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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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摘要:
一、阶梯电价简介
二、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1.峰时段
2.平时段
3.谷时段
4.尖峰时段
三、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四、注意事项
正文:
【提纲】
一、阶梯电价简介
阶梯电价是指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若干个阶梯,每个阶梯对应不同的电价水平。

阶梯电价政策旨在引导用户合理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阶梯电价政策,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阶梯电价标准。

【提纲】
二、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1.峰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8:00至22:00;11月1日至3月31日,8:00至20:00。

尖峰时段的电价为0.5769元/千瓦时。

2.平时段:除尖峰时段外的其他时间,电价为0.5307元/千瓦时。

3.谷时段:一般为夜间22:00至次日8:00,电价为0.3079元/千瓦时。

4.尖峰时段:根据需求响应措施调整,电价为0.5769元/千瓦时。

【提纲】
三、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阶梯电价计算方法分为三步:
1.确定用户所属的用电阶梯档次;
2.计算用户在各个阶梯的用电量;
3.根据各个阶梯的电价,计算用户应缴纳的电费。

【提纲】
四、注意事项
1.用户应了解所在地区的阶梯电价政策,合理规划用电;
2.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注意电表读数,确保准确计算电费。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山东阶梯电价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居民阶梯电价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居民阶梯电价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居民阶梯电价
实施操作手册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营销部
二○一二年六月
前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山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0号)精神,为稳步有序推进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工作,确保实现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主要编写人刘继东、张军、荣以平(本部营销部),刘艳梅、何璐(淄博公司),韩娟(莱芜公司),姜云(德州公司),武克建(聊城公司),丁立梅(日照公司),张新忠(泰安公司),杨英(滨州公司),刘侠(枣庄公司),范风华(济宁公司),袁文修(烟台莱州公司)。

目录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
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9
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居民阶梯电价营业操作意见 (13)
四、山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主要算费规则及范例 (40)
五、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培训方案 (86)
六、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宣传方案 (88)
七、居民阶梯电价应急处理预案 (93)
八、居民阶梯电价舆情应急处理工作手册 (96)
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外答复提要 (104)
十、居民阶梯电价便民服务手册 (114)。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是指根据用户用电量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价格段,越高的用电量对应的电价越高。

具体规则如下:
1. 阶梯电价划分:山东省阶梯电费分为三个价格段,分别是基本电费、第一阶梯电费和第二阶梯电费。

2. 基本电费:山东省的基本电费是指每月用户实际用电量在
30度及以下的部分,按照该区域的基本电价标准计费。

3. 第一阶梯电费:超过基本电费部分的用电量,按照第一阶梯电价标准计费。

第一阶梯电价通常较低,用户在该阶梯内用电量增加时,电费的每度价格会逐步增加。

4. 第二阶梯电费:当用户用电量超过第一阶梯电费的上限时,超出部分按照第二阶梯电价标准计费。

第二阶梯电价通常较高,用电量越高,每度的电价也会越高。

5. 阶梯电费变动:山东省的阶梯电费规则每年可能会根据情况调整,具体可以查阅当地电力公司的公告或询问相关部门所得到最新的阶梯电费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阶梯电费标准会因为不同的用户类型和用电性质而有所不同,用户可以咨询当地的电力公司或者到山东省能源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查询最新的阶梯电费规则。

Removed_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终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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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提高电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山东电网分类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执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该细则。

第一类分类电价一、大工业电价(一)非优待大工业电价1、适用范围:直供客户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依据《75年电、热价格》):(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工业生产用电;(2)电气化铁路的牵引用电;(3)自来水、工业实验、污水处理等生产用电;(4)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从事生产及加工修理业务的用电。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1)各类矿藏资源的开采用电: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开采;(2)各类加工制造用电: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体用品制造,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用电,包括自来水、电厂的取水、送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特殊情况的界定: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下列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1)大工业用户,其生产车间内的全部用电(包括各种照明、空调、冷藏设备等)。

(2)公用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的电力,但不收取基本电费。

(依据:《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3)自来水、电力生产的水源地用电。

(二)优待电价1、电解烧碱电价适用范围: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生产企业,使用电解法生产烧碱的用电,不包括液氯、压缩氢、盐酸、漂白粉、氯磺酸、聚氯乙烯树脂等用电。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是指按照用电量不同,电价呈现出不同阶梯式递增的价格
体系。

这种电价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同时也能够减少用电高峰时段的负荷压力,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首先,针对不同居民用电情况,山东省制定了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

