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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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8.10.08•【文号】建城[2008]183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城[2008]183号)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供热计量工作,我部编制了《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可在http://下载)。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总结经验,有关情况请及时告我部城市建设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十月八日供热计量技术导则(2008年10月)目录1 总则2 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2.1 一般规定2.2 热源、热力站节能与热计量改造2.3 室外管网节能改造3 新建建筑热计量设计3.1 一般规定3.2 建筑物热计量设计3.3 户内热计量设计4 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户内采暖系统热计量改造设计5 计量与节能调控装置安装5.1 热量表5.2 热分配计5.3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5.4 水力平衡阀5.5 气候补偿器6 供热计量系统调试附图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指导集中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工作,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集中供热系统中热源和热力站、新建居住建筑采暖系统、既有居住建筑采暖系统、公共建筑采暖系统的热计量设计和改造。

1.0.3 本技术导则中的供热计量是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热热源、热力站的热水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实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实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
指南》实施意见(2011修改)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京建发[2011]18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4.29
【实施日期】2011.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实施意见(2004年3月8日京建质[2004]103号发布,根据2011年4月29日京建发[2011]188号
修改)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市政管委,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落实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的要求,解决城镇居民的冬季供热采暖计量问题,加快推进北京市供热体制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立完善可行的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委和市市政管委要以《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为指导,以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技术规程》和《民用建筑节能现
场检测标准》为依据,加快制定包含设计、施工、材。

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重点条文
7.2.7 散热器供暖的户内系统的计算压力损
失(不包括户用热量表、室温调控阀门),
不宜大于30kPa。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重点条文
7.2.8 集中供暖系统除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 进行分户热计量(热分摊)的情况外,每 组散热器应设置恒温控制阀。
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进行分户热计量 (热分摊)时,户内系统总管上装有电动 阀,不能再在散热器上设置其他调节(温 控)装置;同时,电动阀通断控制实现了 户内室温的总体调节。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重点条文
7.1.6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选用的产品应符合《散热器恒温控制阀》GB/T 29414的相关规定。 2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垂直或水平双管系统时,应选 用高阻力恒温控制阀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供水支 管上安装。 3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垂直或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时, 应选用低阻力两通恒温控制阀安装在每组散热器 的供水支路上,或选用三通恒温控制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供暖负荷计算 5 热源和热力站设计 6 室外供热系统设计 7 室内供暖系统设计 8 热计量 9 附录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章节简介
1.
总则
共三条内容,主要是本标准制定的目的、适用
范围等。
本标准既适用于新建的民用建筑(公建和住
宅),也适用于既有建筑的热计量改造。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重点条文
5.0.5 对在同一供热系统、用热规律不同的热 用户,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 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区域调控和 计量创造条件。 住宅和公建等不同用热规律的建筑在管 网系统分开,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的前 提是设计时管网能够在源头分开;对于无 法分开的管网系统,可以在热用户热力入 口通过调节阀分别调节。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2008年10月1 总则 (1)2 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 (2)2.1 一般规定 (2)2.2 热源、热力站节能与热计量改造 (2)2.3 室外管网节能改造 (4)3 新建建筑热计量设计 (6)3.1 一般规定 (6)3.2 建筑物热计量设计 (6)3.3 户内热计量设计 (7)4 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设计 (11)4.1 一般规定 (11)4.2 户内采暖系统热计量改造设计 (11)5 计量与节能调控装置安装 (13)5.1 热量表 (13)5.2 热分配计 (14)5.3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15)5.4 水力平衡阀 (16)5.5 气候补偿器 (16)6 供热计量系统调试 (17)附图 (18)1.0.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指导集中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工作,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本技术导则适用于集中供热系统中热源和热力站、新建居住建筑采暖系统、既有居住建筑采暖系统、公共建筑采暖系统的热计量设计和改造。

1.0.3本技术导则中的供热计量是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热热源、热力站的热水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1.0.4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1.0.5既有建筑进行围护结构改造时必须同步进行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

对于围护结构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应进行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

1.0.6应用本技术导则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2.1 一般规定2.1.1新建和进行节能改造的集中供热系统(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建筑物采暖系统)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标准进行供热计量工程设计,达到供热系统节能要求。

2.1.2集中供热系统应实行热源、热力站、建筑物和热用户的全系统供、用热量计量。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7•【字号】京政发[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0〕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北京,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以“公建推进、居民试点、节能改造”为重点,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有利于节能减排原则。

打破供热“大锅饭”制度,以供热计量改革作为节能降耗抓手,推进建筑节能、供热节能和计量改造,提高供热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节约意识。

(二)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

制定鼓励政策,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加强考核。

充分调动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积极性,实现节能节费、供用热双方共赢。

(三)坚持供热单位为主体原则。

供热单位是开展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的实施主体,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积极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四)坚持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原则。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开展办公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率先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五)坚持同步推进原则。

