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读后感

合集下载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读后感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读后感

读过《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以后,我想起了这么一个观点:在中国的思想史上,最活跃的两次思想高峰,一次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争鸣,一次则是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产生的思潮。

那么,从公元前数百年的春秋战国,到20世纪的民国,是什么统治了中国的思想?答案就是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形成与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主要表现为儒家思想法律化、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的形成。

在封建司法领域,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更是贯穿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始终。

今天,我们学习古代法律思想史,除了扩大知识领域外,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当吸收和借鉴古代儒家法律思想的精华,比如其中的“仁”、“德”对现代法制仍具有重要意义。

而对于儒家思想中的“亲亲尊尊”等特权等级思想,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则应当坚决摒弃。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通过一个学期系统的学习,我对《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有如下几点体会:一、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第一,学习中国法制史,掌握其基本知识、发展线索和规律,可以更好地加深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理解,增强法制观念。

法制史与法理学同为基础法学,两者关系极为密切。

法理学是对法的历史和现实的高度抽象和概括,离开了法制史的基本知识,法理学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二,学习中国法制史,获得法制方面的国情教育,使我们能更主动、更自觉地为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努力。

“观今宜鉴古”,中国古代的法制,为现实法制建设提供了许多非常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法律制度,更是我们现实法律制度的直接。

因此,学好中国法制史,了解中华民族为人类法律文化所做出的杰出贡献,掌握法律制度的发展线索和规律,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更能促使我们自觉地为今天的法制建设而发奋努力。

第三,学习法制史,还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现行各部门法学的理论和知识,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

尽管中国古代的法典是以刑为主,但细加分析,又不难发现其中也包含有行政法、经济法、民法、诉讼法方面的内容,特别是从清末开始,中国在向西方学习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更是制定了大致完备的各种部门法典,这些遗产无疑将成为我们现行的各种部门法的知识元素,所以学好中国法制史,会帮助我们加深对现行各种部门法的理解。

二、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方法。

中国法制史属于边缘学科,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这种特点使其学习方法有别于其他部门法。

第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几个阶段。

“中国法制史”教材在编写上以朝代为经,以主要部门法为纬,按照历史发展顺序分为17章。

如按社会性质来分,又可以分解为四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即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和新民主主义时期。

掌握这四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并进而弄清楚每个阶段都具体包括哪几个朝代、时期,再进一步找出作为这一阶段法律制度的一些共性特点,是学好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首先应该注意的一点。

法律史读后感8篇

法律史读后感8篇

法律史读后感8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合同协议、总结报告、企划书、演讲致辞、策划方案、条据文书、党团资料、作文大全、教案资料、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contract agreements, summary reports, business plans, speeches, planning plans, policy documents, party and youth organization materials, essay compilations, lesson plan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essays, please pay attention!法律史读后感8篇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人们对书上人物的理解,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是需要有自己对于书中情节的理解的,以下是本店铺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律史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自己的历史,一个学科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之前本学科的一个延续。

虽然,我国传统上的法学是律学,而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法学。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律学,也就是曾在东亚,东南亚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华法系。

从夏朝开始一直持续到清末《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之前的这四千年左右时间,我国社会虽然从奴隶社会进入到了封建社会,又从封建社会进入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国朝代更替也经历了十数个。

但是这段期间在维持社会秩序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我国律学是一直在平稳中延续发展下来的。

我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注重修律,修成了数量繁多的律令。

其中名气最大,种类最齐全,编排最科学,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就是唐高宗永徽四年颁行天下的《唐律疏议》。

但是,在君权至上的封建社会,统治者虽然热衷于修律,也修成了很多律令。

这些律令始终都只是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镇压人民起义的工具。

所以中国古代的律令的显著特点就是刑法发达,其他法律都很落后。

但是,就这样一个稳定的延续的发展的中华法系,在经历了四千年的时间后为什么却在清末以《钦定宪法大纲》为主的较为现代的法律颁布之后迅速解体呢?我苦苦思索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我们再来看看世界上的其他几个重要的法系。

