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规定表
DB372801.4-2017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印刷业

ICS13.040.01Z2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 4:Printing industry2017-12-07发布2018-06-07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前言DB37/ 28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第4部分:印刷业;——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第7部分:其他行业。
本部分为DB37/ 280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崔兆杰、张新端、邵倩倩、王艳艳、孙晓梅、宋婷婷。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山东省印刷业排放水污染物、除挥发性有机物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9851.1 印刷技术术语第1部分:基础术语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 23986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GB/T 985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我国VOCs排放控制标准

国家VOCs排放控制标准2006年8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HJ/T293-2006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200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它是国内对工业涂装的VOC排放量第一次做出了具体规定,如表3-7所示。
表汽车涂装清洁生产标准的指标要求产生量(2)VOCS含量限制制定了《GB24409-20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于2010年6月1日实施。
该标准对汽车使用的涂料进行了细分。
该标准中汽车涂料分为两类:A类为溶剂型涂料,分为热塑型、单组分交联型和双组分交联型;B类为水性(含电泳涂料)。
汽车表面涂装过程使用原料中VOCS艮量应符合表3-8和表3-9的要求。
表类涂料中限量北京VOCs排放控制标准北京市于2007年颁布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于2008年1月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北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其中涉及了汽车涂装的VOCs排放控制。
该标准对汽车制造涂装和汽车维修保养过程为控制对象,规定了不同的VOCs控制指标: a)针对受控工艺为喷漆室和烘干室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VOCs以及厂界环境空气中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和几种特定的单项物质作为控制指标;b)针对包括逸散性排放在内的VOCs总量排放控制,以单位产品向环境中排放的有机溶剂质量作为控制指标。
控制内容见下表3-10,3-11,3-12。
表汽车制造和维修保养有组织排放限值表2009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修订了《“空气污染管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条例》(即“VOC管理条例”),以此作为实现VOC减排目标的一部分。
根据修订内容,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分阶段加大控制力度,控制范围也将扩大到十四种车辆修补漆和涂料、三十六种船舶和工艺品油漆和涂料以及四十七种粘合剂和密封剂。
采用的控制方法与美国加州相似,这将使香港成为限制所涉产品VOC含量方面处于领先的城市。
其中在车辆修补漆方面,规定了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与生效日期,如表3-6所示。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最新)祈雅典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方式解决印刷和涂布行业VOCS有机废气,同时还为该行业提供大量热风,提高生产力。
——打印本文小中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新建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污染物限值(mg/m3)苯0.4甲醛0.2三氯乙烯a0.1硫酸二甲酯a0.5二氯甲烷a 4.0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 4.0臭气浓度20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备注: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染物限值(mg/m3)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10备注: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污染物发酵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类废气、处理尾气a工艺废气特殊原料药生产b其他药品生产颗粒物20c200.520二氧化硫-100--氮氧化物-200--VOCsNMOC80808080TOC d150150150150臭气浓度e2000200020002000二恶英类f-0.1 ng-TEQ /m3--a. 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
b. 特殊原料药生产包括: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孕药、激素类药、抗肿瘤药。
c. 该限值仅针对发酵尾气。
d.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e. 臭气浓度无量纲。
f. 燃烧含氯有机废气时,需监测该指标。
重点区域企业、设施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污染物发酵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类废气、处理尾气a工艺废气特殊原料药生产b其他药品生产颗粒物10c100.510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150--VOCsNMOC50505050TOC d100100100100臭气浓度e1000100010001000二恶英类f-0.1 ng-TEQ /m3--a. 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DB11 501-2017)

ICS13.040.40Z 60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501—2017代替DB11/ 501-2007和DB11/ 237-200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2017-01-10发布2017-03-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5 技术与管理规定 (8)6 监测要求 (9)7 标准实施 (13)附录A(资料性附录)典型污染源受控工艺设施和污染物项目 (15)附录B(规范性附录)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计算 (17)附录C(规范性附录)污染控制的记录要求 (18)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有关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2007)和《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237-2004)。
