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指南【模板】
环保vocs治理管理制度

环保vocs治理管理制度一、前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VOCs排放量不断增加,加剧了空气质量的恶化,使得环保部门和企业都对VOCs治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有效减少VOCs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VOCs治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VOCs的来源和危害VOCs是一类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包括化工、印染、涂装、印刷、油漆等行业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气体。
VOCs在大气中长时间滞留,易与氮氧化物反应生成臭氧,导致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的生成,对野生动植物、农作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另外,VOCs还会在大气中形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对大气可见度和气候产生影响。
三、VOCs治理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降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VOCs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2. 原则:(1)依法治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排放标准。
(2)源头控制:加强企业VOCs排放源头管理,优化工艺流程,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量。
(3)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应对VOCs排放问题,确保治理效果。
(4)技术创新:加强科技创新,研发高效低耗的VOCs治理技术和设备。
(5)公众参与: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VOCs治理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VOCs治理管理制度的内容1. 排放标准:设定VOCs排放标准,包括不同行业、不同工艺环节的VOCs排放限值,确保企业排放VOCs的合法合规性。
2. 排放监测:建立VOCs排放监测系统,对企业的VOCs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放异常。
3. 治理技术:推广VOCs治理技术,包括焚烧、吸附、吸附等离子体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治理技术。
4. 废气处理:规定VOCs废气的处理方式,包括废气收集、净化、排放等环节,确保VOCs排放达标。
挥发性有机物处置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处置方案1. 挥发性有机物的特点挥发性有机物(VOCs)指的是在室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它们可以来自各种来源,包括工业化学品、溶剂、油漆、漆涂、汽油和天然气,以及其他生产和消费活动。
由于它们在空气中易挥发,这些化合物可以被分布到大气中,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2. VOCs的健康和环境影响VOCs不仅会影响健康,还会对环境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这些化合物可能会有害地影响地球上的生态平衡,因为它们可能进入饮用水源、污染土壤和空气,并对野生动植物造成危害。
3. VOCs处置方案为了解决VOCs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需要使用合适的处置方法。
以下是一些VOCs处置方案:3.1 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被用来吸附VOCs。
这种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合,例如车间内和污染源周围的空气净化。
活性炭吸附处理的优点有:•处理成本低;•容易安装和维护。
缺点则是:•活性炭吸附一定数量的VOC后就需要更换;•吸附过程容易形成不稳定反应,导致VOCs重新释放出来。
3.2 热氧化处理热氧化是用燃料氧化VOCs,将其转化为水和CO2,以减少VOCs的数量。
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浓度较高的VOC源。
热氧化处理的优点有:•VOCs的分解率高;•处理后不产生污染物。
缺点则是:•处理成本较高;•对于小型污染源可能不划算。
3.3 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通过将VOCs暴露在特定的菌群中,使其分解成CO2和水等物质。
这种方法对于有机物浓度比较低的VOCs比较有效。
生物处理的优点有:•处理成本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缺点则是:•菌群的运行稳定性难以保证;•处理时间相对较长。
4. 总结在VOCs处置方案之中,不同的方案都有各自的优缺点。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污染源的类型、大小、VOCs类型和浓度等因素,以及当地的环保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佳的处置方案。
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加工业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策

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加工业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策”方案XXX公司XXXX年X月前言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要求,切实减少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效保护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及精准管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目录前言 (1)1企业基本情况 (4)1.1企业基本情况 (4)1.2厂区布置 (5)1.3生产工艺及VOCs产污环节 (5)1.4 VOCs污染物及其适用标准 (6)2 企业生产现状 (9)2.1近三年主要产品现状 (9)2.2主要原辅材料 (9)2.3 PC树脂、ABS树脂理化性质 (9)2.4 产排污情况 (10)2.5 现场情况 (13)2.6 VOCs排放情况 (14)3 VOCs综合减排方案 (15)3.1源头消减方案 (15)3.2过程控制减排 (15)3.3末端治理减排 (16)3.4 特别控制要求与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方案 (17)3.5 其他治理方案 (18)3.6企业自主深化治理方案 (18)3.7 企业VOCs治理措施与治理任务对照表 (19)4实施成效及长效减排 (25)4.1已实施任务概况 (25)4.2未实施任务概况 (25)4.3长效减排 (26)附表1 生产信息台账 (27)附表2 废气治理信息台账 (28)附表3治理设施运行台账 (30)附表4 企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对照表实施情况汇总 (32)附录1 集气效率 (33)附录2 VOCs原辅材料含量系数表 (34)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 (37)附件2 环评备案意见 (38)附件3 环保验收意见 (39)附件4 排污许可证 (40)1企业基本情况1.1企业基本情况XXX公司,始建于2001年4月,投资人:XXX,个人独资企业。
该厂位于XXX,是一家生产塑料制品、五金冲压件的公司。
企业现有职工10人,每天1班,每班8h,年工作300天,2019年生产总值:500万元。
vocs治理管理制度范文

vocs治理管理制度范文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与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境保护领域,它涉及到工业生产、工艺过程、废气排放以及企业的自律等方面。
为了有效控制和降低VOCs的排放量,各国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治理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VOCs治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措施、监测与评估以及企业自律等。