一般来说,低于一定用电量的部分,按照较低的价格计费;当用电量超过一定阶梯时,超出部分则按照较高的价格计费。

这种差别化的电价制度,可以激励居民节约用电,避免浪费。

其次,对于工商业用电,山东省也实行了类似的阶梯电价政策。

对于一般工商
业用户来说,低于一定用电量的部分按照较低价格计费,而超出部分则按照较高价格计费。

这样的政策能够有效地引导工商业用户合理利用电力资源,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用电效率。

此外,山东省还针对农业生产制定了特殊的阶梯电价标准。

农业生产对于电力
的需求有其特殊性,因此在电价政策上也有所区别对待。

针对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制定了相应的电价标准,以满足农业生产对电力的需求,同时也鼓励农业生产节约用电,提高生产效率。

总的来说,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各界合理利用
电力资源,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用电效率。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用电成本,也有利于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界能够积极响应,共同参与节约用电,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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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提高电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山东电网分类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执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该细则。

第一类分类电价一、大工业电价(一)非优待大工业电价1、适用范围:直供客户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依据《75年电、热价格》):(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工业生产用电;(2)电气化铁路的牵引用电;(3)自来水、工业实验、污水处理等生产用电;(4)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从事生产及加工修理业务的用电。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1)各类矿藏资源的开采用电: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开采;(2)各类加工制造用电: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体用品制造,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用电,包括自来水、电厂的取水、送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特殊情况的界定: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下列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1)大工业用户,其生产车间内的全部用电(包括各种照明、空调、冷藏设备等)。

(2)公用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的电力,但不收取基本电费。

(依据:《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3)自来水、电力生产的水源地用电。

(二)优待电价1、电解烧碱电价适用范围: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生产企业,使用电解法生产烧碱的用电,不包括液氯、压缩氢、盐酸、漂白粉、氯磺酸、聚氯乙烯树脂等用电。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2024年山东居民用电的价格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山东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一、电价区划划分根据山东省的用电情况和能源发展策略,将山东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电价区划。

城镇电价区划适用于城市居民和工商业用户,农村电价区划适用于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

二、城镇电价标准1. 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根据居民用电的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峰电价为0.75元/千瓦时,谷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2. 城镇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户的电价按照用电峰谷分时制度执行,工业峰电价为0.60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30元/千瓦时。

商业峰电价为0.65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三、农村电价标准1.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采用阶梯电价制度。

每月首次使用50度(含50度)以下电量,电价为0.50元/千瓦时;超过50度的部分,电价为0.60元/千瓦时。

2. 农业生产用电:对于农业生产用户,按照用电的峰谷分时制度执行,峰电价为0.55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25元/千瓦时。

四、电量计量和结算所有用户的电量计量和结算均采用智能电能表进行实时监测和计量,用户每月按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定期收到电费账单并缴纳相应费用。

五、能源优惠政策为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和使用清洁能源,山东省将推出一系列的能源优惠政策。

例如,居民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电费补贴;购买能效等级高的家电产品的居民,可以获得一定的购买补贴。

六、用户权益保障山东省将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用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用户对电费计量、收费标准等方面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及时得到解决。

综上所述,2024年山东居民用电的价格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用电需求和能源政策制定,满足了居民生活和工商业生产的需求,并通过能源优惠政策激励居民节约用电和使用清洁能源,保障了用户的权益。

七、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2024年山东省居民用电价格的调整不仅考虑了居民用电需求和能源消耗,还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山东省电力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2019年6月版(2)

山东省电力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2019年6月版(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二〇一九年六月版目录第一类分类电价................................................ 4...一、大工业电价............................................. 4...二、一般工商业电价......................................... 9..三、居民电价.............................................. 1..4.(一)居民生活电价.................................... 1..4(二)学校电价......................................... 2..1.(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 2.3四、农业电价.............................................. 2..3.五、高耗能电价............................................ 2..6.(一)差别电价......................................... 2..7.(二)惩罚性电价......................................................... 2..7(三)高耗能电价执行企业................................ 2..9六、其他特殊电价........................................... 3.1.(一)电能替代价格......................................................... 3.. 1(一)自备电厂价格政策.................................. 3..3第二类需求侧电价类............................................ 3.4.一、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3..4(一)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3. 4(二)特殊情况下的执行规则............................. 3.5二、峰谷分时电价........................................... 3.7.(一)执行范围 ......................................... 3..7.(二)时段划分 ......................................... 3..8.(三)特殊情况的界定.................................... 3..8第三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9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4..0(一)征收范围 ......................................... 4..0.(二)征收标准 ......................................... 4..0.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4..0(一)征收范围 ......................................... 4..0.(二)征收标准 ......................................... 4..0.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 4..0(一)征收范围 ......................................... 4..0.(二)征收标准 ......................................... 4..1.第四类分布式购电政策.......................................... 4..1一、普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4..1(一)全额上网项目...................................... 4..1(二)自用有余项目...................................... 4..2二、扶贫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4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金太阳示范项目........................... 4. 5四、分布式光伏用网电量电价标准............................. 4..5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提高电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山东电网分类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执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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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提高电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山东电网分类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执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该细则。

