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防尘系统设计
2018《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_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8

2018《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_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8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防烟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2 自然通风设施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4 排烟系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防烟分区4.3 自然排烟设施4.4 机械排烟设施4.5 补风系统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5 系统控制5.1 防烟系统5.2 排烟系统6 系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进场检验6.3 风管安装6.4 部件安装6.5 风机安装7 系统调试7.1 一般规定7.2 单机调试7.3 联动调试8 系统验收8.1 —般规定8.2 工程验收9 维护管理附录A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附录B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附录C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D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E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附录F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G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本标准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对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标准有特别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1.0.3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结合建筑的特性和火灾烟气的发展规律等因素,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有关准入制度的产品。
1.0.5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防烟系统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或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的系统,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GB 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2019-6-1实施)

6.4.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装置应采取防止发生摩擦、碰撞的措施。 6.4.2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设置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等防止杂物进入
的设备或设施。
6.4.3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钦、铅等金属粉未或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未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6.4.4 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应采用与动火作业相同的安全措施。 6.4.5 粉尘输送管道中存在火花等点火源时,如与木质板材加工用砂光机连接的除尘风管、纺织梳棉
GB 15577 — 1996 、 GB 15577 — 2007 。
I
— GB 15577 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 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千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麻)设备除尘风管等,应设置火花探测与消除火花的装詈。
6.5 惰化
6.5.1 在生产或处理易燃粉末的工艺设备中,采取防止点燃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时,宜采用惰化
技术。
6.5.2 对采用惰化防爆的工艺设备应进行氧浓度监测。
6.6 灭火
6.6.1 6.6.2 6.6.3
灭火应符合消防相关规定要求。应根据粉尘的物理化学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 不应采用引起粉尘飞扬的灭火措施和方法。 对千金属粉尘和与水接触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粉尘,不应采用水基灭火器和水灭火。
6.2.2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电机外壳、传动轴、加热源等),其表面最高允许温度应低千相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设计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设计扬尘是施工现场常见的环境问题之一,对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大。