一、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是VOCs治理管理的基础,各国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VOCs排放。
比如,中国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了VOCs排放的要求和限制。
这些法律法规的推行和执行对于VOCs治理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VOCs的排放。
二、标准规范标准规范是VOCs治理管理的补充和细化,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可以确保工艺过程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合理运行和安全排放。
比如,中国制定了《VOCs排放控制技术规范》、《VOCs排放监测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对VOCs治理管理的技术要求进行了具体化。
三、技术措施技术措施是VOCs治理管理的核心,它涉及到废气处理、工艺改造、设备更新等方面。
对于重点行业和企业来说,对于VOCs的治理管理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
比如,在某些高VOCs排放行业,通过安装废气处理设备、优化工艺流程,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VOCs的排放量。
四、监测与评估监测与评估是VOCs治理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监测和评估VOCs的排放情况和治理效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治理管理的有效性。
比如,在某些重点行业和企业,需要进行定期的VOCs排放监测和治理效果评估,以确保达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企业自律企业自律是VOCs治理管理的主体责任,企业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采取措施减少VOCs的排放,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控,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比如,企业可以建立VOCs治理管理的内部机制和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意识培养,提高企业整体的治理管理水平。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简介

(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办法》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 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最佳技术导则
管理制度 与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规范
办法实施细则
¯ 排污收费制度 ¯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放量申报制度 ¯总量制度 ¯溶剂使用与申报制度 ¯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办法 ¯按日处罚制度 ¯------------------
工程建设规范与 设施运营规范
设施环保验收 设施核查监理
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技术性法规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排污许可证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 核发的准予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凭证。”
排污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包括:允许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浓度和总量,规定其排放方式、排放时间、排放去向,及对排污 单位的环境管理要求。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2014年11月27日)
Ø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强化 Ø 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提供重点行业准入 Ø 门槛,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 Ø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 Ø 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将违法企业 Ø 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Ø2015年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污染源全面 Ø 排查。
¯排放量申报制度 ¯总量制度
最佳技术导则
管理制度 与管理办法
¯溶剂使用与申报制度 ¯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办法
¯按日处罚制度
工程技术规范
¯--------------------------办法实施细则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政策(XXXX XXXX XXXX 31号公告,基本建立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体系;到XXXX,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将在从原材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基本减少。
2,源和过程控制(6)在石油炼制和石化行业,鼓励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以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防治设备及管道部件、工艺废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污染的技术措施包括:1。
适用于易泄漏的设备和管道部件,如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
·应制定LDAR (LDAR)计划,定期检测并及时修复,以防止或减少跑、冒、滴和泄漏现象;2。
生产装置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艺废气应优先回收,不能回收(或不能完全回收)的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紧急情况下排放的气体可被引入燃烧塔(火炬),并在充分燃烧后排出。
3。
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废气应在达到排放标准前进行收集和处理(7)在煤炭加工和转化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的高效清洁转化,重点是识别和调查工艺装置和管道部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的易发部位,制定防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的措施和应对紧急事件。
(8)防止油类(燃料和溶剂)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的技术措施包括:1。
储油罐、加油站和油轮应当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罐和加油站应当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2。
油(燃料油、溶剂等。
)储罐应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储罐。
当使用固定顶储罐时,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气体通过封闭的排气系统输送到回收设备。
3。
油(燃油、溶剂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承运人(汽车油轮、铁路油轮、油轮等。
)在装载期间,以密封的方式收集并运输到回收设备,也可以返回到储罐或发送到气体管道。
(9)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为原料的涂料、油墨、粘合剂、农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
vocs环保管理制度

