正
常运行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班时间和考勤制度:规定医务人员的上班时间和考勤制度,包括
签到、签退等流程。

2.值班制度:规定医务人员的轮班安排和值班制度,确保医院在24
小时内有足够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

3.请假和休假制度:规定医务人员的请假和休假流程,包括请假的申请、审批和统计。

4.职业行为规范:明确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职业行为规范,包括严守
医疗秘密、文明待人等。

5.薪酬待遇:规定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岗位职责是根据妇幼保健院的职能和业务需求,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提
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范围。

妇幼保健院的岗位职责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医生岗位:医生负责妇女和儿童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工作,包括疾病
诊断、手术操作等。

2.护士岗位:护士负责病人的护理工作,包括病房护理、手术室护理等。

3.医技岗位:医技人员负责医学检验和影像学等技术工作,包括化验、放射等。

4.管理职位:包括院长、科室主任等,负责医院的管理和决策工作。

5.后勤岗位:包括保洁人员、门诊接待员等,负责医院后勤工作,保证医院的清洁和秩序。

总之,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旨在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1.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1.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完整版)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院职工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院在编在职、合同制、临时工及内退、停薪留职、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职工应遵守下列事项:1.恪尽职守,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行为;2.职工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3.工作时间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4.职工在工作中不得敷衍推脱,不看书籍、杂志、报纸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5.不得在工作时间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6.不得在院外医疗、保健机构兼职;第四条职工休假须按医院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科室按时上报考勤;1.法定假日(公休、探亲、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填写请假表(计划生育假需凭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到计划生育部门领表备案)——科室、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休假——销假(假期结束)。

2.病假:开具诊断证明书——医保部门签字——填写请假表——科室、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休假——销假(假期结束);如因病急诊,需及时电话请假,12小时内凭病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事假:职工确有特殊情况方可请事假但要严格控制。

一天以内需经科室同意,二天以上(含二天)需提前报院人事科,交院领导审批。

4.中层干部休假不论假期类别、时间长短,必须经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条职工及中层干部因公出差,须由科室(部门)同意,普通职工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人事科备案;中层干部需由院分管领导及院长双重签字同意,人事科备案,未经同意者,出差费用自负,同时按违反请销假规定处理。

第六条外出进修学习,须按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三章职工增减第七条职工录用按医院人才引进、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本院各科室须增加人员时统一以书面形式报院人事科,经院领导研究同意后,由人事科按程序进行招聘。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一、工作时间二、考勤制度1.上班打卡:员工入职后需办理工作卡,并在每天上班时及下班时进行刷卡,以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2.迟到早退:若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或下班时间之后到达或离开,将被视为迟到或早退。

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将受到扣罚。

3.请假制度:员工如果需要请假,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管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病假需提供医生的证明,其他假期如调休、婚假、产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需提前至少1天通知。

4.加班制度:妇幼保健院尽量避免员工加班,但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加班工作,并发放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

三、业务规定1.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院提供妇科、产科、儿科、计划生育等专业医疗服务。

医生需按照医疗相关规定,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手术等操作。

医生需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并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

2.接待服务:妇幼保健院的接待服务人员需热情、礼貌地接待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服务信息,协助患者办理挂号、缴费等手续,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引导。

3.护理服务:妇幼保健院的护理人员需按照护理规范,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如测量体温、输液、照顾生活起居等,确保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纪律要求1.服装要求:妇幼保健院的员工需穿着整洁、贴身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

医生还需佩戴白大褂和工作帽。

2.语言要求:妇幼保健院要求员工以礼貌、文明的语言与患者和家属交流,不随意使用粗话和侮辱性语言。

3.机密保密:妇幼保健院的员工需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或擅自取用私人信息,有关机密信息仅限内部传阅使用。

五、福利待遇1.工资福利: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员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休假制度: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和带薪病假,具体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和累计年假时间确定。

3.培训发展:妇幼保健院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每年会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制度:妇幼保健院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来执行,一般是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

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可能比普通员工更加繁忙,需要根据工作需要轮班,并且需要参加紧急救援等工作。

2. 假期制度:员工的假期按照国家的法律和相关文件来执行。

一般包括带薪年假、带薪病假、法定节假日和产假等。

医务人员的调休和假期比普通员工更加复杂,需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管理。

3. 岗位责任制度:妇幼保健院实行科室分工管理制度,每个科室都有详细的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每个员工按照规定的工作责任来执行自己的工作任务,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4. 工作纪律:妇幼保健院的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和工作秩序。

同时,员工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维护医院的医德医风和患者权益。

二、妇幼保健院岗位职责1. 护士(1)对入院患者进行简要询问及常规检查,协助医生做好入院访视工作;(2)负责患者的看护,定期观察并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3)协助医生开展各项治疗工作,协助患者参与康复训练;(4)配合临床护理诊疗管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质量;(5)按照医院职业道德要求,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维护患者权益和自身职业形象;(6)针对相关病种,进行健康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和公众健康意识。

