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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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客户拓展:政保合作政策介绍

中国人寿客户拓展:政保合作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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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医疗专护
指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专护病房为参保人提供长期24 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
申请医疗专护待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因病情需长期保留气管套管、胆道等外引流管、造瘘管、 深静脉置管等管道(不包括鼻饲管及导尿管),需定期对创面进行 处理; (二)需长期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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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居民合规费用比较
医疗项目
居民
职工
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基本医保
大病
所有甲类项目




乙类药品
80%纳入

95%纳入

乙类检查 %-90%纳入

80%-90%纳入

乙类服务设施 80%-90%纳入

80%-90%纳入

限制用药
×
×
×

超过限价的项目
×
×
×

丙类
×
部分纳入
×
部分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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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病保险工作是我公司参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发挥保
险保障功能作用的重大战略机遇,是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公司转型 发展的重要机遇。
4 体现社会责任、扩大社会影响的好机会。
5 积累巨大客户资源、提高专业管理水平的一次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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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公司品牌的绝好时机
积极意义
1 政策性经办业务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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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内容
1 居民大病保险 2 职工大病保险 3 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4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5 职工医保卡购买商业保险 6 意外伤害稽核 7 异地医疗核查 8 本地医疗费用复审和异地医疗费用初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XX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热点问答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时限和待遇享受时限?答: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时限是: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止;待遇享受时限是:投保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答:本市城镇户籍居民非从业人员、儿童,在校学生,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渔民,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人员等都可以参加。

三、城镇居民医保首次参保的需要那些资料?答:1、一般家庭参保:《户口薄》、二代XX、可支持代扣的银行存折、社会保障卡(续保人员)。

2、特殊人群参保:属于低保、低收、重度疾残等特殊人群,须向民政、残联代办受理点提供《户口薄》、二代XX、《低保救助证》、《残疾人证》。

3、无二代XX或不能从二代XX中获得相片资料的参保人(7周岁以下人员可不提供),须到社会保障卡定点相馆照相,并凭XX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办理参保手续。

四、城镇居民医保在那里办理参保手续?答:1、一般家庭可到就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办理参保手续。

2、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到发证的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3、重度残疾人士到户籍地的残联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4、已满18周岁的在校中学生、大学、中专、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5、有条件的家庭可直接登录XX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首页“网上城居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6、社会保障卡缴费。

凡2008年度已参加城居保且人员无变化的续保家庭,若改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可直接拨打XX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按语音提示进入“业务受理功能”办理城居保续保手续。

五、2009年参保应注意什么问题?答:应注意以下问题:1、同一户籍内有多个家庭的,应拆分户籍;否则要求应参保的全部参保;2、由于同一户籍应参保人员全员参保,若挂靠他人户籍的,应迁回原家庭户籍,否则要与被挂靠户籍的家庭同时参保和同一存折扣缴保费才能参保;3、代扣城居医保的存折存款至少要比保费多10元左右(银行要求存折有一定存款余额),不然会造成扣款不成功;4、参保扣费成功后,不再受理变更和退费(如:增加人员参保、减少人员参保、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变动),要变更只能在下一年度作变更手续。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 萍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得到了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条件,全面落实“民生工程”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国政府逐渐加大了对医疗卫生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在推行和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推出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该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所以本文就现阶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内涵和特点进行了分析,探究了现阶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地解决问题的对策,希望能够促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更快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内涵;特点 中图分类号:C97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2-000039-02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内涵和特点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内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城镇居民中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民众为对象的,是党中央以及国务院为了进一步解决广大民众的医疗保障问题而推出的又一惠民制度,对于减轻民众的生活负担和经济压力,提高其生活水平和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相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色,首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强制性,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居民个人或者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缴费,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会给予适度的补助,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其次,其支付比例和其他形式保险的支付比例也有所不同,一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是75%,二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是60%,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是50%,第三,城镇居民的参保年限达到两年后,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会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管理形式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在组织管理中,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要充分的利用现有的服务管理体系,加强现代信息化技术管理和投入的力度,建立专门的医疗保险专业技术标准组织和专家咨询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范来强化自身的管理工作,切实达到为民众服务的宗旨和根本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进步。

