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5160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全文)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全文)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弃物、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
一、管理机构(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
(二)设立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监督执行情况。
二、分类处理(一)按照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设立不同颜色和标识的废物容器,便于识别和分类。
三、收集和包装(一)设立专门的储存和包装区域,确保废物不发生交叉污染。
(二)采取密闭的包装方式,防止废物外溢和污染环境。
(三)制定废物包装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废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四、运输和运输(一)设立专门的运输车辆和容器,保障废物的安全运输。
(二)严格遵守相关的运输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外溢。
五、处置和处理(一)选择合格的处置单位,确保废物得到正确处置。
(二)设立专门的废物处理区域,保障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和清除。
(三)建立废物处理记录和档案,便于追溯和监督。
六、职工培训(一)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废物处理管理水平。
七、监督和检查(一)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警告和处罚,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八、技术支持(一)与专业的科研机构和技术服务单位合作,获得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效果。
九、法律法规(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二)及时跟踪和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动,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修订或废止为止。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精)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范围医院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
三、职责1、建立健全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实验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
3、物业公司专职人员(总务科监管)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手术室等)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地点,并与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
每天/隔天与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每月收集各科室及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
交接表保存3年。
按要求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
4、药剂科负责输液瓶的回收及无害化处理。
负责药物性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5、核医学科、检验科、实验室负责放射性废物、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无害化处理。
6、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标准1、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科室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污物袋装满3/4时即需包装密封,分类投放于科室的暂时贮存地点,并做好交按记录,交接记录月底护士长签名后一份交总务科统一保存,另一份物业公司存档。
(3)科室设感染性废物收集桶(黄色污物袋)、锐器合(黄色)及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二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穿胶水鞋、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
(5)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输液器(带针头)、输血器等用后直接投入锐器合。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全过程。
1.3 医疗废物管理实行责任制,各单位应明确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标识2.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带血的输液袋、输液瓶、注射器、手术器械、病理切片、痰液、粪便、尿液、引流液、羊水、胸腹水、脑脊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等;(2)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刀片、针头、缝合针、注射针、手术锯、牙科钻、针灸针等锐利物品;(3)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废疫苗、废弃的药品、废荧光灯管、废汞温度计、废血压计等;(4)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废弃的疫苗、废弃的血液制品、废弃的生物制品等;(5)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病理蜡块、动物尸体、动物器官等。
2.2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包装袋或容器进行包装,包装袋或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有防渗漏、防穿刺、耐高温等特性。
2.3 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容器上应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类别、危险级别、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储存3.1 医疗废物应由专人负责收集,收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对工作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
3.2 医疗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收集,不得混合收集。
收集后的医疗废物应及时进行储存。
3.3 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1)储存场所应远离人群密集区域,便于医疗废物的运输和处理;(2)储存场所应具有防雨、防渗漏、防盗等设施;(3)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4)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兼)人员从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回收流程处置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必须严格分开,医疗废物必须做到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存放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印有专门标志的黄色垃圾袋和皿器盒)中。
四、医疗废物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蝇、防蟑螂、防盜以及防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五、运输医疗废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做到工具专用、包装完整,防止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疾病传播。
六、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交接,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
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 2 天。
八、医疗废物必须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转让、买卖、邮寄医疗废物。
江阴令和中医门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总则)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总则)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1、医疗废物管理由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由护理部负责处理,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
3、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
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4、及时收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作毁形或保护性处理,按照类别分置于符合规定要求、具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
各科室对污物的收集要按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收集运送。
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同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收集。
5、医疗废物正确分类处理: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袋、放射性废物装红色袋。
医疗废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容器内,由专人收集到医院临时集中点,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一般性的医疗废物盛在黄底红标识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处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6、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由相关科室送疾控一科集中并进行初步消毒。
并做好消毒记录,记录包括消并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时间、消毒剂名称及用量、加水数量、消毒者签ming。
7、规范建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实行定期消毒和清洁。
8、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禁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所有医用锐器如针头等,使用后放入专用的锐器盒内,再装入套有黄色袋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内封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9、实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按本单位确定的运送时间、路线、密封转运到临时储存点,统一由区局指定的单位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兼职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科室院感质控小组组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
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由科室指定专人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每日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往医疗废物暂贮存地。
四、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各科室送往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和运往特垃场的医疗废物都要认真进行交接登记。
五、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加锁由专人管理,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医疗废物。
六、对不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而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者,按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
以下是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分类管理: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对不同类别的废物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安全收集和储存:医疗机构应配备专用的废物收集容器,并设置专门的废物储存区域,确保废物的安全收集和储存,防止废物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3. 运输管理:医疗废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4. 处置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环保要求和相关法规,经过合法的处置渠道进行处理,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5. 监督检查: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和健康,防止医疗废物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废物分类和管理意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基地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和浸泡。
三、必须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管理。
四、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和清洗。
清洗液应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做不到日产日清的,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
九、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____、器官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____等,不能及时转运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时,应放置在专用冰柜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二)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废弃物、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包装物及其他有害废物。
三、分类管理
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管理,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器皿、废弃药物及废针头等种类,具体分类标准由医疗机构制定并落实。
四、包装标识
医疗废物应当采取统一的包装标识,标明废物的分类、来源、数量等信息,并在适当位置粘贴标识标签,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五、收集储存
医疗废物应当在医疗机构内设立专门的暂存场所进行集中收集和储存,严格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废物不泄露、不交叉污染。
六、运输处置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合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废物不泄漏,不造成环境或人体污染。
七、处置方式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选择经过合格认证的处置单位进行,严格按照废物分类和处置要求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类造成不良影响。
八、监督检查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废物处置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九、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产等措施,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有效执行。
十、审议修改
本管理制度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定期审议和修改,对制度不足之处进行完善和补充,保证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修改时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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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向各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
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
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就《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消毒供应室回收。
2、消毒供应室应按排专人回收,专门地点盛放,并做好个人防护。
3、各病区、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必须统一用黄色垃圾装盛放,针头等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存放在密闭的利器盒内。
4、各科室回收的数量必须登记,由送、收人双签字,供应室应每月统计汇总数量。
5、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对污染区消毒从最轻区域向最严重区域进行,并对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7、参加处理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8、处理结束后,组织对事件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分管院感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
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培训、业务指导、监查考核,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负责人、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
自觉依法执行和
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