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为加快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带头作用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管理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动态管理,保优汰劣”的原则,原则上每学年考核一次,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任职期均为三年。
二、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或受到其他专门表彰。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教学工作4年以上;近三年内获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利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两门(不含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核心课程。
4、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并且已经担任过或者正在担任本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或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动手操作能力,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显著,为学校取得过较高荣誉。
5、能积极更新教学内容,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6、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一篇必须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并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本人主编或者参编教材l部以上;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参加并完成一项地市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
7、主持创建新办专业或者能主持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工作。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选拔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能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广博的教育知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
3.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5. 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针对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目标: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其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
2. 培训方式:采取定期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3.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采取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4. 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果、教学成果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三、骨干教师职责与权利骨干教师应当承担以下职责和权利:1. 教学职责: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和方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2. 学术职责:参与学校学术研究工作,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做出贡献。
3. 管理职责: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政策提供建议和支持。
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备课、听课、评课等工作。
4. 权利:骨干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特殊待遇和福利,包括优先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等活动,优先获得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学术资源等。
四、骨干教师考核与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包括个人述职、教学成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和同行评价等方面。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三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是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保证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1. 具备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有相关幼儿教育工作经验;2. 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幼儿园教育教学大纲;3. 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了解幼儿的成长发展规律;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 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二、骨干教师选拔程序1. 宣传与申报:幼儿园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
教师根据选拔标准自愿申报,并提交个人简历和教学成果。
2. 选拔筛选:幼儿园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面试和演讲等环节。
面试由专家组进行评委评分,并结合教师的教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3. 终审公示:幼儿园对最终入选的骨干教师进行公示,接受幼儿园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议。
三、骨干教师培养计划1. 个别培养:针对入选的骨干教师,幼儿园制定个别培养计划,根据其发展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帮助,推动其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2. 集体培养:幼儿园组织骨干教师定期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和分享,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3. 社会培训:幼儿园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幼儿教育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供相应的学习机会和经费支持。
四、骨干教师激励措施1. 薪酬激励:对入选的骨干教师给予相应的薪酬奖励,体现其在教育教学中的贡献。
2. 职称晋升:幼儿园将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职称晋升挂钩,通过选拔成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可获得教育教学科研类职称的评定机会。
3. 精品课程研发:鼓励骨干教师研发和探索幼儿教育的创新方法和有效教学策略,将其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幼儿园的整体教学质量和知名度。
以上是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的一份典型内容,不同的幼儿园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目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4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指在学校中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管理的一套制度,旨在提高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下面将从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管理与评价和激励与发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1. 骨干教师的选拔标准骨干教师的选拔应以教学能力为核心,同时兼顾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带头人素养等方面。
选拔标准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以确保具备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脱颖而出。
2. 骨干教师的培训与提升骨干教师在选拔出来后,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研修,提升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培训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培训、专家授课、实践教学、研究讨论等多种方式,以满足骨干教师的个性化需求和专业发展。
二、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评价1. 骨干教师的管理学校应设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研组长组成,负责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指导。
领导小组要根据骨干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骨干教师工作计划,并对其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2. 骨干教师的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评价应该全面客观,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师德师风等方面。
评价过程应统一管理、科学公正,对骨干教师的工作进行及时反馈,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指导。
三、骨干教师的激励与发展1. 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通过加强激励手段,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激励手段可以包括薪酬激励、荣誉称号、职称晋升、学术交流和培训机会等方式,旨在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福利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满意度。
2. 骨干教师的发展通道学校应为骨干教师提供广阔的发展通道,鼓励他们参与学术研究、教师培训、政策制定等工作,提升其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此外,学校还应尊重骨干教师的专业选择,支持他们在教研、教学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给予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和奖励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教育教学的水平。
下面是一种可能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供参考:一、培养1.选拔标准: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特点:教学实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教育教学有独特见解,具备一定的课题研究能力和教研能力;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尊敬。
2. 培训计划:学校应制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包括教学方法培训、学科知识培训、教育教学理论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需求相结合。
3. 培训措施:学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如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等。
此外,还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或指导。
二、认定1. 评选条件:学校可以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制定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
一般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2.评选程序:学校应设立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评选程序应为公开、公正、透明,并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认定证书:学校应制定骨干教师认定证书,并依照一定程序对合格的骨干教师进行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三、奖励1.荣誉称号:学校可以设立一些荣誉称号,如“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对认定的骨干教师予以表彰。
2.奖励待遇:对于认定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待遇,如提高薪水、提供升职机会、提供优先参与专业发展项目等。
3.培养计划支持:学校可以向骨干教师提供特殊的培养计划支持,包括学术交流、研究项目拨款等。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可以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制定出更为科学和有效的办法,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骨干教师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

xx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培养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经。
为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作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骨干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富有创新精神,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称职以上。
