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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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奖罚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车辆和周边群众的安全,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公路工程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内容1. 优良施工奖: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优秀,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关爱他人,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热心帮助他人,积极预防事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给予个人奖励;3. 安全隐患整改奖: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主动整改并及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4. 安全知识竞赛奖: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处罚内容1. 安全事故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整改等;2. 安全规定违反处罚: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当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工作岗位等;3. 安全管理混淆处罚:对安全管理制度不严谨,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追究责任等;4. 安全设施不完善处罚:对安全设施设置不完善,未经检查验收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规定给予处罚,包括责令停工整顿、责令整改等。

四、评定标准1. 施工单位和个人每月对照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进行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2. 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对施工单位和个人的自查报告进行核实并评定,根据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3. 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年度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年度处罚。

五、监督与整改1. 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对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2. 施工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XX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考核暂行办法

XX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考核暂行办法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行为,科学评价建设项目的管理成效,确保高速公路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均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考核期从项目开工建设年度起,到项目建成通车年度止。

第三条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考核管理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第五条考核工作实行不定期考核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不定期考核是由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对全省或部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的综合考核或专项考核。

第七条年度考评是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综合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

年度考核工作分为自评、初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第八条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按照本办法组织进行全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由厅主管领导任组长,厅相关处室、厅质监站、厅造价站组成的厅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厅建设管理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各项目建设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根据本考核办法和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完成建设工作报告和自我评价,并填写《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报项目所在地市州交通运输局(委)。

第十条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对所辖地区内的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进行初评。

跨地区的项目由牵头市州的交通运输局委汇总其它相关市州的交通运输局委意见后进行统一进行初评。

初评结果应于12月20日前报省厅。

第十一条厅考核组根据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提交初评结果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和排名,并将考核结果报厅党组审定后在全省高速公路系统通报。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管理绩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廉政建设)和综合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同管理、管理标准化、发展人本化)等三个方面进行。

公路工程进度目标考核方案

公路工程进度目标考核方案

公路工程进度目标考核方案一、背景及目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的需求日益增加,公路工程建设成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公路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提高施工效率,必须对工程进度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

本文旨在制定公路工程进度目标考核方案,以便对工程进度目标进行全面准确的考核和评价,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提供支持。

二、考核指标和方法1. 考核指标(1)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工程开工后,项目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向相关部门报批。

(2)项目进度实际完成情况:施工单位应根据进度计划,每月报送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报表,并与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实际情况核对。

(3)工程进度推迟情况:如工程进度出现推迟,应填写推迟原因报告,并上报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 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核实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并对比进度计划,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月度报表:施工单位应按月报送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报表,并与进度计划对比,对照分析进度是否符合计划。

(3)推迟原因报告:施工单位应在发现工程进度推迟时,填写推迟原因报告,并与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及时解决推迟原因。

三、考核标准和权重1.考核标准(1)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符合实际情况,合理性强。

(2)项目进度实际完成情况与进度计划的对比符合,延期情况少,符合率高。

(3)推迟原因报告填写准确,涉及事项详细。

2.权重分配(1)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30%。

(2)项目进度实际完成情况40%。

(3)推迟原因报告的填写和审核情况30%。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1.考核结果的使用(1)项目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对工程进度目标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工程进度的完成。

(2)施工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解决工程进度推迟的原因,积极推进工程进度。

(3)相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对工程进度目标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考核结果的发布(1)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发布工程进度目标的考核结果,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公路施工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公路施工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公路施工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公路施工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1 总则为加强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有效地控制工期和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及施工管理水平,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施工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考核机构考核小组由项目办组建,日常考评工作由项目办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项目办和总监办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可临时确定。

3 检查评分时间每月例行检查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按评分表打分。

对某些检查内容,根据考核小组成员平时巡视工地发现的情况进行打分。

每季综合评比一次。

季综合评比按当季三个月得分及权重计算,第一、二、三个月权重分别为30%、30%、40%。

4 考核对象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建设的施工单位,考评以每个合同段为一个对象。

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可参照本办法进行考评。

5 考核依据 a)合同文件; b)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以及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c)工程 ___、项目办、总监办下达的各阶段施工计划、任务目标及各类管理文件。

6 考核内容每个分项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分项分为:规范化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试验检测管理、廉政管理。

统计分数按加权法方式统计,每个分项权值为:规范化施工管理20%(A);工程质量控制管理30%(B);工程进度管理30%(C);试验检测管理10%(D);廉政管理10%(E )。

M1~3=20%×A+30%×B+30%×C+10%×D+10%×E; M=30%×M1+30%×M2+40%×M3 M-------季度考核分值; M1~3-----代表月考核分值; 1~3代表第一月、第二月、第三月考核分值。

A、B、C、D、E、F----------------代表每分项的实际得分。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试验检测工作是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通过超前试验、中间检验、工后检测等一系列试验检测为有关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和技术决策提供参考、为判断质量管理的效果提供佐证、为工程质量的评价提供依据。