首先不得不说的就是当今世界上最为主要的两个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

民法法系起源于罗马法,在中世纪形成,而后蓬勃发展。

英美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从中世纪形成,影响重大。

其次就是伊斯兰法系,它创立和形成于七世纪早期,普遍流行于伊斯兰世界。

这些影响重大且具有较久的历史的法系,如今都没有在它们的起源地消失,都还在发展,都还保存着它们独特的魅力。

它们都还在继承中发展,都还有光明的前途与未来。

为什么历史比它们更悠久的中华法系却已经解体了呢?法系有优劣之分,是否劣的法系就像落后的生产力一样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最终淘汰。

但是在其他法系还没有形成之时,中华法系就已经形成了。

换句话说中华法系在其存在的四千年里总有一段时间是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的。

中国法制史读后感

中国法制史读后感

中国法制史读后感中国法制史是一部反映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和法律制度变迁的重要史书。

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在一个国家的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对中国法制的演变过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我读后感受与大家分享。

中国法制史的实用性中国法制史作为一部法学教材,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实践意义。

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演变过程,体验到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

与此同时,中国法制史也为我们提供了历史的借鉴和法制建设的经验。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强调的,法律制度具有其特定时代和社会背景,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当今社会的发展需求对法律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中国法制史的全面性《中国法制史》以时间为线索,系统地介绍了中国法制史中的重要时期和法律制度。

从古代至今,它覆盖了从先秦时期的礼法制度到现代法治建设的进程,横跨了几千年的历史。

这让我对中国法制的演进过程和发展轨迹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同时,通过对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进行对比,我们也可以看到其中的变革与延续,从而更好地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变动机制。

中国法制史的深刻性读《中国法制史》,我不仅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更为全面的认知。

其中,作者对于法律变革的起因和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使我对法律制度背后的深层次因素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此外,作者对历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和变化也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使我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中国法制史的启示性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我认识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与作用,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变革与进步。

中国古代法制的演变历程表明,法律需要与时俱进,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只有不断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正视法律的局限性,鼓励人们更多地参与到法律建设中,也是中国法制史给予我们的启示。

通过阅读《中国法制史》,我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看到了中国法制史对于我们理解当今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有感

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有感

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有感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一门详细阐述中国法律思想历史发展过程的学科,它是以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个不同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学派及其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论和观点为主要内容,它对于了解中国自古以来的法律文化遗产并从中吸取有借鉴意义的东西,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与法学,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就本人在学习这门学科时谈一下自己的一些认识:一、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过程(一)奴隶社会时期的法律思想(夏、商、西周):中国法律思想的形成和产生时期。

其中主要包含有三种:1是神权法思想,其形成于夏,极盛于商,动摇于西周;2是“礼治”思想;3是“明德慎罚”思想。

(二)过渡时期的法律思想(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瓦解封建制逐步确立,出现了儒、墨、道、法等“百家争鸣”的局面。

(三)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思想(秦汉—明清):封建正统儒家法律思想。

其特点为以礼为主、礼法结合。

它的主要形成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初期:(秦汉)董仲舒新儒学——标志其形成;鼎盛:(隋唐)《唐律疏议》——成熟完善;中后期:(北宋)理学——新发展;后期:(明清)启蒙思想家——衰落。

(四)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法律思想(鸦片战争—辛亥革命):该时期由于西方思想的不断渗入,中国传统的封建法律思想开始瓦解。

出现了地主阶级改革派、农民革命家、洋务派、资产阶级改良派、资产阶级革命派等各个派别。

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线索:礼治盛行于西周、衰落于春秋;法治兴起于战国、鼎盛于秦朝;自秦以后,走上了以礼为主,礼法结合的道路。

二、中国法律思想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特点(一)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即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西周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

夏、商、西周是我国奴隶制的形成和发展时期。

当时,奴隶主贵族在意识形态领域主要是利用神权思想和宗法思想进行统治,他们的法律思想也受这二者的支配。

这一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以宗法为核心的礼治思想。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承载着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以及思想观念的演变。

本文将通过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概述,深入探讨其中的经典思想,并分析其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启示。

一、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概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先秦时期。

在这个阶段,古代中国的法律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而是以道德伦理为基础,通过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进行呈现。

儒家思想认为,法律应该以仁爱为核心,注重人伦关系和德治。

儒家学派的代表孔子强调“仁者爱人”,主张通过人伦道德规范来调节社会秩序。

这种思想对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道家思想则强调自然法的观念,认为法律应该依循天道自然,以达到社会和谐。

