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对象1.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
2.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根据其在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1. 教师资历要求:担任正式教师工作满5年以上。
2. 教师操守要求: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记录。
3. 教学表现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科研表现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 教研表现要求: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对教学改革有一定的贡献。
三、评选程序1. 提名:由教师自荐或其他教师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科研成果等)。
2. 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作为候选人。
3. 评议: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其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三级骨干教师。
4. 公示: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人都可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
5. 确定:公示期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四、评选标准评选依据教师个人的教学、科研、教研水平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评价: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材编写、教师教育等。
2. 科研成果评价:包括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经过同行评议的论文等。
3. 教研成果评价:包括编写教材、获得教研成果奖等。
4. 教学业绩评价:包括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情况、获得教学荣誉等。
5.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师悦纳能力、教学团队精神等。
五、奖励与认定1. 将评选出的三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师资库,并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 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提供晋升机会等。
六、评选周期1.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周期为一年。
2. 每年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评选,确保评选结果及时公布。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2篇)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引言骨干教师是一个学校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因此,在小学教育中,建立一套完善的骨干教师认定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包括认定条件、认定程序以及认定后的激励机制等。
第一章认定条件为了确保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需要明确一些认定条件。
骨干教师的认定条件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知识:骨干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熟练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工具,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 教学成果:骨干教师应有一定的教学成果,例如学生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教学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性教学方法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3. 师德师风:骨干教师应秉持高尚的师德师风,对学生负责,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并积极与学生家长合作。
4. 教育教学研究: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教育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中。
第二章认定程序骨干教师的认定程序应该是一种系统、科学、公平的评价过程,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1. 提交申请:教师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提交骨干教师认定的申请。
2. 审核材料:学校教育局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应负责审核骨干教师认定申请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专业证书、教学成果等。
3. 评审组成:学校应组建专门的骨干教师认定评审组,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和其他骨干教师组成。
4. 评审标准:评审组根据认定条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标准可以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成果等方面。
5. 面试评估:对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评审组可组织面试评估。
面试内容可以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困难解决等。
6. 最终认定:评审组根据面试评估和申请人的材料,综合评议并给出最终的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应公示,并向申请人发放认定证书。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模版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模版绪论: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持续提升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培养骨干教师的目标1. 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技能。
2. 培养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 增强教师的团队合作和教学领导能力。
4. 培养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二、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为了确保骨干教师的认定公正、公平、科学,根据教师的业绩和表现,制定以下认定标准:1. 教学成绩突出,学生反馈良好,具有高度的教育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2. 在学科教研活动中起到重要的带头作用,推动团队学习和相互促进。
3.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4. 被学生和同事普遍认可,以身作则,具备较强的师德师风。
三、骨干教师的培养途径1. 制定培养计划:根据骨干教师的个别需求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研活动。
2. 举办教学观摩活动:邀请骨干教师参观其他优秀教师的课堂,通过互相借鉴和交流,提升教学水平。
3. 组织专业培训:邀请学科专家和教育教学研究者为骨干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其学科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 参加教学比赛和科研项目: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比赛和科研项目,提高其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四、骨干教师的奖励机制为了激励骨干教师积极进取,根据其教学成绩和表现,设立以下奖励机制:1. 教学成果奖:根据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表现,评选出优秀教学成果,并给予奖励。
2. 学科带头人奖:鼓励骨干教师在学科教研中起到带头作用,评选出学科带头人,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 科研成果奖:根据骨干教师在科研项目中的成果和表现,评选出优秀科研成果,并给予奖励。
4. 荣誉称号奖:根据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杰出贡献,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结语:通过制定科学、公正、有效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将有助于发掘、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发展进程。
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认定和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认定和考核方案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确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课堂教学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发展”的宗旨,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教师队伍,为各个层面教师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特拟定个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认定和考核方案:一、认定范围: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骨干教师】(一)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
(二)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本学科教学时间不少于六年。
(三)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在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中获区级(含区级)以上、集团或学块内竞赛获等第奖。
(四)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能积极参与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较好。
(五)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撰写有质量的论文。
(六)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中起积极示范作用,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引领作用。
(七)如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可破格考虑。
【星级教师】(一)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的学历。
(二)任本学科教学时间不少于六年。
(三)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在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中获区级(含区级)以上、集团或学块内竞赛获等第奖。
(四)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能积极参与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较好。
(五)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撰写有质量的论文。
【新秀教师】(一)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
(二)任本学科教学时间为五年以内。
(三)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四)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教学效果较好。
(五)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参与并开展课题研究。
三、认定办法和程序:(一)校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每三年认定一次;(二)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或年级组推荐、学校审定”相结合的方式,校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2023年骨干教师认定办法

骨干教师评定暂行办法为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专业精湛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市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原则1.坚持“师德高尚、专业过硬”的人才评定标准,切实发挥骨干教师稳定和激励教师从教、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导向作用。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
3.坚持动态调整、任期管理的原则。
区县每年认定一次,按各学校(单位)教师数10%的比例确定人数。
骨干教师任期3年,任期有效。
二、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2.取得相应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学科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获得本周期继续教育合格证。
3.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少先大队辅导员、团组织书记、德育(思政)主任3年以上,或担任社团辅导5年以上,完成育人工作任务,班级管理经验丰富。
区县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人员工作满5年。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
近3年来教育教学满工作量,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师生认可。
5.工作满5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专业条件(需同时满足8项条件中的4项)1.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
近5年内在区县级教学大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同类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自治区级同类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教龄十五年以上承担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2.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近5年参与或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
或近 5 年内在市级以上正式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
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范本