2. 医生(1)负责会诊病情评估、制定治疗方案和预后评估等临床方案;(2)负责开展各项治疗工作,适时开具药物处方,严格控制用药范围和剂量;(3)负责慢性病管理,及时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访视和治疗,提高患者抗病能力;(4)对急性、危重症患者进行救治和抢救工作,维护患者生命安全;(5)参与医疗诊疗质量管理和医院科研工作,提升科室工作水平。

3. 医技人员(1)负责完成各种医疗检查、化验及诊断工作,包括心电图、B超、CT等常用医技检查;(2)严格执行医疗检查操作规程,确保检查质量;(3)负责设备、试剂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4)对医学检验知识、实验室学科基础知识等进行不断学习和研究,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应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七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妇女儿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二)掌握母婴保健基本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质量;(二)对孕产妇、儿童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三)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儿童的健康意识;(四)积极参与公共卫生项目,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二)母婴保健基本知识和技能;(三)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四)新技术、新方法。

第十三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包括:(一)业务水平;(二)服务质量;(三)职业道德;(四)团队合作。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妇保院人事工作制度

妇保院人事工作制度

妇保院人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女儿童保健院(以下简称妇保院)人事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妇保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保院人事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提供组织保证。

第三条妇保院人事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妇保院人事管理工作要注重培养和引进人才,优化人才结构,鼓励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为职工提供充分发展的空间。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妇保院招聘和选拔职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考察等方法,选拔具有相应能力和素质的职工。

第六条妇保院招聘和选拔职工,要根据岗位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并通过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七条妇保院招聘和选拔职工,要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小组成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道德素质。

第八条妇保院招聘和选拔职工,要进行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保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妇保院招聘和选拔职工,要根据考试成绩、面试表现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第十条妇保院招聘和选拔职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一条妇保院要重视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二条妇保院要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职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三条妇保院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记录职工的培训情况,作为职工晋升、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妇保院要建立和完善职工考核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职工的工作表现。

第十五条妇保院考核职工,要注重实绩和能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根据医院的规定,可能是按照班次轮岗制,也可能是按照固定的工作时间。

2. 休假制度:妇幼保健院通常设有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等各类休假制度,并根据相关政策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休假福利。

3. 考勤制度: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以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记录。

4. 岗位责任:各个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会明确规定,员工需要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5. 奖惩制度:妇幼保健院可能设有奖励和惩罚制度,用于激励和约束员工的行为表现。

6. 培训和学习:妇幼保健院通常会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7. 保密制度:由于医院工作涉及到患者隐私等敏感信息,妇幼保健院通常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员工需要保护患者隐私和医院的商业机密。

8. 工资和福利:妇幼保健院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位等级提供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福利补贴、工龄奖励等。

以上是一般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具体情况可能因医院内部管理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

不同妇幼保健院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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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 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 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当床位使用率大于 97% [t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 9%。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1. 根据保健院的编制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配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工作任务。

做到业务和能力的平衡,保证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按干部分管范围,做好干部考核,向院长提供培养、选拔、调配、任免、聘任干部的建议。

做到任人唯贤、知人善任,充分发挥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负责办理保健院职工的调入、调岀、退休、退职、离休及请假和销假事宜。

4. 管理职工劳动考勤,建立考勤制度。

5. 抓好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并按照国家制度,办理职工的奖惩工作。

6. 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接待外调人员,严格遵守机密守则。

7. 按照上级制度做好各类人员职称报名、评审及岗位聘任工作。

8. 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类人员工资调整工作。

9. 按时完成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

10. 按上级部署定期完成全院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的各项事宜。

三、人事招聘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人事部门、卫生局有关卫生系统人事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

结合保健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1. 聘用原则要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设岗,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招聘人员从岗位需求,事业发展,人才结构和医院可持续发展长远角度考虑,严格控制招收各类人员的数量。

2. 招聘程序需用人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于每年的11月份填写需用人情况申请表,由人事科汇总后交班子会研究同意后由人事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招聘。

对新接收的各类工作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 接收工作人员的标准和条件3.1临床科室: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省以上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3.2医技、保健科室: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3行政科室:本专业全日制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4护理岗位: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5后勤岗位: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 工资福利待遇对于新招收的各类工作人员,临时工期间发放不低于河北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临时TT资。

可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丧、计划生育休假、产假(3个月)。

如实行人事代理制后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职称评聘工作制度1. 根据职称评聘的有关制度、条件组织各类人员的职称报考、评定工作。

2.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高职晋升人员,个人申报,公开述职,群众评议,考核答辩,量化评分,保证结果公平、公正。