适用于下列标准的污染源应执行以下相应标准:DB11/ 13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206 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7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DB11/ 208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447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3 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847 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914 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05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055 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056 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01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 1202 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03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6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 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8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除上述污染源执行北京市地方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执行GB 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外,其他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
2017年度排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元/污染当量
4.8元/污染当量
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通知(冀发改价格[2016]604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2003年31号令
危险废物排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0元/吨
1000元/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2003年31号令
噪声超标排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0-11200元/分贝
350-11200元/分贝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2003年31号令
废气中SO2、氮氧化物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元/污染当量
4.8元/污染当量
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冀发改价格[2014]1717号
废气类排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2003年31号令
固体废物排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0元/吨
5-30元/吨
2017年度排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应收标准
实收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污水中COD、氨氮、五项重金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元/污染当量
5.6元/污染当量
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冀发改价格[2014]1717号
污水类排污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0.7元/污染当量
0.7元/污染当量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2003年31号令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 1061-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 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 1061-2017)1、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特定行业的排放,以减少空气污染和保护环境。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了操作指南和监测方法。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行业和企业:2.1 行业1:详细描述行业1的名称和范围。
2.1.1 企业类别1:详细描述企业类别1的范围和特点。
2.1.1.1 相关设备和工艺:与企业类别1相关的设备和工艺。
2.2 行业2:详细描述行业2的名称和范围。
2.2.1 企业类别2:详细描述企业类别2的范围和特点。
2.2.1.1 相关设备和工艺:与企业类别2相关的设备和工艺。
3、排放限值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类别,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
具体限值如下:3.1 行业1排放限值:列出行业1各个企业类别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3.2 行业2排放限值:列出行业2各个企业类别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4、排放控制措施为达到排放限值,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排放控制措施。
以下是常用的措施:4.1 设备改造:描述设备改造的方法和技术,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4.2 清洁生产措施:介绍清洁生产措施的实施和应用。
4.3 污染防治设施:详细说明污染防治设施的原理和使用方法。
4.4 监测与检测:规定监测和检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方法和频率。
4.5 废气处理:阐述废气处理技术和操作指南。
5、监测与报告为监督排放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企业应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报告。
以下是监测与报告的要求:5.1 定期监测:规定监测频率和方法,并明确监测数据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5.2 排放报告:说明企业应如何编制和提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报告。
附件:附件1:行业1排放限值表附件2:行业2排放限值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法》:解释《法》的法律名词和术语含义。
2、《条例》:解释《条例》的法律名词和术语含义。
vocs排放标准 国标

vocs排放标准国标
