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专指贷款)业务审计
信贷资产管理全流程审计:11方面要点(以农商行为例)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全流程审计要点浅析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以传统的信贷业务为基础,发挥着服务“三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0但近年来,在稳增长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下,叠加疫情影响,不少服务客户出现经营困难情况,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断暴露。
加强对信贷资产管理全流程审计成为农村商业银行防范相关风险、保证经营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结合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情况以及笔者近年来对农村商业银行审计情况,研究分析各环节的存在的风险点,并提出相关审计要点及方法。
一、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主要风险点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主要流程一般包括评级、授信、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贷后管理、风险分类、减值计提和档案管理等。
贷前环节风险点主要包括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存在重大风险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以及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发放贷款等;贷中环节风险点主要包括主观上有意逆程序或越权审批,合同签订与管理不合规以及未落实担保、抵押、质押等风险防控措施等:贷后环节风险点主要包括未对贷款资金支付使用进行管理与控制,人为调整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以及贷后管理未尽职,未能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及处理处置。
(一)贷前环节的审计重点1.关注借款人资质与借款用途合规性。
对照《贷款通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有无人为降低准入标准的问题;通过工商注册等信息,审查借款人是否具备从事相关行业的资质和能力,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贷款项目内容,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通过征信以及涉诉信息数据,审查贷款准入时借款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审查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行业发展政策以及银行贷款业务范围,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向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发放贷款的问题。
2.关注贷前调查的完整、真实性。
审查贷款尽职调查资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对借款人的经营资质、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关联关系、市场地位、订单情况等因素进行分析;审查贷前调查报告有关信息是否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关信息相对应,是否将集团公司及关联方纳入调查范围并进行充分披露。
授信(贷款)业务法律审查指引

授信(贷款)业务法律审查指引授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开展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的合法性。
这种合法性也主要是指各类授信业务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
在授信业务法律审查岗位上的人员应是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和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
进行法律审查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这些授信业务资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目的是为了保证这些授信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这些文件和资料出现法律上的问题和障碍以致影响到授信业务的安全。
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就是为各类授信业务的开展使之在合法有效的轨道上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其中,重点是如下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1、新增贷款的发放;2、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3、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4、开立保函;5、重组贷款的操作等。
法律审查的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物权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公司法》、《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指引等)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等。
第一章新增贷款发放过程中的法律审查指引第一节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在企业贷款业务中,为保障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首先应对贷款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法律审查。
(一)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借款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以及经济、财务上的条件。
如果借款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存在法律瑕疵,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其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信贷审计反馈意见.doc

信贷业务审计反馈意见根据市审计局关于我行“信贷资产中的问题”,我行认为是基本正确的,反映出我行在贷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贷款质量不高,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问题。
对此,我行诚恳接受,并着手进行整改,现就贵局在信贷方面检查提出具体问题反馈意见如下:一、贷款检查抽样问题。
按“一逾两呆”划分标准,审计局对我行7个管理部的贷款质量进了抽查,抽查总额62885万元,占我行贷款总额的20%,对各管理部抽查没有采取完整一个管理部抽查,各管理部抽查笔数和金额相差甚大,不能完整说明不良贷款真实程度,根据我行2001年9月末对我行应转未转不良贷款检查,我行全部应转未转不良贷款余额为1.4亿元,比报表反映的不良贷款高出5个百分点.二、“一逾两呆”划分标准问题。
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及《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两年以上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两年,但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呆帐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城市商业银行执行国税(1999)220号文规定,列为呆帐贷款须具备8项条件,方可列为呆帐贷款,关于贵局认定我行某些贷款为呆帐贷款的依据不明确。
三、“贷款五级分类”与“一逾两呆”标准使用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我国不良贷款的划分标准仍按“一逾两呆”划分标准执行,贷款五级分类只做为内部掌握,重组贷款只是我行为了降低化解贷款风险借用的概念,不是划分不良贷款的标准及依据,如贷款经过重组,并对贷款期限进行了调整,该笔贷款按“一逾两呆”标准就进入正常贷款,经重组到期后仍未归还,根据“一逾两呆”标准就进入逾期或呆滞贷款。
贵局引用《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人银发[1998]151号文中对重组贷款的分类是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并非目前人民银行规定实行的“一逾两呆”划分办法。
四、整改措施。
(一)正确、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和方法

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和方法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旨在评估银行信贷业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财务报告等方面是否健全、有效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信贷业务在银行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保持银行业务持久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作为保障银行业务安全和合规的核心机制之一,其重点和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1.信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银行信贷业务安全和合规的基础。