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环境与人体健康,需要设计一套专项方案。
1.扬尘源识别和分类:在施工现场中,需要对扬尘源进行识别和分类。
常见的扬尘源包括土壤开挖、材料装卸、拆除建筑物和机械挖掘等。
根据扬尘源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工作区域划分:将施工现场根据扬尘源的位置和性质分区划分,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例如,可以将挖掘土壤的区域和材料装卸区域划分为封闭区域,减少扬尘的扩散。
3.水雾降尘系统:在扬尘源附近设置水雾降尘系统,通过水雾的喷洒来降低空气中的扬尘含量。
可以使用高压水雾降尘系统或者喷淋设备。
水雾粒子可以吸附空气中的颗粒物,有效降低空气中的扬尘浓度。
4.覆盖和封堵措施:对于扬尘源无法进行封闭的情况,可以采取覆盖和封堵措施。
例如,对于堆放的土石方料堆,可以采用防尘布或防护罩进行覆盖;对于拆除建筑物的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可以采用防护网或者遮挡板进行封堵。
5.草皮覆盖和绿化处理:在施工现场中可以进行草皮覆盖和绿化处理,通过植物的根系和叶片吸收和截留扬尘颗粒。
可以选择适合施工环境的植物进行种植,增加绿化覆盖率,减少扬尘产生和传播。
6.清扫和洗刷措施:定期进行扬尘控制区域的清扫和洗刷,包括道路、场地、设备等。
清扫和洗刷可以有效地将落地的扬尘颗粒清除,并保持环境的清洁。
7.呼吸防护设备:对于施工人员,可以配备呼吸防护设备,如口罩或面具,以减少吸入空气中的扬尘颗粒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呼吸防护设备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扬尘情况和工作人员的需求进行选择和配置。
8.定期监测和评估: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空气质量的监测和评估,评估扬尘控制措施的效果。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控制措施,确保扬尘控制的有效性。
以上是一套针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专项方案设计,通过对扬尘源的识别和分类,采取水雾降尘、覆盖和封堵、草皮覆盖和绿化、清扫和洗刷、呼吸防护设备等多种措施,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GB15577-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附符合性评价表)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2018-11-19发布2019-06-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36.15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GB/T24626耐爆炸设备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2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4惰化: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5抑爆: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6隔爆: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超洁净化设计标准规范2018

超洁净化设计标准规范2018超洁净化设计标准规范是指在特殊要求的场所中进行洁净化设计,以满足其特定的环境要求。
下面是一份700字的超洁净化设计标准规范:1. 超洁净化场所选择1.1 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要求确定超洁净化场所的位置和面积。
1.2 超洁净化场所应远离噪音、振动和污染源,并具备良好的空气循环条件。
1.3 超洁净化场所的地面应平整,无积尘、开裂和渗漏情况。
1.4 超洁净化场所应具备良好的排水系统,以确保地面清洁和干燥。
2. 超洁净化设施设计2.1 超洁净化场所应具备适当的进出口通道,并设立空气锁,确保洁净室在工作状态下保持洁净。
2.2 超洁净化场所的墙面、天花板和地面应选用易清洁的材料,确保表面光滑,无粉尘积聚。
2.3 超洁净化场所的门窗应具备可靠的密封性能,排除外界污染物。
2.4 超洁净化场所应具备风淋室和过渡室,以确保操作人员和物料进入洁净室前的洁净度。
3. 超洁净化空调系统设计3.1 超洁净化空调系统应满足洁净室内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和风速要求。
3.2 超洁净化空调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空气过滤功能,选用高效过滤器,确保洁净室内的颗粒物浓度低于规定标准。
3.3 超洁净化空调系统应采用无振动无噪音的风机和风管,确保洁净室内外的振动和噪音低于规定标准。
3.4 超洁净化空调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空气循环功能,以保持洁净室内的空气流动和均匀度。
4. 超洁净化设备配置设计4.1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配置适当的超洁净化设备,如洁净工作台、洁净工作箱等。
4.2 超洁净化设备的材料应选用耐腐蚀、易清洁、无粉尘积聚的材料,以确保设备的洁净度。
4.3 超洁净化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考虑操作人员的工作需求,并满足排气、排废和排污的要求。
5. 超洁净化操作规范5.1 操作人员应穿戴合适的洁净服,并经过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洁净室的相关要求。
5.2 操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使用,防止人员对洁净室内部环境造成污染。