第一类分类电价一、大工业电价(一)非优待大工业电价1、适用范围:直供客户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依据《75年电、热价格》):(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工业生产用电;(2)电气化铁路的牵引用电;(3)自来水、工业实验、污水处理等生产用电;(4)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从事生产及加工修理业务的用电。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1)各类矿藏资源的开采用电: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开采;(2)各类加工制造用电: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体用品制造,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用电,包括自来水、电厂的取水、送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特殊情况的界定: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下列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1)大工业用户,其生产车间内的全部用电(包括各种照明、空调、冷藏设备等)。

(2)公用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的电力,但不收取基本电费。

(依据:《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3)自来水、电力生产的水源地用电。

(二)优待电价1、电解烧碱电价适用范围: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生产企业,使用电解法生产烧碱的用电,不包括液氯、压缩氢、盐酸、漂白粉、氯磺酸、聚氯乙烯树脂等用电。

2、离子膜法氯碱电价适用范围:采用离子膜工艺进行氯碱生产的用电。

(三)中小化肥电价1、适用范围: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 的单系列合成氨、磷肥、钾肥、复合肥料的生产用电执行的电价。

其中复合肥料是指含有氮磷钾元素的矿物质,经过化学方法加工制成的肥料。

2、特殊情况的界定:(1)单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超过30万吨的化肥生产用电,不执行中小化肥电价。

(2)对利用切磨、搅拌等没有经过化学反应的工艺生产的复混肥等化肥生产用电,不执行中小化肥电价。

(3)化肥企业生产液氨、甲醇、甲醛、纯碱、吗啉、香料、硫酸等化工产品(非中小化肥产品)用电,不执行中小化肥电价。

二、一般工商业电价1、适用范围:(1)受电容量在315KVA 以下的工业用电。

(工业用电的范围参考大工业电价的适用范围和行业分类);(2)机关、部队、商店、医院、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及文体、娱乐场所的电动机、电热、电解、电化、冷藏及照明用电;(3)航运、电车、电讯、广播、仓库、码头、车站、飞机场及其他处所的加油站、打气站、充电站、下水道等电力用电;(4)基建工地施工用电(包括施工照明);地下防空设施的通风、照明、抽水用电。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除大工业电价涉及的行业外,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行业还包括:(1)商品批发零售类用电。

包括各类经营商品批发零售的商场、商店、超市、农贸市场及其他场所用电。

(2)餐饮和住宿用电。

包括各类饭店、酒店、宾馆、旅游饭店、度假村等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的场所用电,以及具有酒店同等性质的培训中心、会议中心以及商务会所用电。

(3)交通运输用电。

包括车站、港口、码头、机场的营运用电及货物的装卸用电,高速服务站、加油加汽站及各类水路道路运输辅助用电,邮寄快递的用电。

(4)房地产及房屋建筑用电。

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装饰及经营用电,物业管理用电,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运用电。

(5)非房屋建筑用电。

包括铁路、道路、隧道、桥梁等土木工程的建筑用电,水利、工矿、港口、管道、架线等工程的建筑用电,以及工程前期准备和后期装饰用电。

(6)服务活动用电。

包括提供通讯、咨询、租赁、培训、维修、中介、保安、保养、广告、托管、代理、援助等商业或商务服务活动的用电,以及专门为居民提供家政、修理、清洁、殡葬、洗浴、交通、保健、美容美发等各类服务活动的用电。

(7)金融活动用电。

包括各类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券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用电,以及其他提供金融服务或开展金融活动的场所用电。

(8)文体及娱乐活动用电。

包括健身房、游泳馆、球类场所、KTV 、夜总会、网吧等各类文体娱乐场所用电,以及商业性质的文艺演出、艺术展览、文体比赛等活动用电。

(9)具有商业性质的其他活动用电。

包括网站运营、网店经营等经营性网络活动用电以及其他新兴的商业或服务业用电。

(10)公共事业类用电。

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市政工程、公益事业、自然保护、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城市绿化、运动健身、景区管理等公共设施场所和公共活动用电,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养护用电。