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是银行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科学性和严格性,包括信贷准入、信贷审批、风险控制、内部监管等相关制度,以确保信贷业务可以稳定、安全地运作。
在对信贷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时候,要特别关注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信贷业务拨备覆盖率是否充足,是否存在欺诈、洗钱等风险,是否存在擅自设定报文等安全问题。
同时,还需要关注人员操纵、贪污受贿等不正当行为的反制机制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以及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机制是否健全等问题。
2.信贷风险管理与审批活动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审批活动是保障银行安全运营和合规经营的重要环节。
这一方面主要体现在信贷准入和审批流程、贷后管理、违约处理等环节。
在审计信贷风险管理和审批活动时,应关注业务用途的明确性,贷款授予的合规性和审查程序公平性,贷后监控、违约处理和催收等业务流程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另外,还需重点审查客户风险识别、评估、分类、管理和监督等相关流程,以保障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信贷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而言,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这一方面主要体现在账务处理的准确性、数据录入完整性、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准确性、贷款拨备项的计提是否符合规范等环节。
在审计信贷财务报告时,需要对上述业务流程进行全面、严谨地检查,特别关注资产、负债和收支等重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发掘隐性的风险因素,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银行信贷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银行信贷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摘要:一、引言二、银行信贷业务概述1.信贷业务类型2.信贷业务流程3.信贷业务风险三、专项审计目的和范围四、审计方法和程序1.资料收集2.现场审计3.访谈和沟通4.审计测试5.审计证据整理五、审计发现和建议1.信贷政策执行情况2.信贷业务操作规范3.信贷风险管理4.内部控制制度5.改进措施和建议六、结论七、附件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信贷业务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审计部门需定期对银行信贷业务进行专项审计。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银行信贷业务专项审计报告的范文,以供参考。
二、银行信贷业务概述1.信贷业务类型银行信贷业务主要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卡贷款、票据贴现、保理业务等。
2.信贷业务流程信贷业务流程主要包括: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管理和监督、贷款回收等环节。
3.信贷业务风险信贷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三、专项审计目的和范围1.专项审计目的本次审计旨在了解银行信贷业务的合规性、风险管理状况,为银行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2.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包括银行信贷业务的政策制度、操作流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四、审计方法和程序1.资料收集收集银行信贷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政策文件、操作手册、业务数据等。
2.现场审计对银行信贷业务的现场进行审计,了解业务操作、内部控制等情况。
3.访谈和沟通与银行相关人员开展访谈,了解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审计测试对信贷业务的各项制度、流程、风险管理等进行测试,评估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5.审计证据整理整理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报告。
五、审计发现和建议1.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银行在信贷政策执行方面总体良好,但仍有个别违规现象。
建议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2.信贷业务操作规范审计发现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范,但部分环节存在不规范操作。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与实务

一、信贷审查概论
(三)信贷审查部门的主要职责
有权审批行信贷管理部门是信贷事项审查的责任部 门。
1、依据审批权限,受理本行客户部门或下级行报送 的各类信贷事项;
2、对审批权限内报批信贷事项的完整性、合规性及 风险性进行审查;
3、对相关信贷电子化系统权限内审查环节进行审核 和操作;
4、向贷款审查委员会、独立审查官或有权审批人提 交审查意见。
(2)贷款的安全性; (3)借款人还贷能力和其他还贷资金情况; (4)抵(质)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或保证人的代偿 能力及相应保险办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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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贷审查概论
(五)信贷审查内容 6、展期事项审查
(1)政策性贷款到期,如政府尚未下达出库或销售计划,且政 策性商品库存数量账实相符,质量良好,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 开户行办理借新还旧。轮换类贷款不得借新还旧也不得办理展期。
(1)变更信贷事项的理由是否充分; (2)信贷事项情况变化是否合理; (3)需要取得有关审批部门审批的证明材料是否齐 全、合法、有效; (4)变更后是否符合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 (5)变更后风险是否加大,对借款人的经营、效益 的影响以及是否影响到贷款本息的收回等。
关注两个文件 1、转发总行关于明确当前信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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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贷审查概论 (五)信贷审查内容 3、风险性审查
审查要点:主要财务指标风险分析、非财务 因素分析风险、经营管理风险、集团客户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将在第二部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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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贷审查概论
(五)信贷审查内容 4、对于复议事项
(1)客户部门提交的《关于落实××次贷审会对 ××(信贷事项)审议意见的情况说明》(简称《落实 情况说明》)和与复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要点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要点为规范我公司信贷业务运作,提高信贷业务调查、审查质量,较好地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根据目前现行法律法规、金融制度、产业政策、信贷制度,以求在调查、审查工作中达到合法性、合规性要求。
本审查要点仅属于指导性规范,不具备信贷制度的效力,但由于其为信贷有关制度的细化和具体运用,可作为信贷业务审查工作中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内容。
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审查市场业务部门对提交上报审批部或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审批的信贷业务,须提供信贷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审批部门对市场部门移交的信贷资料与交接清单逐一核对,并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认定。
信贷资料主要包括:(一)申请人基础资料1、法人客户:1)企业提供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贷款期间能否覆盖经营有效期,所申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经营范围要求,公司类型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照章程、验资报告验证股东数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验证注册资金与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是否一致,如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中反映增资,须相应变更手续,组织机构代码证。