5.3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超洁净化操作要求。
矿井防尘系统设计

矿井防尘系统设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因此,特编制本防尘系统设计。
一、水源与供水形式的选择(一)矿井防尘系统的水质要求1. 井下消防、洒水及一般设备用水标准见表1。
表1 井下防尘系统水质标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悬浮物含量 不超过30mg/L 2悬浮物粒度 小于0.3mm 3pH 值 6—9 4碳酸盐硬度 不超过3mmol/L 5 大肠菌群 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2.特殊设备用水按设备厂家提供的水质标准。
(二)供水水源选择东部井利用水源井供水,西风井利用水厂供水。
东部回风井地面建有2座200 m 3及1座200 m 3水池,西风井地面建有2座200 m 3水池。
(三)防尘供水形式的选择防尘供水形式是开展防尘工作的基础。
供水形式的确定取决于水源。
现场采用的有以下几种形式:1.利用井下水为水源的静压供水 图1 矿井水源的静压供水系统1—地面净水池;2—水泵;3—井筒;4—供水管;5—井底水仓4 3 2 1 5井下水源可以是巷道的水沟水、淋帮水或含水层水。
因水源不同,这种供水系统又可分为:1)用井下排水泵将井底水仓中的水排至地面水池,通过沉淀过滤处理后的清水经输水管网送至各用水地点。
如图1 所示。
储水池设在地面,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一班的耗水量。
水池标高的选择,应满足用水点水压要求及考虑管材设备的耐压强度。
有时地面水池距离井底高差太大,需要采取降压措施,。
这种供水形式的优点是水压稳定,便于管理。
2)收集井下淋帮水、裂源水,汇于集水池中,用专用水泵将水送至地面,然后经管网送至井下各用水点。
如图2 所示。
该系统取水方式与前一种情况类似,但淋帮水、裂源水比井下水仓水的水质要好得多,一般不需要沉淀或过滤。
只是需要有淋水、裂隙水条件的矿井方可采用。
主要优点是水压稳定,水质较好,管理方便。
3)收集上水平的巷道淋帮水或裂源水于集水池中,充分利用上图3 上水平巷帮淋水供下水平使用 1—总回风大巷;2—集水池;3—水管; 4—上山(或斜井) 1 2 3 4 3 4 下水平 上水平 图2 巷帮淋水源的静压供水系统1—地面净水池;2—井筒;3—供水管;4—淋水巷道;5—集水仓 3 251 4水平上存在的一定高差,作为下水平使用的静压供水水源,形成供静压供水系统。
HJ75_2018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方案设计和HJT75_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
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和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是前提条件。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
在现场和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和转换要求。
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
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a项。
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斜梯(高于2米)和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
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
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煤矿智慧防尘系统建设设计方案

煤矿智慧防尘系统建设设计方案煤矿是一种充满危险和污染的工作环境,由于矿工长期暴露在粉尘中,会引发呼吸系统疾病等健康问题。
为了有效防止煤矿粉尘对矿工的危害,提高矿工的工作环境和健康安全水平,煤矿智慧防尘系统应运而生。
一、智慧防尘系统的构成1. 粉尘监测系统:通过布置在煤矿各个关键位置的粉尘传感器,实时监测煤矿工作区域的粉尘浓度和污染情况。
传感器将采集的数据传输给控制中心,以便实时监控和分析,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2. 粉尘治理系统:根据粉尘监测结果,系统会自动启动粉尘治理设备,如除尘器、喷水装置等,进行粉尘控制和净化工作。
通过粉尘治理系统的智能化管理,可以实现粉尘浓度和污染物排放的实时控制。
3. 人员监管系统:通过设置摄像头和智能识别技术,对煤矿内的人员进行动态监管和追踪。
系统可以自动识别矿工的面部特征,并通过身份识别系统实现对矿工的准确记录和跟踪。
这样,一旦发现有矿工未佩戴个体防护设备或其他安全问题,系统会发出警报并以图像形式记录下来,方便后续管理。
4. 安全预警系统:智慧防尘系统还将配备安全预警功能。
一旦检测到异常情况,如粉尘浓度突然增加或设备故障等,系统将自动发出警报,并向控制中心发送报警信息,提醒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和疏散工人。
二、智慧防尘系统的优势1. 实时监控:通过传感器和监测设备,智慧防尘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煤矿的粉尘浓度和污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有效降低矿工暴露在粉尘中的风险。
2. 智能决策:系统具备智能决策能力,能够根据监测数据自动控制粉尘治理设备,并生成报警信息,提醒管理人员采取措施。
减轻了人工监测和决策的负担,提高了安全管理的效率。
3. 自动化管理:智慧防尘系统可以自动记录和追踪矿工的工作状态和行为,有效监督和管理,减少矿工违规行为和事故发生的概率。
