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力建设版
电力建设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电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竣工等全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无事故。
(四)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档案资源,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四)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改进。
第六条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营等参建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力建设项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电力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等文件材料。
(二)电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调试、运营等过程中的文件材料。
(三)电力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总结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电力建设项目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排列、编目、著录等程序。
(二)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管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电力建设项目档案保管要求:(一)建立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存放环境符合国家规定。
(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档案损毁。
(三)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电力建设项目档案利用要求:(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政策,合理提供档案利用。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电力技术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电力技术档案管理的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电力系统设计、建设、运行、检修、改造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技术档案。
第三条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高效利用原则;(四)分类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技术档案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电力技术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电力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组织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工作;(三)监督、检查电力技术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情况;(四)开展电力技术档案的宣传教育工作;(五)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电力技术档案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电力技术档案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对电力系统设计、建设、运行、检修、改造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技术档案进行收集;(二)确保收集的电力技术档案完整、准确、齐全;(三)及时收集电力技术档案,防止遗漏。
第八条电力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电力技术档案的分类体系,对收集到的电力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制目录;(二)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编号、分类、编目等信息的准确、一致;(三)对电力技术档案进行归档,编制归档目录。
第四章鉴定与保管第九条电力技术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电力技术档案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对电力技术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工作由电力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三)鉴定结果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电力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电力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对电力技术档案进行分类、分室、分架、分柜保管;(二)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三)定期对电力技术档案进行盘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到运行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
2.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验收报告、评价报告等。
3.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各类技术资料、设备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力资源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
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1.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2.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3.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防止遗漏、损毁、丢失。
4.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
5.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整洁,防止虫蛀、霉变、火灾等事故。
6.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鉴定,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整理、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7.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统计,应定期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8.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在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露等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_电力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企业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科研、设计、施工、运行等部门涉及电力生产、科研、设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电力公司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技术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各部门应加强对技术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四、技术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技术档案的收集(1)生产、科研、设计、施工、运行等部门在电力生产、科研、设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均应作为技术档案收集。
(2)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
2. 技术档案的整理(1)技术档案的整理应按照《电力企业技术档案分类与编码》的规定进行。
(2)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技术文件;②图纸;③资料;④图表;⑤照片;⑥录音、录像等。
3. 技术档案的归档(1)技术档案的归档应按照《电力企业技术档案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的规定进行。
(2)技术档案的归档应填写《技术档案归档登记表》,经归档人、审核人签字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五、技术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技术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技术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2)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备。
2. 技术档案的利用(1)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准确的原则。
(2)技术档案的利用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借阅手续。