国家标准是指在国家层面上制定的,对某一特定领域或产品的质量、性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在中国,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主要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2018)。
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2018),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1. 烟尘: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的烟尘排放限值为30mg/m³;其他工业源的烟尘排放限值根据具体行业和设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 二氧化硫: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
50mg/m³;其他工业源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根据具体行业和设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 氮氧化物: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
200mg/m³;其他工业源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根据具体行业和设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4. 挥发性有机物(VOCs):VOCs的排放限值根据具体行业和设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在10-50mg/m³范围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具体的标准还会根据不同行业和设备的特点进行调整和制定。
此外,不同地区和城市还会根据当地的环境状况和需求,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性排放标准。
因此,在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中,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实施和监管。
2017年各省市VOCs排污费试点收费标准

2017年各省市VOCs排污费试点收费标准
环保部、发改委等6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根据最新的环保数据,已经先后有21个省市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
各省市试点行业除了环保部规定的石化行业,包装行业外,还可针对本地的情况来调整收费行业。
以上海为例,VOCS排污费已经扩展到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了该市工业VOCs重点排放行业。
一.我国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范围表
我国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范围表
注:行业分类依据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二.VOCs排污费试点征收的进展情况
VOCs排污费试点21省市(红圈部分)
截止目前,中国征收VOCs排污费的省份有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安徽省、四川省、湖南省、辽宁省、天津市、山东省、河北省、浙江省、海南省、山西省等21个省份
三.中国各地区21省市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
中国各地区21省市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
四.总结
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中央环保督查组先后四次大规模的对“2+26省市”进行突击检查,处置环境污染问题近10万件,对相关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处罚。
各省市也相继颁布了VOCs排放的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确保当地的环境空气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天得一,专业的VOCs治理专家,12年如一日的专注于大气污染监测与治理。
在未来的日子里,天得一必将继续和无数同仁志士一起致力于环保事业,为重现天地之净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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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最新)祈雅典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方式解决印刷和涂布行业VOCS有机废气,同时还为该行业提供大量热风,提高生产力。
——打印本文小中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新建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污染物限值(mg/m3)苯0.4甲醛0.2三氯乙烯a0.1硫酸二甲酯a0.5二氯甲烷a 4.0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 4.0臭气浓度20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备注: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染物限值(mg/m3)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10备注: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污染物发酵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类废气、处理尾气a工艺废气特殊原料药生产b其他药品生产颗粒物20c200.520二氧化硫-100--氮氧化物-200--VOCsNMOC80808080TOC d150150150150臭气浓度e2000200020002000二恶英类f-0.1 ng-TEQ /m3--a. 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
b. 特殊原料药生产包括: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孕药、激素类药、抗肿瘤药。
c. 该限值仅针对发酵尾气。
d.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e. 臭气浓度无量纲。
f. 燃烧含氯有机废气时,需监测该指标。
重点区域企业、设施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污染物发酵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类废气、处理尾气a工艺废气特殊原料药生产b其他药品生产颗粒物10c100.510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150--VOCsNMOC50505050TOC d100100100100臭气浓度e1000100010001000二恶英类f-0.1 ng-TEQ /m3--a. 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
b. 特殊原料药生产包括: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孕药、激素类药、抗肿瘤药。
c. 该限值仅针对发酵尾气。
d.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e. 臭气浓度无量纲。
f. 燃烧含氯有机废气时,需监测该指标。