(11)科学文化活动用电。

包括科学研究活动用电,新闻、广播、电视、电影制作、图书音像出版等文化活动和媒体活动用电,以及图书馆、文化宫、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电影院、艺术场馆等科技文化场所用电。

(12)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办公用电。

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办公场所及办公活动用电,以及企事业单位附属的文印室、晒图室、食堂、休息间、活动室、单身公寓等配套用电。

3、特殊情况的界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1)企事业单位的单身公寓、部队营房的居住用电。

(2)寺院、道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用电,以及宗教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居住用电。

(3)用于货物搬运、卸载、升降等的设施用电。

(4)南水北调或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水库)的管道输运、加压、卸闸及泵站用电。

(5)城乡绿化用电,包括城市、乡村的道路、园区的绿化植被的喷水、浇灌、修剪用电。

(6)垃圾回收、存放、分类等(如:废品回收站、垃圾厂)非生产性用电。

(7)石油、天然气、热力等的管道输送、换压用电。

(8)居民小区内属一般工商业性质的用电:各类物业管理用电,包括居民楼内的电梯用电,小区内的通风、供暖、除尘、消防等设施用电,门卫、监控、小区照明、地下停车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用电;以居民住宅为场地,进行食品加工、商品零售、美容美发等经营活动的用电。

(9)各类学校校园中除教学设施、学生食堂、澡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用电(商店、银行、饭店、宾馆等)。

(10)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用户,其办公照明、厂区照明及其他车间外的非生产性用电。

(11)动物园饲养、繁育动物的用电以及专门供体育活动和休闲等有关活动相关的禽畜饲养用电,包括专用于垂钓的鱼塘的养殖用电。

(12)专用于货物、商品储藏的仓库、冷库用电(该类用电是指独立的仓库、冷库,不具有生产性负荷。

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用户,其厂区内的仓库、冷库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

(13)各种临时用电性质的用电,包括房屋、路桥等建筑工地的石料加工用电。

(1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属的培训机构用电。

(15)旅游景区内除居民生活以外的其他用电。

(16)趸售县公司除中小化肥用电外的其他工业用电。

(依据:《关于调整我省趸售县结算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8]131号)(18)社会福利场所的办公用电。

(19)利用乡村居民住所进行农家乐(渔家乐)经营的对外食宿用电,或利用农场、果园开展观光旅游、采摘旅游的用电。

三、居民电价(一) 居民生活电价1、适用范围: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内的照明及生活设备用电。

2、特殊情况的界定下列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1)居民车库及储藏间用电,楼道照明用电。

(2)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

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场所的食宿及活动等生活用电。

具体包括敬(养)老院、孤儿院、残疾人托管所、社会收容所,不包括与医院同等性质的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

(依据:《山东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3)企事业单位下属的居民小区(或家属院)的生活用电。

(二)学校电价1、适用范围: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

学校用电价格与居民生活电价标准一致,电价中不含4分钱农维费标准。

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学校的范围,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一般为教育部门),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 具体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以及成人高等教育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2、特殊情况的界定:(1)各类经营性培训机构不执行学校电价。

该类机构包括:驾校、特种机械培训学校、烹饪学校、美容美发学校、各类应试培训机构、校外辅导班、早教班、语言及电脑培训学校。

(2)技工学校是指具有国家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颁发的办学资质,学制为3年及以上,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中、高级工、技师)的全日制学校。

(3)学校中用于供暖、供热的燃炉加压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4)学校附属的学生实习基地执行居民生活电价,非教学目的的实习工厂等不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1、适用范围:指专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的抽水、蓄水、供水及净化水等工程项目的施工、运行用电,不包括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项目等通过城市自来水网络直接覆盖的供水用电。

农村饮用水用电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一致,电价中不含4分钱农维费标准。

2、特殊情况的界定(1)农村饮用水工程的施工、建设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2)同时用于农村居民生活和农业灌溉的供水设施用电,可按负荷情况分别核定居民生活和农业排灌用电的比例。

四、农业电价(一)农业生产电价1、适用范围:(1)农田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用电;(2)防汛临时照明用电,黑光灯捕虫用电;(3)农产品初级加工。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1)农作物种植用电。

包括谷物、豆类、薯类、棉花、油料、糖料、麻类、藻类、烟叶、蔬菜、园艺作物、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中草药及其他作物的种植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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