3.评选范围(满足以下任一条):(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获取学位后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
(3)具有三年行业经历背景,且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
第二条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1.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量满足学院额定工作量要求,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2)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要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
从事基础课和公共课教学的教师至少担任2门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主干课,另一门可以为课程实践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顶岗实践管理、竞赛指导、就业指导教育等素质课程。
(3)教学质量较高,近三个教学年度内每年教学质量测评分均为良好以上。
2.产学研工作(满足以下任意两条)(1)近两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所从事专业(或高职教育理论)有关的学术论文四篇;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北京大学2008年版),以见刊时间为准。
(2)近两年正式出版本专业的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且本人是副主编以上,以出版时间为准。
(3)近两年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市级以上教改项目(已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者通过鉴定;(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近两年,获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名),获得市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参与者排名前三名)、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参与者排名前五名)。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评选条件1. 基本资格:参选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职称要求:参选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 教学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有出色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科研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项目,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 师德师风:参选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推荐: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学校。
3. 资格审查:学校教务处将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选教师符合条件。
4. 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展示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 公示名单:经过面试选拔出的骨干教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管理措施1. 绩效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以激励骨干教师不断进步。
2. 培训学习: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如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岗位交流:学校将鼓励骨干教师进行岗位交流,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术合作。
4. 晋升机制:学校将设立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晋升机会,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5. 奖励机制: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教育事业上的贡献。
四、其他说明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参选教师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骨干教师选拔评定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抓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扶植一批教学科研骨干人才,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主要从年龄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选拔(含聘任制教师),同等条件下,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优先。
二、评选条件1.热爱职业教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龄在三年以上,且具有高校讲师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
3.长期坚持教学一线工作,主讲过两门以上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达280课时,“双肩挑”教师达到规定工作量。
4.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良好,关爱学生,学生评价优良,且近三年内应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①获院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以上,或院级以上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②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八大赛事)和各种竞赛活动获省级三等奖以上;③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或主讲精品课的教师。
5.专业课教师需具备双师素质,且近三年有累计3个月以上行业企业专业实践经历,并能积极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较好服务。
6.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三年内达到下列条件中两项:7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8主持院级课题1项,或主持、参与(前3名)省级课题或横向课题一项,或主持、参与教研教改项目研究;9积极参与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与企业合作开发校本教材或编写专业课程讲稿1部,字数不少于3万字;10开出版与专业相关的著作1部。
三、评选程序1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年选拔一次,原则上每个专业按本专业教师总数的30%确定,最多不得超过5人;2 .教师自荐或系(室)推荐,并由各系(室)组织评议,在学院确定的名额比例范围推荐本专业的候选人;3 .候选人填写《学院骨干教师推荐表》,系(室)提出推荐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人事处、科研中心、纪检等相关部门初审;4 .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审;5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骨干教师和评审结果进行审定;6 .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最终审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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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运行机制,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适应中职学校教学特点和未来专业发展需要的中青年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围
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
选拔时,要着眼于教师梯队建设,并向学校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的教学科研人员倾斜。
已被学校评聘为专业带头人(或培养对象)的教师不参与骨干教师评选。
二、选拔比例
学校骨干教师总体比例应在教师总数的10%左右,骨干教师在评定时应考虑各专业的合理分布,同一课程的骨干教师数量不得超过两人。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
模遵守《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试行)》要求之条件,有良好的师德、
心理素质和奉献精神,敬业爱生,为人师表。
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关心集体,严于律己。
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业务精良,教学成绩显著。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现代信息素养,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指导教师团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方面成绩明显;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注重提高教育专业水平和技能。
(二)实践成绩突出,且必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比赛获得省级以上二等奖1项以上;
2.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教师竞赛三等奖1项以上;
3.近3年科技(科技发明专利或工程技术、应用技术等)成果获市县级及以上奖励并得到有效推广;
4.近3年承担省级科研课题(或为前2名主要参与者)并有阶段性成果;
5.近3年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与学科或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
6.近3年撰写的论文(教学案例、教学成果等)获省级以上奖励或编撰的教材、专著被省级以上出版单位正式出版。
(三)破格条件
近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一等奖选手的第一指导教师。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XXX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2、学科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排序后报组织人事部门。
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做出评审意见。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培养措施
1、在骨干教师培养期间,学校为每人每年提供2000元的培养经费,用于资助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修、学习、科研等活动,经费专款专用。
培养经费的支出须由学科负责人同意,组织人事科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2、学校积极扶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独立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研和科研课题,为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
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的教研、科研课题优先考虑;优先安排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或访问。
六、任期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出色完成教学任务,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中达至少一次优秀等次。
2、协助教学单位制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科研计划等,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3、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牵头完成一部学术专著或主编一部公开出版的教材。
4、聘任期作为主要承担者参与一项校级或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5、参与完成一门主干课程的录像课或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有较好的效果及推广价值。
6、每年至少面向学校师生作一次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或报告。
七、管理和考核
l、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聘任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三年期满,资格和有关待遇自行中止。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调离学校或从事与原教学岗位无关工作的,其资格自动取消,并终止其待遇。
2、骨干教师实行校学科两级管理,学校负责选拔与考核,学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学校和所在教学学科与骨干教师签订培养协议,每年组织对骨干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考核时先由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填写考核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由学科进行初审,再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考核容包括专业建设成果、教改成果、科研成果、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培养期满,经综合考核为合格者,发给相应证书。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申报人:
所在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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