同时,系统可以自动处理异常情况,提高煤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提高工作效率:智慧防尘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减少了人工操作和监测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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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尘系统设计目前我矿开采煤层为19b、23、23a号煤层,根据《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及《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19b、23、23a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结论:19b、23、23a号煤尘均有爆炸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建立健全防尘洒水系统,防止各种灾害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矿井防尘系统设计;一、矿井交通位置、隶属关系(一)交通位置:板石一井井田位于吉林省东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境内,行政区隶属珲春市板石镇。
其地理座标为东经:130 °15′ 56″至130° 20 ′42″,北纬42° 45′ 55″至42° 49′33″。
珲春至图门的铁路于1996年6月份正式通车。
矿区铁路专用线与国铁图珲线的七户洞车站接轨,矿区专用线全长14.45Km,己建成通车,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二)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板石煤矿的主管企业为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国有企业。
二、矿井开拓、开采情况矿井为三条入风斜井、一个回风立井,采用-480m、-585m两个水平上下山开采的开拓方式。
-480m水平主、副、新副三条井筒坡度均为25°。
主井长1223m,安装有B1200型钢丝绳芯强力皮带运输机。
专用提升煤炭兼少量入风。
副井、新副井长度为1230m,安装有JK-3.5/30E矿用提升绞车一台,负责通风、排矸、运送物料兼入风。
-480m、-585m水平井底车场附近均设有水仓,中央变电所及泵房。
目前,矿井主要有2个生产采区,1个开拓采区,生产采区为:一采区、五采区,开拓采区为:六采区;板石煤矿现有3个采煤工作面,7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分别为:52301综采面、523a05综采面、119b06综采面;掘进工作面分别为:52307运输顺槽、52307回风顺槽、523a01运输联巷、-480东翼回风巷、-480东翼皮带巷、62301回风顺槽、62301运输顺槽。
三、矿井用水量板石一矿工业场地生产、生活用水量为724.84m³/d,井下消防洒水水量为1433.97m³/d,全井总用水量为2158.81m3/d 。
四、矿井主要产尘点井下机采、机掘、装载、卸载、转载、钻眼、爆破、支护、支架、巷道翻修、行走等工序是生产性粉尘的主要来源;粉尘主要存在于采掘工作面、转载点、巷道翻修等地点。
五、给水系统(一)工业场地给水系统水源水→井下消防洒水水池→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工业场地采用环状给水管网,生产、生活及消防共用给水系统。
平时生产、生活和室内消防用水的水量和水压由水塔和日用消防水泵来保证。
管网中按规定设地下式消火栓。
(二)日用消防水池容量室外消防水量为20l/s,火灾延续时间为6h。
Q=Q1+Q2Q1—调节容量Q2—消防贮量Q=724.84×20%+20×3.6×6=577m³选600m³圆形水池一座(三)水塔水塔的容量W=W1+W2W1—调节量,取最高日用水量的8%W2— 10分钟室内消防水量W=724.8×8%+3=61m³水塔高度H=H1+H2+H3H1—水塔的标高和给水管网控制点的标高差H2—消火栓所需要的压力H3—水塔至给水管网控制点之间管路的水头损失H=19+13.5+2=34.5m考虑安全供水,扩建发展等因素,选100m³钢筋混凝土倒锥壳水塔一座,高度为35m。
(四)水泵的选择1、水源水泵流量 Q=73.34m³/h扬程 H=30m选用IS100-65-200B型单级单吸离心泵两台(一台备用),流量Q=86.6m³/h,扬程H=38m,电机功率N=15KW。
2、日用水泵流量 Q=73.34m³/hH=Zc+∑h+HcZc—水塔最高水位高度∑h—管路的总水头损失Hc—清水池最低水位与水塔地面高差H=(35+3.48)+5+6=49.48 m选用IS100-65-250B型单级单吸离心泵两台(一台备用),流量Q=86.6m³/h,扬程H=60m,电机功率N=30KW。
3、消防水泵流量 Q=Q′+Q″Q′—小时救火水量 m³/hQ〞—最高时生活生产用水量 m³/hQ=72+25.34=97.34m³/h扬程 H=H1+H2+ht+ ZcH1—消火栓口所需要的压力H2—建筑物高度ht—室外管路损失Zc—给水管网控制点的标高和清水池最低水位的高程差H=30+23.5+10+12=75.5m选用IS100-65-250型单级单吸离心泵两台(一台备用)流量Q=100m³/h,扬程H=80m,电机功率N=37KW。
六、井下消防洒水井下消防洒水水池选容积为600m3(分别为400m³、200m3),消防洒水系统的水源来自地面的井下消防洒水水池。
井下防尘供水管路均选择规格φ133×7的无缝钢管。
井下所有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皮带运输巷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和阀门;同时还设计在井底与车场连接处,机电硐室,消防材料库,火药库,掘进巷道入口,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采区上、下口等处附近设消火栓。
在井下采、掘工作面、溜煤眼、以及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地点均应设置喷雾防尘装置,以满足矿井防尘的要求。
消火栓选用SN-50型。
管道按《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规定距离设置支管、阀门,供消防洒水用。
七、防尘设施(一)喷雾设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井下各主要大巷及采掘工作面均安设了全断面净化水幕。
综采工作面架间、各转载点、放煤口等地点均按规定安设了喷雾及转载点喷雾装置,采煤机,综掘机喷雾完好,压力满足要求,且喷雾化效果良好。