现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试验检测的需要,制定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节各方职责一、业主工程部(一)代表业主统筹管理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二)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试验检测情况;(三)督促总监办和承包人履行投标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建试验室投入运作;(四)监督监理中心试验室(简称中心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简称工地试验室)规范运作;(五)监督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开展工序检验、抽检试验、平行试验、标准试验等一系列试验检测工作和落实对承包人试验检测工作的监控管理措施;(六)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和监理指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七)负责对接受本工程委托试验检测工作的外部试验检测机构(简称检测单位)的联系、确认工作;(八)配合东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所开展的考核、监督以及工程交竣工检测工作。

二、监理中心实验室(一)在总监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实施和管理工作,业务上同时接受业主工程部的监控;(二)按照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开展对原材料、半成品、阶段性验收试验的抽检工作;(三)指导、协调全线监理试验工作,组织全线有关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四)管理总监办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五)检查各合同段工地试验室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六)提供、补充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的格式,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七)协助派驻各标段的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及人员,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检定)仪器、设备;(八)复核和抽检承包人所做的重要配合比试验、标准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九)协助监理工程部对工程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工程的试验工作;(-1^一)参加重大与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十二)负责对接受承包人委托试验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的考察工作;(十三)参加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十四)对于本试验室不能实施的项目,可以委托经业主同意的检测单位试验。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项目安全,并提高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的目标是全面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奖惩和督促。

第四条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规模、施工内容和项目特点等因素进行分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是否按规定执行;(二)安全责任制度: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明确责任人;(三)安全管理措施: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四)安全培训教育: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加强安全意识;(五)安全防护设施: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是否使用合适;(六)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七)事故应急处理: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八)事故查处和统计分析: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事故,并统计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类型。

第六条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考核内容。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七条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采用综合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第八条综合考核指对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在每年度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并及时完善;(二)事故报告: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按时上报事故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后续处理;(三)安全检查记录: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进行了定期的安全检查,并整理记录;(四)安全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按照安全责任制度要求,明确责任人并落实责任;(五)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开展了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记录培训情况;(六)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对事故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八)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情况:评估施工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暂行)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监理工作管理,提高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依据交通部《公路公路施工监理规范》、《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履约考核管理办法》和监理服务合同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以下简称“省高指”)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

1.3监理质量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程序和方法2.1考核程序主要包括组建考核小组、召开考核会议、考核结果通知和考核结果应用等。

2.2考核由项目办所有的省高指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小组人数7或9人,省高指计划、技监、招标部门各派1人参加,其余由项目办相关人员参加,组长由省高指项目部负责人担任。

2.3 考核会议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议程包括:(1)学习考核细则;(2)听取总监办工作情况汇报;(3)听取项目办监理督查情况汇报;(4)检查监理现场及驻地工作情况(制度、台帐、试验资料等);(5)各组员独立评分;(6)计算考核得分,评定考核等级;(5)撰写有关说明事项(如有)。

2.4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按季度开展,对于首期考核,时间在两个月以上的按一个季度考核,不足两个月归入下一个季度考核;对于末期考核,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按一个季度考核,不足一个月不进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准3.1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分为进度监理、质量监理、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和环保监理、总监六个方面。

3.1.1进度监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及时完成计划制订、审批与调整。

⑵计划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⑶阶段与总体计划完成,分项进度均衡。

3.1.2质量监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及时、正确完成设计图纸和技术方案审批。

⑵认真开展现场质量控制。

⑶积极组织质量活动。

3.1.3费用监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做好工程量清单的复核、调整和结算工作。

⑵计量与支付工作及时、准确。

3.1.4合同管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认真做好设计变更和索赔的管理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8.17•【字号】浙交[2009]171号•【施行日期】2009.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09〕171号)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浙交〔2008〕296号),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厅制定了《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二○○九年八月十七日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着力优化高速公路建设环境,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浙交〔2008〕296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凡在2009年1月1日以后招标的项目,其施工单位必须参加考核评比。

第二章考核程序第四条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每年度考核评比一次。

考核评比工作由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具体组织实施,各市交通局(委)按属地原则协助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初评工作,省公路局负责年度考核评比的指导和抽查工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全省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结果。

第五条各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对当年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的考核,填写《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年度评比打分表》(见附件),并报各市交通局(委)。

高速公路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廊涿高速公路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廊涿高速公路建设按计划完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依照合同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廊涿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管理。

房建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凡是在廊涿高速公路从事施工、监理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廊涿高速公路的建设活动必须确保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与标准。

第四条:廊涿高速公路筹建处(以下简称业主)支持、鼓励在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和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公路设计、施工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先进管理模式,从而提高廊涿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加快建设速度。

第五条:从事廊涿高速公路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扰依法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六条:业主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业主工程科具体负责工程的相关管理工作;业主总工办负责组织对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分析、鉴定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控制,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地方的关系,加强沟通,加快施工过程中信息传递速度,业主项目工程师负责对日常施工现场监理和施工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施工现场各方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筹建处“三不准”、“五公开”制度,对违规违纪的人员和单位须按业主《合同管理办法》进行违约处理。