vocs环保管理制度VOCs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厂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员工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VOCs排放的生产、储存、使用和处理过程。
二、组织管理1. 成立VOCs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VOCs的日常监测和管理。
三、排放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VOCs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定期审查和更新排放标准,确保与最新的环保要求保持一致。
四、排放控制1. 对VOCs排放源进行识别和分类,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VOCs的产生和排放。
五、监测与报告1. 建立VOCs排放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2. 记录监测数据,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六、应急管理1. 制定VOCs泄漏和事故应急响应计划。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培训与教育1. 对涉及VOCs操作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开展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VOCs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采取纠正措施。
九、持续改进1.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VOCs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 定期评估VOCs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VOCs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需经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提升公司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场所。
3.名词解释:3.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指标准状况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常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3.2有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经收集,管道运输至专业的环保处理设施处理,经过排气筒有规律地进行排放。
3.3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无密闭设备或者由于密封措施不完善而导致泄漏,使得废气不经过排气筒或者烟囱直接排向外面环境。
4.法律法规依据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4有组织废气: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4.5无组织废气: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5.管理职责5.1总经理:对本公司执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法律法规负总责。
5.2环境分管负责人:(1)负责收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有关法律法规,(2)建立本公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理制度,(3)排查涉及VOCs的环境因素,(3)建立废气处理设施并对其日常检查和维护、含VOCs原材料和废料的管理及处置,(4)配合上级部门的重污染天气限产管理。
(5)上报政府生态部门有关VOCs的相关资料。
5.3采购部:负责管理含VOCs的原材料的采购、入库与出库统计、储存和发放工作。
负责采购合规的活性炭、过滤棉。
5.4生产部:(1)负责含VOCs的原材料料的正确使用、含VOCs的废料的正确分类存放。
(2)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巡查、维护计划的制订及维护、故障检修。
(3)废气处理设施与产废气生产设备必须同时运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指南1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家、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要求,规范XX市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XX市塑料制品行业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环保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当本指南要求与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要求有冲突时,以新颁布的要求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XX市范围内塑料制品行业,包括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292所包含所有行业,指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活动;不包括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以及塑料鞋制造行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塑料制品业。
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压、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工艺加工各种塑料制品的工业,以及回收的废旧塑料为原料,通过再生的方法产生新的合成树脂或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
挥发性有机物。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1—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塑料薄膜制造。
指用于农业覆盖,工业、商业及日用包装薄膜的制造。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指各种塑料板、管及管件、棒材、薄片等的生产活动,以及以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连续挤出成型的塑料异型材的生产活动。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指塑料制丝、绳、扁条,塑料袋及编织袋、编织布等的生产活动。
泡沫塑料制造。
指以合成树脂为主要原料,经发泡成型工艺加工制成内部具有微孔的塑料制品的生产活动。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指用吹塑或注塑工艺等制成的,可盛装各种物品或液体物质,以便于储存、运输等用途的塑料包装箱及塑料容器制品的生产活动。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指塑料制餐、厨用具,卫生设备、洁具及其配件,塑料服装,日用塑料装饰品,以及其他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活动。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指塑料制绝缘零件、密封制品、紧固件,以及汽车、家具等专用零配件的制造,以及上述未—2—列明的其他各类非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活动。
塑化。
指塑料在料筒内经过加热达到流动状态并具有良好可塑性的全过程。
改性。
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塑料制品的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的性能。
吸塑。
一种塑料加工工艺,主要原理是将平展的塑料硬片材加热变软后,采用真空吸附于模具表面,冷却后成型。
注塑。
一种塑料加工工艺,将塑料材料熔融,然后将其注入模腔。
熔融的塑料一旦进入模具中,它就受冷却依模腔形成一定形状。
滚塑。
一种塑料加工工艺,将塑料原料加入模具中,然后模具沿两垂直轴不断旋转并使之加热,模内的塑料原料在重力和热能的作用下,逐渐均匀地涂布、熔融粘附于模腔的整个表面,成型为所需要的形状,再经冷却定型而成制品。
吹塑。