道家学派的代表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主张放弃权力干预,尊重个体的自由和自主。

法家思想则更加注重法律的作用,提倡以法治国,通过制度和规则来维护社会秩序。

法家学派的代表韩非子主张严明的法律制度,以权威和威慑力来维持社会稳定。

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经典思想1.《论法》《论法》是我国古代法律研究的重要著作,作者是西汉著名法学家邹阳。

该书主张“刑不上大夫、作杀人之罪”,提出法律要公正而严明,不应受到地位和权势的干扰。

这种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新刑法》《新刑法》是清代法学家盛宣怀在我国法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

该书主张刑法应该适应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注重人权保护和公正。

其中的思想包括对于刑法的分类、刑罚的限制以及对犯罪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等内容,为近代中国刑法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三、中国法律思想史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启示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经典思想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强调道德伦理和仁爱观念的思想给当代法律伦理学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现代法律制度应注重法律与道德的结合,强调法律的道德合理性,以实现法治的真正价值。

其次,古代法律思想中提倡公正与公平的思想对现代刑法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中国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社会的构建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最令法学界兴奋和充满激情的,莫过于中国的法治化进程。

从开始的法治合法性认证,到现在的法治进程与方案的初评研究,法学界对建设法治国家和建构法治秩序表现出了特有的浓重情怀,诸如中国法治的道路和模式选择、对法治本土资源(包括民间法)的关注、司法改革的探求等等,这些洞见无疑对当下中国法治里程起到了重大的理论推动作用。

对于今日中国而言,民主与法治已成为一种主流话语,尤其在政治生活领域和社会精英层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也在紧锣密鼓地实施,尤其在立法、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

它代表着中国摆脱”边缘化“而进行世界性平等对话、实现强国富民蓝图的已久欺盼和渴望。

然而,冷静地观察、体验和分析难免会使我们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法治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答案似乎并不十分乐观,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法治的“表层化”现象。

法治是在既定规则之下实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从根本上讲,它是体现自由平等和正义精神的秩序化、总体性的社会生活状态。

而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过程中,却出现了“表层化”现象。

由于在实践操作层面上往往把“依法治国”简单地等同于法治,就难免出现了“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实用主义”的不良倾向。

大量迅速的立法不仅存在着与现实脱节而难以实施的状况“即只是”纸面上的法律“而非”生活中的法律“),而且还存在着明显的”权力扩张法律化“现象(包括部门、地方争分权力、扩张权力的一些立法);司法体制改革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虽然警察和检察官都穿上了新制服,法官也法袍加身,但他们的职业思维、工作程式、法律操作技术等等即便不是依然故我,也是无根本性的改变;虽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上升为治国设计图,但是在一些领导者、执法司法者的思想意识中,还是把具有官本位倾向的“依法治理”等同于以自由、平等权利保障为轴心的法治,缺少权力在法律之下的观念,而社会公众也缺少限制权力和维护权利的信念等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读《中国法律思想史》论儒家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摘要:通过阅读《中国法律思想史》,对中国法律史有了更系统的了解。

从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此之后的各个朝代,都有所继承和发展。

再到汉朝时期,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至此,儒家思想成为了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它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相适应,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形成与发展,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儒家思想法律化、法律儒家化的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的形成。

在封建司法领域,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更是贯穿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始终,自汉代以后,历经唐朝,魏晋南北朝,直至明清,一直是历代封建王朝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我国古代法律中很多具体措施,都反映出了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

儒家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有则会深刻的影响,其中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

在我国现代法制建设中,儒家思想也对我们有着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律儒家化前言儒家是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久的一个学派。

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的礼治和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整套在维护礼治,重视德治,强调人治的法律观点。

儒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产生之际,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后世的发展中,也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儒家学说经过各个朝代的继承和发展,被统治者加以发挥和利用,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政治学说,成为历代封建统治者制定法律政策治理国家的思想依据。

儒家思想不仅对我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原则有着重要的影响,对我国现代的法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一、儒家思想产生及其内容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末期。

儒家学派的基本思想是建立、维护以伦理纲常为中心的社会秩序。

儒家创始人孔子尊崇“ 周礼” , 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和“礼”,其认为天下兵荒马乱的原因就在于“ 礼崩乐坏” , 因此他力求维护“ 礼” 的统治, 倡导以“ 仁” 为核心的人生观和以“ 德” 为核心的政治观。

