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商业性债权转股权登记问题简述(范本)
债权转股权合同范本(模板)

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鉴于:1.丁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现经本合同各方同意,将甲方对丁方的借款转为对丁方的股权出次。
2.甲方从现有股东处受让股权,成为丁方的新股东,甲方与丁方之间已达成的借款关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消灭。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为甲方对乙方的股权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债权确认各方共同确认:丁方于【】年【】月【】日收到甲方的出借款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万圆整),借款期间无利息约定。
第二条债权转股权1.各方共同确认:丁方上列收到的甲方的出借款全额转为甲方对丁方享有的股权。
2.甲方股权的取得方式为通过从乙方、丙方分别受让取得。
3.乙方现有持股比例为XX%,将其中的X%转让给甲方;丙方现有持股比例为X%,全部转让给甲方,丙方不再作为丁方的股东。
4.债权转股权完成后,丁方的股权构成为:甲方:出资XX万元,股权比例为XX%;乙方:出资XXXX万元,股权比例为XX%;第三条费用承担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由丁方负担。
第四条股权变更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即作为丁方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责任。
2.本合同生效后,丁方负责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方应予协助。
第五条争议解决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XX 仲裁委员会,适用该会仲裁规则,在XX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1.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首部为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双方有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文件、司法文书等送达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完成通知义务。
(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捺印):日期:乙方(签章捺印):日期:丙方(签章捺印):日期: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
债权转股权简单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股权简单协议书范本一、协议背景本协议由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就债权转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协议内容1. 债权转股权甲方同意将其对乙方的债权转化为乙方的股权,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股权。
具体转股权的数量和比例如下:(在此填写具体的转股权数量和比例,例如:甲方将其持有的债权转化为乙方公司总股本的10%)2. 转股权的行使2.1 甲方同意将其债权转化为普通股股份,享受与其他普通股股东相同的权益和待遇。
2.2 乙方同意在甲方债权转股权生效后,将相应的股份登记在甲方名下,并提供相应的股权证明文件。
3. 转股权的约束3.1 甲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后,不得再以债权形式向乙方追索。
3.2 甲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后,不得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经乙方同意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协议生效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5.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7. 协议终止7.1 本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在此填写可能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例如: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债权全部清偿等)7.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清算义务。
三、协议签署本协议以电子签名形式签署,甲方和乙方均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愿意履行其中的义务。
甲方(债权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债权转股权简单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
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债权转股权合同范本

债权转股权合同范本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拥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双方为优化财务结构,实现互利共赢,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对乙方的债权转为对乙方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债权情况1.1 甲方对乙方拥有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1.2 甲方债权的产生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甲方债权的期限:自【年】年【月】月【日】起至【年】年【月】月【日】止。
二、债权转股权2.1 甲方同意将其对乙方的债权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转为乙方的股权。
2.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债权转为股权,并同意甲方成为乙方的股东。
2.3 转股后,甲方持有乙方【】%的股权,具体股权比例以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三、股权权益3.1 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享有乙方股东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资产分配、优先购买权等。
3.2 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承担乙方股东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义务、亏损责任等。
四、股权转让手续4.1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债权转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4.2 乙方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书。
五、违约责任5.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双方应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如因法律法规变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范本(债转股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范本(债转股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债转股基本成为企业在遭遇流动性资金紧张和债务压力时的一种自救行为。
实务中,对于什么样的债权可以实施债转股、债转股是否需要评估等问题,也是债转股操作过程中不得不关注的事项。
一、不是所有债权都能够转为公司股权债权基于其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特性,以债权作为出资符合《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十七条对于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属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债权作为出资并不存在基本法律层面的障碍。
但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成为可转股债权,对此,《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23)明确规定可转为股权的债权仅限于以下三类:可转股债权1.合同之债•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裁判文书确认的债权•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或仲裁机构裁决确认的债权。
3.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确认的债权•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合同之债”必须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以货币给付为内容的双务合同之债,如购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对于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形成的合同及劳务、保险等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需排除在可转为股权的债权之外。
此外,作为出资的债权必须是真实、合法、清晰且没有争议或纠纷的债权。