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流程

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流程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制约机制,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根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流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流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就医。

参保人员门诊可在本人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本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单位”)就医购药;住院治疗或患规定病种门诊就医必须在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在市外就医需按规定分类别办理异地居住或长期驻外人员登记备案、异地转诊转院核准备案、市外急诊住院登记备案手续。

一、门诊就医(一)普通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病需门诊治疗时,可持《社会保障卡》(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持原《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到我市所有定点单位就医购药,医疗费可划卡结算,卡上资金不足时由个人现金支付。

门诊统筹制度实施后,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基本医疗保险证》,下同)至本人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卡结算或现金支付。

参保人员在定点单位划卡消费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委托承办银行与定点单位进行资金拨付。

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居住或长期驻外登记备案的,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门诊统筹等资金划入社会保障卡磁条区,可异地划卡结算门诊就医费用或提取现金使用。

(二) 特殊疾病门诊就医1、就医流程持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证》,下同)的人员(以下简称“特病人员”),就医时凭《社会保障卡》(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持《基本医疗保险证》,下同)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经办业务知识考试题库2019

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经办业务知识考试题库2019

一、判断题1.门诊特殊疾病可以随时申请办理。

(错误)2.门诊特殊疾病指参保人员患病后需长期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治疗可以在门诊进行,且医疗费用较高并根据有关规定可将门诊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疾病。

(正确)3.参保人员住院时不能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不可以住院治疗。

(错误)4.医疗保险康复医疗证可以随时申请。

(正确)5.参保人员自发《基本医疗保险康复医疗证》15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错误)6.参保人在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期间,可以重复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

(错误)7.参保人员在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的,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范围。

(正确)8.异地居住的特保人员应当选定当地一至两所公立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

(正确)9.医疗保险业务档案存放遵循先职工后居民、先市外后市内的原则进行。

(错误)10.意外伤害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意外伤害指参保人员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自然疾病等造成的身体伤害。

主要包括组织器官损伤、有毒气体中毒、食物中毒、溺水、电击等。

参保人员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残及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不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正确)1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调查核实意外伤害发生时间、地点及原因,指导患者或家属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支付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意外伤害”病种上传患者住院信息,并通知中国人寿进行医疗稽核。

(正确)12.发生意外伤害的参保人员需要住院治疗的,由经治医师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在入院12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并如实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原因,出具《住院证明》时注明“意外伤害”。

(错误)13.意外伤害住院稽核由中国人寿负责。

(正确)14.结核病可以申请办理居民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正确)15.在市内住院两次住院间隔时间不超过15天按照一次住院结算。

医保知识培训学习

医保知识培训学习

医保知识培训学习目录1. 医保制度概述 (2)1.1 医保制度发展历程 (2)1.2 医保基本制度架构 (4)1.3 医保类型及特点 (4)1.3.1 城镇职工医保 (5)1.3.2 农村居民医保 (6)1.3.3 城乡居民医保 (8)1.4 医保政策法规 (9)2. 医保基金运行及管理 (11)2.1 医保基金来源及构成 (12)2.2 医保基金支出方式 (14)2.3 医保基金管理体制 (15)2.3.1 基地管理机构 (16)2.3.2 会计监督体系 (17)3. 医保参保流程及权益 (19)3.1 参保类型及条件 (20)3.1.1 城镇职工医保 (21)3.1.2 农村居民医保 (23)3.1.3 城乡居民医保 (24)3.2 参保流程及注意事项 (25)3.3 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和义务 (26)4. 医保定点医疗服务 (27)4.1 定点医院选择及服务范围 (28)4.2 医保报销流程及费用报销 (29)4.3 医保卡使用及注意事项 (30)5. 医保纠纷处理 (30)5.1 常见医保纠纷类型 (31)5.2 后台申诉及处理流程 (33)5.3 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34)6. 常见问题答疑 (36)6.1 医保缴费制度 (37)6.2 医保报销范围 (38)6.3 医保卡挂失及补办 (40)6.4 医保争议处理 (41)1. 医保制度概述医保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通过立法形式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旨在通过分散疾病风险,减轻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医保制度通常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个层次。