孔子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仁学、礼治,其基本观点是维护宗法的等级关系。

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 孔子提出了“ 为政以德” ①礼刑并用的法律主张。

孔子强调德治, 认为在统治方法上, 德治比刑政好, 主张德刑并用, 礼法结合。

孟子提出了以仁政为中心的法律思想,孟子反对战争,极力提倡“仁政”,反对暴政,主张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以此来缓和阶级矛盾,争取民心,从而“行仁政而王”。

②后来荀子针对当时封建社会的发展提出了“ 隆礼重法” 的思想, 荀子也认为" 治之经,礼与刑" ③但荀子之“ 礼” , 已经不是孔子之“ 礼” , 而是被改造成了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各种规范。

他在继承和发展儒家“ 礼治” 理论的同时,又破除门户之见吸取了各家学说的某些成分, 尤其是吸取了法家的重刑思想, 使礼与刑巧妙地融会在了儒家“ 礼治” 的旗号下, 从而开始了儒法合流。

二、儒家思想的作用和地位作为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在我国古代,伦理和礼仪都受到了儒家仁、义、礼等思想的影响,至今都还很明显。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儒家法律思想曾经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在中国历史上造成了极深远之影响。

作为中华民族的法律思想宝库,儒家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经过各个朝代的继承和发展,被统治者加以发挥和利用,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政治学说,成为历代封建统治者制定法律政策治理国家的思想依据。

在封建司法领域,儒家法律思想的深刻影响更是贯穿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始终,自汉代以后,历经唐朝,魏晋南北朝,直至明清,一直是历代封建王朝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我国古代法律中的很多具体措施,都反映出了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对我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具有着及其深刻的意义。

三、先秦儒家的儒家法律思想先秦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的礼治和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套旨在维护礼治,重视德治,强调人治的法律观点。

维护礼治,即要求建立以家庭为本位,以伦理为中心,以等级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重视德治表现在认为法律强制仅仅是确立和推行君臣父子到的准则的辅助手段,主张以德服人,强调人治,则提倡将君主个人的智能,道德与权威置于法律之下上。

儒家推崇礼治,重视德政,汲取周公“明德慎罚”的思想,提出“德主刑辅”的观点。

它强调注重教化,反对滥用刑罚,在定罪量刑时,要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作为儒家法律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根本原则,“礼治”思想的具体贯彻体现在“引礼入法”的过程,即将具体的礼治规范引入国家法律当中,从而确保儒家所倡导的各种社会道德准则可以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实施得以推行。

与先秦儒家的理想相去甚远的是, 先秦儒学并未受到统治者的重视,甚至一度处于受排斥、受打击的境地。

即便在儒学昌盛的春秋战国时期, 在现实政治领域, 儒家思想并没有被统治者所接受,而法家思想则更加受到了统治者的青睐。

先秦儒家虽然在当时被人们称之为迂腐之见,不被重视,但是,为以后的儒家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尤其是荀子思想对西汉中期开始形成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四、两汉时代的法制儒家化汉武帝统治期间,法制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

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和“天人感应”的学说,被汉武帝采纳,使汉代法律制度开始沿着儒家化的方向发展,其具体途径主要有引经注律,适用刑罚原则儒家化和春秋决狱。

引经注律就是用儒家经典来解释法律条文,并按这种解释适用法律。

适用刑罚原则的儒家化,表现在上请原则,恤刑原则和亲亲得相守匿原则。

“春秋决狱”是指在审判案件时,如遇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虽有规定却不符合儒家道德的案子,则以儒家经义《春秋》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就是把儒家思想作为最高司法原则,并以此为准绳,来判决是有罪还是无罪,罪轻还是罪重。

这是儒家思想引入汉律的典型代表,当越来越多的儒家思想渗入司法领域时,法律自然就儒家化了,春秋决狱为后世的“纳礼入律”铺平了道路。

这除了说明与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有关外,更充分证明了儒家在司法中的重要地位。

五、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与法律的结合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进一步儒家化。

事实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大都为儒家所制订。

这一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主要表现是引礼入律,即将儒家思想的基本内容直接法制化。

曹魏《新律》内容上,在汉代《九章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断狱等九篇,并调整了法典中与篇目不统一的内容,使法典的内容更丰富,结构更合理。