二、债权出资中的评估不可否认,债转股在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的同时也有可能产生软化企业贷款约束、诱发赖债逃债、转嫁风险等负面效应,为确认债权出资的真实性和债权的价值,对债权出资履行评估程序是否必要这一问题,亦成为债转股操作过程中需要探讨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债权转为股权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为股权协议书范本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拥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乙方因经营需要,希望将该债权转为对乙方公司的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债权确认1.1 甲方确认对乙方拥有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确认上述债权的存在,并同意将其转为股权。
第二条股权转换2.1 乙方同意将其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甲方,以抵消甲方对乙方的债权。
2.2 股权转让的具体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价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评估确定。
第三条股权登记3.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自股权登记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2 乙方应保证所转让股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并保证无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变更、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7.2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债权转股权协议 合同范本

债权转股权协议合同范本《债权转股权协议》甲方(债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乙方为解决债务问题并优化其股权结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对乙方的债权转为乙方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债权债务确认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利息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本息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2. 双方确认,上述债权债务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二、债权转股权方案1. 甲方同意将其对乙方享有的上述债权全部转为乙方的股权。
2. 转股后,甲方成为乙方的股东,持有乙方______%的股权。
三、股权的相关约定1. 甲方转股后享有的股权与乙方现有股东的股权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甲方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向甲方出具股权证书,并将甲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等相关信息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四、公司治理1. 甲方转股后,有权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参与乙方的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
2.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股东会,对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陈述与保证1. 甲方保证其对乙方的债权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范本债权转股权协议书甲方:(债权人)姓名/名称:住所:证件类型及号码:乙方:(债务人)姓名/名称:住所:证件类型及号码: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债权关系,甲方有权进行债权转让,并乙方同意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一、债权转股权范围1.1甲方现持有乙方应偿还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债权金额】元,债权转换为【股份数量】股乙方股份。
二、协议约定2.1 甲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债权没有被法律法规禁止转让或未得到债务人书面同意。
2.2 甲方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债权转股权的通知书和债权转移凭证。
2.3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领取申购股票。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领股的,甲方有权再以其他方式处理该等股份。
2.4 乙方在领取股票时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若未付清应付款项,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5 本协议生效之前,如乙方已经转移或质押其应付债权,则乙方应及时提前通知甲方。
三、法律责任3.1本协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争议,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处理。
3.2如因债权转股权协议的执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生效和终止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在本协议生效前,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终止或解除该协议。
4.3在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能履行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保留解除协议的权利。
五、未尽事项5.1在本协议未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本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本协议如有补充、修改,应由双方经过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
六、协议效力6.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订立的,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或签字):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范本甲方(债权方):[甲方全称]乙方(债务方):[乙方全称]丙方(目标公司):[丙方全称]鉴于:1. 甲方对乙方享有合法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2.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的股权转让给甲方,以偿还上述债务。
3. 丙方同意接受甲方成为其股东,并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现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债权转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债权确认1.1 甲方对乙方的债权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该债权真实、合法、有效。
1.2 乙方确认上述债权,并同意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偿还该债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2.1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具体比例]%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2.2 股权转让后,甲方成为丙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3 股权转让的具体比例、价格及其他条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定。
第三条债权消灭3.1 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甲方对乙方的债权即告消灭。
3.2 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上述债权,乙方也无需再向甲方偿还该债务。
第四条股权变更登记4.1 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具体时间]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4.2 甲乙双方应协助丙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违约行为涉及金额的[具体比例]%。
5.2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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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商业性债权转股权登记问
题简述(范本)
The contract is the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nd binding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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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商业性债权转股权登记问题
简述(范本)
导语:合同就是对签订双方的一种保障,如果发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凭借这个合同协议书,到这个法院去起诉,或者去申请仲裁,来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只要条款没违反法律意思,是双方意思自治体现就是有效的。
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商业性“债权转股权”能否出资、怎样登记的问题,目前仍有不同意见,现对其简约分析,仅供在工作中择其参考!