六、奖惩1. 对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技术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等处分。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电力建设、生产、科研、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原则;(三)完整、系统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电力技术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三)负责电力技术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四)组织开展电力技术档案的培训和宣传;(五)负责电力技术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项目组应积极配合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做好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本单位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二)按照规定将电力技术档案报送技术档案管理部门;(三)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四)配合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做好电力技术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五)做好电力技术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第六条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电力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检修、试验等技术文件;(二)电力设备、设施、系统等技术资料;(三)电力科研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技术文件;(四)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技术文件;(五)其他与电力技术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电力技术档案的归档程序:(一)各部门、车间、项目组在完成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后,将档案报送技术档案管理部门;(二)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对报送的档案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归档要求后,办理归档手续;(三)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将归档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电力技术档案的保管:(一)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二)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盗、防火、防电磁干扰等;(三)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_电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电力建设、生产、科研、质量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行业各单位、各部门涉及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档案是电力行业生产、科研、管理等活动的重要记录,是电力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各单位应设立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技术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确保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技术档案范围第七条电力行业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电力规划设计文件;2. 电力建设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验收资料;3. 电力设备、材料、产品的技术资料;4. 电力科研、试验、检验报告;5. 电力生产运行、检修、维护记录;6. 电力安全管理、事故处理资料;7. 电力环保、节能、减排等相关技术资料;8. 电力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
第四章技术档案管理要求第八条技术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规范,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条技术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技术档案的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技术档案归档第十二条技术档案的归档分为临时归档和永久归档。
第十三条临时归档的技术档案应在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
第十四条永久归档的技术档案应在项目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归档。
第十五条技术档案归档前,应由档案员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六章技术档案的销毁第十六条技术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技术档案销毁前,应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八条技术档案销毁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电力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电力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反映公司技术活动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应覆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公司技术活动情况。
(三)及时性:收集档案应确保在技术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八条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
(二)编目:对归档的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目录。
(三)编制:对重要档案进行编制,如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
(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类、按时间顺序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等自然灾害。
(二)清洁:保持档案库房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三)防盗: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盗窃。
(四)防潮: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
第十条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档案利用者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
(二)合理: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用途进行合理利用。
(三)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公司秘密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篇)

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电力工程技术档案是电力工程建设和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和资料的集合,是电力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和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档案:1. 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2. 验收文件:包括工程验收报告、验收记录等;3. 施工文件:包括工程施工计划、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4. 质量文件: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评定文件等;5. 运维文件:包括工程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责任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执行;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检索工作;3. 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文件的整理、审核和报备工作;4. 档案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重要档案进行评审和归档决策;5. 档案保管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定期整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收集本部门产生的技术文件和资料;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编码和分类,并填写档案目录;3. 档案归档:经过档案评审委员会审议后,将档案归档入库,并建立相应的索引;4.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人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措施对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5. 档案借阅:对于有借阅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借阅;6. 档案整理:定期对档案库进行整理,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清理无用的档案,做好标记和更新工作;7. 档案销毁:对于已过期或无用的档案,需经过档案评审委员会审议后进行销毁,同时需保留销毁记录。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的编码要规范统一,便于查找和管理;2. 档案的归档要明确目录和索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3. 档案的保管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保存状况;4. 档案的借阅要有明确的手续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5. 档案的销毁要经过审议和记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系统和数据库,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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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为搞各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根据电力建设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归档的有关文件精神、华能岳阳电厂工程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及文件归档制度,结合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1.1工程技术档案归口部门为项目部工程技术科,工程技术科设置档案资料室,负责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档案的编制、整理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把关。
1.2#XXX 机组技术资料档案资料员为XXX 同志,#XXX 机组技术资料档案资料员为XXX ;XXX主要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汇总及归档工作以及现场技术资料的把关和校对工作。
竣工技术档案资料负责人为XXX、XXX,主要负责项目部竣工技术档案的全面管理,迎检各项检查,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资料员之间的工作采取既分工又合作的关系。
2、火电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应做到三同步和五统一。
所谓三同步是指单位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同步进行;工程进行中就与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交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套合格的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同步进行。