采区进、回风巷、皮带巷、采面上、下顺槽及其它外围巷道均按要求安排人员定期对巷道进行防尘。
(二)隔爆水袋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各主要大巷及采掘工作面顺槽均按规定安设了隔爆水袋,并确保水袋水量充足,同时定期安排专人对井下所有隔爆设施进行检查。
1、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棚400L/m2,辅助隔爆棚200L/m2。
2、水棚的排间距应为1m~3m;集中式布置的水棚区长度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棚30m,辅助隔爆棚20m。
3、水棚应安装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75m。
首列(排)水棚距工作面60~200m。
4、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5、当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钩尖对钩尖相对),挂钩直径为4mm-8mm的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弯钩长度为25mm)。
6、水槽之间的间隙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
7、水棚距巷道两帮距离不得小于10cm。
8、水槽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物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
9、水槽底部到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顶梁大于1.6m,则必须在该水槽上方增设一个水槽。
10、水棚距离轨道面的高度不小于1.8m。
11、隔爆设施应实行编号挂牌管理,每周应至少检查1次。
八、防尘措施(一)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1、回采工作面采煤机和掘进面掘进机设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以降低煤尘,采煤工作面架间设有喷雾装置。
2、设立完善的井下洒水降尘系统,对各运输机转载点和其它可能产生煤尘的地点进行洒水降尘。
对易聚积煤尘的巷道定期用水冲洗或人工清扫煤尘。
3、按《规程》规定设置隔爆,以隔离相邻采区、相邻工作面和需要隔离的地点。
4、炮掘巷道采用湿式凿岩机凿眼,炮眼充填水炮泥。
5、矿井配备煤尘检测仪器,定期测定井下主要作业处风流中的粉尘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
6、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选用电气设备,防止电火花引燃或引爆瓦斯煤尘。
7、井下发生内、外因火灾均应及时扑灭,防止因火灾引燃、引爆瓦斯、煤尘。
8、井下各用风地点供给需要的风量,防止煤尘飞扬。
(二)防尘措施1、确定合理的风速,各地点的风速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管路。
主要运输巷、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回采工作面轨道运输巷与皮带机运输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铺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3、放炮的工作面采取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和装岩前后洒水降尘。
4、井下通风、行人、运输等巷道定期进行洒水防尘、除尘。
5、采取必要的个体防护措施,采掘工作面有关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措施。
6、加强粉尘的检测工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测采掘工作面的粉尘浓度。
7、回采、掘进工作面防尘:回采工作面的采煤机内外喷雾、移架喷雾、各转载点喷雾齐全完好。
喷雾罩面大于截齿轮廓面,可将粉尘湿润后使之落下,采煤机的内外喷雾必须完好,且压力符合规定;为减少粉尘飞扬,工作面风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破碎机、转载机运行时同时开启洒水系统。
采煤工作面入、回风巷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工作面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
掘进工作面抑制粉尘采取湿式钻眼,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措施。
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必须完好,压力符合规定;放炮前后要洒水及冲洗巷帮。
8、在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按要求设置隔爆设施。
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
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9、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进行调试、生产,掘进工作面不得开工。
10、皮带机运输巷道、两翼、采区回风大巷、掘进巷道、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的防尘供水管路要每隔50m设置三通及闸阀。
其它地点巷道的防尘管路每隔100m设置三通及闸阀。
11、井下各施工单位要配齐专、兼职防尘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各项防尘工作。
12、巷道修护施工作业地点,必须安装齐供水管路后,方可施工。
13、所有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供水管路。
各施工生产单位要按规定加强供水管路、三通阀门的检查与维护,杜绝漏水现象,确保所有施工地点供水管路有足够的水量、水压。