第二章工程计划进度监管第九条: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应根据项目合同文件要求,编制总体施工计划,并按总体施工计划控制要求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施工进度控制计划。

本项目进度管理实行月计划评比、排名,半年度、年度考核奖罚。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范文(3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全面掌握项目安全监管情况和安全动态,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的安全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根据现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等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中城建集团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河南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业主)组织的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日常检查活动。

第三条考核依据(一)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高速公路工程生产安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三)地方性管理条例、办法;(四)项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考核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二章检查考核方式和内容第五条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考核组负责制,考核组由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组成。

考核组成员对考核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考核组负责人对考核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

第六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考核主要是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高速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内业资料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第三章考核要求第七条项目公司按季度、半年及全年对高速公路项目进行考核,同时采取日常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巡视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季度、半年及全年考核结果的组成部分。

项目公司按照《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要求对总承包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拌和站、梁场和各监理办、驻地办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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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至高速公路樟市至花东段合同段
工程施工进度考核办法
编制人:
复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2013年8月11日
乐昌至高速公路樟市至花东段合同段
工程施工进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快乐昌至高速公路樟市至花东段合同段的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按广乐公司所下达的9月30日路基交验任务完成全部路基交验。

第二章考核办法
第一条工程进度考核分为定量考核与定性评定。

定量考核采取评定分数方式,按评定分数确定评定等级;定性评定采用一票否决制。

第二条工程进度考核以工区为单位,每周考核评定一次。

由项目部组织工程进度考核,各工区配合。

第三条考核期及具体每期考核容根据项目部制订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考核。

第三章定量考核
第四条定量考核评分采用100分制。

包括工程质量、施工组织力度及工程进度、安全生产三个专项检查,为便于操作,分项考核均按100分进行打分,各项所占权重分别为:20%、60%、20%及日常检查四个方面。

日常检查也作为考核的重要容,日常检查得分直接在总分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检查由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质检部、工程部共同负责。

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施工工艺和外观检查、实测项目,均按100分进行考核,所占权重分别为:50%、50%。

1、施工工艺和外观检查,按照附表2所列检查容采用扣分制,每一分项总分10分,扣完10分止,得分为各分项得分和/检查项次*10;如共检查5项容,得分45分,即施工工艺和外观检查得分90分。

2、实测项目检查,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检查项目、方法、频率执行。

主要侧重于完成工程项目和工程半成品的检查。

完成工程是指项目部自检完成,并已通过监理检验(审验)认可。

现场具体抽查分项(或部位)由该项检查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随机确定,其频数应不少于完工分项的20%~40%。

各项指标检测应由检查人员亲自操作(尤其是关键指标)。

实测项目得分为本标段实测合格点数/总实测点数*100。

第六条施工组织力度及工程进度
1、施工组织力度由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和计划合约部、工程部负责,按附表1执行。

2、各工区施工单位根据项目部制订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做出有效的施工组织安排,投入相应的人员及机械。

3、每周日,项目部工程部将本周工程进度情况,计划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周会上进行通报,并备案。

4、对本周未按计划完成的容计入下周施工计划。

5、工程进度按工程实际完成计划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评分,实际完成计划的百分比值即为工程进度得分,超额完成计划每5%加1分,最多加5分。

第七条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考核由项目部经理室和安保部负责。

2、安全生产检查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100分,按附表3执行。

第八条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以指出问题的书面的通报、指令、备忘录、通知为扣分依据。

采用扣分制,在前三项检查综合得分的基础上按照附表4所列检查容加减分。

第四章定性评定
第九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工区当期考核资格,集团公司予以通报,并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执行《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原材料或外构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擅自进场;
2、经自检合格,被有关部门下令返工的,其损失金额达2万元以上的;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文明施工较差,被省质量监督站或业主上级领导单位提出严肃批评;
4、严重违反施工规,野蛮施工,或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第五章奖惩措施
第十条为确保按期完成交验任务,保证本考核办法的执行力度,项目部将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对各工区首周工程管理综合考核得分不足70分,施工组织力度及工程进度得分不足80分的工区,将约谈分公司领导,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连续两周工程管理综合考核得分不足70分,施工组织力度及工程进度得分不足80分的工区,将上报集团公司予以通报,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按本细则否决条件进行处罚三次(含三次)以上时,将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对该工区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分割工程量,因分割工程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工区承担,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第十二条为激励各工区的施工积极性,项目部将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对各工区工程管理综合考核得85分以上,施工组织力度及工程进度得90分以上,将奖励2万元/次;若工程管理综合考核得90分以上,施工组织力度及工程进度得95分以上,将奖励4万元/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奖惩结果以正式文件通报项目部各参建单位及集团
公司。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施工组织力度及工程进度考核标准
附表2:施工工艺和外观质量考核标准
附表4:日常检查
广乐高速标项目经理部
2、工区各施工队分别考核,工区考核评分等于工区各施工队伍平均值。

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合约部: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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