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用组织机构代码登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平台”核查法人身份。
登陆号可向信贷管理部申请。
税务登记证。
包括国税及地税登记证明,审核是否照章纳税,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可通过报表及相关税率验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公民身份核查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授权办理,履行签字手续的)。
2)经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企(事)业章程、验资证明。
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
3)贷款卡、开户许可证。
4)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收费许可证等;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必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明。
信贷审计流程

信贷审计流程信贷审计是指对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核和评估的过程。
信贷审计的目的是确保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合规、风险可控,并保护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利益。
本文将介绍信贷审计的流程,以及其中的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准备阶段信贷审计的准备阶段是整个审计过程的基础。
在这个阶段,审计团队需要了解审计对象的背景信息,包括信贷政策、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等。
同时,还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和时间表,并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
二、风险评估和内控审查信贷审计的第一步是进行风险评估和内控审查。
审计团队需要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同时,还需要审查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确保其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风险。
三、信贷业务审核信贷业务审核是信贷审计的核心环节。
在这个阶段,审计团队将对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估。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客户准入审核:审计团队将评估金融机构的客户准入政策和程序,确保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符合要求,并且审核客户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2. 贷款审批审核:审计团队将审核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流程,包括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审批文件等,以确保贷款审批符合规定,并且审批决策合理有效。
3. 贷款发放审核:审计团队将审核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流程,包括贷款合同的签订和登记、款项的划付和监管等,以确保贷款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4. 贷后管理审核:审计团队将审核金融机构的贷后管理流程,包括贷款余额和利息的核算、还款情况的监控和催收措施的执行等,以确保贷后管理规范和有效。
四、风险报告和整改建议信贷审计的最后一步是编制风险报告和整改建议。
审计团队将根据审核结果,撰写审计报告,详细介绍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整改建议。
报告将提交给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和监管机构,供其参考和改进。
在整个信贷审计流程中,有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1. 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团队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利益干扰,只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评估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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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专指贷款)业务审计(一)信贷业务审计的种类、对象及重点·信贷业务审计信贷业务审计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金融违法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对信用社提供给客户的各类信用,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进行的检查评价和监督。
·信贷业务审计的种类一般可分为信贷业务合规性审计,信贷业务的质量审计,信贷业务的责任审计,信贷业务风险性审计等。
·信贷业务审计对象一是发生信贷业务的信用社营业网点;二是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各环节经办人、主管部门和有权决策人的行为;三是贷款、贴现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具体的信贷业务。
·信贷业务审计的重点一是新增、新发生的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占比高的机构、网点;二是新开办的信贷业务;三是信贷大客户。
(二)信贷程序合规性的审计·信贷业务程序合规性审计的内容一是审计信贷业务是否按照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签订合同、提供信用的程序办理信贷业务,有无逆程序操作的问题;二是审计每个环节是否按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信贷业务受理环节的合规性审计一是审核客户借款申请书内容的完整性。
重点审核借款申请书中的借款币种、金额、期限、用途、贷款方式和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内容是否填写清楚完整;二是审核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有经营网点(或管理社)负责人签署同意进行调查的意见;三是对已经受理的信贷业务,应认真审查存档资料的齐全和完整性(在审查过程中,应注意区分法人客户和自然人客户)。
·信贷业务调查环节合规性审计的内容一是审查客户的主体资格及条件是否合规;二是审查客户提供资料是否全面;三是审查客户信用状况、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调查是否属实,全面;四是审查对客户信用等级测算是否准确;五是审查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客户主体资格及基本条件的调查全面性审计一是审查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是审查客户申请信贷业务是否具备下列条件:(1)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2)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应付利息和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经营网点认可的还款计划;(3)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用社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授信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5)除2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外的客户,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6)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
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7)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8)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的客户,需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或规定比例的资产负债率;(9)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
·客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性调查情况审计一是审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复印件是否与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新客户和增量信贷业务应有2名以上的信贷调查人员签名)。