一种塑料加工工艺,热塑性树脂经挤出或注射成型得到的管状塑料型坯,趁热置于开模中,闭模后立即在型坯内通入压缩空气,使塑料型坯吹胀而紧贴在模具内壁上,经冷却脱模,即得到各种中空制品。
挤塑。
一种塑料加工工艺,是指物料通过基础料筒和螺杆间的作用,边受热塑化,边被螺杆向前推送,连续通过机头而制成—3—各种截面制品的一种加工方法。
发泡。
发泡成型是使塑料产生微孔结构的过程。
3 总体要求3.1源头控制措施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料作为生产原料。
进口废塑料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应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的废塑料应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16487.12-2005)要求。
3.2过程控制3.2.1工艺装备要求(1)抗氧剂、增塑剂、发泡剂等有机助剂应密封储存,热熔、注塑、烘干等涉VOC排放的各生产工序环节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
(2)塑料加工工艺应当遵循先进、稳定、无二次污染的原则,优先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选用密闭自动配套装置和生产线。
(3)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添加剂的调节和装备的提升,降低各工序操作温度,降低生产过程VOCs的产生;优先采用水冷工艺。
(4)控制热熔温度,为防止热熔过程发生分解,在热熔过程中应对造粒机控制面板加热温度进行监控,防止加热温度过高。
—4—此外,为控制含氯塑料热熔过程释放含氯气体,其加热过程应低于185℃。
3.2.2废气收集(1)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或预处理,严禁经污染控制设施处理后的废气与锅炉烟气及其他未经处理的废气混合后直接排放,严禁经污染控制设施处理后的废气与空气混合后稀释排放。
(2)环保设施应先于其对应的生产设施运转,后于对应设施关闭,保证在生产设施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需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集气方向应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
(3)破碎、配料、干燥、塑化挤出(包括注塑、挤塑、吸塑、吹塑、滚塑、发泡)等生产环节中工艺温度高、易产生恶臭废气的岗位应设置相应的废气收集系统。
配料、干燥、塑化挤出等工序鼓励采用密闭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法做到密闭部分可灵活选择集气罩局部抽风、车间整体换风等多种方式进行。
(4)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
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 16758、—5—AQ/T 4274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3末端治理(1)根据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酚醛、氨基塑料等各类型产品生产过程的有机溶剂挥发与高分子化合物热解所排放的VOCs特征,选择适宜的回收、净化处理技术。
(2)塑化挤出(包括注塑、挤塑、吸塑、吹塑、滚塑、发泡等)工序废气需采用合理、有效的处理设施,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破碎、配料等工序应具备粉尘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布袋除尘工艺。
过滤、压延、粘合等尾气可采用静电除雾器对有机物进行回收处理,发泡废气优先采用高温焚烧技术处理。
采用UV 光解、活性炭吸附或低温等离子等技术处理废气时,应在前端设置降温、除湿、除尘等预处理措施。
鼓励使用组合工艺,如多级喷淋吸收+蒸馏回收、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吸附浓缩+蓄热式热力燃烧、吸附浓缩+热力燃烧、低温等离子+光氧化。
(3)净化设施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
应保证在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波动情况下净化设施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
净化设施应有详细的设计方案、工艺参数等。
因净化设施故障造成非正常排放,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6—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4)应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
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产生的废气(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卤化氢等),吸收、吸附、冷凝、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等应收集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达标排放。
(5)聚氯乙烯塑料制品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厂界监控点执行GB16297,无组织废气厂区内执行GB37822;其他塑料制品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执行GB31572,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执行GB31572,无组织废气厂区内执行GB37822,恶臭污染物执行GB14554相关要求。
3.4环保管理(1)所有含VOCs的物料需建立完整的购买、使用记录,记录中必须包含物料的名称、VOCs含量、物料进出量、计量单位、作业时间以及记录人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2)所有治理设施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各项运行参数,实际运行参数应与操作规程一致。
使用吸附技术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时,应记录吸附剂的使用/更换量、更换/再生周期、操作温度应满足设计参数的要求,更换的吸附材料按危险废物处置;采用废气燃烧设施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时,应按设计温度运行,并安装燃烧温度连续监控系统;使用催化氧化设施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时,应记录催化氧化温度、催化剂用量、催化剂种类、更换周—7—期。
(3)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国家出台行业排污许可规范或自行监测要求时从其规定。
监测点位包括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无组织排放监测点,自行监测污染源和污染物应包括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中涉及的各项废气污染源和污染物。
(4)对采用单一UV光解、活性炭吸附或低温等离子等技术的企业,加大企业自测、监督性监测和监督检查频次;在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加大停产限产力度。
4 实施步骤(1)2019年底前,列入综合治理名单的企业应逐条对照本指南,进行自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编制本单位《*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方案》(一厂一策),并报当地分局备案。
一厂一策内容应包括现状、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等。
(2)2020年5月底前,企业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完成治理任务,自行组织验收,并报当地分局备案。
备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方案(一厂一策);②一厂一策落实情况报告;③监测报告(处理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8—④工程方案及项目合同;⑤VOCs环境管理台账。
—9—附件1VOCs治理台账记录要求—10—附件2VOCs企业治理要求—11——12—附件5XX市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11月—13——14—目录1 前言 (1)2 术语和定义 (1)3 总体要求 (3)4 实施步骤 (8)附件1 VOCs治理台账记录要求 (9)附件2 VOCs企业整治要求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