基本医疗保险是医保制度的核心,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内容。

这些制度旨在通过共同分担医疗费用,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医疗保障的广覆盖和可持续性。

医保制度还涉及医保管理、医保支付方式、药品价格管理、医疗服务监管等多个方面。

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标准

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标准

日人社办发〔2021〕42号关于实行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治理的通知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发挥医疗保证对医疗效劳的监控作用,建立根本医疗保险对医疗效劳的监督评价体系,形成对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的鼓舞约束机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办公厅关于实行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治理的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1]1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治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自2021年起,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分级治理,包含尚未定级的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和其他基层医疗效劳机构。

此前已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治理的医疗机构,其评定结果可以作为2021年度分级治理考核的依据和参考,从2021年起统一过渡到分级治理;未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自2021年起按本通知中的有关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二、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指标定点医疗机构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医疗效劳协议履行情况,包含就医治理、医疗效劳质量治理、医疗费用结算治理、目录治理、信息系统治理、医疗保险根底治理及社会监督等。

根据《日照市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治理考核标准》〔附件1〕、《日照市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效劳中意率调查表》〔附件2〕,原则上经考核到达90分以上,每百人效劳中意率达90%以上的可评定为A级。

三、定点医疗机构分级与治理〔一〕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治理是对定点医疗机构按不同类别和级别分别确定评价内容和指标,并纳入履行医疗效劳协议的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将定点医疗机构分为四个等级〔AAA级、AA级、A 级、无级别〕,并实施相应的治理措施。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从A级起步,A级每年评价一次。

连续两次评为A级的,可参加AA级评定,连续两次评为AA级的,可参加AAA级评定。

日照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日照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日照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哪些大学的学生按政策规定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境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学制一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按大学生政策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目前,我市七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体育学院、济宁医学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日照电大、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可不受户籍限制,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学生整体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脸,个人只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由所在高校负责代收代缴保险费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日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校报盘系统”要求的格式将参保学生信息汇总录入后,将本校参保学生个人缴费资金、信息报盘连同相关材料报送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大学生缴费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参保登记和享受医疗待遇以学年为周期。

即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于每年的9月1日到10月31日,由高校统一组织,代收下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个人缴费部分,亦可按学制一次性收缴在校期间所有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医疗保险待遇自办理参保登记之月起享受,支付标准按医疗年度(自然年度)执行。

三、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可享受哪些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适当兼顾一般门诊医疗和在校学生的意外伤害医疗。

统筹基金支付设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是指参保居民住院或门诊大病“三个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时,首先个人自负的部分。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门诊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为400元。

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实际支付累计金额的上限,大学生为8万元。

(一)住院医疗待遇。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发生符合“三个目录”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为: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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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具体包括:(一)未成年居民。

托幼机构在册儿童、全日制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城区学校的在校学生及在册儿童不受户籍限制,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老年居民。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

(三)一般居民。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

居民居主参保居民的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标准、个人缴纳、政府补助是多少?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应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按年度缴纳下年度医疗保险费,享受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2009年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可于2009年4月30日前补办参保缴费手续,但仍需缴纳全年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后参保或续保的,须补缴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或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次年起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城镇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填写《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城市低保对象需同时提供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重度残疾人需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伤残证明等级不清的,由区县以上残联出具等级证明。

各街道(乡镇)的城镇居民,以村居为单位,统一组织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

在社区居住的城镇居民,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

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中办理参保缴费。

四、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可享受哪些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适当兼顾一般门诊医疗和在校学生的意外伤害医疗。

(一)住院医疗待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发生符合“三个目录”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报销比为: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

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3年,支付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提高5个百分点。

(二)门诊大病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经确认患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五种门诊大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在5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与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相同。

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三)一般门诊医疗待遇。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未发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参保居民,下一年度可享受门诊医疗补助。