备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分类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一般地区重点地域致癌物质三氯乙烯a11苯44甲醛55毒性物质光气0.50.5氰化氢 1.9 1.9丙烯醛33硫酸二甲酯a55氯气55光化学活性物质甲苯2515二甲苯4020二甲基亚砜a10050四氢呋喃a10050其他特征物质氨2010氯化氢2010甲醇5030二氯甲烷a7545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气筒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kg/h)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m)二类区域三类区域苯150.50.812 200.9 1.330 2.9 4.440 5.67.6甲苯15 3.1 4.740 20 5.2 7.930 18 2740 30 46二甲苯15 1.0 1.570 20 1.7 2.630 5.98.8401015酚类15 0.1 0.15100 20 0.17 0.2630 0.58 0.88_40 1.0 1.5 50 1.5 2.3 60 2.2 3.3 甲醛15 0.26 0.39 2520 0.43 0.65 301.42.240 2.6 3.8 50 3.8 5.9 60 5.4 8.3 非甲烷总烃15 10 16 12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2017 27 30 53 83 4010015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 3) 监控位置苯 0.4 厂界 甲苯 2.4 二甲苯 1.2 酚类 0.08 甲醛0.2非甲烷总烃 4.0来源于:《GB16297-1996》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注:现有厂房2010年7月1日之前执行I时段标准,2010年7月1日起执行II时段标准;新建企业自2008年8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生产工艺时段聚氯乙烯聚氨酯干法工艺后处理工艺其他I 10 10 10 10苯II 2 2 2 2I 40 40 40 40甲苯II 30 30 30 30I 70 70 70 70二甲苯II 40 40 40 40I 200 350(不含DMF)350 350VOCsII 150 200(不含DMF)200 200现有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限制监控位置苯0.1甲苯 1.0厂界二甲苯 1.0VOCs 10颗粒物0.5来源于:《GB 21902-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备注:现有厂房2010年1月1日之前执行I时段标准,2010年1月1日起执行II时段标准;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气筒(m)速率限值(kg/h)I时段II时段无组织排放苯15 0.3612 8.0 0.1 20 0.6130 2.140 3.550 5.4甲苯15 2.240 25 0.6 20 3.730 1240 2150 33二甲苯15 0.7340 40 0.2 20 1.230 4.1_ 40 7.150 11酚类15 0.073100 20 0.02 20 0.1230 0.4140 0.7150 1.1非甲烷总烃15 6.3120 80 2.0 20 1030 3540 6150 95典型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污染源污染物I时段II时段汽车制造涂装汽车维修保养苯 1 1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 18 非甲烷总烃50 30小汽车喷涂VOCs 60 45 货车驾驶舱喷涂VOCs 75 55 货车、厢式货车喷涂VOCs 90 70 客车喷涂VOCs 225 150 金属铸造非甲烷总烃3020半导体及电子产品制造苯 1 1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 12 非甲烷总烃50 20人造板与木质家具制造苯 1 1 甲苯15 5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40 20 非甲烷总烃100 50印刷制鞋与皮革制品加工苯 1 1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 15 非甲烷总烃100 50涂料、油墨和粘合剂生产医药与农药制造非甲烷总烃100 20来源于:《DB11/ 501—2007》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I时段II时段苯 1 0.5苯系物40 20非甲烷总烃80 50颗粒物30 10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监控位置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涂装工作间或涂装工位旁0.2 2.0 5.0 2.0来源于:《DB11/ 1226—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I时段II时段苯0.5 0.5甲苯与二甲苯合计15 10非甲烷总烃50 30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污染物厂界印刷生产场所I时段0.1 0.1苯II时段0.1 0.1I时段0.5 2.0甲苯与二甲苯合计II时段0.2 1.0I时段 2.0 6.0 非甲烷总烃II时段 1.0 3.0来源于:《DB 11/ 1201—2015》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I时段II时段苯0.5 0.5苯系物15 2非甲烷总烃40 10颗粒物10 5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监控位置I时段II时段I时段II时段I时段II时段厂区边界0.1 0.1 0.5 0.2 1.0 0.5非封闭涂装车间工位/或封闭0.1 0.1 2.0 0.5 5.0 2.0涂装车间门窗口颗粒物监控位置I时段II时段喷漆打磨车间 2.0 1.5厂界(监控点与上风向参照点浓度差值)0.5 0.2来源于:《DB 11/ 1202—2015》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此标准。
木质家具制造、木制品制造企业排气筒排放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速率(kg/h)最高允许浓度(mg/m3)颗粒物100.36氯化氢--苯0.50.05甲苯20.1二甲苯50.5苯系物8 1.0非甲烷总烃152.0a甲醛50.1甲苯二异氰酸酯(TDI)b10.1其他家具制造企业排气筒排放限值最高允许速率(kg/h)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mg/m3)颗粒物100.36氯化氢100.18苯0.50.05甲苯20.1二甲苯50.5苯系物8 1.0非甲烷总烃152.0a甲醛50.1甲苯二异氰酸酯(TDI)b10.1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限值非甲烷总烃2苯系物0.2颗粒物0.5氯化氢0.15苯0.1甲苯0.2二甲苯0.2甲醛0.05来源于:《DB31/1059—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此标准,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排气筒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苯 1 0.1甲苯10 0.2二甲苯20 0.8苯系物40 1.6酚类20 0.073非甲烷总烃70 3.0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苯0.1甲苯0.2二甲苯0.2苯系物0.4非甲烷总烃 4.0来源于:《DB31/933-2015》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苯 1 0.6甲苯 3 1.2二甲苯12 4.5苯系物21 8.0非甲烷总烃30 32颗粒物20 8.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监控位置苯0.1甲苯0.2厂界二甲苯0.2来源于:《DB31/ 859-2014》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注:现有企业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