首次将“八议”制度明确写入法典,使封建贵族的等级特权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

“八议”之说, 早见于《周礼》, 称“八辟”,“以八辟, 丽邦法”, 所谓“犯法则在八议, 轻重不在刑书”,④它是“刑不上大夫”的礼治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晋律的主要特点是在内容上进一步纳礼入律,“礼律并重”成为其突出特色。

其第一次将“五服制”引入法典,这就是所谓“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⑤五服制度是儒家文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期间,所穿丧服的缝制方法及服丧期间应遵守的礼仪规则有很大不同,关系越亲的服制越重,关系越疏的服制越轻”。

由此可见,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儒法合流,引礼入律关键时期,将法律儒家化又推进了一大步,为后来唐代法律的成熟和完备奠定了基础.六、隋唐时期的法律儒家化隋唐时期,法律儒家化集其大成。

尽管隋朝存在的时间很短,但在隋文帝“以德代刑”立法思想指导下所制定的《开皇律》,却充分体现了儒家法律观。

作为中国封建法典楷模的唐律,则更是依礼制律,礼法合一的集大成者。

唐朝统治者在修订法律时,始终坚持以礼为纲的指导原则。

唐初统治者吸取了前代兴亡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隋朝后期因为刑法严苛而激起人民的强烈反抗的历史教训,更加注重用“德礼”的教化作用来维护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定。

据此唐初统治者提出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⑥的原则。

在此指导思想下,唐律体现了“一准乎礼”的精神,即以儒家礼教纲常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依据。

儒家思想已经深入到了封建法律的方方面面,成为唐代立法的主要依据。

唐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的立法均以“一准乎礼”为指导原则和核心思想,只是侧重点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有所不同。

唐律的“礼法合一”,是两汉以来儒家引经断狱、以礼入法的必然结果,它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最终完成。

七、宋元明清时期法律与儒家思想的结合宋、元、明、清各代的法律,不但沿袭隋唐以来的立法伦理原则,由于礼教的发展和家族法规的发展,使道德法律化,且大都照搬唐律,仅在个别条款的定罪或量刑上略有损益而已。

至于法律的儒家化,非但没有减弱,而在不断强化。

与唐汉等朝代相比,宋朝中央集权的强度更高,在法律制度方面,是儒家中央集权的法制思想进一步得到落实和发展。

元朝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政权,所以,在确立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法律指导思想时,更侧重于赴会汉法,分而治之。

明清时,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思想理论依据。

满清为了实现对汉民族的统治,明智的采用“参汉酌金”的指导思想,大力宣扬有利于皇帝集权的儒家伦理,以刑弼教,全面接受以儒家理论为主体的汉族先进文化。

清朝全面继承了明朝法制,其立法原则是尚德缓刑,一方面要求大家守法,一方面要求大家学习领悟儒家法文化的政治内涵和社会意义,标榜无治人则无治法,从这些立法指导思想中,都可以看到心学的影子。

八、儒家思想对我国法律的影响和意义(1)儒家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的积极影响儒家思想贯穿于中国封建法律的始终并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成熟、完善始终起着决定的作用。

从西汉起法律开始儒家化的进程,儒家思想作为法律的指导思想而贯穿于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立法活动中,其核心是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礼法并用、立法宽简等等。

反过来,又大大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从而影响了中国数千年的立法。

在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加强了对以纲常礼教为核心的封建伦理制度的维护。

将儒家所倡导的礼义规范纳入法律法令之中。

把儒家经典法律化,开辟了礼法结合的途径。

确立了如“八议”、“十恶”、“官当”、“五刑”等法律制度,并将不忠、不孝定为“大逆不道”而给予严惩。

这些做法都将封建伦理道德的精神力量和政权法律统治力量紧密糅合在一起,是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礼的约束力增强了法的威慑力量,从而构筑起严密的统治网,维护着封建统治。

司法执行方面也极大的体现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如秋冬行刑的制度,主张先德后刑以养生,以及死刑复奏制度也体现了恤刑慎杀的儒家理念,有助于缓和阶级矛盾。

(2)儒家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的消极影响儒家法律思想中的“礼治”带有浓厚的贵贱等级名分色彩,如“亲亲”“尊尊”的基本原则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⑦的根本特征都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否定了人天生的平等性,权利赋予了贵族,义务留给了平民,其终极目的是维护封建贵族特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