一个年度内最高补助额为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40元,未成年居民20元。

(四)在校学生的意外伤害医疗待遇。

在校学生(包括在托儿童)发生的无责任人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其门、急诊费用100元以上部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1000元;住院治疗的按住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参照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照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全市执行统一的支付比例。

(一)药品目录。

国家制定的《药品目录》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参保居民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按规定比例报销。

使用“乙类目录”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自负10%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未成年居民(儿童)的目录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支付比例与成年居民相同。

对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中药品种,乙类药品按甲类支付比例全部纳入统筹范围。

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自付。

(二)诊疗项目。

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χ一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一刀、χ一刀)、微波刀治疗、心脏及血管造影Ⅹ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费用,体外震波碎石治疗、高压氧治疗费用,个人先自负20%。

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费用,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超过1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个人先自负20%。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费用,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手术费用,个人先自负10%。

心脏激光打孔和快中子治疗费用,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费用,符合转诊条件而采用网络远程会诊的费用,个人先自负20%。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1、服务项目类:①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②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定点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①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②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③各种健康体检;④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⑤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①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②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③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④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治疗项目类: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②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③近视眼矫形术;④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其他:①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②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三)医疗服务设施。

普通日床位费支付标准。

三级医院15元,二级医院10元,一级医院6元;急诊科病床按普通床位费标准支付,门、急诊简易床4元,输液床(椅)1元。

物价部门对以上收费标准调整后,支付标准随行调整。

监护病房费(CCU、ICU),个人先自负30%;层流病房床位费,个人先自负30%。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取暖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电炉费、微波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药引子费、中药材加工费、尸体存放费;膳食费、营养费;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六、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是如何规定的?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指参保居民住院或门诊大病“三个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时,首先个人自负的部分。

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400元、5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自第三次起不再设起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又称“封顶线”,是指“三个目录”内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上限,未成年居民8万元,其他居民5万元。

七、参保居民患病后如何办理住院与费用结算?参保居民患病需住院治疗的,持本人身份证和基本医疗保险证,可在本统筹区域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住院。

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须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居民的病情及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自负情况,适当收取住院押金。

出院时在治疗医院即时结算,结清参保居民按规定个人负担的费用,应由统筹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暂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定期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入院当日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八、如何申办门诊大病医疗证?参保居民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五种门诊大病需在门诊治疗的,填写《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证个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到代办机构申请办理,代办机构随时受理,于每月20日前汇总填写《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证申请登记表》报送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符合规定病种标准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发放《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证》,从次月起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持证患者确定一所综合或专科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

该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定期到本人选定的定点的医疗机构审核报销。

治疗其他疾病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九、参保居民如何办理转诊转院?参保居民需市外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就诊的二级以上或专科医院主治以上医师填写《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由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登记,经主管院长审查签字,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转异地三级医院。

经批准异地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探亲、旅游等外出期间发生的急诊留院观察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自负20%后,再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支付。

十、参保居民因探亲、旅游等外出期间发生急诊留院观察或住院如何办理医保手续?参保居民因探亲、旅游等外出期间发生急诊留院观察或住院时,可就近到当地乡镇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

入院三日内,患者或其亲属应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凡是未按规定备案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在异地如出现多个医院的医疗费用,须有同级医院之间或下级医院转往上级医院的转诊证明。

十一、异地居住和长期驻外的参保居民在异地住院需办理哪些手续?异地居住和长期驻外的参保居民,参保时需填写《日照市城镇居民长期驻外和异地居住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备案表》,参保居民可选定当地一至两所公立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在居住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按照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规定报销。

转居住地以外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负担20%。

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急诊住院和有转诊证明的除外)。

十二、参保居民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参保居民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有效费用单据并附《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出院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定期由代办机构汇总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十三、在校学生、在托儿童发生意外伤害如何报销?在校学生、在托儿童发生的无责任人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在门、急诊治疗的,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出具意外伤害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治疗终结后,持有效费用单据,门、急诊病历及处方,疾病诊断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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