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约诊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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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约诊疗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方便患者就诊,减少就医等候时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门诊工作副院长负责,门诊部具体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落实、监督和日常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二、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患方在预约挂号时须登记患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有效证件号码,提供需要预约的专家姓名或专业等相关信息。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及转诊患者。预约挂号须至少提前一天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周。

四、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窗口手工预约、电话预约。预约挂号服务时间:每日上午7:30至下午5:00。预约挂号成功后,患方须于就诊当日持医疗卡或注册号并携带身份证到医院门诊挂号大厅窗口取号,先取号者先就诊,原则上按挂号序号就诊。上午号保留至09:00,下午号保留至15:00。若过时不领取挂号单,视为患方违约,预约挂号自行取消。预约挂号为当天当次有效。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六、门诊挂号室设预约专用窗口,设专人办理现场或电话预约挂号服务,负责登记、发放预约号、换号、取消预约挂号业务。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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