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范本引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骨干教师是一支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教师队伍。
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骨干教师认定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制度进行详细规定。
一、定义和要求1. 小学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突出的业务水平、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2. 小学骨干教师认定的要求如下:(1)具备坚定正确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全面发展;(2)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3)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1)骨干教师认定由学校进行组织,教师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2. 自查自评(1)教师按照规定填写骨干教师认定的自查自评表;(2)自查自评表包括教学观点、教学能力、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内容。
3. 校级初审(1)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校级初审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和评价等。
4. 课堂观摩(1)骨干教师候选人需进行教学实际观摩;(2)观摩过程由学校骨干教师认定小组组织,以课堂观摩、教学案例分享等形式展开。
5. 专家评议(1)由专家评委对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评议;(2)评议内容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师德师风等。
6. 组织表决(1)学校骨干教师认定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自查自评表、课堂观摩评价和专家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评议;(2)小组成员进行评议表决,最终确定骨干教师认定名单。
三、认定结果和保障1. 认定结果(1)骨干教师认定结果将向全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认定结果分为优秀骨干教师和骨干教师两个级别。
2. 保障措施(1)优秀骨干教师将享有晋升、激励和待遇加薪等优惠政策;(2)骨干教师将得到学校领导的重点培养和支持,并优先安排参与研修、交流等教育教学活动。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引言:教师队伍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校级骨干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具有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
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校级骨干教师,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一、认定标准校级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如下:1.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水平高,学科知识扎实,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成果,经常获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2.教务能力:具备较强的课程设计和教材开发能力,善于组织教研活动和教学研讨会,对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有一定的贡献。
3.教风师德: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操,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学生德育教育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4.教学研究和成果:善于开展教学研究,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和教改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学术影响力。
二、认定程序1.初评:学校成立由教学副校长、年级组长、科任老师组成的认定小组。
认定小组依据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成绩,对资格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步评定。
2.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准备认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展示、教学反思等,向认定小组递交。
3.综合评定:认定小组依据教师的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初步认定名单。
4.公示: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受到质疑的教师可向认定小组提出申诉,认定小组对申诉进行审核。
5.最终认定:认定小组根据申诉情况重新评定,经过讨论决定最终认定名单,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6.认定结果通知:学校将认定结果通知每位教师,并在学校网站、校园通告栏等处公布。
三、认定周期和频率1.认定周期: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即2024年为本次认定周期。
2.认定频率: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确保认定名单的及时更新。
结语:通过制定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旨在选拔出学校优秀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更好的教育典范。
福州市骨干教师认定条件

福州市骨干教师认定条件骨干教师是指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教学能力的教师。
福州市骨干教师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育背景和学历要求骨干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学历,通常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此外,还需要具备相关教育专业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二、教学经验和业绩要求骨干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通常要求在教学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如五年以上。
此外,还要求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如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比赛的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教学论文等。
三、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要求骨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并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
此外,还要求骨干教师的教学效果显著,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能力明显提升。
四、教学研究和教育创新要求骨干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和教育创新能力,能够通过教学研究和教育创新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此外,还要求骨干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教育创新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如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教育论文,参与过一定数量的教育项目等。
五、师德和职业素养要求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素养,能够以身作则,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此外,还要求骨干教师具备团结协作的精神,能够与同事和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六、考核和评定要求骨干教师的认定通常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核和评定程序来完成。
具体的考核和评定内容包括教学演示、教学观摩、教学反思、教学案例分析等。
通过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认定。
总结起来,福州市骨干教师认定条件主要包括教育背景和学历要求、教学经验和业绩要求、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要求、教学研究和教育创新要求、师德和职业素养要求,以及考核和评定要求。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教师才能被认定为福州市的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的认定不仅是对教师个人的一种荣誉,也是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通过认定,可以进一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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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与认定
(一)认定标准
1. 本认定标准只适用于本校在编中职教师。
2. 骨干教师每两年认定一次(市.县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认定)。
名额为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名,其他学科3名。
3.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
各学科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考评小组负责认定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
(二)认定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济村中心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两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知道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在校园公示3天。
公示期间,学校.学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 认定审定。
公示结束后,由各学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
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
3. 公示。
学校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后,在校园进行公示5天。
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公布。
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并发给聘书。
(三)认定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已评)。
4.近三年至少有一次中职循环教学经历。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教师所带班级的中考或学年成绩的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全县三分之一名次)。
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
6.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
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教师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科组的认同度低于90%的,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80%的不能上松)。
7.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年每年均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课以及教师认定.专题讲座。
8.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校能起示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
且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
(1)近三年主持校级以上(或参加县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三年所主持的课题参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达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以上奖励;
(3)近三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县级以上奖励,且其为第一创作人;
(4)近三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或获县级以上教学论文认定奖励,包括中考题例或案例。
不包括论文汇编)。
(5)近三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比武比赛或县级以上奖励;
(6)近三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
1.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2.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
3.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作用。
积极承担示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二)义务
1.骨干教师每年在学校(教研组)以上围评课不少于15节,每年在学校以上围示课不少于4节。
2.在学校(教研组)以上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
3.应公开教学资源。
每个单元教学授课前在学校学科资源网上传所有教学设计和单元训练。
4.主动承担科研课题。
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要分别承担校级.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认定中获奖(不含汇编)。
5.积极协助本校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
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青年教师或薄弱教师应在两年分别在学校以上教学比武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三)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或校际交流。
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质量做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县级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
4.学校支持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积极宣传推广他们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他们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5.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任职期间,可在绩效中享受每月50元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享受交流活动的机会,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的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1.建立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均需重新申报.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2.建立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
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停发其当年津贴;学校教务处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及时报告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