一、关于债权转转股权的法理依据
1、xx大报告系统提出了债权转股权的理论;
2、合同法中要约与承诺的理论。
债权转股权具有合同的本质特征。
债权转股权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自愿行为、是一种设立权利义务的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是合同更新而非合同变更。
债权转股权是商事法律行为,是商事主体依据自己的意志,为追求营利,依法实施的市场交易行为。
作为商事法律行为,债权转股权必须遵循经济规律,依照法律和根据市场要求进行,才能达到债权转股权的根本目标。
债权转股权是当事人双方利益均衡的行为;
3、《公司法》及其《登记条例》关于出资形式的规定。
其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
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4、《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国经贸产业[1999]727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8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94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其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
8、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规定(XX年)。
其第十项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公司登
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就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作出规定以前,股东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经境内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实缴出资时,还必须经境内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由此可以看出,除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以外,股东以其他财产出资的,只要经过法定的评估、验资程序,就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这使得公司“债转股”的登记管理更加明确化;
9、《企业财务通则》中的规定(XX年)。
其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
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
列示的上述规定可能不够全面,目的是为了方便同仁进一步学习研究、工作参考使用。
上述政策及法律、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从各个方面对债权转为股权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虽然主要是政策性债转股的规定,但是有些也同时包含了商业性债转股的规定,并对商业性债转股有参照的法律效力。
二、关于债权转转股权的常见种类
1、根据是否属于国家财政资金,可分为政府债权转股权和非政府债权转股权;
2、根据是否属于国家商业银行的资金,可分为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和商业性债权转股权;
3、根据是否属于存量资产还是增量资产(金),可分为存量资产债权转股权和增量资产转股权;
4、根据是属于可转换债权还是资本公积,可分为可转换债权转股权和资本公积转股权;
5、根据企业登记过程的不同情形,可分为设立时的债权转股权、经营中(购销往来款,仅指直接负债)的债权转股权和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股权;
偶做上述分类,未必正确或者合理。
仅是给一个多思考的角度而已。
另外,还可作其它情形的分类。
三、关于债权转股股的登记观点
由于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有相对具体的规定,在登记中有比较相对明确的操作要求,所以对此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可以依法进行登记无异。
现在主要是商业性债权(包括存量资产债权、其他业务往来款债权、破产重整债权)能否转股权的问题如果能够转怎样登记的问题
目前,公司登记机关对商业性债权转股股这一出资形式持
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是可以依法予以登记,因为现行《公司法》对债权转股股这一出资形式虽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没有作出明确的禁止或限制,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债权可以转作股权。
根据对私权利“非禁即准”的原则,就应当进行登记;二是有的公司登记机关规定不能登记,认为现行的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对债权转股权这一出资形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对股东出资形式的界定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公司法》仅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进行了说明。
根据对公权力“非法定则禁止”的原则,不能进行登记。
当前,有些省结合登记实践和融资实际,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明确了可以进行债权转股权,但是有些还没有作出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股权出资登记的具体规定。
由此可见,作为公司登记管理基本依据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债转股、股出资”这种投资形式没有作出限制。
偶认为,不能因为债权转股权这一股权形成的特殊性,就否认其作为出资方式。
债权转股权是意定行为,股权出资登记是申请行为。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并没有把这个权利仅授权工商一家,而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且工商部门和有关部门已经就有关情形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且债权转股权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已经成熟,上
述所列示的法理依据,均有较为具体的规定。
总上,股权虽然不同于债权,但二者同属财产权,属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是可以评估作价,同时也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股权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债权完全可以经过评估后作价投资于公司,成为公司股权。
商业性债转股,一般仅指存量资产的债转股,并且双方合意一般都存在折股比例,最大比例为1:1,而债多股多是相对的。
在现实生活中,债转股的方式已经被司法普遍认可,且债转股不是采取登记生效主义,而是才登记对抗主义!债权人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某项债权转为对债务人新的投资,即增加了股本和股东人数,从而增加债务人的注册资本,在总量上的确是增加了债务人的注册资本,但是在会计的损益处理上,可以根据约定折股比例,以便减缓在无人注册资本的增幅。
上述明示的系列法理依据,对债权转股权这种出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因此,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公司登记机关就应该进行登记。
四、关于债权转股股的务实操作
工商机关如何对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即申请材料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其中的关键点无非涉及股东的变更登记及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因此,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并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全面审查登记申请的材料是否齐全和有效的同时,应着重把握和审
查以下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各自的股东会决议。
重点审查决议内容是否明确公司股东同意以债权转股权作为投资;二是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股权的协议或者合同。
重点审查协议或者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三是存量资产或者破产重整资产的评估报告。
重点审查资产评估报告是否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所出具,以及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依据、折股比例、评估结论;四是存量资产或者破产重整资产的验资报告。
重点审查验资报告是否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内容是否反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涉及评估的其它情况。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