二是调阅客户的信贷调查报告,审核调查中是否查验了下列内容: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内容有无发生变更、是否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必要时应深入到客户所在地进行核实。
三是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审查客户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与调查报告及经核实后的客户资料核对。
·客户信用状况调查的准确性审计借助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行查询,核实客户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提供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卡反映的信贷金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并将查询的结果与调查报告及调查表格中对应内容进行核对。
·客户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调查的真实性审计一是审核调查报告中是否有对客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查阅,以及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进行分析,对客户的账账、账表、账实的记载进行核对,是否有客户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的记载。
二是调阅客户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调查表及调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核对。
必要时应深入至借款单位进行分析核实。
·客户信用等级测算的准确性审计在对借款人信用等级认定审计时,应重点检查是否根据本社制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借款人、保证人的年度信用等级;对借款、保证人经营管理状况变化较大的,是否进行了重新测评,并按新的信用等级掌握。
对未参加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的,是否依据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了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其次是将经过审计核实的客户信用等级所需信息数据输入信贷管理系统,由信贷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客户的信用等级,与调查报告中所认定的信用等级进行核对。
·借款保证人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审计一是资格审核。
保证人是否有不具备保证资格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
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
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则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条件审核。
看贷款保证人是否符合:信誉良好、无半年以上逾期贷款;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资产总额的80%;保证人财产属于本人所有,易变现能保值。
其他经济组织作为贷款保证人,应有合法、可支配的财产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审计一是审核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的真实性。
二是通过客户部门对抵押物真实性核实的记录,看是否有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保法》第34条第(五)项、第36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三是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有重复设置的现象,抵押、质押是否足值。
·借款用途调查的准确性审计一是审查借款使用是否属核准登记的范围,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或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二是审查生产投资项目是否有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三对于中长期借款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批文是否齐全;四是审查借款是否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用款。
·信贷业务审查环节的合规性审计一是基本要素审查。
审查客户及担保人有关资料是否齐备、看信贷业务内部运作资料是否齐全。
二是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客户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合规,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客户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主要部门负责人有无不良记录。
三是信贷政策审查。
审查信贷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信贷用途、期限、方式、利率或费率是否符合上级管理部门的信贷政策。
四是信贷风险审查。
审核信贷管理部门测定的客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的准确性与合规性,对客户的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进行分析揭示,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审计时,应将上述内容与信贷审查报告和信贷业务审查表进行核对,审核审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明确的审查意见,信贷审查的责任人和主责任人是否在审查报告上同时签名,审查信息资料是否及时输入信贷管理系统。
·贷审会运作的合规性审计一是审查贷审会成立及人员组成或调整的文件、贷审会议记录、贷审会会议纪要、贷审会审议表是否合规。
二是审查贷审会组织机构的合规性。
重点审核贷审会人员是否由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人员数量上是否达到最低起点,审核是否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责是否明确。
三是审查贷审会工作程序的合规性。
重点审核工作流程是否按照初审→贷审会办公室(信贷管理部门)受理、审核→提前发送给贷审会委员→贷审会审议→有权人审批→贷审会办公室(信贷管理部门)反馈审批结果的程序进行。
四是审查出席贷审会委员是否有除主任委员外2/3以上(不含2/3)的委员出席,但包括主任委员最低不得少于5人。
五是审核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记录。
看记录是否对会议的次序、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委员、列席人员、审议事项、报告部门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委员的审议发言进行了记录,并形成贷审会会议纪要。
六是审核贷审会审批表是否经主任委员签字,主任委员在15天(含)以上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是否书面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贷审会,签署审批意见,在此期间副主任委员是否参与投票。
七是审核复议的信贷事项是否只限一次。
·审议审批环节的合规性审计一是审查发生的信贷业务是否按规定通过贷款审查委员会进行了审议;二是审查主任委员的一票否决权运用是否合规,看有无经贷审会否决的项目,主任委员仍行使了一票赞成权的现象;三是审查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签批的文件条款中是否明确了信贷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限制性条款及信贷管理措施。
·信贷报备业务的合规性审计一是审计报备时间的合规性。
审核被审计单位权限内审批的信贷业务,是否在有权审批人签字之后执行之前进行报备。
二是审计报备范围的合规性。
审核被审计单位权限内办理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客户的首笔信贷业务、中长期项目贷款、A级(含)以下客户的增量信贷业务是否进行了报备。
三是审核有无上级管理部门审查不同意的信贷事项,报备社进入了实施程序的现象。
·信贷业务的法律审查的合规性审计一是审核法律审查是否按程序进行。
二是审核法律审查的内容是否齐全。
看是否对客户及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担保物、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内容、手续、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三是审核是否有明确的法律审查结论意见。
·贷款发放的合规性审计一是审核是否根据贷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是审核借款凭证的有关内容是否与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致,借款日期是否在合同生效日期之后,借款凭证金额是否超过相应贷款合同的金额,借款凭证签章是否与贷款合同的签章一致。
借款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贷款账务处理科目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