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

二、实施步骤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10年)。

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节能改造并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基本完成市热力集团供热范围内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启动区域锅炉供热范围内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发布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发布
度 开 发 、 层 建 设 、 础 设 施 共 享 、 化 生 态 环 保 兼 分 基 绿
综 上 所 述 . 业地 产 发 展 前 景 明 朗 . 较好 的宏 工 在
顾” 原则 . 施工 业上 山战略 . 理开 发 山地 资源 为工 观 环境 下 . 实 合 对工 业地 产运 作理 念 以及 运 营模式 的准 确
建 筑 能 源 消耗 . 高 能 源利 用 率 . 房 与 城 乡建 设 部 提 住 近 L制定 印发 了《 t 供热 计量 技术 导则》 。 量 、 建建 筑热 计量 设计 、 新 既有建 筑 热计 量改 造设 计 、 的推动主要 体现在 生产进一 步扩大 以及对节 约能 源消 耗 的要 求上 保温材料领域 中 . 泡沫 塑料仍将 占最大 比 矿棉 、 珍珠岩和蛭石相 比, 其热阻 尺值要高很多。
业所 用 . 减少 耕地 占用 . 降低 用地 成本 . 决工 业 企业 把 握 , 解 是投 资工业 地 产成 功 的前 提 产 品定位 、 划 、 策 的用地需 求 . 把绿 化环保 工业集 于一 体 并 转 变 工业 土地 的开 发 将 不仅 是 简 单 的盖 几 幢标 准 规划 、 招商 的 同步进 行 是操 作 的关键 。借 鉴 围际工 业 营城市 一样 去 经营 工业 园 区 . 会对 工业 地 产投 资运 这
七 、 地 开 发 的 营 运 模 式 也 向供 应 链 管 理 服 务 地 产 运 作 的经 验 . 解 专 业标 准 的综 合 型服 务 . 经 土 理 像
厂房 出 租 或 出 售 的 模 式 . 熟 的工 业 土 地 开 发 更 重 作 成 功提供 较有力 的支持 成

6 ・ 0
20 0 8年 1 期 1
土地 资源 集约高 效化

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下简称: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的管理,保证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队产权外的所有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制订全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改造标准和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给各区县及有关系统;负责审核申请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各区县及各系统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制订全市供热计量改造和全市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标准,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订全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改造标准和计划,并将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区县和有关系统。

负责审核、汇总申请市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项目;对各区县和有关系统的热源、管网热平衡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中央财政与市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审核与资金拨付,监督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任务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考核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指导与监督。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的规划方面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市属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任务列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和负责人业绩考核重要指标,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建科[2008]126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26号)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的要求,指导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我部组织专家编制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http://下载),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并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关情况请及时告我部科学技术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十日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的若干意见》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制定本技术指南。

1.0.2 对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在室内温度达到设计标准的前提下,保证在热源端实现预定的节能目标。

各地应根据地理气候条件、经济和技术水平、工作基础等情况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科学论证,制定技术实施细则。

1.0.3 本导则应用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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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暖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
要部分。

而实现供热的公平、公正计量是保证供热市场健康发展和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本文档主要介绍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二、基本概念
2.1 供热计量
供热计量是指对热能进行计量的过程,包括计量装置的建设、维护管理及计量
信息的获取、处理、传输和应用等一系列活动。

2.2 供热计量管理
供热计量管理是指对加热器设备、计量装置等进行管理的过程,包含设备管理、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信息管理等。

2.3 热量
热量是热能的数量单位,国际计量单位制中以焦耳(J)为单位。

2.4 热功率
热功率是热量的时间单位,国际计量单位制中以瓦特(W)为单位。

2.5 水量
水量是指通过供热系统供应用户的水量。

2.6 流量
流量是指水或其他液体在单位时间内通过供热系统的体积。

2.7 温度
温度是指物质内部微观粒子(如分子、原子)的平均运动能力的大小,它是热
力学坐标之一。

2.8 室内温度
室内温度是指室内空气的温度。

2.9 采暖季
采暖季是指供热单位正常供暖的时间段,一般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三、供热计量基本要求
3.1 计量精度
供热计量器的安装、使用、管理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并达到计量精度要求。

3.2 计量信息完整
供热计量器的安装应完整,确保所有计量信息均能准确地记录和传输。

3.3 安全可靠
供热计量器的安装应安全可靠,确保长期稳定的工作。

3.4 监测连续性
供热计量器应具有一定的监测连续性,以保证采暖季进行供热计量统计时的精
度和可靠性。

3.5 数据准确性
供热计量器应具有高精度和高可靠性,能够确保供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3.6 能耗统计
供热计量器应能够获取并统计供热系统的能耗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能耗分析和
评估。

3.7 计量数据保密
供热计量器应保证计量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供热计量管理
4.1 设备管理
供热计量器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

4.2 计量装置管理
供热计量装置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进行计量器具检定、计量信息核查和维修等,确保记录精度和连续性。

4.3 计量信息管理
供热计量信息管理应根据需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存储、检索、共享、安全保护和备份都应符合信息保密和管理规范。

4.4 监测管理
完整可靠的供热计量系统需要有监测人员进行日常值班,及时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并进行业务咨询。

五、供热计量装置选型
5.1 计量装置的选择原则
合理选配供热计量装置。

在保证计量精度、连续性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应考虑计量装置的费用、易用性、维修和管理成本等因素。

5.2 计量装置的分类
供热计量装置主要分为普通计量装置和智能计量装置。

智能计量装置可提供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等功能。

5.3 计量装置的技术要求
供热计量装置应具有高精度、高稳定性和高连续性。

同时,应支持通讯协议、数据存储容量和通讯速率等要求。

六、供热计量数据分析
供热计量的数据分析主要包括能耗的分析、用户负荷的分析、故障分析及经济性分析等,这些数据可用于调整供热计划、优化设备运行和改进供热服务。

七、
本文档介绍了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包括供热计量基本要求、供热计量管理、供热计量装置选型以及供热计量数据分析等方面。

在供热计量的安装和管理过程中,应确保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提高计量精度和连续性,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以为城市供热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居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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