3. 职称评聘工作要做到科学设岗,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评聘分开、竞争上岗。

4. 在科主任、护士长的提拔任用上,采取竞争上岗,在一定范围公布于众,实行自愿报名,公开述职答辩,群众评议,组织人事考察,院长聘任制。

科主任年龄限制:一般男55周岁以下,女 50周岁以下,临床科室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护士长年龄一般限制在40周岁以下,护师以上职称。

竞聘上岗后与院长签订责任状,任期未满中途不准辞职,如辞职要服从重新分配其它工作,并追回任期期间的一切待遇,今后不准再竞聘科主任、护士长。

五、职工奖惩制度1 •奖励1.1对保健院工作人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1.2每年按上级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其中成绩突出者,再给予记功、记大功、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升级(含浮动级)、升职通令嘉奖六种奖励。

奖励种类的使用,以工作成绩和对国家、人民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

1.3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均应给予奖励1.3.1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献身于人民的医、教、研、防事业成绩突出堪称表率者。

1.3.2在完成本职任务中,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改革,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对提高医疗质量上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1.3.3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国家资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国家财产保健院利益和人民生命健康免受重大损失方面,做岀显著成绩和较大贡献者。

1.3.4其它万面有突岀成绩者。

2 .惩处2.1对违反行政纪律的工作人员,本着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按照错误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结合本人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分别结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和开除公职八种处分。

2.2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2.2.1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政府的决议、命令、规章制度。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2.2.2违反劳动纪律,屡次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消极怠工,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者;2.2.3无正当理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接受工作任务,漫骂或纠缠领导、影响工作秩序者;2.2.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损失者;2.2.5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求私利,损公肥私,挥霍浪费保健院资财,造成经济损失者;2.2.6工作不负责任,延误病人治疗及抢救,损坏设备工具,造成严重后果及经济损失者;2.2.7不遵守保健院规章制度,医德医风恶劣,开具假证明、假报告、破坏计划生育、干扰伤病残鉴定,在保健院及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2.2.8利用职权,压制批评,进行打击报复以及岀于私心有意压制埋没人才者;2.2.9道德败坏流氓成性造成不良影响者;2.2.10拨弄是非,破坏同志间团结,诬陷他人、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侵害他人利益,造成不良后果考。

3 •奖惩实施办法3.1奖励评定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平时在某项工作中有突岀成绩,也可随时进行评奖,但记人科室年度评奖比例。

3.2实施奖惩与质效工资挂钩,惩处采取免谈话或试岗。

3.3实施奖惩,必须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坚持奖惩标准,做到奖励得当,惩处适度,要有群众基础,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不能主观随意性,减少或避免失误。

3.4办理违犯行政纪律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讨论处分时,本人可以岀席申辩,也允许他人为其申辩,定案或处分决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书面通知本人,存入本人档案。

个人仍有意见允许向批准机关申诉,不准无理取闹。

200 3.5对于给国家和保健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处分决定其赔偿经济损失一次赔偿有困难的,要订岀赔 偿计划,限期从奖金工资中扣回。

六、 考勤、考核及请假制度1. 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所在科室负责,明确专人兼管,人事科负责督促检查和统计汇总。

2. 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要求干部职工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请假,人事科每月至少抽 查二次。

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科室的考勤登统情况。

3. 除法定假期及星期六、日外,其它休假必须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休假时间和待遇按 相关制度执行。

事、病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休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据的诊断证明,提岀休 假建议,经科室负责人、院领导同意。

4. 休假时间和各种待遇,按国家有关制度执行。

七、 工作人员考勤及请休假制度1. 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各科室自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20日前交院办公室,全院考勤情况由院办公室负责检查。

2. 关于干部、职工请销假的规定:(1) 院长公差外岀及休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畐y 院长外岀、请假由院长审批。

(2)科主任请假 3天内(含3天,下同)由主管副院长审批,报院长备案。

3天以上由主管副院 长签署意见后,报院长审批。

(3)副主任、护士长请假, 3天内由科主任审批,报主管副院长备案。

3天以上,由科主任签署 意见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

7天以上报院长审批。

(4)其他干部职工请假, 3天内科室领导审批。

3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院 长审批。

(5) 请假均以有领导签字同意的请假条为准,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例外,但事后必须 向领导说明原因,补写假条),所有假条随当月考勤报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 院内因工作需要临时借出人员,由借用科室负责考勤,每月将出勤情况转给借出科室。

3. 关于各类假的规定:(1) 公休假:公休假每周 2天,休息时间由科室自行安排,每月公休超过四天,超岀天数按天不得加班费(正 式工125元/天;临时工 30元/天),假期一月一清,不转月,因工作需要及特殊情况需经院方批准。

(2) 法定假:法定假按医院当月规定执行。

(3) 事假:① 事假由休假人自己找人替班调剂,报科主任、护士长备案;本人不能调剂的由科主任或护士 长调剂。

(调剂替班者不能是正在上班人员)② 休假人按每天 100— 500元标准扣除工资支付给替班者,白班最低每天100元,夜班最低每晚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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