所谓五统一是指工程的计划管理、施工管理、施工图预算、工程预算和竣工图、施工技术记录编制移交统一进行。
五统一是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管理的有机结合,是确保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2.1 火电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范围2.1.1 竣工技术文件,包括:修改单、联系单、技术记录、验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测量记录、设备及管线的安装记录、会议记录及声像材料、竣工图等。
具体内容为:工程概况;重要文件;施工技术记录;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及汇总表;焊接材料、钢材、混凝土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照片、声像文件;其它内容见《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1.2 工程概况为:主要叙述开工、竣工日期、建筑面积、项目的施工概况及施工大事记等。
2.1.3 重要文件主要有: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及技术设计交底记录;有关协议、会议纪要、降低或提高质监标准的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特殊工种人员报审、工程签证量、进度款其它未列出的重要文件等。
2.1.4 施工技术记录为: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技术资料核查表、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整改通知及报验表、工程测量记录、沉降记录等其它未列出的施工技术记录。
2.1.5 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及汇总表为已执行的修改单、联系单标段工程各单位工程编制的编号排列汇总、汇总表内容为序号、联系单编号、提出单位、联系单主要内容、执行情况、备注等。
2.1.6 缺陷处理:包括处理情况及记录,还要附照片、声像资料。
火电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2.2 项目施工文件的编制2.2.1 项目施工文件用表式及填写1)、质量验评和施工技术记录表式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要求,使用统一表式,不足部分由监理单位提出用表式样,经业主核批后使用。
2)、质量验评记录表的填写不得以“○”或“√”代替“不合格”或“合格”;应填数字处必须如实填写数字,不得以“符合标准”、“符合设计规范”等字样替代;试验报告应填写报告编号。
3)、记录表格未填满内容处需盖上“以下空白”(字体:宋9;行距:11磅;外形尺寸:15㎜×4.5㎜)或“空白”(字体:宋9;行距:11磅;外形尺寸:9㎜×4.5㎜)的红色条形印章加以注明(格式如下):各级验收的签名处不能盖“此栏空白”。
4)、单位工程质量验评汇总表中的分部工程、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名称、编号一定要与后续表式中的名称、编号一致。
2.2.2 施工中进行跟踪的项目,应填写“项目跟踪记录表”,且跟踪记录表与施工记录表放在一起,跟踪记录表在前施工记录在后。
2.2.3 隐蔽工程隐蔽前,要有隐蔽记录并办理签证;签证在前记录在后。
2.2.4 若一个“单位工程”多家单位施工,由档案部门视具体情况划分案卷编号,各施工单位均应视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立卷整理。
2.2.5 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制各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后,应编制施工技术总结。
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机构、主设备及工程量、施工计划管理主要项目施工工期、里程碑进度、施工大事记、施工总平面及机械布置[总平面布置、主要吊装机械布置、主要机械设备配备]、主要吊装方案及交叉作业[发电机定子运输与吊装、汽包运输与吊装、主变压器运输与就位、重大交叉作业、力能供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体系、质量管理、焊接管理、试验管理、安全管理、机械管理、设备材料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培训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力管理(按系统图分列实耗工日、按年度分列安装及建筑各工种实用劳动力统计、建筑实物工程量统计等);机组试运(主要试运考核指标汇总、试运发生的问题和采取措施)。
2.2.6其它项目施工文件的编制项目竣工后,项目施工文件中应附有:本工程所有验收项目总数及项目清单明细、优良率、合格率统计;混凝土强度汇总材料;受监焊口无损检验一次合格率统计及汇总材料。
2.3为了提高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使用价值和利用率,适应长期保管、重复查看和使用的目的,在编制时必须符合业主档案管理流程规定要求,做到表式规格统一,文字符号清楚,图文整洁,数据准确、齐全,不得漏项。
用纸规格和填写要求如下:2.3.1用纸尺寸为A4型297mm×210mm(长×宽)。
2.3.2印制要求:用纸的天头宽20±0.5mm;地脚7±0.5mm;订口宽20±0.5mm;翻口宽15±0.5mm。
2.3.3文字填写及绘图,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易褪色的墨水,也不得采用复写的文件资料归档。
2.3.4印制或自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用表时,除应保证用纸幅面尺寸和纸幅面图文尺寸外,在装订时应防止产生装订后内文被覆盖或装订不牢等缺陷。
2.3.5工程竣工技术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统一的表式,在实际应用时可适当调整图文区尺寸和线格间距。
2.3.6图示画法与加工符号的表示。
火电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中的图示画法及尺寸、加工符号的标注,应清晰规范,以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质量。
2.3.7抄件与复印件。
为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抄件与复印件,必须将出厂的厂家名称、公章及原经办人,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原件编号,制造出厂的时间,规定的指标、性能等主要项目内容毫无遗漏地抄写、复印清楚,并应有抄写、复印人的签字,以便于追踪核查。
3、竣工技术资料的组成竣工资料主要由施工综合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图组成。
3.1 竣工资料编制的具体内容3.1.1 施工综合资料主要有以下内容1)工程总结:含工程数量汇总表、材料用量汇总表、土建工程主要质量数据表、施工机具表、人工表、安全统计表表等。
2)竣工建、构筑物相片(3.5寸×9寸彩照)。
3)工程合同名称、编号(或复印工程合同封页、盖章)。
3.1.2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①定位放线;②基础工程;③主体工程;④装饰工程;⑤门窗工程;⑥楼地面工程;⑦屋面工程;⑧结构安装工程;⑨通风、采暖、卫生工程。
2)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①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②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③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④砖(砌块)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⑤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⑥预制构件合格证;⑦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⑧砂浆试块试验报告;⑨土壤试验;⑩地基验槽记录,钢筋隐蔽验收记录;○11结构吊装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开工报告、竣工报告;②图纸会审记录;③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④技术交底;⑤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⑥工作联系通知单;⑦测量成果;⑧工程质量评定;⑨主要材料使用跟踪记录;⑩施工日记及各项施工记录;○11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12工程施工总结资料。
3.1.3 竣工图1)项目竣工图是项目建设最终情况的真实反映,是项目工程建成后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凭证和依据。
因此,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真实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竣工图和施工图数要相符。
2)项目设计图纸由设计单位编制,但施工单位要编制一份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竣工草图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用;设备图纸由施工单位编制。
3)竣工图必须使用经审查签字的全新施工图编制,不得使用未经审查签字、褪色、有污点的施工图编制。
4)无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单位必须逐张审核,确认与现场相符后方可在原图标题栏正上方空白处或其它空白处加盖、签署“竣工图”章(格式如下),盖印材料应用红色印泥。
5)编制竣工图时,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并包括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
对每册修改图纸,应编制分册说明(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修改依据文件等)。
6)凡有一般性图纸变更,可在原图(新图)上进行修改,并标注“修改依据”(格式如下)章,加盖“竣工图”章。
见变更依据×××★★○○○□□□□(尺寸:80㎜×8㎜)7)竣工图的修改部分须用碳素墨水更改,改图要工整、清晰。
若修改部位狭小,可引至空白处绘制,在修改部位旁加盖“修改依据”章,标出“变更单”编号;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
4、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4.1所有资料的表格,电力建设工程应采用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电力建设土建工程主要技术记录表式》以及业主单位颁发的《资料归档制度与流程》制度。
4.2资料的整理,必须保证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各项资料之间必须交圈对口。
4.3整理归档的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必须正确地反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程结果,不得擅自修改、仿造或事后补做。
凡是文件资料在达不到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对某些资料的准确性有怀疑时,必须经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
处理后的结果要有技术负责人的签字认可,否则其工程不算完工,也不能验收和结算,档案资料不能归档。
4.4科学分类、规格统一、字迹清楚、图形规整、无漏项,所盖公章清晰。
4.5所有签名必须齐全、真实、易于辩认,不能代签和简化。
4.6 不准用铅笔和其它易于褪色的墨水填表和绘图,一律使用碳黑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